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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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概念会计概念-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含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概念会计概念-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2、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含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限制与会计保持了一致企业应将固定资产标准报税局备案,且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与税法的差异税法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

3、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会计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准则规定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注意:由于企业所得税存在定期减免税、弥补亏损等政策性因素,必须准确计算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竣工决算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时,以后年度补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外购或自行建造的固

4、定资产初始计量差异还有: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不同会计-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税法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超过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为防止弱化资本“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不得扣除的借款费用,如果已按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处理会导致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小于会计成本,以后期间,按计税基础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与会计折旧之间的差异,需作纳税调增处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二、固定资产计量属性的差异会计-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会计按各

5、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其余在信用期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以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不按现值计价,不对支付价款折现,会导致超过正常信用条件期限付款的固定资产的会计成本小于计税基础。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按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初始计量相同。若进行非商业目的实施避税,由减免税或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抬高评估价格,增加投资方资产的计税基础,税务有权进行调整,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由于税法未规定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导致计税基础与会计成本不同,以后期间,会计这就与财

6、务费用加上减值准备之和与税法折旧的差额须作纳税调整。弃置费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会计-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确认预计负债。税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之和,不含根据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弃置费用)。因弃置费用折现形成的财务费用与会计折旧之和与税法折旧之间的差异,应调增所得,固产报废时发生的弃置费用允许在报废当期据实扣除申报所得税时,将前期累积计提的弃置费做一次性纳税调减处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折旧的范围-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但

7、税法将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和停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按新准则规定计提的折旧均不得扣除。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转让和报废使这部分固定产的计税基础已初始成本确定,报废时一次性纳税调减。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以及用不征税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零,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以及处置时,均不得在税前扣除。,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减值准备不得扣除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计提折旧;不符合计入当期损益。应当费用化的后续支出:日常修理费用如周期性的修理;岁修或定期大修;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检修或局部翻修。对自用固定资

8、产的装修费用按准则处理不做纳税调整。房产税规定按房产原值,即计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原价,对应资本化的后续支出调整了固产原价的,应按调整后的原价计算房产税。增值税条例规定,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日常维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除增值税转型试点的企业外,一律不得抵扣销项税额,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折旧年限会计企业可以自行选择税务-除特别允许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折旧的固定资产外,一律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扣除;加速折旧只能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采取加速折旧计算方法的企业不得缩短折旧年限。税法只规定最低折旧年限。如房屋,会计规定折旧年限30年,税法折旧年限2

9、0年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前20年纳税调减实体从旧原则-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只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固定资产处置增值税-纳税人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对外销售、抵偿债物、投资入股、无偿赠送、换取其他资产,如果售价(公允价值)超过原价按4%减半增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试点企业销售使用过的试点前购进的固定资产仍执行上述政策,销售使用过的试点后购进的固定资产以适用税率征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营业税单位将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对外转让、无偿赠送、抵偿债物、换取其他资产、分配给股东、奖励给职工

10、等方面,所有权发生转移,要交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风险共担不征收营业税。如果日后将该项股权对外转让,应不属于营业税征收的范围,不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单位将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对外转让、抵偿债物换取其他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用于公益性捐赠,免征土地增值税。非公益性捐赠,视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计征土地增值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单位将房屋建筑物投资于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视同销售,计征土地增值税。其它以房屋建筑物投资入股的情形,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

11、的,视同销售、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但财政部、国税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将资产或外购的非现金资产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或在同一法人实体内转移,因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均不做销售处理,与消费税、增值税视同销售有区别。应确认所得额=固产公允价值固产计税基础净值除增值税外相关税费固产计税基础净值=固产初始计税基础-已扣除的累积折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处置固产视具体业务分别适用不同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损益与资产转让所得之间的差额,进行纳税调整。固产提前报废,其可收回金额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未经中介评估的,其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由于固定资产折旧、

12、减值准备的差异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必须将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失)从利润总额中剔除,避免重复扣除准则将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税法要求必须查明原因调整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如果以前年度费用化了的,应按偷税处理,以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确实无法查明,无法追溯至所属年度的,应并入盘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后征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延期支付造成的差异-无形资产应按实际应付金额作为无形资产,确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额以及无形资产计税基础净值。以后年度由“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入“财务费用”的

