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合川区太和镇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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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合J11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合川区太和镇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重庆瀚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八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名称:合川区太和镇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同意公示说明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我单位委托重庆瀚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合川区太和镇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我单位已审阅该环评文件,认可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意将该环评文件全本信息进行公示,本单位愿意承担该环评报告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希望贵局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

2、审批手续。建设单位:民政府噌年g月G日确认函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我单位委托重庆瀚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合川区太和镇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我单位已审阅该环评文件,认可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现由我公司向贵局报送该环评文件,并同意对报告表相应建设内容予以确认。建设单位:豆庆市合M哆太和镇取政府打卬编号:169154949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I66rla建设项目名称合川区太和搐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庵,狗山溪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类别50-114公司(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

3、地环境膨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x7x一、建设单位情况(0孕A/、;11/单位名称(差章)望庆市合川区太岫镇人民或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商、W法定代表人签章)芮、,主要负货人签字徐毅4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易敏x奴二编制单位情况池位名称(善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OO!J4MA5YT0K9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12355543511550352BI1020159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僚与内容信用编号签字黎瑞全文BH020159於,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合川区太和镇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04-05-93374

4、4建设单位联系人秦*联系方式91*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地理坐标莲花石溪(起点:106。729.636%,3075770N;终点:106。042.174吨,30212.442N)狗山溪:(起点:106245.442E,30o542.177wN;终点:106247.721E,30。535.294N)石壁沟水库:106o7,41.416wE,300719.404N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0/14人工湿地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168300m2建设性质J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J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

5、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合川发改发(2021)457号总投资(万元)3099.33环保投资(万元)3099.33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对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需设置地表水专项,具体详见表I-Ic专项评价设置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

6、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人工湿地,因此本项目应设置地表水专项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不属于以上项目,无须设置地下水专项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无须设置生态专项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不属于以上项目,无须设置大气专项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

7、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不属于以上项目,无须设置噪声专项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不属于以上项目,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无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1.1与产业政策及产业准入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20

8、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允许类,并且已取得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合川区太和镇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合川发改发(2021)457)o综上,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与产业准入符合性分析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川区太和镇,属于主城新区,目的是对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进行生态修复,主要建设人工湿地。本项目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中主城新区相关符合性详见

9、表12。表1-2项目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符合性分析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结果行业要求1、采砂江津区外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长江、嘉陵江水域不予准入本项目不属于采砂项目符合2、开垦种植农作物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不予准入本项目不属于开垦种植农作物项目符合3、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予准入(长寿区、合川区、本项目不属于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大足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除外)4、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放养畜禽、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10、不予准入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且对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进行生态修复,属于保护水环境项目符45、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予准入本项目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6、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予准入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符合7、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予准入予准入(永川区、荣昌区除外)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

11、段范围内,且对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进行生态修复,建设人工湿地,本项目建设有利于保护水环境符合8、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予准入(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大足区除外)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且对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进行生态修复,建设人工湿地,属于保护水环境项目符合9、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予准入本项目位于合川区太和镇,属于涪江流域不,不在上述范围,且对莲花石溪、石壁沟水

12、库、狗山溪进行符合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生态修复,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建设有利于保护水环境10、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不予准入(永川区、璧山区、铜梁区、万盛经开区除外)本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建设人工湿地,属于保护水环境项目符411、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限制准入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12、布局新建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限制准入本项目不属于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符合13、新建围湖造田等投资建设

13、项目涪陵区、长寿区、合川区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限制准入本项目不属于围湖造田项目符合由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主城新区不予准入、限制准入两类”,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要求。1.L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三线一单检测分析报告,本项目涉及管控单元为“ZH合川区一般管控单元涪江合川上游段”和“ZH合川区城镇开发边界”,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按照V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建设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渝环函(2022)397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详见表l-3o表13项目与“三线一单”管控

14、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类型ZH合川区城镇开发边界重点管控单元ZH合川区一般管控单元-涪江合川上游段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层级管控类型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相关情况结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L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加强畜禽养殖区域管理,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管理规定。加快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依法关闭、搬迁;限制部分养殖密集程度高的区域养殖发展;适养区按照“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的要求,依托种植业布局合理规划新增养殖场。引导畜禽养殖向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主产区县转移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建设人工湿地,不涉及畜

