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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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站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五)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六)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罚制度(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九)防汛工作管理制度(十)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十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十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十五)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制度(十六)安全事故与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十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十八)安全评价管理制度(十九)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二十)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二十一)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

2、章、总则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特点及项目部实际,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安谷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共分22个管理办法,针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安全方针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建立安全的长效机制。闲项

3、目部在安全工作中,大力提倡:“一个强化,一个支持,一个落实,三个坚决反对”的安全观念。即:强化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各级组织要坚决支持员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说“不”;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项目、每一部位、每一设备、每一员工;坚决反对在安全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不受控条件下盲目追求进度;坚决反对各单位减少必要安全投入而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七)项目部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八)各施工单位在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

4、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0。项目部认真贯彻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十)本管理制度以项目部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工程局、分局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施工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

5、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项目部通过与各施工队签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项目部各施工厂队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经理要与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队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领导班子必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闲项目部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

6、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一)安全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项目部安全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主要考核项目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为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事故控制三部分内容。3、安全考核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超出安全控制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不合格单位。4、项目部每年对各单位安全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定;5、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

7、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厂队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第二章、考核评价1、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总分为200分。2、考核得分160200分的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优良单位;14015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合格单位;140分以下,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合格单位。3、评分表中每个考核项,完成较好的,得基准分;一般的,得一半分;没做或较差的,不得分。4、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采取分数扣除法,按照表内各项具体扣分要求累计扣分,单项最低得分为0分。5、对考核得分相同的单位,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较大、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第三章、评先评优1、项目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优

8、秀单位负责人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活动,对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予以表彰。2、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平均得分160分以上;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优良部门。3、安全生产优秀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所在的施工单位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本人在所在单位任职满一年以上;本人近两年内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不良记录。项目部每年对项目部安全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4、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所在单位考核得分160分以上;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部门工作规范、钻研业务、工作敬业、坚持原则;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安全

9、信息、报表和述职报告等报送齐全、及时、准确。5、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在考评为优良的单位中产生,具体的评选数量,由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优良单位总数的30%左右。(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2、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等。3、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及实施日常检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施工队检查、作业班组例行检查:日常巡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对所管辖的施项目部域进行巡回检查。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由项目部、各施工队组织有关部

10、门人员进行的全面大检查。项目部每月举行一次综合大检查,项目部每周应在施工现场组织1次综合检查。1、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排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2、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五防”、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雨季检查等。3、专项检查主要包括针对大型模板、脚手架施工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4、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5、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6、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El志,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7、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要求8、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

11、及专业检查宜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附表1)。9、项目部、各施工队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当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及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表进行考评,做出评价。10、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检查验收人员年终综合检查应做出自查评价。11、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12、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现场消除。13、事故隐患整改14、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

12、格或需停工整顿的,应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下达:整改部位和内容;整改措施建议;整改日期;经费来源;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15、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16、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隐患整改通知书由下发的项目部或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存档。17、安全生产检查要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到既能查出隐患、发现违章,又能及时整改、立即纠正。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检查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8、各施工队应根据各自承担施工任务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三)

1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2、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人、财、物等资源配置,项目部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主要用于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各施工队可以在各自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办法中具体明确提取比例和使用范围,但必须保证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范围的项目费用开支。第二章、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来源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来源主要包括: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安全事故罚款。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建立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并全部用于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3、项目部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经

14、济处罚款项,列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4、项目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依据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并将使用结果报项目部质量安全部备案。第三章、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1、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为基础,项目部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自下而上,汇总编制。2、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和实施应明确各有关人员和部门责任。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预算、实施方案、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等。3、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如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4、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要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数量

15、。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保证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第四章、安全投入的统计为了规范管理,统一安全生产投入的口径,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稳步增长,各部门各厂队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统计部门、财务部门、安全部门的职责。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应包括以下方面: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费用;7、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8、办公、生活区

16、的防护费用;9、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10、安全生产奖励;11、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第五章、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1、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实行预算管理,由安全部门负责经费预算编制,报项目部指挥批准。2、项目部要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保证落实到位。3、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4、对违背本办法规定,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特制定本办法。2、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组织;对员工及专业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7、培训,由各施工队组织。第二章、组织管理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拟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3、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质量,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培训管理人员。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表;学员花名册、学员基本情况、考试成绩等;培训效果评价。第三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18、1、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学习不少于20小时。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除了取得相应岗位证书外,每年应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第四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教育1、项目部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2、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登高架设、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物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

19、作业。3、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4、凡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或工人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6、有专业分包的项目部,应督促或组织专业分包单位,对其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并建档。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工作。第五章、其它1、项目部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可多样化。包括: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

20、讲、安全知识考试;“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安全技术交底;班前班后安全会,生产过程中相互提醒;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室等。2、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计划的实施情况,将纳入项目部对各施工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3、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五)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2、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品事

21、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4、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按照第493号国务院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设备损失事故: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将情况于1小时内电话如实向项目部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项目部告事故的简要情况

23、。2、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项目部,不得迟报、隐瞒不报、谎报。3、施工单位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项目部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4、安全事故报告规定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12小时内,报项目部安全部。5、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一个小时之内报告项目部。6、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7、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式报送项目部。事故快速报送书格式见附表1。8、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2、3)o月报表项目部在次月1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5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第三章、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

24、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2、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四不放过”提供有力的保证。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内部调查同时,配合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工作。4、项目部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5、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6、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提出防止事故方法;提出事

25、故处理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按事故分类,明确项目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8、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对于重伤事故的调查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项目部安全部。9、死亡事故、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项目部并将处理情况向项目部、指挥部汇