13、金额不允许在税前重复扣除土地使用权用于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应计入所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对于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会计成本可能与计税基础不同。执行新准则后将计入房屋原价的土地使用权分离出来,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减少房产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研发费用计量与税法的差异增值税-企业研发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用于研发产品服务系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开发形成的产品实际销售时,应当冲减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计

14、提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研发费用,未形成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150%摊销。会计上按预计使用寿命摊销,税法摊销年限不得短於10年,减值准备不得扣除。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由于计税基础与会计成本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税法规定将此差异对所得税影响的金额计入各年度所得税费用,不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受托研发业务,研发合同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可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后续计量与税法差异残值的差异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

15、,但如果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或者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且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仍然存在时可保留残值,但计算税法摊销时不要求保留残值。摊销年限会计-使用寿命税法-不少于十年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折旧或摊销年限金可以缩短,最短为2年。,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无形资产处置的差异商誉会计-将商誉从无形资产独立出去,作为一项特殊的资产处理。持有期间不作摊销,减值处理。税法-仍作为无形资产处理,计税基础以实际成本确定,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使用寿命

16、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无形资产一般的摊销金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生产某种产品有关应计入相关资产或产品成本。减值准备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应缴纳营业税;对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再作为无形资产处理,而应改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技术创新-对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取得的收入,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税-出售、对外捐赠、抵偿债物、换取其他无形资产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将外购、抵账的无形资产对外转让,按售价与买价的差额缴纳营业税。增值税-销售软件产品缴纳增值税无形资产投资

17、入股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会计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税法按计税基础净值扣除,差异做纳税调整。,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应以取得该投资所付出的全部代价确定,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而该项投资的会计成本是指投资方享有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当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资本时,投资方只做备查登记不做账务处理。税务视同“先分配,再投资”作为投资的计税基础处理。被投资方用资本溢价转增资本时,不作为投资方的计税基础。处置该项股权时,按计税基础计算扣

18、除。,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支付的对价包含非现金资产,还涉及:增值税以存货换取投资,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以使用过的固产(不动产除外)换取投资,公允价值超过原价,按4%计征增值税并减征50%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性房地产向对方换取其持有的第三方投资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直接换取对方股权,不征营业税,免征土地增税。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视同销售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企业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将80%的经营性资产转让给另一家企业,换取对方股权,且能实施控制,所得税处理按照整体资产转让改组方式处理,即资产评估增值不确认所得,取得投资的计税基础以投出资产的历史成本确定。如果在整体资产转让中,投资方

19、取得的非股权支付额占取得股本账面价值20%,投资方视同销售处理,资产评估净增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该项投资的计税基础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视同销售,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成本为剩余计税基础。,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后续计量(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投资减值)的差异成本法-对不同投资主体取得的股息所得,税务处理不同居民纳税人当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时,确认股息、红利所得;免征所得税(短於12个月对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除外)。持有期间,除非追加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不变。当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金额超

20、过了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会计上冲减投资成本,计税基础仍以初始计税基础确定其他投资主体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计为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除双边协议另有规定者外,适用10%的所得税率。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方投资比例小于25%)取得的股利或利润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中方个人取得的税后分配,应按股息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企业应在实际分配时扣缴;从2005年6月13日起自然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新

21、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与税法差异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可看作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给予投资企业的让步,或是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被投资单位的原有股东无偿赠与投资企业的价值,因而确认为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税法-为取得该项投资实际支付的代价即是该项投资的计税基础,未来处置股权时,按计税基础扣除,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差额应作纳税调减处理投资损益的确认-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得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

2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税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由被投资方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税后利润不确认投资所得。只有当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时,投资方才确认股息所得,并免税处理。年终申报时,应将“投资收益”的金额从利润总额中扣除。,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超额亏损确认的处理税法-不确认超额亏损,年终申报时,应将“投资收益”的借方金额作纳税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不变。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差异会计处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的价款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

