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应急管理规范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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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应急管理规范编制说明编制组2023年9月一、任务来源二、标准制定的必要性三、主要工作过程四、国内外相关情况说明五、六、七、八、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情况说明编制内容及说明主要条文说明标准实施建议标准起草单位及人员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应急管理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快速,系统制式多元化发展,越来越多城市选择应用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轨道交通制式以满足城市居民的日常出行需求,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求不断扩大。导轨式胶轮系统(依据T/CAMET000012020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命名)是由电驱动,采用橡胶车轮和全自动运行技术,以高架敷设方式为主,利用走行

2、轮和导向轮,实现在轨道梁上行进和转向的新型城市轨道交通制式,填补了国内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制式的空白。城市轨道交通不断发展的同时,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是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务。因此,通过建立科学的运营应急管理体系,规范运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运营单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有效保障运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文件;201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总局令)文件,交通运输部下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10512016

3、)行业标准;2019年,交通部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文件,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第7部分:运营管理(T/CAMET04017.72019)团体标准;2022年,交通运输部下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行业标准。以上各文件及标准都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标准化工作,促进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研究制定,2023年8月3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关于导轨式胶轮系统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

4、知,提出制定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应急管理规范。二、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导轨式胶轮系统与现行标准所覆盖的地铁、轻轨及有轨电车等均有较大差异。在设备系统方面具有专属性,比如车辆、道岔、轨道梁、供电系统及动力电池等;在运营应急管理方面,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架构精简,岗位职责复合,比如取消二级调度,司乘职责涵盖站务、乘务、票务的工作;此外,导轨式胶轮系统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具备GoA4等级运行功能,线路设计以全自动运行为基础,设备功能要求与传统轨道交通线路存在一定差异,因此,现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相关标准不完全适用于导轨式胶轮系统,应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式特点及运营线路实践经验,在现有轨道交通应急管理相关

5、标准的指导下进一步细化应急管理工作。目前,国内多个城市正在建设或运营导轨式胶轮系统项目,并且该制式在行业发展前景中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因此,有必要制定保障运营安全的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应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从轨道交通标准体系建设层面,为助推不同运量轨道交通的发展,搭建多层次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相应的标准体系建设应跟上步伐,新技术、新装备、新理念等应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以覆盖不同制式轨道交通,标准化和规范化新型城市轨道交通,保隙其运营安全。三、主要工作过程标准编制组开展了以下工作:1 .基础调研2023年3月4月,根据标准编制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组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情

6、况和技术现状,实地调研了深圳地铁、龙华有轨电车、广州黄埔区有轨电车等运营企业,了解运营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有关需求。同时,编制组对导轨式胶轮系统的运营应急处置机构、应急机制、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与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对比,分析导轨式胶轮系统与其他制式的不同之处及需求。2 .编写标准大纲2023年4月,编制组通过召开标准编制研讨会,开展了标准内容框架、技术大纲及重难点问题等的专题论证,明确研究编制思路和阶段划分等,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总局令)文件、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

7、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1051-201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第7部分:运营管理(T/CAMET04017.72019)等文件与标准的指导下,形成标准大纲。3 .编制标准2023年4月8月,编制组召开了标准草案编制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各参编单位工作分工。编制过程中,多次召开编制专题讨论会,就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全员或相关成员单位讨论,并与导轨式胶轮系统技术研发部门充分研讨、多次核查技术要求和技术水平,确保技术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并于2

8、023年9月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四、国内外相关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总局令)文件、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等规定要求,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目前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运营应急管理的相关标准并不完全适用于导轨式胶轮系统,迫切需要制定相关标准,保证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据可依,保障线路正常运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

9、运营应急管理有关情况如下: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后。要求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并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统一协调指挥;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

10、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2015年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文件。该文件要求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总局令)文件。该文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

11、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运输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2016年7月1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1051-2016)行业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体系构成及各级预案要点、基本要求、编制程序及编制内容的要求。适用于省市级人民政府及运营单位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2019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

