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营业员培训教程-价格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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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简称价格法主讲:林海春,价格法,于1997年12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一、制定目的与作用,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二、适用范围,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的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的价格 不适用本法商品价格: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服务价格: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三、价格法的概述,指确认和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

2、规律,大多数商品 和服务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 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己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四、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一),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四、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二

3、),1、定价原则:公平、合法、诚实信用2、定价基本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3、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可享有以下权利:自主制定市场调节价 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新 产品的试销价格 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四、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三),4、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定价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不得为了排挤竞对手或者独占市场进行低价倾销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他 人进行交易 不得对提供同等商品或服务,对同等交易条件的 其它经营者进行价格歧视 不得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的手段收购

4、、销 售商品或服务,变相抬高或压低价格,五、价格的监督检查,1、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它资料。3、监督的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六、法律责任(一),1、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2、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低价倾销、哄抬价格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六、法律责任(二),3、经营者从事价格欺诈行为致使消费者或其它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回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从事价格欺诈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罚款,六、法律责任(三),5、经营者被责令停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销毁依法登记保存财务的,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6、拒绝提供检查资料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警告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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