23、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税务处理-股权转让不属于流转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流转税。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征0.5%印花税;外国公司转让境内企业的股权,征收预提所得税外籍个人转让境内企业的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自然人通过二级市场转让股票或基金取得的价差,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居民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1)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但

24、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5年内不能扣除的,于第6年一次性扣除。(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直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存货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外购存货初始计量与税法的差异外购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很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

25、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损耗应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应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待处理财产损益进行核算,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外购存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规定一致。商业企业外购存货发生的费用,已计入存货成本的,不再作为营业费用扣除。根据税前扣除的配比性原则,企业采购时未及时取得合法凭据,但在汇算清缴期满前已取得的,不做纳税调整;企业采购时未取得发

26、票已作纳税调整,在以后年度又取得的,应当调整原所属年度的所得额,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或者抵顶以后年度应纳税款,不得直接调减取得发票年度的所得。(反避税需要,否则,应税期间取得免税期间成本费用的凭据会导致税款流失)暂估入账的原材料或其他应取得未取得的发票的外购存货,在此年申报所得税期满前未取得合法凭据的,无论是否领用、或领用金额大小,或是否形成产品并对外销售,一律作纳税调整,以后取得发票,重新计入所属年度的所得额。所属年度亏损的,重新计算企业允许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自制存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同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受赠存货初始计量与计税的差异对于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市

27、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按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受赠存货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存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存货,其计税基础与会计成本相同。以成本计量的存货不同,换出资产需视同销售调整应纳税所得,未来处置换入的存货时,作相反方向的纳税调整。整体资产置换改组方式取得存货的计税基础区别情况处理:(1)如果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不高于25%的,经税务机关确认,资产置换双方均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不在同一个省区的企业之间进行整体资产置换

28、须报国税批准。交易双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以换出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2)如果补价超过了换出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大于25%,则双方应视同销售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在免税改组方式下,成本模式相同。在公允价值模式下,由于税法不要求双方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因此换入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成本不同。会计上确认的收益应作纳税调整,实际处置换入资产的年度需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在涉及补价的整体资产置换改组中,如果收到的补价占换出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等于25%,税法按改组处理。换入资产的计税基础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而会计处理应

29、该按正常处置资产处理,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取得资产的会计成本按公允价值确定。,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存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存货计税基础的确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债权人取得非现金资产,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其计税基础,据以计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或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债权人只涉及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以企业合并取得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30、并方式取得的存货,如果符合免税改组的条件,其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相同。如果属于应税改组,则合并方取得存货的计税基础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而会计成本是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确定的,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免税改组,其计税基础以被合并方原账面价值确定,而会计成本是以合并日的公允价值确定。如为应税改组两者一致。此外,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中,购买方为进行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评估费、咨询费等)应计入取得资产的成本。通常要按每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总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进行分配。税法中对这类费用允许在当期直接扣除,由此导致存货的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在按上述原则

31、确定存货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后,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综合调整法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平均调整应纳税所得额。通过提供劳务取得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以提供劳务方式取得存货计税基础的确定。以提供劳务换取存货。应确认劳务收入,劳务收入扣除相应成本后的差额并入当期所得征税。两者公允价值应当相等,为关联方提供劳务也应按独立原则处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存货摊销方法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对于以提供劳务方式取得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应当于存货处置时进行纳税调整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失。税法-企业使用或

32、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准则取消了分期摊销法。会计与税务处理不同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减值准备税务不允许扣除存货盘亏、毁损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会计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税务处理(增值税)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正常损耗外的损失)损耗,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存货盘亏、毁损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如果是由于存货转让、捐赠、抵债不及时记账造成的盘亏,估计入账的原材料收到发票时未红字冲销,或者因少转成本(有金额

33、没数量)等原因导致的盘亏,以及商品零售企业因串货同时出现盘盈或盘亏应按会计差错处理,不属于非常损失。如果是由于存货购进时因各种原因(如未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抵扣时限等)未抵扣进项税额,当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时,无需转出进项税额对存货既有盘盈又有盘亏的,应将盘亏金额作损失额,不得盈亏相抵。,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所得税会计规定-财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属于企业内部权限,只要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类似机构批准后,而无需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作为原始凭证。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各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需要现场取证的,应在证据保留

