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复核验收工作总结会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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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复核验收工作总结会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开发区环保局创模复检工作总结,一、背景:1、2012年10月环保部对我区进行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2、2012年3月、10月环保部对我区进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3、2012年9月创模复检预审、10月创模复检验收。,二、主要内容:1、危险废物相关问题;2、应急管理相关问题;3、特殊行业清洁生产标准;4、VOC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问题;5、污染物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危险废物相关问题,一、未合法转移,1、未合法转移,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不具备资质单位运输或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五条

2、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第五十七条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

3、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2、天津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实施细则 第五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得擅自转移未经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批准转移的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二、贮存场所不符合标准,1、贮存地点未采取防渗、防风、防雨、防晒措施;2、贮存没有液体泄漏收集装置;3、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未分开存放,中间间隔不足,常温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堆放,其余全部容器收集;4、危险废物收集点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库房防护区域内;5、危险废物设施周围为设置围堰或其它防护栅栏。,危险废物相

4、关问题,4.1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4.2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4.3在常温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4.4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4.5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4.6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盛装。地面和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

5、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废物相关问题,二、贮存场所不符合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相关问题,三、标识不齐全,A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B1危险废物标签式样,标准参考,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场,B5一些危险废物的危险分类,危险废物相关问题,三、标识不齐全,危险废物相关问题,三、标识不齐全,B6危险废物种类,危险废物相关问题,三、标识不齐全,B6危险废物种类,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7.7 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

6、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3年2、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第十四条 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对自留存档的联单保存3年。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某些联单提出延长保存年限的,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危险废物相关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四、未建立台帐,1、部分企业无台帐或者台帐内容不全;2、转移联单和台帐记录危险废物数量不一致。,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

7、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相关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五、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问题,1、无管理计划或者管理计划不全;2、危废管理计划未备案。,工作要求:企业每年度12月份完成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管理计划需备案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本年度开始执行备案联系

8、人:王钰、孙博,应急管理相关问题,一、应急预案相关问题,1、部分企业未做应急预案;2、部分企业应急预案未评审、备案;3、未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记录材料不齐全;4、应急物资准备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第六十七条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

9、液直接排入水体。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单位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企事业单位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5、石油化工行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第4.4应急预案的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应急预案。4.5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与更新,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预案经评审完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按规定报本地环保部门备案。同时,明确实施的时间、抄送的部门、企业、社区等。6、石油化工行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企业依据重特大时间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7、石油化工行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预案培训,说明对本企业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

11、预案设计相关方,应明确宣传、告知等工作。预案演练,说明应急演练的方式、频次等内容,制定企业预案演练的具体计划,并组织策划和实施,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适时组织有关企业和专家对部分应急演练进行观摩和交流。,应急管理相关问题,一、应急预案相关问题,GB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化工生产装置存在着燃烧、爆炸等危险因素。近些年不断的有此类事故发生,设置事故水池既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接纳装置排水、消防水等污染水,以免事故污染水进入水体造成污染。6.6事故应急措施化工生产装置具有易燃、易爆特点,而且由于工艺上的原因,有时在处于事故状态时,废水等也需要有临时贮存之处,尤其在发生事

12、故时消防用水的排放,如果不及时收集,将会给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对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水,要视其水质情况区别对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处理消耗或白白浪费水资源。,应急管理相关问题,二、事故池,1、没有事故池;2、事故池长期存雨水,造成事故应急容量不达标;3、主要事故风险敏感区的收集系统未与事故池联通起来;4、未设置雨水外排口切断措施。,相关法律法规,GB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关于应急事故水池的容量,应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定。应急事故废水的最大量的计算为:1、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或贮罐物料量;2、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

13、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3、当地的最大降雨量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应急事故废水池容量=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装置或灌区围堤内净空容量-事故废水管道容量地下式水池有利于收集各类事故排水,以防止应急用水到处漫流。,二、事故池,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相关问题,二、事故池,应急管理相关问题,一、重金属酸雾处理不达标,特殊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参考标准,HJ447-2008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二、废水回用率不符合指标要求,参考标准,HJ447-2008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特殊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特殊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三、铅回收行业清洁生产

14、主要指标,参考标准,HJ510-2009清洁生产标准 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VOC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问题,一、涉及VOC排放问题,1、VOC废气排放浓度达标,速率超标,造成排放总量超标;2、部分企业除监督性监测外没有进行委托监测(频率每年1次),1、第十三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第三十六条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要求:1、每年除监督性监测外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VOC

15、进 行一次委托监测;2、涉及VOC的应急预案必须2012年底之前完成编制评审和备案,要求每年度 演练一次;3、有浓度、速率超标排放现象的企业,必须增加相应的处理设施保证达标 排放。,一、工业污泥相关问题:1、污泥、污水未有效收集处理:工业污泥没有专门的存放场所,污泥含水量明显超过80%;污泥污水出现溢流现象。,1、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贮存、处置场的渗滤液水质达到GB8978标准后方可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16297无组织排放要求。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3、对原材料或生产工艺中涉及到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企业的污泥必须进行检测和鉴定,根据浸出毒性鉴别确定为危险废物的依据危险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属于一般废物的依据一般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污染物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下载链接,http:/,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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