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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9篇)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精选9篇)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1阮桥镇20_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的精心部署下,在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在20_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镇销售点共29家,其中常年零售点22家,春
2、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7家(其中农村3家),并于20年12月30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35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二、主要做法为全面做好20年春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镇实际情况,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成立了由镇长李新建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韩雪峰为副组长,各村书记、镇直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
3、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责任主体。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今年阮桥镇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镇的实际,在县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
4、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三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向镇安监领导小组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整个销售期间,全镇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镇印发阮桥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在宣传栏及各街道明显处予以张贴宣传,并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全镇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
5、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十字街、原坟路等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镇区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镇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镇烟花爆竹专项领导小组单独或联合派出所、
6、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期间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起,收缴非法烟花60余箱,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三、存在问题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我镇自然村庄内道路复杂,非法销售人员多以亲戚关系进行销售,群众举报较少,查处时阻力较大。二是镇虽然成立了相关组织,但相对于全镇面积来讲,人员较少,不能对所有村庄进行全覆盖,执法难度较大。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2根据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将城区“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部作为宣传组牵头单位,将此专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我县城区“
7、禁鞭”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_年城区“禁鞭”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我部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召开宣传部组会议,制定了20年城区“禁鞭”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我部为牵头单位,县禁鞭力、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管理局、镇、镇为责任单位的城区“禁鞭”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二、统一规范由我部统一规范宣传内容,一是全面落实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关于春节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二是明确放、限放区域的具体范围及限制规定;三是讲清楚实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目的、意义;四是宣传好燃放非法、位列、超标烟花爆竹的危害;五是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及
8、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等。三、责任分解一是新闻媒体宣传全覆盖。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全媒体平台,对禁放工作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百余篇,形成了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集中收缴行动、烟花爆竹典型案例等,进行了深度宣传报道;并展开专题评论,对群众进行警示宣传,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二是交通空间宣传全覆盖。由县交通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镇、镇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移动喇叭等形式,广泛发布禁放提示;在城区主要干道设置宣传警示标语,在公交车载电视屏、出租车LED显示屏中滚动播出禁放字幕,促使“禁鞭”宣传工作全面覆
9、盖。三是重点部位宣传全覆盖。镇、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通过提高城区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宣传的广度和密度,加大在车站、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出入口、居民小区、宾馆酒店等重点部位的宣传力度,推进“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更有成效。四是家校内外宣传全覆盖。通过“孩子带动全家”,让专项活动深入各学生家庭,县教育牵头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遵守禁放规定的授课活动,并通过学生“带法回家”,让“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四、稳步高效“禁鞭”宣传工作是一件长期而繁重的工作,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城区全年“禁鞭”宣传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完成了落实。一是宣传政策,解读规定更细致。春节期间,充分调动了基层人员、
10、网格员和企事业单位治保力量,定任务,定措施,定奖惩,重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鞭”宣传,宣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切实把“禁鞭”宣传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实现了“禁鞭”政策家喻户晓,促进每位市民知晓“禁鞭”的时间、范围和要求,知晓违反“禁鞭”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建立机制,动态宣传更全面。各地各单位在“禁鞭”宣传工作中,统一宣传口径,特别是对“禁鞭”政策的解读,严格由“禁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春节以后,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相对稳定的“禁鞭”宣传组织模式,开展了常态化、动态化宣传。除强化宣传“禁鞭”决定外,还重点宣传了“禁鞭”成效、曝光违法违规
11、行为,回答群众关切问题。三是突出重点,常态宣传更有效。狠抓清明节、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点,通过对酒店、公墓、小区、新建楼盘等重点地段,对婚庆、乔迁、升学等特殊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提示,进一步加深了市民“禁鞭”自觉性。总之,我部将继续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保持常态化,通过对各级各部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全面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有关禁放烟花爆竹的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全县城区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促进“禁鞭”决定更加全面有效落实落地。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3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_)90号
