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有关要求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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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有关要求,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陈德勇2012年5月,讲解大纲,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基本原则;2、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主要任务;3、城镇地籍数据库的更新;4、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宗地统一代码编制 1、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相关背景情况;2、宗地统一代码;3、宗地统一编码与原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宗地编号的主要区别;4、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 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

2、系统建设,(一)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基本原则1、标准化。要严格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的要求进行城镇数据库建设工作,并生成全国统一的标准格式(vct)的数据库成果。2、实用性。建设生成的城镇地籍数据库要能够满足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特别是地籍管理工作的需要,能与国土资源其他业务管理数据实现交互共享,有较好的业务扩展性。3、现势性。建设生成的城镇地籍数据库要能够反映最新的城镇地籍现势性状况,并能够进行有效更新,保持数据的现势性。,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二)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主要任务 根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及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主要

3、任务包括:地形数据库建设、宗地权属数据库建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地籍档案数据库建设。,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二)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主要任务 1、地形数据库建设 基础地理信息所描述的地理要素包括:水系、居民地与设施、交通、管线、植被与土质、境界与政区、地貌、地名以及空间定位基础等。地形数据库建设就是根据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规范要求,从基础地理信息角度对现有地形图数据进行要素的分类、编码,以满足地形建库及数据应用等需求。主要包括点地形要素、线地形要素、面地形要素、注记。,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二)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主要任务 2、宗

4、地权属数据库建设 宗地权属数据库是反映土地登记发证宗地情况的数据层,它是以国土资源部以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技术规范为建库依据,以调查区内已登记发证的土地登记相关资料为数据源,统一地籍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档案数据的采集要求,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宗地权属数据库。主要包括宗地、界址点、界址线、房屋。宗地权属数据库反映的是土地登记发证的情况。由于历史及技术手段的原因,原土地登记发证的宗地建库后可能产生相交、重叠、缝隙等现象,发证面积与宗地图形面积也会出现差异。,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二)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主要任务 3、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 以

5、经外业调查的1:500比例尺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形成果为基础,依据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要求,利用GIS建库软件,通过数据的分层、提取、格式转换、建立拓扑、空间分析等工艺流程,建立满足一定拓扑规则的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二)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主要任务 4、地籍档案数据库建设 收集该县(市、区)土地登记发证的档案资料和土地登记卡资料,并对其进行扫描、统计和属性采集。扫描件按统一格式命名存放,满足后期扫描件入库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扫描资料与属性表两部分内容:(1)需要扫描的资料包括地籍档案资料与土地登记卡,依据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扫描并规范化命名,建立

6、图形、属性、扫描件三者之间的关联关系。(2)属性表主要包括权利人属性结构表、权属来源证明扩展属性结构表、申请登记扩展属性结构表、权属调查扩展属性结构表、权属审批扩展属性结构表、注册登记扩展属性结构表、他项权利登记扩展属性结构表。,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三)城镇地籍数据库的更新 城镇地籍数据库的更新采用日常更新与集中更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1、日常更新。主要是在开展日常土地登记时,根据地籍调查及土地登记资料对城镇地籍数据库进行实时更新,做到“登记一宗、更新一宗”。2、集中更新。主要是根据符合地籍测绘要求的最新地形图、农用地转用与征收勘测定界图、竣工测量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等材料,对广场、公

7、路等公用设施用地,进行集中更新,保证城镇地籍数据库的现势性。,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四)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原则上从经国土资源部测评通过并由省厅确认推荐的三个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中进行选取。三个软件是:江苏国图城镇地籍管理系统、浙江网新超图杰思科城镇地籍管理系统、浙大数维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为方便管理,设区市最好应选定统一的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2、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以自行开发适合本地管理的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应满足国土资源部、省厅对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的要求,并报省厅备案。自行开发城镇

8、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市、县(区)要做好与软件开发单位的衔接,确保国土资源部、省厅新部署的工作能够在管理系统中得到支撑。3、城镇地籍管理系统重在应用。要通过部署、应用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对登记发证全过程、图形属性更新、查询分析等地籍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一)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相关背景情况 1、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的意义 宗地代码是按一定的规则赋予宗地的唯一和可识别的标识码。宗地统一编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土地管理工作的创新和探索,是实现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徐绍史部长多次指出,要加快开展全国统一的宗地编码研究工作,让全国每块土地都有一个唯一的“身份证

