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信息工作制度(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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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长制信息工作制度(试行)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林长制工作信息交流,及时了解掌握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省级林长制信息公开、报送、通报工作。第二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一)公开内容1 .全省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情况,包括各级林长名单、职责、责任区域、监督电话等;2 .林长制相关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等;3 .林长制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4 .林长制工作动态及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5 .林长制重点任务建设情况;6 .林长制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二)公开方式1.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7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8 .新闻发布

2、会和其他相关会议;9 .政府、部门和行业有关的工作简报、通报;10 公告、通告、林长公示牌;11 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三)公开审查在信息公开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未经审查的信息严禁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不得向社会公开。(四)公开时限应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公开单位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长制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条建立工作报送制度(一)信息报送原则信息报送应遵循及时、准确、高效、

3、规范的原则。(二)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分常规信息报送和专报信息报送。1 .常规信息报送(1)报送内容。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本地区推行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建设任务进展调度情况等。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落实情况;推进林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创新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安排等。(2)报送方式。市(州)、县(市、区)林长制办公室及时统计汇总本区域林长制工作情况形成报送资料,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后加盖印章,报送省级林长制办公室。县(市、区)报送省级林长制办公室资料同时报送市(州)级林长制办公室备案。涉密信

4、息的报送,应当遵守保密相关规定。(3)处理运用。省级林长制办公室对各地常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编辑,以工作总结或简报形式报送上级林长,并印发各相关单位。(4)报送时间。各市(州)、县(市、区)常规信息每月20日、每季度(3月20日、9月20日)报送一次,工作总结半年(6月20日、12月20日)报送一次。2 .专报信息报送(1)报送内容。专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事项;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批办事项;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协调问题;反应地方创新性、经验性、系统性及建议性等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林长制工作的重大舆情;其他专报事项。报送方式。

5、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市(州)、县(市、区)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签发后上报省级林长制办公室。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遵守保密相关规定。(3)处理运用。省级林长制办公室对专报信息进行筛选编辑后,以林长制工作专报的形式报送上级林长,并印发各相关单位。(4)报送时间。专报信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随时进行报送。第四条建立工作通报制度(一)通报内容1 .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2 .对重点督办事项办理进度和完成实效情况。3 .各地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情况。4 .表彰林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情况。5 .通报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后果的相关情况。(二)工作要求1 .省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工作通报制度的具体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特别重要事项须由省级或以上级林长签发。2 .工作通报以会议、公文、工作简报、省林业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化手段进行通报。3 .省级林长制办公室定期统计并通报各市(州)、县(市、区)林长制办公室信息采用情况。第五条林长制工作信息公开、报送、通报将作为各级林长制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在工作中,违反纪律,导致发生严重后果和重大舆情事故的,依法依规报请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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