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地标智能健康家居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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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建设单位 编制名称:(盖章):日期:山东新地标智能健康家居产业园项目山东新地标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0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新地标智能健康家居产业园项目项目代码2302-371121-04-01-17481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342国道以北、珠山路以东。地理坐标(东经119度泣分1.920秒,北纬匿度也分39.90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110木质家具制造;C2456儿童乘骑玩耍的童车类产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21”中“36木质家具制造211*其他(仅分

2、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吨以下的除外)”“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中“40玩具制造245*;*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吨及以上的;”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I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70(X)环保投资(万元)I(X)环保投资占比()0.59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899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

3、划名称: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工业园区的通知(鲁政字【2006】71号)。2、规划名称:五莲县潮河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和所辖五莲县等4个县(区)及城区驻地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批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五莲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和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

4、文号:关于山东五莲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8312号)和关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1759号)。山东五莲工业园区位于日照市区北郊,2002年7月由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6年3月升格为省级工业园,2009年10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更名为H照市北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五莲县潮河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342国道以北、珠山路以东,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

5、12年本),该项目不在“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证明(见附件5)、五莲县潮河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见附图5),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其建设符合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2、与山东五莲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五莲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表1-1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环保准入条件1

6、、入区项目要实现生产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要经厂内处理后,在厂内综合利用掉排入外环境;区内原则上不宜建设人力资源密集型项目,不宜建设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难降解废水的项目。2、企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3、入区企业必须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

7、产,要求企业不断改进工艺和产品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水平、实施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产生种类;已经获得产品环境标志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入区权。4、对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本项目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

8、绿化用水、水喷淋用水,职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绿化用水全部损耗;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每年更换一次,更换废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符合规划要求,且不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难降解废水。符合项目准入山东五莲工业园区应科学合理地设置项目准入条件,坚持以园区产业定位为主导的产业定位发展方向,重点引进工艺先进,技术创新,无污染或低污染、规模适中、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严禁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和能源消耗高的项目进入园本项目采用工艺较为先

9、进,不含淘汰落后工艺。符合区。环评结论(1)鉴于目前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回用途径有限,暂存设施不足,废水下渗和外溢的情况,在污水处理厂尾水输送管线未建成使用前,园区内禁止建设新增废水排放的工业项目;(2)五莲县属于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同时市北开发区位于两城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地表水环境非常敏感,因此园区内除了建设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难降解废水的项目,还禁止建设需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3)目前园区内供热管网不够完善,供热管网暂时未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有用热需求的工业项目;(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对产业园区发展有相关限制要求,因此建议禁止引进土地集约利用

10、度不高的项目;(5)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新建项目禁止进入;(6)VOCs排放不能满足总量要求,或难以控制达标排放的项目禁止进入;(7)能耗大,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进入。本项目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绿化用水、水喷淋用水,职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绿化用水全部损耗;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每年更换一次,更换废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O本项目无供热需求,项目加热方式是电加热,非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符合审查意见开发区规划范围:北接山河路,南到新河路,东临宝山路,西至大庄村边界,总面积19.27km2本项目不属于上述

11、范围,根据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本次跟踪评价的范围是市北开发区原规划及原环评中的规划范围(19.27km2),经调查分析,市北开发区已基本形成以车辆制造、机械及零部件加工、电子、塑胶、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为主的产业分布格局,随着区域定位的变化,现有规划与后期出台的五莲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有符合多处不符,建议对园区用地规划及时修编调整。”根据五莲县潮河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拟建项目属于修边调整后的开发区规划范围。总体定位:是五莲县的潜力所在、优势所在,对五莲县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是日照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示范区域,是日

12、照市工业商贸产业的主要基地。拟建项目的运行和投产有利于解决当地就业问题,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本项目的运行和投产有利于解决当地就业问题,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符合主导产业:车辆制造、机械及零部件加工、电子、塑胶、农副产品加工等。拟建项目为山东新地标智能健康家居产业园项目。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项目和禁止发展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智能健康家居产业园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修订版),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七、人工智能9、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项目现已在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详见附件3,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其求。J2、用地规划符合

13、性分析付本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342国道以北、珠山路以东,占地面积约为38993m2,性分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析不在“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文件(详见附件4)和规划证明(详见附件5),本项目土地用途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342国道以北、珠山路以东,距离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菜园村(W,95m),根据五莲县潮河镇三区三线划定分布图,见附图3,本项目在城镇开发区域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用永久农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3、选址