26、报。10、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Ik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第四章、事故处罚程序轻伤、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项目部。对重伤和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并将处理结果报指挥部。(六)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分局关

27、于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据本办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第二章、对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罚1、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对有关责任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视情节和后果给予处分。2、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领导授意的,对相关领导人给予处分。3、发生人身伤亡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对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队长给予相应处分。4、因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年终经考评为

28、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因事故控制因素,按事故责任人处罚规定处理的除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处分,并责令限期整改。第三章、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1、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2、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罚款10万元;3、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每重伤1人,罚款2万元;4、在场外交通伤亡事故中,经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由我方承担事故的主要及以上责任的,除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外,对事故责任单位予以经济处罚,标准为:每死亡1人,罚款2万元;每重伤1人,罚款5000元;5、因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年终经考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单位,对单位处以5万元的经济处罚。如果仅因事故控制超标的因素,按“生产性

29、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原则,而被考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企业的,按照本条第1、2、3项规定做出处理,不再追加本项经济处罚。第四章、其他1、事故的定性和责任的认定,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事故调查认定书为基准参考,经项目部核准后确定。2、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的具体处罚办法,由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定制定,并报项目部备案。3、依据本规定处罚时,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部牵头、会同财务部提出具体罚款实施意见,经项目部安委会研究决定后执行。4、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行政处分;财务部门负责落实经济处罚;安全部负责监督执行。5、本规定的各类罚款,在项目部的处罚决定下达后,被处罚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全额上缴项目部。

30、6、本规定所有罚款全部纳入项目部安全投入专项基金统一管理。(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制定本办法。本制度所指施工设备包含特种施工设备和普通施工设备两大类。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其它施工设备。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除特种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生产、加工、运输、制造等设备。各单位应明确设备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各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第二章、施工设备的采购、租赁、运行安全管理设备采购的安全要求:严禁采购不符合国

31、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及产品;设备采购前,应对设备生产厂商的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并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选择采购;设备验收时,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特种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为每一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应及时、如实填写技术档案,妥善保存;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随机工器具登记表、设备调试、运行、维修、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还必须

32、有定期检验记录。租赁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赁。严禁租赁国家强制报废及明令淘汰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有关机构的检测报告和有效证明。施工设备的运行:设备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固定的位置,场地应确保安全。对设备进行安拆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按规定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措施;大型施工设备应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

33、范,按规定持证上岗;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设备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才可出勤或运转。设备不得在存在事故隐患的场所作业和停放。闲设备的拆装: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向当地技术监管部门申报;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安装与拆除应如实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予以消除并详细记录;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后,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七)设备的大修或改造: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由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对于国家强制技术标准有要求的设备,

34、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章、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各单位应建立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范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第四章、设备事故处理根据事故损失大小,对设备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划分为一般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特大设备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35、设备事故的报告: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一般设备事故以下由设备所在项目部自行处理,有关事故的全部资料由事故项目部保存完整;一般事故以上由项目部负责处理。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项目部,并在10天内把事故直接损失价值及事故处理结果上报项目部。设备事故的调查: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和调查;一般以下设备事故由事故项目部自行组织调查;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赴事故现场组织调查;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将提请项目部派出专业人员会同事故单位赴事故现场组织调查。设备事故处罚:项目部每年对发生一般以上设备事故的单位进行统计,并对事故单位进行处

36、罚,处罚金额为一般事故直接损失总额的1%3%,处罚金由项目部作为安全基金使用;对延报、谎报、隐瞒不报的事故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对事故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各单位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设备管理,鼓励爱护设备、珍重财产的行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水电四局第七分局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3、消防安全工作

37、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2、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统筹安排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3)掌握消防工作情况,保证资源;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消防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组织实施消防隐患的整改。4、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制

38、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管理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消防隐患的整改;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组织或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立消防档案。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1、各单位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应当进行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因素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始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2、下

39、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第四章、防火检查1、各单位每季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部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检查,班组实行日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消防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安全疏散通道及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等。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3、

40、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责任单位应当建立灭火器材配置、维修、保养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第五章、隐患整改1、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检查和改正情况应当记录存档: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应向有

41、关领导报告。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部位应停止生产活动。3、消防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报告消防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第六章、应急预案和演练1、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按照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3、演练前,应当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并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第七章、消防档

42、案1、各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资料和消防安全管理资料。2、消防安全基本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布置情况;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布置;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册;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应急疏散预案。3、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文件;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

43、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4、消防档案应当由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备查,具体要求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九)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规范防汛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2、项目部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3、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第二章、组织与管理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各单位应建立防汛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建立抢险队伍,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

44、人。3、各单位应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把好汛前检查关。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组织机构、防汛责任部门、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顺畅;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泄洪通道是否通畅;有关建筑物(排水沟、防洪墙等)是否满足度汛要求;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雷击等灾害的作业点,是否已经撤退人员;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措施;对可能受洪水危害的区域是否有警示标志。4、各单位应制定防汛管理制度。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防汛管理制度;汛期值班、巡检、报告制

45、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等。5、各单位应保证有关防汛的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的落实。6、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及突发险情。7、各单位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部门和业主等方面的联系,确保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汛情预报资料,及时组织防汛工作。8、建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间畅通的通讯措施。9、洪水灾害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戒线和醒目标志。10、发生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11、各单位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度汛领导组织成员名单、联系电话报上级主管部门。12、各单

46、位要做好防汛资料的管理工作,为安全度汛、损失理赔等提供有力的保障。(十)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职业病,是指各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预防和职责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规划。3、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4、凡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应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优先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5、各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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