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收缴操作流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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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币收缴操作流程培训,一 假币的定义二 假币收缴程序三 假币实物登记、保管及解缴,一 假币的定义,假币通常分为以下两种:(一)伪造货币(二)变造货币,(一)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取各种手段制造的假币。,(二)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使其改变形态的假币。,营业机构发现假币必须依法立即收缴,收缴假币应遵循双人持证当面办理的原则。,二 假币收缴程序,(一)营业机构临柜人员发现可疑币时,应在持有人视线范围内,由两名及以上持有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的业务人员鉴别真伪,经鉴别为假币的应当面予以收缴。注:办理假币收缴的业务人员

2、应向假币持有人出示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二)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在正面水印窗处竖向加盖蓝色油墨的“假币”戳记;在背面正中位置横向加盖蓝色油墨的“假币”戳记。加盖的“假币”戳记要清晰、完整。(三)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硬币,应当面装入统一格式的“收缴假币专用封装袋”,在封口处加盖蓝色油墨的“假币”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严禁在假外币纸币上加盖“假币”戳记。,(四)收缴假币的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应在持有人视线范围内,填写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格式的假币收缴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凭证的各项要素应清楚、完整,具体包括:1、“编号”,是由使用营业机构自

3、行编制的流水号;2、“币种”,填写人民币或可兑换外币名称(如人民币、美元、日元等);3、“券别”,填写假币的面额(如100.00、50.00等);4、“版别”,填写被收缴假币的年号(以人民币100元为例,分为99版、98版、05版,具体视实际收缴实物为准);5、“假币来源”,填写持有人假币的来源;6、“制作方法”,指假币的伪造和变造方法,包括:机制、复印、拓印、挖补、手工绘制等;,(五)收缴假币时按币种、版别、券别分别填写,相同券别、版别的可填写在一张凭证,但冠字号码信息应填写完整。若一次收缴同一面额2张以上的假人民币且冠字号码前六位不一致时,应在凭证中列明。(六)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加盖名章和

4、“假币收缴专用章”,不得使用其他业务公章。,(七)填制完毕的凭证应交持有人核对各项要素填写的内容,经确认后,持有人应在凭证第一、二联正面和第二联背面的“持有人(或交款单位经办人)签字”栏处签字。不得将空白或要素填写不全的凭证交持有人签字。(八)持有人拒绝签字的,经办人员在凭证第一、二联的“持有人(或交款单位经办人)签字”栏处注明“持有人拒绝签字”字样。,(九)营业机构应告知持有人具有以下权利:1、凭证是持有人主张权利的依据,若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存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该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2、持

5、有人对假币收缴的程序有异议,可在收到凭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该凭证到直接监管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十)对收缴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网点应从鉴定机构取回并按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同时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印章的人民币纸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对收缴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假币而被鉴定机构没收的,各网点应向鉴定机构取得货币真伪鉴定书、假人民币没收收据。(十一)对发现的变造币应按程序收缴,不得予以兑换。(十二)营业机构工作人员可向持有人讲解假币特征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让持有人再接触到被收缴的假币。(十三)营业机构在办理假币收缴业务

6、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会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1、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及以上的;2、一次性发现假外币10张(枚)及以上的;3、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的假币或新版假币的;4、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5、假币持有人不配合收缴行为的;6、若人民银行有另行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十三)营业机构应严格假币实物管理,防止盖有“假币”印章的假币再次流入社会。如有发现,应予以收缴并立即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同时对造成假币再流通的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三 假币实物登记、保管及解缴,(一)各营业机构应建立手工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并妥善保管,登记薄以凭证

7、为记载依据,记载原则为:1、按收缴顺序逐笔、分版别和券别及时登记,不得隔日登记;2、假币实物发生增减必须登记,做到账实相符;3、臆造币应单独登记(臆造币不纳入统计金额)。4、各营业机构不得以自行建立的电子登记薄等形式替代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二)营业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应单独入库(柜、箱)管理,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和假币实物应双人分管,做到每日账实相符。(三)营业机构实行假币定期核对制,业务主管应在每月解缴前对假币实物、凭证与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进行核对,并在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上记载核对情况并签章。(四)主城区各支行收缴的假币应上缴总行会计结算部金库出纳管理科,金库出纳管理科按人民银行规

8、定的时间和要求统一将收缴的假币解缴当地人民银行;其余各支行辖内营业机构将收缴的假币按月上缴到其所在的支行,由各支行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统一将收缴的假币解缴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五)上缴假币实物时,应填制一式三联假币解缴清单,连同假币实物双人解缴到人民银行。假币解缴清单填写要求:1、假人民币按版别分别填写,各版别的假人民币不得填写在同一张假币解缴清单上;2、假外币按币种分别填写,不同币种的假外币不得填写在同一张假币解缴清单上;3、假人民币和假外币不得填写在同一张假币解缴清单上;4、臆造币应在备注栏内单独注明。,(六)营业机构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应在60个工作日内,达不到60个工作

9、日的,需将假币收缴全过程的录像资料复制保管,复制时需邀请公证人员现场对证据保全(录像资料复制)的过程予以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复制的录像资料可刻录成光盘或保存在移动硬盘、U盘中,复制的录像资料和公证书由会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七)营业机构对已经使用过的凭证应定期进行装订保管,档案保管期限为五年。,假币收缴流程图,对收缴的假币实物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出具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被收缴人有权申请鉴定,“假币”印章上应带有该机构编号,办理假币收缴的人员,应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资格咨资资历,客户交存现金,如确认为假币,当面在钞币正、背面加盖“假币”印章,机构发现假币,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鉴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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