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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嘉兴市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概述二、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概述三、安全生产法,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一般法(普通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特别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相关法 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 工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 建筑法 铁路法 电力法 民用航空法,与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刑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一、近几年出台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4号令)煤矿安全监察条
2、例(第296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 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302号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313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352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93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397号令)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55号令),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二、正在修改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34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7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三、其他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3、,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已出台的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正在制定的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规章,国家经贸委发布的部门规章5个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第34号令)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35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6号令)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 生产管理办法(第37号令)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第49号令),安全生产规章,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发布的规章23
4、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1号令)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2号令)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办法(第3号令)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4号令)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第5号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6号令)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第7号令)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规章,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
5、定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与竣工验收办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根据344号令出台的规定 单项规章,如: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管理规范,也是保障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器材有效运行的可靠手段,还是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和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技术依据,更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重要保障。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原来的行业标准,如MT、LD、YJ 新的标准代
6、码:AQ。AQ行业标准的范围包括除矿用电气设备以外的矿山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等,安全生产标准涉及面广,包括了矿山安全(含煤矿和其他矿)、粉尘防爆、电气及防爆、带电作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涂装作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职业卫生安全、个体防护装备(原劳动保护用品)、特种设备等方面。涉及这些领域的国家标准有1241项,行业标准约1425项,在国家标准中有60%是强制性标准。为突出安全生产标准的重要性,还专门为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设置了标准代号(AQ)。,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一)目前我国已颁布
7、并正有效实施的主要通用技术标准有:1、GB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2、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3、GB6944-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4、GB7694-87 危险货物命名原则5、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6、GB12463-90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7、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安全生产标准(续),8、GB/T15089-94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9、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10、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11、GB16483-20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
8、定12、GB17914-1999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13、GB17915-1999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14、GB17916-1999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15、GB18191-2000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16、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17、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 要求等,安全生产标准(续),(二)针对危险性较大使用比较普遍的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运输或包装物等,我国还制订具体的安全管理标准或规程。如:1、GB4962-85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2、GB6222-86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3、GB10478
9、-89 液化气体铁道罐车技术条件;4、GB11984-89氯气安全规程;5、GB13392-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安全生产标准(续),6、GB13591-92 溶解乙炔充装规定;7、GB18434-2001 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8、GB19288-2003 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9、GB14544-93 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10、GB16912-1997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 程;11、GB11652-99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12、GB50161-92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安全生产标准(续),(三)不同部门、行业根据管理的需要也制订相应的危险物品行业管理标准。如:
10、1、GA57-1993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2、GA58-1993剧毒物品品名表;3、JT3130-199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4、JT3145-19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5、HG24001-96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等。,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总体分析,七章97条15、28、9、15、9、19、2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65条,占2/3;涉及主要负责人的8条;规定政府部门的较多38条。,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如下三大基本目标: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
11、进社会经济发展。由此确立了安全(生产)所具有的保护生命安全的意义、保障财产安全的价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一、三大目标,核 心 内 容,在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括如下五个方面;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益与自律(8项权益和3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二、五方运行机制五方结构,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
12、、公安交通、煤矿监督、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民航、铁路等)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其有关部门合理分工、相互协调。相应地表明了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三、两结合监管体制,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四、七项基本法律制度,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
13、府和对安全生产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五、四个责任对象,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指明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首先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都是预防策略。第二是事中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
14、故应急预案等。第三是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包括: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六、三套对策体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有以下三项职权: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第二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第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
15、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等,须在15天日内作出决定。,七、安监部门三大职权,核 心 内 容,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八、企业负责人六项责任,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
16、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依法向本单位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九、从业人员八项权利,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义务: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的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危
17、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十、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是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即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
18、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十一、四种监督方式,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38种违法行为;其中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30种,政府监督部门及人员5种,中介机构1种,从业人员可能的违法行为2种。,十二、三十八种违法行为,核 心 内 容,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十三种处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