14、合理性分析(1)周围环境概况项目南侧为342国道,北侧为淮河路,西侧为珠山路,东侧为日照贝安木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距离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菜园村(W,95m),(2)基础配套设施情况项目厂址所在地交通便利,区内基础设施完善,道路、给水、通讯、电力等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综上,项目选址是合理的。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12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一览表(一)“三线”:生态保护

15、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342国道以北、珠山路以东,不在生态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与五莲县潮河镇三区三线划定分布图,见附图3。

16、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报批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未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

17、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属于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日政办发201541号)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

18、(莲政办发201732号)中所列建设项目,不在日照市和五莲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范围内。符合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号)要求。(2)项目与日照市人民政府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一览表粉加工、再生铅、黏土制砖瓦、土法生产酸化油、土法冶炼、石棉制品制造、钢渣磁选(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除外)建设项目。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日照市“三线一单”全市总体准入清单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全市禁止新建

19、、改建(提高节能降耗和降低污染物 排放的技术改造除外)、扩建建设项目类型包括:(1)电解铝、煤化工、氯碱制造、农药原药及中 间体制造、印染(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鼓励类工艺的建设项目除外)、皮革鞅制加工、鱼项目为山东新地标智 能健康家居产业园项 目,不属于全市禁止 新建、改建、扩建建 设项目;不涉及重金 属排放;产品为智能符合(2)新增铅、汞、镉、格和神等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3)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工艺,且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方案的建设项目。(4)国家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严格控制“两高”建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

20、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除外)原则上应布局在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产业园区或符合乡镇规划的工业集聚区内,并符合产业园区或集聚区的产业发展定位要求。(3)一般管控单元内禁止新建、改建(已有合法手续且仅从事节能减排改造的建设项目除外)、扩建重污染项目,主要包括:新增铅、汞、镉、辂和碑等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工业建设项目,及其他重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项目,以及符合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筛选条件的工业项目。上述产业的现存企业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

21、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4)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新、扩建相关化工项目应进入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或认定的重点监控点,进入省定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应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5)市域范围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禁止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7)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并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8)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实施负面清单管控,限制大规模城镇化工业化开发。根据不同功能,实行差别化管理措施。健康家居,设计的主 要工艺为下料、拼装、 辐涂、喷塑、固化等 工艺,不属于高污染、

22、 高风险产品和工艺, 不属于国家相关政策 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两高”项 目;项目位于日照市 北经济开发区342国 道以北、珠山路以东; 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项 目;项目不属于化工 项目:项目不涉及锅 炉;项目不属于畜禽 养殖项目:项目不在 生态红线规划范围 内;与五莲县潮河镇 三区三线划定分布图 位置关系,见附图3。 项目周边无国家公 园、自然保护区和自 然公园,以及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 护地。(9)对生态空间内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森林公

23、园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及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管理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减量替代(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2)实行VoCS减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要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处理。(3)大气高排放区内大气污染物应执行国家或山东省排放标准要求,钢铁等行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涉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

24、OCS排放控制应满足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要求: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已申请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并设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项目不属于涉VOCs的重点行业,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加热采用由电加热方式。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不涉及海域及土壤污染物。(4)鼓励引导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升级,对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有条件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

25、聚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符合流和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措施。城镇新区建设应实现雨污分流。(2)完成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城市建成区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规排污口,定期维护排水管网及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3)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周边土地消纳能力配套完善的雨污分流、粪尿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近岸海域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按照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

26、总量控制制度。土壤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指标要求,加强污染源头预防。(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符合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

27、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3)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控。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地块应当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域周边原有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逐步削减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农用地资源紧缺或耕地保有量不足的区域,应做好企业关闭搬迁计划和农用地土壤修复规划。(4)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污染地块经

28、治理与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可以进入用地程序。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2025年日照市用水总量不超过7.65亿立方米:2035年日照市用水总量不超过8.46亿立方米。(2)202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省下达指标。(3)新、改、扩建项目用水和能耗指标应满足行业定额要求。(4)严格落实用地指标管控要求,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