9、号”,实现全国宗地编码的标准化,满足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需求。全国宗地统一编码是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准确性、科学性的有效手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一)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相关背景情况 2、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目标(1)满足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要求。宗地编码应顾及我国城乡土地权利体系,其编码模式既要适合城镇区域,还要适合农村区域。(2.)能表达宗地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特征。既要适合土地所有权宗地,还要适合土地使用权宗地。(3)适用于涉及土地资源管理的大多数业务。如土地调查、登记、统计、规划、评价、督察、监测及信息化管理等领域对宗地进行标识、信息处理和

10、交换等。(4)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的需求。我国社会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基本单位是县级人民政府,其编码模式应反映县域社会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要求。(5)满足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宗地是土地权属信息的基本载体,是土地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实体和关键实体,其编码应能满足多级别(国家、省、市、县)的土地信息管理和监督。,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一)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相关背景情况 3、国家部署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几个重要阶段(1)2010年11月29日,第37次国土资源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2)2011年3月,将天津、辽宁、上海、四川、广西、海南、宁夏7个省(区、市)以

11、及广东省深圳市列为试点地区,开展宗地统一编码试验试编工作,形成宗地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3)2011年8月,扩大试点范围,将天津、上海、辽宁、宁夏、四川、广西、海南、北京、吉林、江苏、安徽、山东、广东、重庆、云南及广东深圳市等16个省、区、市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宗地编码规则再试验工作。(4)2011年12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宗地统一代码编制规则(试行)。(5)2012年1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二)宗地统一代码 1、代码结构 宗地代码采用五层19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号。宗地代码结构如下图

12、所示。,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二)宗地统一代码 2、编码方法 第一层次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第二层次为地籍区,代码为3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地籍区指的是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社区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定区域。第三层次为地籍子区,代码为3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地籍子区指的是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定区域。第四层次为土地权属类型,代码为2位。其中,第一位表示土地所有权类型,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第

13、二位表示宗地特征码,用A、B、S、X、C、D、E、F、W、Y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D”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E”表示林地使用权宗地,“F”表示草原使用权宗地,“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Y”表示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用于宗地特征扩展。第五层次为宗地号,代码为5位,用0000199999表示,在相应的宗地特征码后顺序编码。,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二)宗地统一代码 3、赋码规则(1)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应保持稳定,

14、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2)宗地代码应保持唯一性,因宗地的权属类型、界址发生变化,宗地号在相应的土地权属类型码的最大宗地顺序码后续编,原宗地号不再使用。(3)新增宗地的宗地号在相应土地权属类型码的最大宗地顺序码后续编。,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二)宗地统一代码 4、代码表,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二)宗地统一代码 5、技术处理流程,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三)宗地统一编码与原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宗地编号的主要区别 1、淡化行政管理色彩,以地籍区、地籍子区替代街道、乡镇与街坊、行政村。原先的宗地编号规则:城镇:县级行政代码(6位)+街道代码(3位)+街坊代码(3位)+宗地号(4位)+宗地支

15、号(3位)农村:县级行政代码(6位)+乡镇代码(3位)+行政村代码(3位)+宗地号(4位)+宗地支号(3位),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三)宗地统一编码与原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宗地编号的主要区别 2、地籍区、地籍子区要保持稳定,不受乡镇、街道等行政辖区调整影响。3、增加了土地权属类型和宗地特征码,能够表达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类型与特征,且涵盖各类土地权利。4、不再使用宗地支号。对于因宗地的权属类型、界址发生变化引起的变更,宗地号在相应的土地权属类型码的最大宗地顺序码后续编,原宗地号不再使用。,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四)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省

16、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任务 将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列入今年和“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的重点工作安排进行部署,将其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并纳入统一的领导小组。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国土资源部土地统一登记试点单位,要结合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探索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滩涂使用权等土地权利进行统一登记的做法和途径,并按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要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滩涂使用权宗地赋予统一编码。,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四)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 2、试点示范先行,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福州市晋安区、邵武市、南安市作为全省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示范单位,20

17、12年6月底前完成示范区建设工作并报请省厅验收。厦门市翔安区、仙游县、将乐县、云霄县、永定县、霞浦县等6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宗地统一代码编制试点单位,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新发证宗地统一代码的编制以及已发证宗地新旧编码的转换工作。其他县(市、区)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步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在2012年底前,完成全部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统一代码的编制以及已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新旧编码的转换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双码运行、成熟并轨”的指导方针,全省力争在“十二五”结束前,即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宗地的统一代码编制、完善和并轨工作,实现所有宗地

