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安全管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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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安全管理和法律法规知识,二零零八年培训材料,主要内容,1、安全管理基础知识2、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3、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4、事故案例分析5、国家和集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1.安全管理基础知识,问题二,什么是危险(风险)?,问题三,什么是事故,事故是如何发生的?,问题四,如何保证生产安全?,问题一,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安全?,A.多年来一直没有发生事故 B.生产经营条件达到法律法规要求 C.建立并保持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D.为员工和企业财产购置了保险 E.不可接受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安全就是免受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什么是风险(危险)?,风险是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

2、的结合。可能性和后果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于一个系统而言,安全性和危险性是互补的,但是安全性永远也达不到100%,什么是事故,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人的不安全行为,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造成安全装置失灵 使用不安全设备 手替代工具操作 物体存放不当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攀登不安全装置 在起吊物下作业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不安全装束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

3、86),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无防护 1.1.无防护罩 1.2.无安全保险装置 1.3.无报警装置 1.4.无安全标志 1.5.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1.6.(电气)未接地 1.7.绝缘不良 1.8.局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 1.9.危房内作业 1.10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档车栏 1.11.其它,2.防护不当 2.1.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 2.2.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2.3.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 2.4.防爆装置不当 2.5.采仗、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2.6.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 2.7.

4、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2.8.其它,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1.1.通道门遮档视线 1.2.制动装置有缺欠 1.3.安全间距不够 1.4.拦车网有缺欠 1.5.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 1.6.设施上有锋利倒梭 1.7.其它 2.强度不够 2.1.机械强度不够 2.2.绝缘强度不够 2.3.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2.4.其它,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3.1.设备带“病”运转 3.2.超负荷运转 3.3.其它 4.维修、调整不良 4.1.设备失修 4.2.地面不平 4.3.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4.4.其它,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3.1.无个人防

5、护用品、用具 3.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管理上的缺陷,环境的不良条件,1.照明光线不良 1.1.照度不足 1.2.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 1.3.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 2.1.无通风 2.2.通风系统效率低 2.3.风流短路 2.4.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 2.5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 2.6.瓦斯超限 2.7.其它,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 4.1.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4.2.采伐时,未开“安全道”4.3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 4.4.其它 4.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4.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4.7.地面滑 4.7.1.地面有油

6、或其它液体 冰雪覆盖 4 7.3地面有其它易滑物 4.8贮存方法不安全动机器 4.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保证安全的对策措施,安全技术对策,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 1、消除危险源 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3、隔离,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1、隔离:远离、封闭、缓冲 2、个体防护 3、薄弱环节 4、避难与援救,采取措施减少故障的发生 1、安全系数 2、提高可靠性 3、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教育对策,安全态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管理、技术技能教育案例教育,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生产岗位职工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五新”教育 复工调岗教育,安全教育的形式 广告 演讲 会议讨论

7、竞赛 声像 正规教学,安全管理对策,安全检查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记录,安全审查(结合项目审批的五个阶段)可行性研究审查 初步设计审查 竣工验收审查,安全评价 辨识危害 评价风险 提出风险控制对策 实现系统安全,安全目标管理 目标制定 奖惩措施 过程控制 长效机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与分类,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监 督 检 查,隐 患 整 治,市 场 准 入,技 术 改 造,宣 教 培 训,建 立 应 急 体 系,应 急 预 案,实 施 救 援,组 织 善 后,事 故 调 查,责 任 追 究,统 计 报 告,监 督 举 报,上游,中游,下游,以事故控制为中心,法律法规对企业

8、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背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法对企业责任的基本要求,背景,生产的规模化、自动化、复杂化 资源开采、基础建设、高新技术、城市生命线、大型及特重设备 系统更加脆弱,事故往往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中的失误常常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中石油川东气矿“12.23”井喷事故 吉林石化“11.13”爆炸事故,呼唤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根据不同法律地位与效力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同一层级效力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从法的内容上分综合性法与单行法,安全生产法律范畴,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对企业责任的基本

9、要求,一、安全生产条件与许可(市场准入制度)(NO.16)二、企业负责人职责(NO.17)三、安全生产投入与保证(NO.18、39)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NO.19)五、培训与教育(NO.20-23)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四新”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六、“三同时”要求与实施(NO.24-27),以落实十四项制度为主线,七、作业场所、活动、工艺及设备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NO.28)安全设备管理(设计、使用、报废、维护、检测)(NO.29)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设备管理(NO.30)危险工艺及设备淘汰制(NO.31)危险作业活动(NO.35)、承包作业及交叉作业管理(NO.40-41)重大

