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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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指南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前言第二部分:网络直报工作管理第三部分:网络直报操作技术规范第四部分:附件,第一部分:前言,前言主要内容,制定指南的目的 进一步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指南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第一章:网络直报工作管理,1.1 组织机构职责1.2 工作管理1.3 信息管理1.4 专病监测信息

2、的管理1.5 网络直报的督导评估1.6 专题调查评价,1.1组织结构职责,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应履行各自的职责。,1.2工作管理,1.2.1 工作规定,(1)属地管理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2)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主要是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3)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4)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由责任报告人负责填写中华人

3、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由责任报告单位负责组织录入报告卡信息,由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审核。,1.2.2 工作流程,(1)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流程 填卡 检查 核对 录入 暂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报告工作流程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审核报告卡 发现暴发疫情或异常疫情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1.2.3 信息流程,传染病监测信息主要通过传染病报告卡采集,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应保证疫情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与可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网

4、络直报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对月、年监测数据进行全面分析。,1.2.4 工作机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对系统的警示或异常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的工作机制,按规定进行核实与报告,必要时启动应急调查处理机制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直报管理部门负责为卫生行政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机构)开设帐号,做好网络直报信息管理等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使其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并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机构)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网络直报系统。各专病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由各专病管理部门(机构)负责。除专病管理部门(机构)指定的监测机构或专门防治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报告的、属

5、专病管理的传染病信息,由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专病管理部门(机构)负责该报告病例的调查、核实、订正。,为了保证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流和信息流的顺畅,应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疫情发生地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部门发现当地重点控制或重点管理的传染病疫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告相关业务部门;各相关业务部门核实、调查后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疫情管理部门,对网络报告信息进行补充、订正和分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交流和分析会议制度,由疫情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6、提供有关资料,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完成。,1.1.4 工作机制,1.2.5 新增监测报告病种的工作程序,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纳入疾病监测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卫生部安排纳入疾病监测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管理。,1.3信息管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的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后,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在健康体检过程中或采供血机构、医学检验机构执业活动中,检测出本指南工作规定中要求的传染病病原阳性者时

7、,均按病原携带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时,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由当地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后,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在发现法定传染病时,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调查的专业人员填写报告卡,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部队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病管理的传染病,除传染病报告卡规定外的其它信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报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报告、管理的地方性传染病,

8、可按当地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1.3.1 信息收集,慢性传染病的报告遵循以下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跟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不进行网络直报,但需进行登记,以周为单位报告至属地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监测或管理部门。,1.3.2 信息报告,填报时按以下要求进行:1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按年度编制并填写,便于填报单位内部管

9、理。格式为:年份(4位数字)+科室代码(2位数字,自行编号)+顺序号(4位),如“2005-09-0001”。直报时不需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2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其中,死亡病例的报告须是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例,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因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1.3.2 信息报告,1.3.2 信息报告,3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4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5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6性别:填写社

10、会性别。7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1.3.2 信息报告,8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1.3.2 信息报告,9病人属于:用于标识患者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相

11、对位置,在相应的类别前划“”。本县区:指病人为本地(县、区)常住居民。本市其它县区:指病人为本市其他县(区)的常住居民。本省其它地市:指病人为本省其他地(市)的常住居民。其它省:指病人为其他省的常住居民。港澳台:指病人为港澳台居民。.外籍:指病人为外籍居民。10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应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病期间能随访到的住址。,1.3.2 信息报告,11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以便管理。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

12、原则是:选择主要职业;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他”项中,如警察、飞行员、军人等。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为配合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出生场所为医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儿童”。此项分类仅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意义。,1.3.2 信息报告,12病例分类13发病日期:填写病人

13、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14诊断日期: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如肺结核由“未痰检”订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15死亡日期:因法定传染病死亡时填写。16疾病名称:在做出诊断的病名前打。,1.3.2 信息报告,17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指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

14、地方性传染病,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填写该病种名称。网络直报时,疾病名称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填写该病种名称。18订正病名: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19退卡原因:因报告卡填写不合格需退卡时,填写其原因。20报告单位:填写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的单位。21报告医生:填写做出诊断医生的姓名。22填卡日期:填报本卡的日期。23备注:填写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信息,如说明传染途径、传染病病例(含疑似病例及病原携带者)订正为其它疾病的病名等。,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按规定的时限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