15、禽养殖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2.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推进实施化肥和农药减量使用,推广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种植业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实施后可减少莲花石溪和狗山溪农业面源污染,有利于水生生态保护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重点空间布局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

16、、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符合产业符介管控单元约束等文件要求,优化重点区域、流域、产业的空间布局。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既有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退出等分类治理方案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等相关要求2.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5公里范围内除经国家和市政府批准设立、仍在建设的工业园区外,不再新布局工业园区(不包括现有工业园区拓展)。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

17、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不得在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项目不涉及/3.在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的沿岸地区(江河50年一遇洪水位向陆域一侧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铭、镉、汞、神、铅等五类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涉及/4.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优化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防范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涉生态环境“邻避”问题,将环境防护距离优化控制在园区边界或用地红线以内不涉及/5.加快布局分散的企

18、业向园区集中,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不涉及/6.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内。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精心维护自然山水和城乡人居环境,凸显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塑造和着力体现重庆的山水自然人文特色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7.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可有效改善莲花石溪和狗山溪水环境质量符合控8.巩固“十一小”(

19、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油、电镀、农药、涉磷生产和使用等企业)取缔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巩固“十一大”(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生化制药)、制革、农药、电镀以及涉磷产品等)企业污染整治成果不涉及/9.主城区及江津区、合川区、璧山区、铜梁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逐步将执行范围扩大到重点控制区重点行业项目位于合川区,运营期无废气产生符合10.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项目,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有条件

20、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不涉及/11.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组织评估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对出水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另行专门处理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2.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涉及化工生产的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长江三峡库区干流流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涉及化工生产的化工园区等按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不涉及/13.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严禁工艺技术落后

21、、环境风险高的化工企业向我市转移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14.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行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节约自然资源行动,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主要建设生态湿地,不消耗能源、水资源等,生活污水依托农村居民旱厕处理后农用符合15.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不涉及/燃料的项目和设备,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当拆除或者改用管道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在不具备使用清洁能源条件的区域,可使用配备专用锅炉和除尘装置的生物质成型燃料。16

22、.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17 .重点控制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8.水利水电工程应保证合理的生态流量,具备条件的都应实施生态流量监测监控不涉及/合川区总体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第一条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

23、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第二条合理开发旅游、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减少挤占生态空间,“三生”空间布局得到持续优化本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不属于旅游、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

24、目,不占用生态空间符念第三条合川区城市建成区主导风向上风向20公里,下风向1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电厂、水泥、冶炼、粉磨站等工业项目本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不属于工业项目符合第四条对工业用地上“零土地”(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技术改造升级且“两不增”本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符(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对原老工业企业集聚区(地)在城乡规划未改变其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和期限内,且列入所在区县工业发展等规划并依法开展了规划环评的项目,依法依规加快推进环评文件审批,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库、狗山溪生态修复,不属于工业项目合第五条严格执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

25、流1公里、5公里产业管控政策本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1公里、5公里产业禁止项目,详见本表全市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第二条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第六条按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不涉及/第七条(城乡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的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第八条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

26、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不涉及/第九条完善上下游应急联动机制,与小安溪上游区县建立跨流域应急联动机制,共同保障环境安全不涉及/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第十条在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原煤、煤砰石、重油、渣油、石油焦、木柴、秸秆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淘汰或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风能等清洁能源不涉及/第十一条强化岸线及港口的布局要求,对小散码头落实“限制发展、逐步整合、适时关闭”的要求,对保留码头强化污染防控措施不涉及/合川区一般管空间布局约束/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1.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项

27、目建设有利于对散排污水、符合涪江2.加强建制镇、撤并场镇的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强化运行维护,农业面源进行截留,有利于河合川上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流环境保护游段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空间布局规划区内企业入驻时应优化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以防范产业聚集区涉生态环境“邻避”不涉及约束问题为出发点,将环境防护距离优化控制在用地红线以内/合川区污染物排加大粉尘污染防治力度,控制机动车运输带泥和撒漏污染,加强道路冲洗和清扫保洁,不涉及符城镇开放管控建筑施工场地控制现场搅拌混凝土合发边界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建制镇、撤并场镇的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强化运行维护,项目建设有

