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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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江堰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切实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以更严标准、更大力度保护好生态环境,助推国际生态旅游名城建设,开创我市西控转型升级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科学规划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强化养殖污染治理,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畜牧业生产与建设国际生态旅游名城全面协调发展。二、划分依据都江堰市畜禽禁止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

2、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三、划分范围(一)禁养区范围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1)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一水厂一级、二级保护区。从取水口(3L00,103.61)下游100米的南桥起向上延伸至取水口上游3500米处水域及该区域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2)都江堰市西区自来水厂一级、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小罗堰分水闸沿沙黑河、磨儿潭1号及2号

3、泄水渠向上游延伸II(X)米,河堤两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边界沿岷江向上游延伸2400米,两岸河堤内的水域范围;大沟自汇入岷江口向上游延伸4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范围;磨儿潭1号及2号泄水渠自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游延伸至磨儿潭坝址,两岸河堤内的水域范围;磨儿潭正常水位线(743.00米)以下的水域范围。岷江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左岸纵深200米的陆域范围;磨儿潭、磨儿潭1号及2号泄水渠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河堤两岸纵深至分水岭的陆域范围。(3)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二级保护区。以柏条河天马镇任家院子与马家院子间的索桥(天马镇下索桥)为顶界点,向下游延伸至

4、郸县境内的全部水域和柏条河两岸纵深500米范围内的全部陆域。(4)成都市温江区金强寿安水厂二级保护区。走马河引水口下游黄鹤电站闸门处向上游延伸350米至都汶高速上游侧,两岸河堤沿岸纵深100o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全部陆域。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1)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米周围范围内的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包括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二水厂(1号井汲水点在二水厂内距灌天路200米处,2号水井汲水点在胥家镇羊叉村5组距灌天路180米)、都江堰市东城自来水有限公司(1号井汲水点在水厂内距灌天路15米,2号水井汲水点在二环路以内距灌天路30米)、都江堰市科技产业开发区自来水公司(2号水井汲水

5、点在市区江安西街西段末左侧10米处,3号水井汲水点在市区安轻路末端距观景路350米处;4号水井汲水点在经济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内距江安河西岸50米)、向峨水厂(取水井位于向峨乡红火村1组冒水洞)、虹口乡自来水厂(取水井位于光荣村3组奇石庄)、紫坪铺镇自来水厂(取水井位于紫坪村八组蜂桶岩)。(2)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0米周围范围内的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包括崇义建制镇水厂(取水井位于距原镇政府北方800米)、蒲阳建制镇水厂(取水井位于磨子桥)、玉堂建制镇水厂(取水井位于木材检查站附近)、中兴建制镇水厂(取水井位于中兴一青城山路口北偏东800米)。2 .龙溪一虹口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

6、区。3 .青城山一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4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5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1)主城区及各乡镇集镇建成区外侧500米以内区域。(2)距学校、医院边界外侧500米以内区域。6 .主要河流和水库控制区。包括江安河、柏条河、走马河、蒲阳河、徐堰河、黑石河、沙沟河、金马河、羊马河、白沙河、龙溪河、味江河、石孟江、螃蟹河、龙安河、干河子、灵岩山沟、纸坊沟、桐麻沟、蟠龙河、南溪河、土溪河、紫坪铺水库、成都市应急水源地、莲花洞水库、龙池水库、团结水库等河流水库主要河道水域及两岸纵深200米的陆域。(二)具体禁止养殖区1.灌口街道(1)全域禁养社区

7、组平义社区、蒲阳路社区、栏马桥社区、建兴社区、伏龙社区、南桥社区、瑞莲社区、柳河社区、文庙社区、玉带桥社区、西川社区、紫东社区、太平社区,灵岩社区4、5、6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灵岩社区1、2、3、7、8、9组。7 .银杏街道(1)全域禁养社区组宁江社区、银杏社区、王家桥社区、高度社区、学府社区、锦绣社区、惠民社区、朝阳社区、高桥社区、上游社区、壹街社区、尚阳社区、百花社区5、6、7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百花社区2、3、4组,万岭社区1组。8 .幸福街道全域禁养村组包括观凤楼社区、翔凤桥社区、幸福社区、彩虹社区、岷江路社区、莲花社区、解放社区。9 .永丰街道(1)全域禁养社区组民丰社区、永