10、危险源管理制度(NO.33)八、危险物品管理(NO.32、34)九、监督检查与隐患处理制度(NO.37-38)督促职工遵章守制 生产经营场所经常性检查、处理、报告、记录,十、危害告知制度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的内容(NO.44)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NO.36)十一、劳动防护用品及管理(NO.37、39)十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NO.42)应急组织、应急人员、应急设备 紧急情况出现时实施应急抢险十三、事故报告制度(NO.16、51、70)十四、强制性工伤保险制度(NO.43),一、安全生产条件与许可,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

11、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企业负责人职责,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安全生产投入与保证,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

12、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

13、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五、培训与教育,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五、培训与教育,第二十

14、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六、“三同时”要求与实施,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

15、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六、“三同时”要求与实施,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

16、验收结果负责。,七、作业场所、活动、工艺及设备管理,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

17、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七、作业场所、活动、工艺及设备管理,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七、作

18、业场所、活动、工艺及设备管理,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七、作业场所、活动、工艺及设备管理,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

19、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七、作业场所、活动、工艺及设备管理,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八、危险物品管理,八、危险物品管理,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

20、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九、监督检查与隐患处理制度,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十、危害告知制度,第三十六条

2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十一、劳动防护用品及管理,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

22、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十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十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七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

23、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十四、强制性工伤保险制度(NO.43),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企业应落实安全责任,实现安全发展,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把手的责任决策层其他人员的责任职能部门责任基层单位的责任岗位操作人员的责任,建立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考核,实行奖惩激励,横向到边,纵向到底,3、控制事故风险 严格推行问责制,事故问责制度建立的背景,计划经济时期的事故问责制度特征 1979年渤海二号沉船事故(72人死亡)改革

24、开放,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事故问责 2000年河南洛阳东都商厦“12.25”特大火灾事故(309人死亡);国务院出台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302号令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初步形成科学的事故问责制度 2003年中石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责任追究分析(243人死亡),渤海二号沉船事故,年月日,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移井位拖航作业途中翻沉,死亡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多万元。这是天津市、石油系统建国以来最重大的死亡事故,也是世界海洋石油勘探历史上少见的。国务院于1980年8月25日作出关于处理“渤海2号”事故的决定:一、接受宋振明同志的请求,解除他石油部部长的职务,提请人

25、大常委会批准。二、国务院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同志,对这一事故没有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在国务院领导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决定给予记大过的处分。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0年9月2日公开审判“渤二”事故直接责任者。判处犯有渎职罪的海洋石油勘探局局长马骏祥有期徒刑四年,副局长王兆诸有期徒刑三年,局副总调度长张德经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滨海282号船长蔺永志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河南洛阳东都商厦“12.25”特大火灾事故,2000年12月25日21时35分,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娱乐城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火灾造成多人伤亡的主要原因 一是东都商厦经营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

26、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等不符合要求,是公安消防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单位。二是商厦经营者严重违法,擅自将逃生楼道用铁栅栏封住,致使人员无法逃生。三是火灾迅速形成的烟囱效应。由于该商厦一、二、三层都有防火门隔离,致使大量高温有毒气体聚集四楼冲入歌舞厅,在短时间内使人昏迷丧失逃生能力,导致窒息死亡。四是东都商厦和丹尼斯量贩有关负责人严重失职,在发现火灾后,仅通知本单位员工撤离现场,不顾四楼歌舞厅内娱乐的群众,延误了人员逃生良机。23名被告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至13年。原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分店养护员王成太(违章电焊引发大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为刑期最长的一个。法院还判处原洛阳丹尼斯

27、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店装修负责人王子亮有期徒刑9年,原郑州丹尼斯量贩百货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王磊有期徒刑9年,原东都商厦总经理、法人代表李志坚有期徒刑7年,原东都商厦保卫科科长杜克军有期徒刑7年,原洛阳丹尼斯有限公司东都店养护科负责人来登阁有期徒刑3年。9人被判有期徒刑7年,中石油“12.23”特大井喷事故,2003年12月23日夜,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由川东石油钻探公司承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在起钻时,突然发生井喷,富含硫化氢的气体从钻井喷出达30米高程,失控的有毒气体随空气迅速扩散,导致在短时间内发生大面积灾害。事故造成243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疏

28、散转移6万多人,9.3万多人受灾。,四川气田的天然气中普遍含有硫化氢,一般含量为到,有的甚至高达,此次出事的川东北气矿罗家井也是如此,井喷时它的硫化氢含量更是惊人,超过正常值的倍以上。硫化氢剧毒,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阻碍生物氧化过程,使人体缺氧。当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较低时主要以腐蚀刺激作用为主。浓度在0.005-0.01%,1-2小时后出现眼及呼吸道刺激,0.015-0.02%能引起人体迅速昏迷或死亡。23日晚井喷事故发生后,时间就是生命,但开县县政府接到钻井队的报告电话已是晚11时25分左右,离井喷时间已过了1个半小时,而受害最深的高桥镇却一直没有接到钻井队的电话。,中石油“12.23”特大井