28、利于对散排污水、符合管控要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农业面源进行截留,有利于河求2.加强对太和镇、龙市镇等镇已有工业企业的监管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效率/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重庆市、合川区以及各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符分 他性析 其合L1.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长江流域,属于长江保护法的实施范围。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表l-4o表1-4与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Ikm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3km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Ikm范围内新建、改建

29、、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符合严格限制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水域实施航道整治工程本项目不属于航道整治工程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本项目不进行水域养殖,人工湿地投放水生生物均为本地物种,同时本次评价要求禁止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本项目对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不属于生产建设活动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要求。1.1.4与V长江办(20

30、22)7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V长江办(2022)7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的分析见表15所示。表1-5与“长江办(2022)7号”的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费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

31、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费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砂、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新建排污口,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也不属于挖砂、采矿项目符

32、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岸线保护区内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排污口符合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属于捕捞项目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

33、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为水环境生态修复,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新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命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3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与V长江办12022)7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相符。1.L5与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川长江办(2022)17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6所示。表1-6与“川长江办(2022)17号”的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以及四川省内河水运

35、发展规划泸州一宜宾一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市级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属于水环境生态修复,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过长江通道线位调整的除本项目属于水环境生态修复,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的,依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规定管控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在风景

36、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养殖等活动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不属于水产养殖业符合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

37、、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属于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项目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挖沙采石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挖沙采石等项目符合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溜游通道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项目不

38、属于排干湿地、挖沙、采矿等项目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本项目不涉及排污口符合扩大排污口,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除外禁止在长江干流、大渡河、峨江、赤

39、水河、沱江、嘉陵江、乌江、汉江和51个(四川省45个、重庆市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H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属于属于,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符合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选址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Hl集中区域

40、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也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一)严格控制新增炼油产能,未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的新增炼油产能一律不得建设(二)新建煤制烯烧、煤制芳煌项目必须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必须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41、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本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得以本项目不涉及产能置换和过剩产能符合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禁止建设以下燃油汽车投资项目(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投资项目除外):(一)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二)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三)外省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本省(列入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或不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的项目除外);(四)对

42、行业管理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企业进行投资(企业原有股东投资或将该企业转为非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燃油汽车投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符。1.L6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三江流域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修订)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9)77号)符合性分析表1-7与合川区三江流域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环境管控除现有拓展区外,严禁在嘉陵江干流沿岸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严禁在渠江、涪江、小

43、安溪、南溪河流域范围内新布局化工园区本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不属于工业园区建设,符合要求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沿岸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风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不属于工业项目在嘉陵江、渠江、涪江流域及重要功能湖库周边,工业园区各组团,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造纸、印染、化学原料药、电镀、铅蓄电池、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排放重金属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不属于工业项目严格控制在嘉陵江、涪江、渠

44、江、小安溪、南溪河、代峨溪沿岸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场严禁在辖区河流、湖库采用网箱及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生养殖本项目不属于水生养殖项目城市建成区主导风向上风向20公里,下风向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电厂、水泥、冶炼、粉磨站等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煤、重油等高污染工业项目本项目为莲花石溪、石壁沟水库、狗山溪生态修复,不属于以上禁止项目大口绘自然保护核心区(嘉陵江云门-利泽段)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试验区内(嘉陵江云门草街段)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本项目位于太和镇,不在上述区域产

45、业发展环境管控禁止投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及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总不予准入类;新建工业项目禁止配套建设制备燃煤热点联产项目;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严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新增产能;限制年屠宰量达不到标准的屠宰项目以及低于3000吨/年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限制5万吨/年及以下且采用等电离交工艺的味精生产线;限制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限制酒精、白酒生产项目;限制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小时的啤酒生产项目;限制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或木质包装生产项目;限制新建单挑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生产项目。限制新闻纸、钢板纸生产项目:限制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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