8、丰社区、友爱社区、联盟社区、新联社区、永寿社区12、13组、石马社区1、2组、民主社区3、4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石马社区3组,民主社区1、2组,永寿社区10、11组。10 奎光塔街道全域禁养社区组包括张家湾社区、奎光塔社区、观江社区、龙潭湾社区、安青社区、安顺社区、滨河社区、勤俭人家社区、金江社区。11 天马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碧鸡桥社区,向荣社区2、3组,长虹社区1、2、3、5、6组,金玉社区1、2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向荣社区4、5、6组,金马社区2、3、4、5、6组,长虹社区4、7、8组,金玉社区3、5、6、8组,建华社区10、11、12组,二郎社区9、10、11组,童山社区3、

9、4组。12 蒲阳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团结社区1组、同义社区、凉水社区、建设社区1、2组、互助社区、蟠龙社区7组、金凤社区、双柏社区1、6、7、8、9组、栏厢社区2、4、5、6组、和平社区、会元桥社区1、2、3、6、7、8、9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团结社区2、3、6、8、9、10组,建设社区4、11组,蟠龙社区1、2、3、5、6、Ih13组,双柏社区2、3、4、12组,栏厢社区1、3组,会元桥社区4、5组,银杏社区2、4、5组,花溪社区3、4、6、8、9组,长河社区2、3、4组,南溪社区2、3、4组,旗松社区1、4、8组。13 石羊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金羊社区13组,广益社区11、12组,

10、徐渡社区5组,清水社区10组,书院社区1、2、3、4组,竹瓦社区2、3、4、5、6、7、8、9、10、12、13、14、15、16组,天平社区2组,三羊社区。(2)部分禁养社区组丰乐社区11、12、13、14、16、17、20、21组,金羊社区1、2、6、7、8、9、10、11、12、15、16、17、18组,广益社区10、17、18组,皂角社区11、12、13、14、15组,宁静社区1、2、3、4、5、6、13、14、15组,徐渡社区3、4、6组,金花社区7、8、9、10、11、12、13、14、15组,清水社区1、2、9、11、12、13、14、15组,同心社区1、3、4组,古城社区1、2

11、、3、4、6、7、8、9、Ik12、13、14组,马祖社区4、5、6、7、9、10、12组,竹瓦社区1、11、17组,风堆社区1、2、3、4、8、9、12组,义和社区1、2、3、7、8、9组,天平社区2组。14 青城山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长寿社区,桃花社区1、2、4、5、9、10组,和乐社区,青景社区1、2、3、4、8、9、10、14组,民兴社区10、18、19组,五里社区1、2、3、4组,石桥社区3组,青田社区10、11、12组,赤城社区2、5、9、10组,芒城社区1、2、3、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组,青城社区1、2、3、4、5、6、8

12、组,泰安社区1、4、6、8、10组,新桥社区1、9、14、15组,五桂社区4、5、6、7、11、13、14组,永益社区1、2、3组,沿江社区。(2)部分禁养社区组五里社区5、6、7组,石桥社区1、2、4、5、6、8、9、10、11组,青田社区1、3、5、6、7、8、9、13、14、15组,赤城社区1、3、4、6、7、8、11、12组,芒城社区4、5、6组,青城社区7组,味江社区1、2、3、6、7、8、9、10、11、12、13组,尖峰社区1、2、4、5、6、7、9组,沙坪社区1、2、3、4、5组,泰安社区2、3、5、7、9、11组,新桥社区2、10、11组,五桂社区1、2、3、8、9、10、1