29、喷事故,2004年1月2日,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次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查明的事故原因有:1、有关人员对罗家16井的特高出气量估计不足;2、高含硫高产天然气水平井的钻井工艺不成熟;3、在起钻前,钻井液循环时间严重不够;4、在起钻过程中,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5、未能及时发现溢流征兆,这些都是导致井喷的主要因素;6、有关人员违章卸掉钻柱上的回压阀,是导致井喷失控的直接原因;7、没有及时采取放喷管线点火措施,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喷出扩散,周围群众疏散不及时,导致大量人员中毒伤亡。,中石油“12.23”特大井喷事故原因,事故问责的主要依据,重大责任事故罪(NO.134)工厂、矿山、

30、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NO.39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A、安全生产法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B、刑法,

31、刑法 修正案(六),第134条修改: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35条:增加: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39条增加: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违法行为处罚(N

32、O.3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事故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责任的规定(NO.36),事故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处罚规定(NO.37,38),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资格罚(NO.40),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2006年11月22日),对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归纳为五类18种表现。,生产经营和新建、改扩建等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由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瞒报、谎报事故、擅离职守、逃匿以及妨碍事故调查的违法违纪行为;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事故处理决定的违法违纪行为;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

33、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 的行为。,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处分种类分七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事故问责的主要类型,直接责任者 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主要责任者 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领导责任者 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

34、成伤亡事故的;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新、改、扩工程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事故问责的主要类型,6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13个单位共26人受到行政责任追究,其中:9人撤职 6人降级 9人记大过或受到严重警告或警告 2人行政留用察看1年1人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1人引咎辞职,中石油“12.23”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情况分析,4、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案例分析,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事故有关单位关系结构图,钻井工艺技术研究院定向井研究中心,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情况,钻井

35、12队,技术员,负有直接责任,依法逮捕;明知违规,还安排当班工人拆除回压阀,工作严重失职。,副司钻,负有主要责任,依法逮捕;违反泥浆灌注规定,违章操作,造成液柱压力下降,队 长,负有主要责任,依法逮捕;发现违规拆卸回压阀未及时纠正;井喷失控后未按规定安排专人监视井口喷势情况、检测有害气体浓度,致死无法及时收集井口准确资料和确定点火时间;对起钻过程中未按要求灌注泥浆、长时间修理顶驱后没有下钻充分循环等违规行为监督不力;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不完善;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监督检查不力。,副队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行政降级处分;(抢险有立功表现)对违规拆卸回压阀的行为未采取纠正

36、措施;对起钻过程中未按要求灌注泥浆、长时间修理顶驱后没有下钻充分循环等违规行为监督不力;未能协助队长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员、支部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对本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行业有关规章制度情况监督不力;对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力、违规操作等问题监督不力;,钻井12队,录井工,负有主要责任,依法逮捕;肖某,未及时从录井仪上发现连续起钻9柱未灌注泥浆的异常情况,后来发现了也未立即要求钻井工纠正并向值班领导报告;另两名录井工给予行政留用察看一年。,副队长,负有主要责任,行政撤职;作为早8时至20时的值班领导,交班前未

37、查看实时参数曲线图,未发现连续起钻9柱未灌注泥浆的异常情况;,地质服务公司(钻井地质设计单位)录井四小队,队 长,负有主要责任,行政撤职;作为20时后的值班领导,直至事故发生前未到现场接班,对未及时发现连续起钻9柱未灌注泥浆和溢流征兆的异常情况失察;,副经理,党委委员,分管职工教育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对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外派人员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不力。,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钻井地质设计人,对事故危害的扩大负有重要责任,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设计中未按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对井场附近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等情况进行勘测并在设计中标明位置;,地质服务公司(钻井地质设计

38、单位),经理,党委委员,对事故危害的扩大负有重要责任,行政记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对罗家16H井钻井地质设计未按要求严格把关,对职工教育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主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对事故危害的扩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对川钻12队技术管理混乱问题监督检查不力,对该井QHSE作业计划书未经审批就实施的问题失察;事故后,作为该公司先期到达现场的主要负责人,未能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监视井口喷势情况、检测井场有害气体浓度。,副经理,分管安全与生产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明知QHSE作业计划书未经批准,仍同意其实施;组织制定的应急预