12、)、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_)79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Lj98号)以及上级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部署,我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现将春节期间“禁燃”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一、领导重视,亲临工作雷少华区长、朱记松副区长多次带队到各乡镇(街道)进村入户检查指导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强调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巡查,严厉查处一切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亲自到商铺检查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开展情况。朱记松副区长于1月30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各平台公司
13、召开八步区20_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攻坚行动启动会,布置春季大气污染攻坚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各平台公司抓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同时,还要抓好秸秆、落叶、垃圾禁烧工作,抓好各工地扬尘综合治理,抓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做好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二、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情况1月26日,区环保局张松有局长带领区整治办继续开展大气扬尘整治巡查,并向过往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情况,群众表示知道。1月27日,区整治办对贺街镇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可能出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检查街道社区禁燃宣传工作开展情
14、况。1月29日,区整治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通知(贺八突整办发(20_)7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月2日,区整治办下发关于加大力度整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通知(贺八突整办发(20_J10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加强对辖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下发关于加大对20_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力度的通知(贺八突整办发20_)11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加强对春节期间禁燃工作的整治力度,落实好网格化管理。八步街
15、道春节期间联合城中、城北派出所,区综合执法局、各村社区干部组成巡查工作组,共计出动172人次,车辆38次在各村祠堂、土地庙,各社区街头巷尾等区域开展巡查。在春节巡查期间,辖区未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城东街道春节期间组织干部职工100余人,走访宣传居(村)民户6600余户,悬挂横幅16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联合公安、执法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整治;期间发现并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1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0件。江南街道春节期间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共计16000份和出动宣传人次达到60人,宣传车到辖区各个地方播放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告示60多次。通过值班巡逻安排,进一步贯彻落
16、实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春节期间未发现有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情况。贺街镇春节期间联合各有关部门对贺街镇辖区内的各零售店进行了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计出动工作人员约250人次,车辆56次进行禁燃巡查,对巡查时发现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严厉打击,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点六个,没收烟花爆竹共25箱约200多卷,在不间断的禁燃宣传整治中,效果显著。莲塘镇春节期间共出动IOoO人次,每天出动执法车15辆,在全镇范围内24小时不断巡逻和宣传,发放宣传品2万份;开展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文艺汇演15场,在村民开展春节联欢会演上,向群众宣传禁燃禁售
17、烟花爆竹,让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深入人心;利用村委宣传喇叭播放禁燃广播,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在各宗祠庙宇值守,确保群众祭拜时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禁燃禁售巡逻工作中,一共处罚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人数为6人,及时阻止燃放烟花炮竹行为9例,教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17人,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点10个。三、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查处情况汇总春节期间,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宣传和整治力度,安排人员在禁燃区内开展禁燃巡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我区共计出动20_人次,查处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7起,对7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处罚,共计罚款600元,查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
18、花爆竹案件17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74箱。四、期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禁燃”工作是传统民俗与现代文明的冲突,受风俗习惯影响,在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店铺开张时群众会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保护意识认识不足。春节期间,市城区禁放区及莲塘镇、贺街镇已无烟花爆竹零售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香烛店、杂货店,非法销售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五、下一步工作主要措施加强辖区禁燃限放区内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禁燃限放工作,提高群众整体环保意识。各单位联合各乡镇(街道)加大力度,清理排查各种杂货店存放的烟花爆竹,并坚决收缴处罚,杜绝烟花爆竹销售源头,严厉打
19、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4今年以来,阜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严的要求、强的措施、铁的纪律,在全市打响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基本实现了“零燃放”,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一是建章立制。为做好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20_年初,市政府印发了阜阳市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方案和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加强大盘香监管的通告,划定了近200平方公里的禁燃区域,全年禁止燃放。我市下辖四县一市也分别在主城区划定了禁燃区域,实现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市县两级“全覆盖”。
20、市环保委办公室印发了阜阳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大盘香禁燃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对每年非法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实施量化问责,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精心组织。20年1月31日,我市召开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动员会议,明确要求市、区、办事处三级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划片包干的形式,绘制禁燃区域示意图、任务责任分解图、执法检查任务分解图、基层共治网格图,共同将社区作为最基本的管理单元,构建网格化监管网络,定岗、定人、定任务、定责任,建立发动机制、保障机制、奖惩机制、领导机制,做到从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全过程阻断。三是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通过张贴禁燃通告、告知书、
