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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发区2010年社会保险经办培训,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培训,2010年12月,开发区分中心登记部,3,社会保险登记业务,一、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二、缴费人员登记、增减变动三、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四、社会保险数据整理五、养老、医疗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六、参保缴费证明的开具,4,第一部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5,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一)社会保险登记(二)分立专户(三)费率优惠(四)社会保险变更登记(五)社会保险注销登记,6,社会保险登记1.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津社保登字1号),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时间: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的工作日 3.所需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基本帐户开户核准通知书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7,温馨提示:非开发区所属用人单位,建议到其所属区县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否则无法办理就业登记及退工退档手续。,8,常见问题:1、登记证到期,是否需要年检?答:根据相关规定,登记证两年一检。登记证所记录信息无变化企业可以携带登记证正副本进行盖章确认。若登记证所记录信息有变化需及时进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确保企业社会保险业务正常进行,
3、新登记证暂缓发放或等待网上通知公布时间。,9,分立专户1.分立农民工综合保险户 填报表格: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津社保登字1号)备注栏标明“农民工综合保险”2.分立农民工综合保险户,需先向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申报材料,审批通过后携带审批材料及上述登记材料办理参保登记。,10,3.农民工综合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24.8%。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20%、个人8%;失业保险:用人单位2%、个人1%;生育保险:用人单位0.8%;医疗工伤综合保险:用人单位2%;不征收大额医疗救助。,11,12,费率优惠1、在成立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在60日内为全部职工申报五险,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优惠费
4、率。2、申请费率优惠应填报天津市享受(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优惠审核表,并按照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报缴费的相关资料。,13,3、可享受3年优惠费率,第一年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比例降低3个百分点(17%);第二年降低2个百分点(18%);第三年降低1个百分点(19%)。4、用人单位瞒报、漏报缴费工资,不为全部职工办理缴费结算,或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而中断缴费的,终止其享受资格。,14,社会保险变更登记1、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津社保登字2号),一式两份,并按照“变更事项”分别提供如下资料:2、经办时间:上月26日至本月缴费申报前的工作日 3、
5、表格下载:http:/(首页表格下载社会保险登记用表),15,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委托扣款账户发生变更,应重新与经办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协议编号(ID号)不变。网上申报单位应到社保分中心经办窗口办理变更登记事宜。,16,17,18,社会保险注销登记1、用人单位发生解散、破产、合并、撤销、终止、营业执照被注销或吊销、跨统筹范围转出或其它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情况时,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津社保登字3号),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按规定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交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加盖注销作废章。2、经办时间: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的工作日。,19,20,21,第二部分缴费人员登记、增减变
6、动,22,缴费人员登记、增减变动,经办须知:1、填写表格: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津社保登字4号表),缴费人员增加和减少应分别填报,一式两份。2、经办时间:上月26日至本月8日的工作日(办理缴费人员减少应在4日前办结)。3、表格下载:http:/(首页表格下载社会保险登记用表),23,温馨提示:网上申报单位不填报纸制报表。网上申报增减员时间均为本月26日至次月8日。,24,所需材料:(一)缴费人员增加 1、新参保: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提供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本人护照;台港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提供台湾、香港、澳门
7、人员就业申请表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本人护照。,25,2、统筹范围转入: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恢复缴费:指因各种原因在本单位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恢复缴费的人员。,26,(二)缴费人员减少 1、退休:需提供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表,特岗及因病提前退休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审批证明。,27,温馨提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必须经用人单位经办员和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男25年,女20年),需补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8,2、死亡: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
8、或其他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出国(境)定居:需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9,4、统筹范围转出:对于因开除、除名、辞职、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并且暂无接收单位的,按照“统筹范围转出”办理,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劳动行政部门出具退工退档手续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单位职工整体转出的,需提交转出申请,注明转出时间、转出人数、缴费基数、转入区县等情况。,30,5、跨统筹范围转出:指调往外省市参保的人员,需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并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具体经办流程参见
9、【五、养老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章节)。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时内原因一栏暂时填写统筹范围转出,待减员以后再办理跨统筹范围转移业务。,31,温馨提示:凡一次性裁员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经分中心逐级审批。网上申报单位减员时只选择“转出及其他”,属于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跨统筹范围转出的业务,均应在分中心经办窗口办理。,3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办理减员后,单位经办员须持填写完整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分中心经办窗口核定社会保险