39、案不完善,对川钻12队存在的管理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规操作、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监督检查不力;,钻井二公司(施工单位),党委书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对川钻12队存在的管理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规操作、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监督检查不力;,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危害的扩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撤消党内职务处分;对川钻12队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力等问题失察;在是否应该采取放喷点火措施问题上,未尽快给出作出明确指令;到达现场后,未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监视井口喷势情况、检测井场有害气体浓度,未按要求组织

40、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钻井二公司(施工单位),副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危害的扩大负有主要责任,依法逮捕;井喷失控后,作为现场总指挥,在有关人员请示是否采取点火措施时,没有向上级请示以天太黑、现场情况不明、不安全为由不同意放喷点火;到达现场后未去井场进行实地勘查,也没有按规定组织人员观察井口情况,以致未能及时掌握井口放喷情况并采取点火措施;对川东钻探公司没有将其与川东北气矿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下发所属单位执行的情况失察,工作严重失职。,川东钻探公司(施工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副经理段某,分管地质服务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41、,对外派人员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不力;,质量安全环保部部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对川钻12队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监督检查不力;没有将安全生产合同下发钻探二公司、川钻12队贯彻落实;对罗家16H井应急预案不完善的情况,没有认真检查、纠正。,副经理谭某,川钻12队工作挂钩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对川钻12队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未予重视,监督检查不力。,川东钻探公司(施工单位上级管理部门),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危害的扩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撤

42、消党内职务处分;对川钻12队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力等问题监督检查不力,对安全生产合同未得到落实失察;在井喷失控的处置中,未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监视井口喷势情况、检测井场有害气体浓度,未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党委书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对川钻12队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未予重视,监督检查不力。,川东钻探公司(施工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与监督部部长、局井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企业执行工程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

43、检查不力;对罗家16H井在安全生产中已出现的问题监督整改不力。,安全副总监兼质量安全环保部部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四川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分管钻井和安全生产工作,局井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对企业未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企业制定的井控应急处置预案不完善的问题失察。,局 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

44、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监督管理不力;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赶赴现场,对事故了解不及时,抢险救灾指令不明确。,四川石油管理局,工程师,驻罗家16H井现场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法逮捕;擅自决定卸掉回压阀,导致井喷失控。,副所长(主持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对派驻罗家16H井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不力。,四川局钻井工艺技术研究院定向井研究中心(设计单位),驻罗家16H井钻井工程监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没

45、有及时纠正和制止拆卸回压阀、泥浆循环时间严重不足、泥浆灌注不符合规定等违章行为。,工程技术与监督部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派驻罗家16H井现场工程监督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四川北气矿(项目投资方,甲方),副矿长兼总地质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对罗家16H井钻井地质设计初审时,未按要求严格审核;对驻井监督人员的工作情况疏于检查。,开发事业部署科科长,对事故危害扩大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在审核罗家16H井地质设计时,未按要求严格把关。,原副总经理,对事故危害的扩大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

46、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在审批罗家16H井地质设计时,明知该设计中有些内容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仍然批准了该设计。,西南油气分公司(项目投资方,甲方),任俊传,副总经理,行政记大过处分。分管质量安全环保工作。,中石油集团公司,马富才,总经理,引咎辞职(2004年4月)。,国家和集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今年我们的国家经历了太多的事,不容许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再出任何差错。任何企业,不管是她的经营业绩有多好,只要是出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就必定会从严从重处罚。安全生产既是“帽子”,也是“票子”。谁让企业不安全,法律就让谁不安全。集团已将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了业绩考核,并在2008年的安

47、全环保责任书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允许发生人员死亡或较大级别以上事故。,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事故,2001年7月17日早晨8时,在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船坞工地上,由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承担安装的大型龙门吊在吊装过程中,突然发生整体倒塌事故,3000多吨的重量在十几秒中砸向地面,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死者中,包括同济大学5位教师和2位博士后。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约1亿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事故原因:刚性腿在缆风绳调整过程中受力失衡,施工作业中违规指挥,吊装工程方案不完善、审批把关不严。无独有偶,2008年5月30日凌晨,沪东

48、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意外,两架约70米高的龙门塔吊在生产工作中垮塌,事故造成3名工人当场身亡,2名工人受伤。事故初步原因查明:系龙门吊的一根柔性腿断裂所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对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实行月谈制度,每月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只有生产安全了,才谈得上发展。,结束语,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生产是良心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不是一点一处之事,而是生产全方位;安全生产不是一时一日之事,而是一年中的时时刻刻;安全生产不是一人一部之事,而需要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安全管理的关键:重在一把手重视、重在全员参与、重在资金保障、重在制度完善;严在制度和流程、严在基层和现场、严在细节和小事、严在全过程控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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