21、倡议书、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拉横幅、LED广播、流动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进小区、进家庭、进商户、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市场、进楼宇、进网络,做到“不卖、不买、不运、不存、不放”。同时,阜城设置了30个电子鞭炮兑换点,目前已累计兑换电子鞭炮6623挂。2月7日,市政府召开阜城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兑现推进会,深入社区、住户、售卖点、电子鞭炮兑换点等,逐项现场督察、调度动员会部署的措施落实情况,再次升温加压。2月1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带队对阜城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进行集中督察,并召开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将禁燃禁放的氛围营造起来,将基层干部动员起来,将
22、执法人员组织起来,确保春节期间零燃放。四是严管重罚。在禁燃区范围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证,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联动、联合执法、交叉巡逻,严查禁燃区范围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销售大盘香的行为,对准备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严管重罚“第一挂炮”、“第一盘香”,对违规燃放的该罚的罚、该拘留的拘留,同时要公开曝光。市政府成立了五个重点区域督察组,自2月8日(农历小年)起,放弃节假日,每日对各地各部门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巡查。截至2月21日,阜城各区政府、办事处、社区及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人员79586人次,查处非法经营和
23、储存烟花爆竹摊点260处、大盘香摊点165处,查封扣押烟花爆竹2329件、大盘香818件,对8处燃放烟花爆竹的0行为进行了及时劝阻。今年以来,全市(含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对148起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了制止和处罚,对148人罚款16000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5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裕东街道迅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治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格生存任组长,主管领
24、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和印发了裕东街道关于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及时组织14个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与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宣传开路、舆论先导”的工作思路,把宣传教育作为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来抓,结合实际,制订并落实了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进行宣传,引导居民以绿色环保形
25、式办理庆典、婚丧嫁娶活动。一是依托“一报一墙”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金明报、大马社区报、银通月报等社区月报、村报和社区宣传墙的阵地作用,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二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先后印发石家庄市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通告、致辖区居民及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一封信K)Oo余份,张贴至小区、楼栋、门市等部位;制作宣传标语100条,在各社区、主街主路进行悬挂;印发有关举报奖励的小卡片100O份,发至社区居民及门市经营户手中。三是配备专用宣传车,设置流动广播做好宣传。联合东环派出所,配备专用宣传车,坚持8小时工作制,集中在辖区主街主路及小区周边流动展示标语,同时利用车载
26、广播,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及燃放的有关规定。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意识,广大市民参与的意识和经营户守法经营的意识。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着力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开始后,结合全是确定的5、6月重点整治期,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联合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以分包社区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为主,根据专项整治检查方案,重点对辖区3个城中村、4个存储仓库、5家加油站、3个灵堂、2个木器厂、居民集中区、殡葬用品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三不漏”,即不漏掉任何一个对象,不漏掉任何一间房,不漏掉房间的任何一个角落,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排查到位。同时,联合
27、安监和工商部门,摸底排查无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户,对违章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从严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办事处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总结,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反馈。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切实抓好5月、6月、9月、10月以及元旦、春节等多发时段整治,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确保公共安全。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6我镇认真按市政府、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_1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加强领导,及时制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
28、领导重视,强力部署镇委书记杨宇怀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全镇职工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在班子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以分片挂点的方式督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公告。另外,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黎洲为组长,镇委副书记李宁,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土受,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姚忠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所、规划建设办、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安监所,由李士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二、多措并举,加大宣传一是将关于禁止
29、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下发到各村(居)委会及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向群众宣传,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二是我镇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在企业工作交流群、镇政府工作交流群均发送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三是在人流多、禁放的地段悬挂横幅。期间共张贴发送禁售禁燃公告600份,横幅20条,真正做到了无缝隙、无死角的宣传。三、加强巡查,积极制止在基础排查、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20_年2月14日,杨杰常委亲自带队对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河之口零售点违规摆卖,立即责令制止。另