18、采用统一代码。,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四)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 3、注意掌握技术标准,确保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成果质量(1)关于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是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地籍区是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公路、铁路、河流等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子区是以行政村、街坊为基础,结合公路、铁路、河流等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对于中心城镇,可将组成城区的多个街坊(行政村)组成一个独立的地籍区,便于按街区划分地籍子区。在进行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时,要与现有编码方法做好衔接,同时应尽量避免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从宗地当中穿过。地籍区、地

19、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要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划分的地籍子区范围要适中,形状趋于规则,包含宗地数合理。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要及时将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划分文字说明及图件同步报省厅、设区市局备案。,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四)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 3、注意掌握技术标准,确保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成果质量(2)关于宗地代码 宗地代码是赋予宗地的唯一和可识别的标识码。每一宗登记发证的土地都必须按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要求赋予宗地代码,尚未发证的土地不赋予宗地代码。宗地代码必须保持唯

20、一性。对于高速公路、铁路等线性地物宗地跨多个地籍区、地籍子区的,按该线性地物宗地所经过的编号数字最小的地籍区、地籍子区进行编码,或判定该线性地物宗地落在不同地籍子区的面积大小,将该宗地归到包含宗地面积最大的地籍子区进行编码,确保一个宗地赋予唯一的宗地代码。对于国有农场、华侨农场、部队农场宗地,宗地代码中的宗地特征码统一以“Y”表示。,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四)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 3、注意掌握技术标准,确保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成果质量(3)关于编码转换 要按照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宗地直接按统一编码赋予宗地代码;对已经登记发证的宗地,根据宗地类型制作

21、宗地代码转换对照表,逐步转换到新的统一编码。在原有代码向宗地统一代码转换工作尚未结束前,按“双码运行”的方式,原代码暂时保留应用,新旧两套编码并行运转,保证地籍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在编码转换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已经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的功能,开发相关转换工具,实现新旧宗地代码在系统内一次性集中转换,并自动生成宗地代码转换对照表。对于采用行政界线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可以根据地籍信息系统中宗地的“权属性质”和“土地用途”属性值,建立一一对应的转换规则,实现两种宗地编码的转换工作;对于重新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可以从空间的角度建立原有地籍编

22、号和现有宗地编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尚未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县(市、区),编码转换的工作量大,可先制作宗地代码转换对照表,在登记档案卷宗上标注宗地统一代码,对已经形成的纸质地籍资料不做修改。,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四)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 3、注意掌握技术标准,确保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成果质量(4)关于宗地变更 A、为保证宗地代码的唯一性,因宗地分割、合并、所有权性质变化等原因导致宗地的土地权属类型(包含土地所有权类型、宗地特征)或者宗地界址发生变化的,均按新增宗地方式进行变更处理,即宗地代码在该地籍子区相应土地权属类型、宗地特征码的最大宗地号后续编,原宗地代码不再使用。,宗地统一代

23、码编制,(四)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4)关于宗地变更 宗地分割导致界址发生变更的宗地,分割的新宗地代码号在该地籍子区内原权属类型的最大宗地号后续编,原宗地号不再使用;宗地合并导致界址发生变更的宗地,合并的新宗地代码号在该地籍子区内原权属类型的最大宗地号后续编,原宗地号不再使用;新增宗地代码号在该地籍子区内相应权属类型的最大宗地号后续编;界址不变,土地权属类型(包含土地所有权类型、宗地特征)发生变更的宗地,先更改土地权属类型码,宗地序号在该地籍子区内相应权属类型的最大宗地号后续编,原宗地号不再使用;界址发生变化,土地权属类型也发生变化的宗地,按上述四种方式综合处理。,宗地统

24、一代码编制,(四)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4)关于宗地变更 B、只是土地权利人发生变更,土地权属类型及宗地界址均未发生变化的宗地,宗地代码继续使用,不需要进行变更。,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四)我省目前正在拟定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意见内容 4、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正常运行。,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 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是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成果。由于国土资源部目前尚未发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按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中有

25、关权属层建设的要求进行建设。目前省厅正在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示范区工作,探索制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的省级标准和规范。2、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成后,暂不替换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权属层成果,先作为一个单独的数据库成果。待省厅选择23个县(市、区)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成果与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权属层成果衔接试点,确保能够实现顺利衔接并报经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再行予以统一替换。3、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在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满足发证、出图、变更、查询、归档等管理需要。现有的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应相应进行升级,以满足当前管理的需要。,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按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在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满足发证、出图、变更、查询、归档等管理需要。现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功能应相应进行升级,以满足当前管理的需要。,谢 谢!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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