13、2组,清江社区1、9、12组,永益社区4、6、7、8、9、10组,永兴社区1、2、3、4、5、7、8、9、10、11组。15 .玉堂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石牛社区,龙凤社区2组,三台社区,白玉社区2、3、5、6组,新生社区1、2、3组,白马社区1、2组,永固社区1、2、3、4、5组,水泉社区1、6组,宝瓶社区,青城桥社区,外江社区,永康社区。(2)部分禁养社区组龙凤社区1、3、4、6、7、8、9、10组,南华社区1、2、4、5组,新生社区4、8组,白马社区3、4、5组,永固社区6组,水泉社区2、3、5、7、8、9、10组。16 .中兴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梅花社区1组,新益社区1、3、5、8、

14、9、10组,梓潼社区1、2、4、5组,九龙村1、2、3、7、8、10组,永安社区1、2、3组,两河社区2组,永胜社区6、9组,耆亭社区。(2)部分禁养社区组上元社区1、2、3、8、9、10、17、18组,红旗社区1、2、3、4、7、10、11、12组,梅花社区2、3、5、7、8、9、11、12、13、14、16、17组,三溪社区,新益社区2、4、6、7、11组,梓潼社区3、6、7组,九龙村5、6组,永安社区4、5、6、7、8、9、10组,两河社区1、3、4、5、6组,永胜社区1、2、4、5、7、8、11、12、13、15、16组。17 .崇义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圣庵社区6组,江安社区1、2、

15、3、4、5、6、7、9、10组,新华社区17组,界牌社区5、7、8组,崇义社区,飞桥社区1、2组,崇德社区。(2)部分禁养社区组圣庵社区1、2、3、4、7、18组,江安社区8、11组,笆桥社区4、5、6、7、8组,吴塘社区1、2、3、12、13组,大桥社区4、5、6、7、8、9、11、12、13组,桂桥社区1、2、3、4组,罗桥社区2、4、5组,古桥社区2、3、4、5、8、9、10、11、12组,新华社区1组,界牌社区2、3、6、9、13组,飞桥社区3、4、5、6、7、8、9组。18 .聚源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三坝社区1、2、3、12组,迎祥社区9、10、11、17组,金鸡社区5、7组,羊桥

16、社区1、2、3、4、6组,泉水社区18、20组,导江社区1、2、3、4、7、8、9组,聚兴社区。(2)部分禁养社区组三坝社区4、5、6、7、8、9、11、13、14、15、16、17、18、:19组,迎祥社区1、2、7、8、12、13、14、16组,龙泉社区1、2、7、8组,大合社区5、7、8、9、10、11、12、13、14、15组,金鸡社区4、6组,普星社区18组,泉水社区10、19组,五龙社区10、11组,导江社区5、6组。19 .大观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欣禾社区6组,双乐社区12组,丽江社区2、3、4、5、6、10、11组,荷源社区1、2、3、4、5、6、7、8、9、10组,大观社区

17、。(2)部分禁养社区组双乐社区10、11、13组,丽江社区7、8、9、12组,荷源社区11、12组,茶坪社区,滨江村社区,红梅社区1、2、3、4组,大观社区5组,桃源社区1、2、5、6、7、8、9、14组。20 .安龙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玉兰社区4、5、8组,蒲津社区1、6组,泊江社区1组,成青社区13、18组,卉景社区1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玉兰社区1、2、3、6、7、9、10、12、13、14组,东风社区1、4、5、6、8、9组,蒲津社区2、3、4、5、7、9、10、11、12、15、16、17组,东义社区1、2、3、7、8、9、10、13、14、15组,何家社区1、3、4、7、8、1

18、1、12、13组,官田社区3、4、10、11、12组,泊江社区2、3、4、5、6、9、10组,成青社区2、3、5、6、7、8、10、12、14组,卉景社区2、5、7、8、9、10、14、15组。21 .胥家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石龙社区,实新社区1、3、7、9组,龙马社区2、6、7组,大林社区8组,桂花社区1、3组,匡家社区1组,共和社区4组,南店社区10组,金胜社区3、4组,实践社区1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实新社区2、5、10、11、12组,龙马社区1、3、4、5组,大林社区9组,桂花社区2、4、5、6组,桂林村8组,柏河社区1、2、3、4、5、9、12、14、15、16组,南店社区1、