10、转出手续并加盖审核章。,33,34,填表说明:1.当月26日后可申报增减变动,表格填写日期为次月,不是当月。2.“原因”一栏只能填写“统筹范围转出”、“新参保”、“统筹范围转入”、“退休”、“死亡”等标准字样,不能填写“离职”、“辞退”、“新增”等字样。3.“工资”一栏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如实填写。4.此表不得涂改,不能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35,常见问题:1、享受失业金人员重新就业,企业如何为其办理人员增加手续?答:享受失业金人员须持领取失业金的材料到失业金领取地劳动局停发失业金,次月企业即可办理增员。开发区劳动局办理失业金停领业务时间为每月21-26日。,36,2、单位为农籍人员投保开发区农
11、综险需要哪些手续?答:参保单位需先向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提交申请材料,待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审批通过后,携带审批材料以及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时,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津社保登字1号),并提供相关资料到分中心登记部办理农综险(费率24.8%)开户手续。然后可办理缴费人员增加,给职工上保险。,37,3、如何为外籍人员办理增员手续?答:参保单位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津社保登字4号)一式两份,并携带外籍人员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外籍人员就业证复印件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柜台办理。特别提示:网上申报不能办理此业务。,38,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审核盖章相关问题答: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请到开
12、发区档案馆七楼办理,具体办理材料请咨询此处。企业通过网上申报为员工办理完统筹范围转出且审核通过后,可持填写完整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保险记录也可在社保一楼打印)到社保分中心进行审核。只限于企业经办员统一办理,职工个人无须自行办理。未离职未减员的人员手册不能审核盖章。2008年7月前离职职工个人可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一楼5号窗口办理保险转出和盖章审核。2008年7月后离职职工的转出业务和手册审核盖章统一由原离职单位社会保险经办员办理。,39,5、统筹范围转出的概念定义企业为离职职工办理保险减员业务,统一按照“统筹范围转出”进行申报(退休、死亡业务除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审核盖章后,即完成
13、同城保险转移业务,没有其他转移手续,企业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交与职工个人即可,个人无须办理保险转移手续。,40,第三部分个人基本信息修改,41,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经办须知:1、单位正常参保缴费的职工个人信息必须由单位经办员统一修改;间断缴费人员及个人缴费人员由个人修改;退休人员由养老金支付部门处理。2、填报天津开发区参保职工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一式两份)。3、表格下载:http:/(首页表格下载社会保险登记用表),42,4、在开发区社保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及时修改报盘系统数据信息。5、办理完个人信息修改后,需及时到开发区南海路23号农业银行金融超市办理社会化发放卡(绿色农行金穗卡)信息
14、修改。,43,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2、号码或姓名改动较大的(如:出生年月、户籍地、姓氏等发生变化)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办时间:,44,45,常见问题:1、参保人员取得外籍(包括港澳台)身份证代码如何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答:我区参保外籍人士修改个人信息所需材料为:新旧护照复印件、公安机构出具的变更证明、单位申请,报送分中心登记部申请数据修改。,46,2、个人民族信息错误如何修改?答:单位参保缴费人员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持参保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登记部柜台办理变更。个人缴费以及间断缴费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一楼5号柜台办理变
15、更。,47,第四部分社会保险数据整理,48,社会保险数据整理,1、经办时间:2、适用情况:同一参保人员存在多条缴费数据的 3、所需材料: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49,4、对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的缴费记录与数据库系统记录不符的(包括无记录),填写开发区社会保险数据整理申请,携带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复印件前来办理。,50,5、特殊情况说明:属于参加原十一行业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需提供十一行业个人帐户记载单;2010年1月以前养老保险跨统筹转入人员,需提供基金确认到帐的外省市转移单与个人帐户记载情况表、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51,常见问题:1、职工存在
16、缴费数据重复,如何整理?答:参保职工数据整理业务须由参保单位经办员办理,个人缴费人员或离职人员的相关业务可以个人办理。用人单位或个人须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发放部进行重复数据清算,数据清算办理日期为每月26日至次月4日的工作日,待清算金额到账后,再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登记部进行账户合并。特别提示:有重复缴费的职工,重复缴纳部分,应由职工本人自行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其他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予以清理,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52,第五部分养老、医疗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53,一、养老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54,政策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
17、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贯彻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28号),55,政策规定:1.转移基金组成: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56,2.判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原则:先看参保人员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再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确定。养老保险
18、关系在户籍地的,在户籍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且所在地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57,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且所在地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满10年的原参保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且每个参保地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58,3.参保人员转入本市的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非“蓝印户口”),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返回我市就业参保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到我市就业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经外省市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的参保人员;,59,