15、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以最快方式(城市2小时、农村6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卫生部决定列入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

16、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1.3.2 信息报告,有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通过网络将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实时(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录入到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无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至属地有直报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其代为直报。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代报卡片时,应以自身帐号登录,“报告单位”选择该卡片填报单位(此类卡片查询

17、条件:县级审核时间与卡片报告时间的间隔为0)。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代报卡片时,直接以自身帐号登录,“报告单位”也应选择该卡片的填报单位。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漏报或现场调查时发现)的应该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1.3.2 信息报告,(1)责任报告单位对其填报信息的内部审核(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报告卡信息的审核 发现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发现聚集性的不明原因病例(3例以上);发现可能的传染病爆发疫情:如一个自然村、

18、街道、集体单位(公共场所)一日内集中发生3例或以上同一种急性传染性疾病;以县(区)为单位,发现某种急性传染病在短期内(一周或一个潜伏期内)发病数较历史同期发病水平明显增加;以县(区)为单位,发现本地罕见的或3年内一直未曾发生过的传染病;以县(区)为单位,发现发病率极低(或已经消灭)的传染病;,1.3.3 信息审核,对系统提示的可疑重复报告卡片进行核实,对误报、重报卡片应在备注栏简要说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删除标记。查重条件建议选择患者姓名、性别、职业、病种、出生日期、现详细住址。发现重卡后,保留唯一传染病报告卡的处理原则是:同一报告单位多次报告或不同报告单位共同报告同一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片时,保留初

19、次报告时间最早的卡片,其余卡片应作出删除标记;若保留卡片的诊断级别低于其它卡片的诊断级别,则依诊断级别最高的卡片信息(病例分类、诊断时间等)对初次报告时间最早的卡片信息进行订正。由专病管理系统推送的卡片须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部门,由专病管理部门进行订正。同一报告单位多次报告导致的重卡,由本单位或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删除;不同报告单位共同报告导致的重卡,由病人常住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删除。,1.3.3 信息审核,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例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订正时需将原诊断日期更改为确诊日期,该订正若由责任报告单位作出,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0、需对报告的订正信息重新审核。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订正为地址不详。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并对所发现的传染病报告卡错误信息或排除病例及时订正。,1.3.4 信息订正,1.3.5 数据统计规则,传染病日、周、月、年的报告分析以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统计数据为准。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来自当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统计标准按审核日期统计按发病日期统计不同属地病例统计规则根据国家属地化管理原则,不同属地病例均以县(区)为单位按照现住地址(不含港澳台、外籍病例

21、)进行统计。,(2)常用指标及公式,1.3.5 数据统计规则,1.3.5 数据统计规则,1.3.5 数据统计规则,1.3.6 分析利用,(1)常规分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日动态地监视辖区内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疫情;并高度关注辖区内的聚集性病例、可能的传染病爆发疫情、不明原因病例或死亡病例等异常情况,对其“三间”分布特点、流行病学史及可能的流行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传染病监测日分析分析目的:通过GIS及与历史同期发病水平相比较的方法,识别传染病爆发疫情,实现传染病早期预警。,传染病监测周分析分析目的:识别传染病爆发疫情,汇总分析

22、周重点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和必要的预防控制建议。传染病监测月分析对本月疫情监测情况进行全面概述,除对月内的重点疫情进行描述外,需对月内传染病发病和死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报告信息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传染病疫情监测历史资料进行归档。,1.3.6 分析利用,传染病监测年度分析传染病监测年度分析是对全年传染病疫情监测数据进行总结描述,对年内发生的重要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进行总结,对其他各传染病的流行特点进行高度概括。可结合大量的统计图表进行表达。此外,年度分析报告还应包括全年疫情监测信息的质量评价内容。传染病监测年度分析报告主要作为传染病疫情监测的历史资料进行归档,供日后

23、传染病监测部门及其他信息使用部门或科研部门的查询。与传染病监测日、周、月分析不同的是,年度分析按照病例的发病日期进行统计,反映年度内实际新发病例水平。,1.3.6 分析利用,1.3.6 分析利用,(2)专题分析在发现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其他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或流行以及其他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流行时,根据其流行特点及疾病控制工作的需要应随时进行专题分析,为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还可以评价疾病的控制效果。(3)信息共享(4)信息保密 除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发布传染病监测信息外,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以及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不得