29、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5)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日照国际海洋城的城市建成区,以及五莲县、莒县城市建成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域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高污染燃料依据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要求,对于空气质量超标区域,原则上执行W类(严格)管控要求。控制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采用非清洁燃料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项目年用水4732m3,用电300万kWha0无行业用水和能耗要求符合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省级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30、:ZH37112120006空间布局约1 .禁止建设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难降解废水以及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2 .湿地公园等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应符合日照市级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为山东新地标智能健康家居产业园项目,不属于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难降解符合束废水以及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项目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符合日照市级总体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 .工业园区或集聚区内建设项目废水应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且间接排放废水应满足行业排放标准及纳管要求。2 .新、改、扩建项目应控制物料(含废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的粉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3 .新、改

31、、扩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基本水平。4 .建材项目应采用密闭方式对粉状物料进行储存,并采用密闭或封闭方式对粉状物料进行输送。应采用密闭或封闭形式对块状或粘湿物料进行储存和输送,并在物料输送落料点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其他生产工艺(设备)有组织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收集处理能力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5 .禁止排放重金属、难生物降解废水的建设项目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污水处理厂除外)。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满足行业排放标准及纳管要求;项目不属于建材项目;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基本水平;项目不属于建材项目;项目废水不涉及

32、排放重金属、难生物降解废水。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 .新、改、扩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项目应与耕地,以及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一定距宽.2 .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菜园村,距项目95m;项目配备完整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2 .新、改、扩建项目用水和能耗指标应满足行业定额要求。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项目年用水4732m3,用电300万kWhao无行业用水和能耗要求。符合(3)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4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

33、情况符合性第三条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速符合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第四条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项目能耗小,工艺简单,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生态破必.一符合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

34、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符合(4)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为新建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符合第四十四条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符合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

35、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已采取设置相关环保措施,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5)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6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

36、一览表重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三(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项目设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符合四(二)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项目颗粒物、VoCS分类收集处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理。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对VoCS进行处理。符合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

37、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6)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7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提高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降低单位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鼓励企业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辐涂、浸涂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单位涂装面积的VoCS排放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塑粉、水性漆、UV漆。漆料检测报告见附件6。项目采用烘干、固化工艺,加热方式采用电加热,项目采用两级活性炭吸

38、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属于可行技术,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标准相关要求。符合加强工艺废气的集中收集和治理。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原辅材料应储存或设置于密封容器或密闭工作间内以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喷漆、流平和烘干等产生VoCS废气的生产工艺应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因工艺要求无法设置密闭工作间的,VOCS排放工段应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收集系统。经收集的有机废气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以及其他适用的新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塑粉、水性漆、UV漆密封保存。烘干、固化等生产工艺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不涉及露天和敞开式作

39、业,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建立拟设置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7)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表18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指导意见项目情况符合性表面涂装行业(1)鼓励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2)涂

40、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废气宜采用下吸风方式进行有效收集。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塑粉、水性漆、UV漆,原料均密封存储在原料座符合(3)涂装、小件修补等工段宜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5)使用水性漆的企业,经检测不能够达标排放的,产生的废气宜在喷淋、过滤后采用纳米气泡弱化吸收法、生物法、低温等离子技术等工艺进行处理。(8)项目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表1-9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符合性一览表指导意见

41、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设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符合(9)项目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L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1-10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治理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实施“散乱污”企

42、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高炉一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项目为不涉及限制类产能装备。符合重点任务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项目不建设燃煤设施。符合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

43、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10)项目与日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11项目与日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一览表内容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四章、持续调优结构推进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大力推进先进钢铁制造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基地绿色发展。坚持以构建生态圈、创新链为牵引,做强做优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绿色低碳示范

44、产业园区。提高园区绿色规划建设水平,统一规划建设各类园区电力、热气供应等设施,推进园区能量梯级利用。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做大做强环保装备制造业,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环保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实现特色优势环保装备制造领域高端化发展,支持莒县打造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本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园区内电力、热力发展完善。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备。符合第六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化重点行业VOCs全过程治理。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准确率。完善PM2.5和臭氧

45、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探索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应对机制。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开展产废行业绿色设计,在生产过程充分考虑后续综合利用环节,切实从源头削减大宗固体废物。推进全市新能源利用,改善能源结构,源头削减本地传统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治理。项目固废收集于固废间统一外售。符合第八章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从严从细组织实施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尾矿库、重金属企业和化工园区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督促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46、制度,实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监管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完善危险废物智慧管理系统,依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围绕涉重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放清单。以电镀、铅蓄电池等行业为重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提升改造、实行特别排放限值、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行业治理措施,有效削减重金属排放量。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应急预案备案等,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项目危废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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