34、期间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审批,但必须出具中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鉴定材料。企业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损失。可收回金额可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未经评估的,按存货账面余额的1%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将与财产损失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然损耗属于正常损失,直接申报扣除,无须审批。,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工资薪金的税务处理与职工薪酬的差异支出对象的差异工资薪金支出的对象是在本单位任职的或受雇的员工,以此与独立劳务相区别。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征营业税,采用自

35、制凭证处理,;企业接受外单位个人提供的独立劳务,属于流转税的征收范围。雇佣关系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反聘、外籍员工例外。而职工薪酬准则所称“职工”概念比较宽泛,税法对兼职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临时人员、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税法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对象看待。

36、(建议分别列明细核算)。,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职工薪酬支出范围的差异(1)工资薪金支出的差异职工薪酬准则规定,凡是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均构成职工薪酬:无论是货币性还是非货币性、在职还是离职后薪酬,无论是常规性薪酬还是以权益工具为计量基础的现代薪酬(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无论是职工本人还是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无论是物质性薪酬,还是教育性福利,均属于职工薪酬。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范围是指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即,支付给员

37、工的各种现金和非现金资产(集资利息不在其列)。,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具体内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励、津贴和补贴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中发给雇员的非现金资产,不含企业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而计入非货币性福利中的资产折旧或摊销额。应付职工薪酬-商业保险。即以工资薪金名义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核算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申报所得税时,对于上述应纳入工资薪金支出范围的金额,按实际数扣除。提取数大于发放数的部分,不得扣除,调增所得。实际数大于提取数的部分区别处理:外

38、商投资企业按实际数扣除,调减所得原采取工效挂钩办法的内资企业,凡动用了1998年以后的工资储备,调减所得,1998年后工资储备不够用的,再动用1997年底工资储备,这部分工资储备不得调减所得(因已在计提时获得扣除)。原采取计税工资扣除办法的内资企业,凡动用了2008年以后工资储备(新结余)的,据实扣除,调减所得。新结余不够用的,再动用2007年底工资结余(老结余),动用老结余的部分不得作纳税调减。,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在考查提取数和发放数时,应注意:(1)“应付职工薪酬”112月贷方累计发生额即为本年度提取数;借方累计发生额为本年度发放数。不考虑本年度计提的年终奖及12月份计提的工资在次年

39、发放的情况,也不考虑上年度计提的年终奖及12月份计提的工资在本年度发放的情况。(2)如同固定资产折旧,无论是本月计提的工资薪金,还是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都未必全部影响当期损益。只要提取数超过实发数,一律作纳税调整。(2)职工福利费的差异会计处理“通则“规定不再提取,据实列支。略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将应付福利费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个会计期末,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结余转入管理费。纳税调整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全年实际支出数)14%的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外商投资企业在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非经常性奖励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

40、金,不涉及所得税,但须在实际发放时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扣缴个人所得税。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的内资企业,2007年继续使用以前年度结余,不够用的,据实列支。未实际使用的部分,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继续使用,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已计提尚未使用的福利费余额属于职工权益,如改变用途,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实行公司制改制或产权转让的国有企业,将福利费余额转增资本公积并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3)工会经费的差异新准则规定:按计提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即,按照国家统计局应付职工薪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贷方累计

41、发生额提取。税法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即,不得超过按税法口径的工资薪金实际发放数的2%。(4)职工教育经费与工会经费计提基数的口径一致,从2008年1月1日起,可按2.5%的比例计提。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够开支的,可从企业工会年度内按规定留成的工会经费中列支。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5)五险一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在不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的部分,并入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口径按

42、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商业保险,如果企业以工资薪金名义列支职工的商业保险,则可视同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但要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7)辞退福利新准则将辞退福利属于工资薪金核算的范畴,但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的范畴。新准则:计提预计负债税法:本期提而未付的金额,不得在本期扣除,实际支付时,做纳税调减处理。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合理的补偿费,属于于生产经营有关的必要而合理的支出,允许据实扣除。,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8)股份支付的差异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纳入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资产负债表日,借成本费用,贷资本公积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范围执行税前扣除办法。其会计基础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应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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