12、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文件,该文件要求运营单位要加强应急演练和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019年11月01日,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第7部分:运营管理(T/CAMET04017.72019)文件,该文件要求应急机制、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及应急能力等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各要素应涵盖不同运行模式的相关要求。应急预案应涵盖不同运行模式及各类运营场景,并实现分级分类管理。DTO与UTO运行模式变更过渡期间应有相应的应急预案予以保障。运营单位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应在不同运行模式及运行模式变更过渡等环境下开展,实

13、操演练可在全自动运行的栏拟环境下开展。2022年1月13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行业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一般规定、应急处置机构、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与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先期处置、社会宣传教育和分析评估等方面。适用于地铁、轻轨运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其他城市轨道交通制式参照使用。五、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情况说明1 .导轨式胶轮系统属于城市轨道交通的一种小运量制式,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

14、理办法(第88号总局令);(4)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10512016);(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8)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第7部分:运营管理(T/CAMET04017.72019)。本项目符合以上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对城市轨道交通的要求。2 .目前国内外尚无专门针对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应急管理而编写的标准。因此,本项目在符合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适用于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

15、应急管理的标准,可为建立导轨式胶轮系统标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有助于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标准体系,保证导轨式胶轮系统线路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六、编制内容及说明1 .本标准编制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20)的规定。2 .本标准的编制内容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总局令)、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1051201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城市

16、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GB/T38707202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第7部分:运营管理(T/CAMET04017.72019)编制等法律、法规及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一般要求:包括运营单位对运营应急管理的总体原则及一般要求。(2)应急处置机构:包括运营单位对应急处置机构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及成立专家库的要求。(3)应急预案:包括运营单位对预案体系、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发布与备案、运营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等方面的要求。(4)应急机制:包括运营单位对信息报告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的要求。(

17、5)应急处置:包括运营单位对应急响应、先期处置和处置后恢复等的要求。(6)应急演练:包括运营单位对演练计划、演练实施、演练评估及问题整改、应急宣传等方面的要求。(7)应急保障:包括运营单位对应急技术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物资保障及应急能力评估等方面的要求。七、主要条文说明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导轨式胶轮系统线路运营应急管理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主要引用了以下文件:(1)国办函(2015)32号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GB/T38565应急物资分类及编码(3) JT/T105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4) DBJ/T15-1722019胶轮

18、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5) DBJ/T15-1732019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按照引用和创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0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GB/T38707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窠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窠编制规范(JT/T1051201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以及导轨式胶轮系统各专业技术规格书等规范性文件、标准有关术语定义,共定义了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9、、应急预窠、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应急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实战演练等10个术语。4一般要求4.1 条4.2条,参照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1总则L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4运营单位”要求进行编制。4.3 条,参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GB/T387072020)“14运营管理要求14.4应急管理14.4.4”要求及进行编制。4.4 4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13分析评估13.2应急能力综合评估13.2.1.13.2.2”要求进行编制。4.5 条,参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

20、T/T1409-2022)“4一般规定4.3”要求及进行编制。4.6 条,参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10应急演练10.1演练计划与内容10.L1”要求进行编制。4.7 7条,参照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6.2队伍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8应急救援队伍8.1队伍管理8.1.1,要求进行编制。4.8 条,参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4一般规定4.V要求进行编制。4.9 9条,参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

21、理办法(交运规(2019)10号)“第三条”要求及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对未达到运营险性事件实际处置经验进行编制。5应急处置机构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5应急处置机构”的内容编制,对运营单位成立应急处置机构、机构管理职责划分、开展的工作及机构的专家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6应急机制6.1 信息报告机制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章监测与预警第三十九条”;(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

22、)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3.3信息报告”;(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4一般规定44”。对运营单位应急信息渠道建立、信息报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6.2监测预警机制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l4092022)“6监测预警”的内容编制。对运营单位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内容、应对措施、预警机制及系统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3、。6.3应急联动机制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GB/T387072020)“14运营管理要求14.4应急管理14.4.2(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4一般规定4.5、4.6。对运营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的要求,并与公安机关、消防、防疾防控、医疗机构、气象、地质、公交、其它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单位及社会公众应急机制的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7先期处置机制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应急响应