30、外,镇政府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2名班子成员带队巡查,派出所24小时3班到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了470人次,共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查获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1起。在这场禁售禁燃攻坚中,镇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分片包干,合力攻坚,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坚守到深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下一步,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继续发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7花山区城管执法局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全面加大事前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把握源头治理,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全面加大事中监管
31、和事后处罚力度。现将近期工作小结如下:一、结合内外宣传,全面部署动员。一是对内召开禁放工作部署会。拟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广泛动员全体职工主动参与“禁放”工作,以身作则并宣传引导身边的人参与禁放治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与局机关全体人员签订禁放承诺书73份。二是对外充分利用LED大屏、户外广告、电视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结合日常管理,上门入户,对沿街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书面告知申请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运用墙体宣传,工地围挡宣传等醒目位置,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另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
32、与,达到群众自治,共治共享的目标。目前,已录制流动宣传广播,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日常执法进行宣传;已协调金鹰、苏宁、大华、电信大楼等单位LED大屏播放禁放标语;已联系电台记者采访禁放工作。二、结合工作实际,严抓源头治理。一是结合日常工作。利用执法一线优势,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全面摸排,建立巡查日志,对单销号。同时,将“门前三包”与“禁放”工作相结合,严格宾馆、酒店、商户等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临街单位不告知、不劝阻、不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照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严厉处罚。
33、目前,已结合“门前三包”工作,宣传商户IoOO余家。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市、区工作部署,近期对花鸟市场、金瑞农贸市场周边、黄梅巷、桃源路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以“五一”为抓手,将组织各街道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坚决取缔。其中,对花鸟市场4家售卖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现已不在售卖。同时,告诫商家严禁私自售卖,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罚。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联勤联动。全面加大与公安、市监、街道等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力度,加大对节假日、“良辰吉日”和重点路段、薄弱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大力开展专项督
34、查工作,结合日常督查、集中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点进行回头看,严防死守,遏制“死灰复燃”。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属地管理,结合日常市容管理督查考核,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禁放工作纳入市容管理考核。按照市、区禁放工作要求,定期召开禁放工作联席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落实奖惩。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8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布置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禁
35、燃限放要求,以身作则。并代县政府起草了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做好宣传前期工作。二、创新宣传载体,宣传发动到位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依托昭平新闻、县电视台、移动公司等渠道,以新闻、广播、短信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禁燃限放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据统计,我局环境监察队人员入户入店发放禁燃宣传手册通告共54000余份,在小巷、主流接到张贴通告11000份。三是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条,通过移动公司发布禁燃信息。四是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向企业宣传禁燃的意义,发放宣传单等。三、坚持依法依规,形成
36、禁燃限放工作的强大震慑力在宣传通告的同时,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根据环保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依据,做到用好法律武器、法律手段,用足法律依法处理。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禁燃宣传力度,通过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把禁燃限放宣传成功经验转化为推进昭平建设强大动力,为打造“生态昭平”奠定扎实基础。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9为改善我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强20_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根据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_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城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_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
37、,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主动担当,切实履责,实现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为做好城区20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及时传达、广泛动员春节前夕,我局及时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工作周例会和节前工作布置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了城区党委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理解文件精神,达成思想共识,并对春节期间值班巡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并对值班手机做出具体工作要求,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有专人负责接听传达,确保第一时间接警(投诉)、第一时间处理。二、大力宣传、以点带面我局通过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走字、制作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题板报以及通过局微信公众号
38、发布禁燃限放倡议书、要求单位干部职工关于并转发武鸣发布公众号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内容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禁燃限放宣传工作氛围,确保宣传工作实施有效,深入人心。三、切实行动、专项整治春节期间,我局值班巡逻队员准时到岗到位,组织巡逻执法队伍分班次对城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对城区文化广场、各菜市场周边、江滨路、私人住宅区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进行思想教育并要求其自行做好爆竹纸屑清扫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的清洁卫生及良好的空气质量。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其根本在于提高社会的公德意识,提高全民文明素质,需要长期有效的宣传教育做支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一直走在城市管理的最前沿,扎根于治脏治乱得最基层,这是综合执法队伍的独特优势,也是责任担当。我局将秉承“为人民服务”这一工作理念,继续投身于城市管理攻坚战,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主力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