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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六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讲授内容,工程勘察设计概述 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 勘察设计业务的发包与承包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工程勘察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返回,一、工程勘察设计概述,工程勘察设计的基本概念 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的立法现状 工程勘察设计的原则,返回,1、基本概念,工程勘察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需要,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情况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并提供相应成果和资料的活动,岩土工程中的勘测、设计、处理、监测活动也属工程勘察范畴。工程设计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指标,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
2、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活动。,返回,5,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勘察是基础,而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它们对工程的质量和效益都起者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依法加强勘察设计管理是十分重要的。,6,2、立法现状,2、立法现状,现行的主要法规有:1999年建设部令第65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000年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2年建设部令第115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4年建设部令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3、;2007年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勘测设计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国家正在积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勘察设计法,届时它建成为我国第一部工程勘测设计方面的法律,对工程勘测设计的法制建设,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返回,3、工程勘察设计的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进行勘查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的原则;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的原则;
4、综合利用资源和满足环保要求的原则;公共建筑和住宅要注意美观、适用和协调的原则。,返回,二、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的概念 工程建设标准的作用 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返回,1、工程建设标准的概念,标准是指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性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统一,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指标。,返回,2、工程建设标准的作用,建设标准是衡量工程质量的尺度建设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提高劳动生产率,加
5、快建设速度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技术进步,返回,3、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划分,工程建设标准有不同的种类。按标准的内容可分为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三类。按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适用阶段可分为设计标准、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按执行效力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返回,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
6、和制图方法;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标志计划,协调项目分工,组织制定、修订、统一编审、标号、发布。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返回,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有序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
7、方法;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也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返回,设计标准,设计标准又可按专业进一步划分,如建筑设计标准可分为:建筑设计基础标准,包括建筑术语、建筑物等级划分等;建筑设计通用标准,包括采光、照明、节能、防火等;建筑结构设计通用标准,包括建筑荷载、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结构抗震设计规范等;建筑工程设计专用规范,如旅馆、住宅设计规范;相关专业设计标准,如给排水、采暖通风等方面的标准。,返回,强制性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
8、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国家或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返回,4、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工程勘测设计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设计两种。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范。它是强制性勘测设计标准。“一经颁发,就是技术法规,在一切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都必须执行”。勘察设计规范分为国家、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计单位四级。标准设计。它是推荐性设计标准。“一经颁发
9、,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因地制宜的积极采用,凡无特殊理由的不得另行设计”。标准分为国家、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返回,5、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相关法规规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时,不得擅自更改国家及行业的强制标准;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部门、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对于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和规划、设计文件,不得批准使用;不按标准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不得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现行的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勘察、设计、规划、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
10、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自愿采用。,返回,三、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勘察设计资格证书和资质 资格分级 业务范围 资质申请与审批 勘察设计资格的管理和监督,返回,1、勘察设计资格证书和资质,勘察设计资格证书分为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两种,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资质等级的依据。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工程设计
11、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专项资质。,返回,2、资质分级,2、资质分级,2、资质分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专业资质、专项资质设甲、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返回,3、业务范围,(1)工程勘察单位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业务;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
12、土工程、工程钻探、凿井等勘察劳务业务。(2)工程设计单位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取得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返回,4、资质申请与审批,4、资质申请与审批,审批机构及权限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
13、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
14、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申请单位条件 申请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计机构的文件;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所申请的工程勘
15、察或者工程设计资格等级标准相应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1份,副本6 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返回,5、勘察设计资格的管理和监督,5、勘察设计资格的管理和监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
16、等有关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任何部门、任何地区不得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信、许可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准入限制。,返回,四、勘察设计业务的发包与承包,1、委托工程设计业务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准;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工程勘察业务可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进行委托。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
17、设工程的勘察、设计。,4、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6、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7、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所必须的基础资料和有关文件,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负责。,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
18、责。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不得私自挂靠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承包方在承接业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不执行国家的勘察设计收费规定,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按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委托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返回,五、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工程设计的依据