19、2、10、11组,圣寿社区1、2、3、6组,匡家社区2、5组,共和社区3、5、8、9组,实践村2、3、5组。22 .柳街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五一社区1、2、3组,水月社区7组,顺江社区2、3、4、5、6、8、9组,御柳社区7、9、10、11、12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柳顺社区1、2、3、5、6、9、10、11、12、13、17组,同乐社区2、3、4、5、6、10、12、13、14、17、18、19、21组,五一社区4、5、6、7、13、15组,红雄社区1、2、5、6、7、8、10、11、12、13、14组,战洪社区1、2、3、4、7、11、12、13组,双凤村1、2、3、4、5、6、10、

20、11、12、13、14、15、16组,集祥社区1、2、3、5、6、7组,清凉社区1、2、3、4、5、6、7、8、9、10组,水月社区1、2、3、4、5、6、8、9、10、11、12、13组,金龙社区1、2、3、4组,七里社区9、10、11、12组,民安社区1、2、3、5、6、7、9、10、11、12、13、14组,顺江社区1、7、10、11、14、15、16、17、18、19组,御柳社区1、2、4、5、6、8、13组。18.向峨乡(1)全域禁养社区组爱莲社区,东林社区6组,鹿池社区6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红火社区1组,石碑社区4、5组,石花社区1组,棋盘社区,龙竹社区1、3、4、5、6、7组

21、,石瓮社区3、4、7组,红光社区6、7组,莲月社区,东林社区3、4、5、7组,茶坊社区1组,鹿池社区3、4组,龙竹社区1、4、5、6组。19.龙池镇(1)全域禁养社区组紫坪社区1、2、5、6组,白沙社区1、2组,望江社区7组,黎明社区2组,都江社区1、2、3、4、5、6、7、8、10,11组,联合社区2、4组,岷江社区1、7组,光荣社区4组,深溪社区8组,红色社区7组。(2)部分禁养社区组查关社区3、5、6组,云华社区4、5、6组,东岳社区1、2组,南岳社区1、2、3、4、6、7组,沙湾社区1、2、3、6、7、8组,紫坪社区3、7、8组,白沙社区4、5组,望江社区1、2、3、4、5、6、8、9

22、、10、11、12、13组,黎明社区4、5、6、9组,都江社区9组,棕花社区1、3、4、5组,光荣社区2、3、5、6、9组,深溪社区1、2、3、4、7组,红色社区1、2、3、4、5、6组,联合社区1、3组,久红社区1、2组,虹口社区1、3、4、5、6、7、8组,高原社区1、2、3、4、5、6组,栗坪社区,岷江社区2、3、4、(三)养殖区范围。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禁养区外全部划为养殖区。四、管理规定(一)禁养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增养殖专业户。已有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关闭、转产或者搬迁。(二)养殖区。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排放污染物。新建、改建

23、、扩建畜禽养殖场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评报告书审批或环评登记表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二分离“(雨污分离、粪液分离)和“二配套”(配套干粪有机肥生产、配套经沼气池处理后沼液的农田利用系统)技术和工艺,并与周边农户签订养殖废弃物消纳协议,将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达到种养平衡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三)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1 .养殖场规模标准。年出栏量:生猪500头,肉牛100头,肉羊300只,肉鸡3.5万羽,肉鸭3万羽,肉鹅1万

24、羽。存栏量:奶牛100头,蛋鸡2.5万羽,能繁母兔400只。其它畜禽按猪的养殖量折算。2 .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年出栏量:500头生猪50头,100头肉牛NlO头,300只肉羊2150只,3.5万羽肉鸡2000羽,3万羽肉鸭2000羽,1万羽肉鹅NlOOo羽。存栏量:10。头奶牛5头,2.5万羽蛋鸡500羽,400只能繁母兔240只。其它畜禽按猪的养殖量折算。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都江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规划禁养区分布图图例:I1水.植曷艮钱Ma*nE*usMHIfttBttftHE*96VHBnAftW.13Io19UMbWl.X2kAlt*Qt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埸制日期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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