19、原在外省市缴费的本市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外省市领取待遇条件(指外省市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需回津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累计在本市缴费满10年,且为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参保地的,转入我市办理领取待遇手续。,60,经办流程1.跨统筹范围转出所需材料:1、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缴费单位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 表格下载:http:/(首页表格下载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61,62,特别提示:申领失业金人员应在终止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后,方可转出;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以户口簿为准。,63,2.跨统筹范围转入(1)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填报基本养老保险
20、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保职工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开发区录用登记花名册 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的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批准文件,64,表格下载:http:/(首页表格下载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65,66,67,填表说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中“原个人编码”及“原社保机构相关信息”,根据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68,3、临时账户转移(1)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缴费帐户。(2)所需材料:填报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转移申请表,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
21、3)表格下载:http:/(首页表格下载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69,70,特别提示:本市缴费与外省市缴费存在重复记录的,应先由本人确定保留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重复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清退,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清退本市重复缴费的,持外省市社保开具的缴费凭证到开发区分中心养老保险清户窗口办理。,71,经办时间:基本养老保险跨省市转移时间:每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节假日不顺延)。清户业务经办时间:每月26日至次月4日的工作日。,72,转出、转入结果查询:(首页网上办公异地转移接续结果查询),73,二、医疗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74,政策依据:关于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2、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津社保征201022号)关于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41号)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75,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出,1、人员范围:参加或曾经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农民工综合保险),未退休人员。2、所需材料:(1)2008年7月后离职的职工(含2008年7月),须由用人单位统一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必须注明转移职工本人实际联系电话),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一份)。(2)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登记卡页)。,76,特别
23、说明:1、申请表中“户籍所在地地址”一项填写居民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户籍类型必须填报正确。2、养老、医疗保险须同时申请异地保险接续,养老保险已办理转出或转入的可单独由用人单位申请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手续。3、医疗个人帐户有余额的职工,在开具参保凭证后由单位统一办理医疗个人帐户余额清算(先开凭证后清算)。,77,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入,1、人员范围: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农民综合保险)的人员,及2010年7月1日后在本市办理退休的人员。2、所需材料:(1)参保单位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一份);(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3)职工本人居民
24、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登记卡页复印件一份)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8,特别说明:1、申请表中“户籍类型”、“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行政区划代码”为必填项。2、外省市只参加城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不能办理跨地区医疗保险转入。,79,特别提示:1、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2、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此跨统筹范围医疗保险转移规定。,80,第六部分参保缴费证明的开具,81,1.格式: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登陆开发区社保分中心网站表格下载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表18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表19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82,83,适
25、用范围: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表19)主要用于缴费人员办理银行贷款、外省市社保相关事宜等用途;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明(表18)主要用于报关员注册、年检等用途。,84,填写说明:我区参保单位和缴费人员因工作实际需要,要求出具参保证明的,由参保单位按照公布的社会保险证明格式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为上下两联的,虚线处加盖骑缝章)统一办理。在职职工个人不能办理。,85,2、购买限价房的人员申请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其所在单位填报企业申请限价房人员名册及相关资料到分中心办理。3、缴费单位申请办理企业年金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缴费单位填报天津开发区企业年金缴费证明申请表及承诺书,并提供上年度至申请上月的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最近的缴费人员名册。,86,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