24、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1.3.7 其他相关信息,(1)人口信息(2)行政区划及地区编码信息(3)责任报告单位信息,各级各类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1)电子数据的保存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按月将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卡片导出后保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相应的时间将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的传染病卡片,以及生成的日、周、月、年的统计分析表导出后保存。(2)纸质资料的保存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期限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对报

25、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记录保存3年。,1.3.8 资料保存,1.3.9 信息报告质量动态评价,(1)评价指标目前对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评价的指标主要有:县(区)零缺报率、报告卡的审核率、重复报告情况、报告及时性等。通过以上指标计算综合评价指数,对本辖区疫情信息的报告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报告及时性,通常采用“诊断到报告”、“报告到审核”的时间间隔,分别评价医院报告及时性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报告卡审核的及时性。(2)评价方式和频次各级根据实际情况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质量做出客观评价,建议按月和年度评价报告质量。,1.4 专病监测信息的管理,专病管理系统中管理的个案信息包

26、括实行网络直报后历年累计所有报告病例的信息,但当年所监测和管理的报告病例数与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大疫情系统)中同期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数一致。对于从大疫情系统录入并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后自动推送到专病管理系统的传染病报告卡,专病防治部门(机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病例的追踪、核实;诊断一经确立,应及时在专病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或订正。专病防治部门(机构)在专病管理系统中排除医疗机构报告的病例时,应及时订正,若该病例非传染病,则订正为“其他疾病”并在备注栏注明病名;该病例的订正信息将自动推送到大疫情系统。,1.5 网络直报的督导评估,督促指导简称督导,就是帮助专业人员改进工作的过程,通

27、过对现场考察和报告资料的分析,对专业人员或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实现工作目标的过程。定期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网络直报督导和评估,把握当前网络直报所存在的问题,将有助于提高网络直报系统所收集的数据质量,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从而确保传染病疫情被有效的监测,同时也为系统的不断完善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意见。督导与检查不同,督导强调指导和帮助,而不仅仅是利用考察活动发现问题或差错。,现场督导遵从以下管理过程:(1)计划:确立工作目标,并制订实现目标的工作计划与程序;(2)组织:按有效的方式安排和落实工作;(3)人员:选择和安

28、排适宜人员完成最适当的工作,做到人尽其才;(4)指导:鼓动、交流与领导;(5)控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费用和人员管理。督导人员负责组织、安排和指导专业人员按上级管理部门制订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开展工作。,1.5 网络直报的督导评估,1.5.1 督导评估方法对被督导检查的单位通常采用听取汇报、现场填写调查问卷、现场资料核查、网络直报现场操作等方法,对下级上报的工作进度报告或报表进行评估,并向下级反馈评估意见。1.5.2 督导评估形式网络直报系统督导评估一般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形式。内部督导评估可分为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内部组织的督导评估;外部督导评估可分为上级疾控中心对下级疾控中心、各级疾控中心对本辖

29、区医疗机构的督导评估。,1.5 网络直报的督导评估,1.5.3 督导评估内容(1)对本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在网络直报方面的经费投入、网络建设以及直报能力进行调查,核查专项资金和设备是否及时到位。(2)了解网络直报人员配备情况和培训情况,对网络直报人员的专业知识、现场操作进行考核,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3)调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在网络直报中的管理模式,如传染病登记本的管理、直报账户的管理、自身督导检查机制等方面。(4)调查资料的利用情况,评价资料的分析质量。(5)及时收集各级提出的建议和意见。,1.5 网络直报的督导评估,1.5.4 评估指标评估指标的选择应尽可能反映网络直报工作诸多方面的综合性。主要包括:网络直报经费(包括预算、支出、网络通讯费)、网络连接方式、网络直报率、培训次数和人数、直报人员问卷评分、资料利用与分析等综合评价指标。,1.5 网络直报的督导评估,内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各类基础资料的登记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单位自查等制度执行情况;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传染病报告卡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责任疫情报告单位检查督导情况;居民区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情况;疫情资料档案化管理情况。1.6.1 方法 1.6.2 评价指标,1.6 专题调查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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