19、设计阶段及内容 建设工程抗震 设计文件的审批 设计文件的修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工程设计的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如有可能,设计单位应积极参加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建设地址的选择、建设规划的制定及试验研究等设计的前期工作。对大型水利枢纽、水电站、大型矿山、大型工厂等重点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前,可根据长远规划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资源调查、工程地质和水文勘察、经济调查和多种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等方面的工作,从中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为编制设计文件作好准备。,返回,37,总体,初步,技术,施工图,2、设计阶段及内容,
20、2、设计阶段及内容,(1)设计阶段 根据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计阶段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而决定。一般建设项目可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即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存在总体部署问题的建设项目。一些牵涉面广的项目,如大型矿区、油田、林区、垦区、联合企业等,存在总体开发部署等重大问题,在进行一般设计前还可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2)各设计阶段的内容与深度 总体设计 总体设计一般由文字说明和图纸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料来源、工艺流程概况、主要设备配备、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公用和辅助
21、工程、“三废”治理及环境保护方案、占地面积估计、总图布置及运输方案、生活区规划、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估计、工程进度和配合要求、投资估算等。总体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开展下述工作的要求:初步方案,主要大型设备、材料的预先安排,土地征用谈判。,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一般应包括以下文字说明和图纸: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各类资源的用量和来源、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公用及辅助设施、新技术采用情况、主要材料用量、外部协作条件、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生活区建设、抗震和人防措施、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建设顺序和期限、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的深度应满足以下
22、要求: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定货、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图设计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制定。其深度应满足确定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有关实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其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要求等。,返回,3、建筑工程抗震要求,(1)抗震预防范围 地震烈度为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和今后有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抗震设防地区村镇建设中的公共建筑、
23、统建的住宅及乡镇企业的生产、办公用房,必须进行抗震设防。(2)抗震预防设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工程项目的抗震设计,严格遵守现行抗震设计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应有抗震设防的内容,包括设防的依据、设防标准、方案论证等。新建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结构体系,均应通过相应级别的抗震性能鉴定,符合抗震要求,方可采用。,返回,4、设计文件的审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及技术设计,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直辖市、自治区审批;小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或省、直市、自治区自行规定;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的审批权限与初步设计的审批权限相同;
24、各部直接代管的下放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国务院主管部门为主,会同有关省、市、自治区审查或批准;施工图设计除主管部门规定要审查者外,一般不再审批,设计单位要对施工图负责,并向生产、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听取意见。,返回,5、设计文件的修改,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经批准后,就具有一定的严肃性,不得任意修改和变更,如必须修改,则需有关部门批准,其批准权限,视修改的内容所涉及的范围而定。修改设计文件应遵守以下规定: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经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凡涉及计划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如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的修改,须经原计划任务书审批机关批准。涉及初步设计的主要
25、内容,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标准、总定员、总概算等方面的修改,须经原设计审批机关批准。修改工作须由原设计单位负责进行。施工图的修改,须经原单位同意。,返回,45,6、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概念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布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26、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48,施工图审查的流程,各专业施工图 一式三份,勘察、设计合同,消防审核意见,2030工作日,返回设计院修改,施工图审查的要求审查机构在审查结束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报告应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审查合格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到审查报告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向审查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返回,施工图审查的要求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
27、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施工图审查工作所需经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六、工程勘察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的范围,返回,1、知识产权概述,200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简称导
28、则),本导则所称的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咨询。导则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后者以下简称邻接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商标专用权(以下简称商标权)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利;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由企业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返回,2、知识产权的范围,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著作权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咨询活动和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以各种载体所表现的文字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等勘察设计咨询作品的著作权。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专利权系指获得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包括各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
29、用性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等新技术和新设计,以及对原有技术的新改进、新组合等的专利权。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专有技术权系指对没有申请专利,具有实用性,能为企业带来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享有的权利,包括各种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产品配方、各种技术诀窍及方法等。,勘察设计咨询业除专利技术秘密以外的其他商业秘密,系指具有实用性,能为企业带来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包括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科技档案、客户名单、财务账册、统计报表等。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商标权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系指企业名称、商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种资
30、质证明等依法享有的权利。勘察设计咨询业其他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返回,55,某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拟采用的新技术与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符,应由()组织专题技术论证,并报批准该项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监理单位D设计单位,案例分析,A厂新建一车间,分别与设计院B和建筑公司C签订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厂房北侧墙壁发生裂缝。为此A厂向法院起诉建筑公司C。经勘察,裂缝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结论是结构设计图纸依据的地质资料不准,于是A厂又诉讼设计院B,设计院答辩:设计院是根据A厂提供的地质资料设计的,不应承担事故责任。经法院查证,A厂提供
31、的地质资料不是新建车间的地质资料,而是与该车间相邻的某厂的地质资料,事前设计院也不知该情况。请问:事故的责任者是谁?,分析:1、事故是由于设计图纸依据的地质资料不准,使地基不均匀沉降,最终导致墙壁裂缝。所以,事故涉及的是设计合同的权责关系,而与施工合同无关,即建筑公司C没有责任。2、在设计合同中,提供准确的资料是委托方的义务,而且要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所以委托方提供假地质资料是事故的根源,委托方A厂是事故的责任者之一。3、设计院B接对方提供的资料设计,似乎没有过错,但直到事故发生前设计院仍不知道资料虚假,说明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院并未对地质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否则,有可能防患于未然。所以,设计院也是责任者之一。4、结论:委托方(A厂)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承接方(设计院B)为间接责任者、次要责任者。,返回,思考题,1、何谓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它有哪些种类?2、何谓工程建设标准?它是如何分类的?3、工程勘查设计的原则是什么?4、工程设计的依据是什么?5、工程设计分几个阶段进行?其内容和深度都有什么要求?6、哪些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7、施工图设计审查的范围和内容有哪些?8、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勘察设计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