24、4.2响应措施、4.2.9运营恢复”;(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窠(粤办函(2018)295号)“3.2应急处置3.2.2先期处置3.2.4响应措施”;(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11先期处置先(4)导轨式胶轮系统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管理规范(T/URTA00042021)“13.3安全风险管理13.6应急管理13.6.10”;(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4一般规定4.9”。对运营单位建立先期处置的响应、处置措施、现场人员职责、现场事态控制和处置后恢复等方面进行了规定。8应急预案8.1预案体系

25、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第七条、第八条”。(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10512016)“4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及各级预案要点4.2.3运营单位级应急预案4.2.3.1、4.2.3.2;1.2运营单位级应急预案编制内容要求见附录B”;(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ii7应急预案7.1预案体系”;(4)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第7部分:运营管理(T/CAMET04017.72019)“11安全与应急管理IL

26、2应急管理IL2.1”;对运营单位应急预案分类及各类预案所应覆盖的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8. 2预案编制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10512016)“5基本要求5.2编制原则;6编制程序6.1成立编制工作组6.11与6.1.3;6.3风险辨识与风险分析6.3.2;6.4应急资源调查与应急能力评估6.4.2”的内容编制。对运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与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9. 3预案发布与备案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

27、022)“7应急预案7.2预案编制与发布7.2.2,;(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总局令)“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十条、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第二十六条”。(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7应急预案7.3预案管理7.3.1”对运营单位应急预案发布前评估、签发、备案、预案发布后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10. 4预案评估与修订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7应急预案7.2预窠编制与发布7.2.3、7.2.4”的内容编制。对运营单位应急

28、预案定期评估、修订等方面进行了规定。9应急演练10.1 练计划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第九条第十一条”;(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10应急演练10.1演练计划与内容10.1.1-10.1.4O对运营单位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内容、演期周期等方面进行了规定。11. 2演练实施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第十一条、第十三

29、条”;(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10应急演练10.1演练计划与内容10.1.5、10.2演练实施”;(3)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第7部分:运营管理(T/CAMET04017.72019)“IL2应急管理IL2.5”。对运营单位应急演练实施背景、演练方式、演练方案内容、安全卡控、演练结束恢复等方面进行了规定。9. 3演练评估及问题整改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12019)9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

30、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10应急演练10.3演练评估与反馈改进10.3.1、10.3.3、10.3.4、10.3.7。对运营单位应急演练评估机制、评估人员能力、评估过程、评估报告、评估发现的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10应急保障10.1技术支持与分析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I)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6保隙措施6.4技术保障”;(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13分析评估13.1技术分析”。对运营单位应急技术更新、建立案例库、应急专家库技术支持、

31、运营险性事件技术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规定。10. 2应急救援队伍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32号)“6保障措施6.2队伍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8应急救援队伍8.1队伍管理&11、8.14;8.2培训与考核8.2.1、8.2.3、8.2.6”内容进行编制。对运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在岗应急抢险队伍培训、运营相关岗位员工应急能力提高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10. 3应急设施及物资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以下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编制:(1)引用了胶轮有轨电

32、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DBJ/T15-1722019)与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DBJ/T15-1732019)应急设施标准;(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9应急设施与应急物资9.2应急物资”;(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9应急设施与应急物资9.3管理与维护”;对运营单位应急设施标准、应急物资、应急管理与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10. 4应急能力综合评估结合导轨式胶轮系统制试特点及运营实践经验,参照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13分析评估13.2应急能力综

33、合评估”的内容编制,对运营单位应急能力评估周期、综合评估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八、标准实施建议本标准可作为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应急管理的规范依据,也可作为导轨式胶轮系统运营单位开展运营工作的指导文件,切实做到安全运营。在实施本标准前,应结合运营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学习,使有关部门准确、深刻领会标准的内容和执行流程。本标准针对导轨式胶轮系统提出了全面的运营应急管理要求,在具体应用时,应根据线路实际需求使用本标准。九、标准起草单位及人员1 .主编单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 .参编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地铁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新轨道交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比亚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比亚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比亚迪通信信号有限公司、重庆云巴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 .主编人员林跃明、刘世雄、石杰红4 .参编人员林鸿全、韩君怡、刘国政、刘杨、黄伟潮、何飞、刘瑞联、张乃文、林伟森、黄裕锋、康华玲、王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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