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单证实务-海关学院内部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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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贸单证实务,上海海关学院经济系,第一讲概述,一、单证的概念,单证(DOCUMENTS),指外贸结算中应用的单据、证书与文件,一般简称为“单证”。包括信用证和国际结算中使用的其它有关单据和证书,用以处理货物的交付、保险、运输、商检、结汇等。,二、单证的作用,1单证是外贸结算的基本工具(单证质量是 能否顺利结汇的前提)。2单证是履约的凭据。3单证可作为物权凭证。,三、单证的分类 依贸易双方所涉及的单证,分,进口单证:进口许可证、信用证、进口报关单、FOB项下的保单等。出口单证: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包装单据、出口货运单据、商品发发票、保单、汇票、商检证、产地证等。,依单证的性质,分,金融单据:

2、汇票、本票、支票或其它类似用以取得款项的凭证。商业单据:发票、运输单据、契约或其它类似单据及任何非金融单据的单据。,四、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单据制作的要求:正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清晰。,正确,正确是单证工作的前提,单证不正确就不能安全结汇。正确就是指:一方面是要求各种单据必须做到“三相符”,即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另一方面则要求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有关法令和规定。,完整,单证完整的一种意义是指单证群体的完整性。单证在通过银行议付或托收时,一般都是成套、齐全而不是单一的。单证完整的另一意义是要求每一种单据的本身内容必须完备齐全。完整还要求出口人

3、所提供的各种单据的份数要如数交齐,不能短缺。,及时,一方面是指各种单据的出单日期必须合理、可行,也就是说,每一种单据的出单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或按商业习惯的合理日期。及时出单还反映在交单议付上。这里主要是指向银行交单的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注意21天),简明,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指出:“为了防止混淆和误解,银行应劝阻在信用证或其任何修改书中加注过多细节的内容。”简化单证不仅可以减少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单证的质量和减少单证的差错。,清晰,单证的外观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业务和技术水平。如果说正确和完整是单证的内在质量,那么清

4、晰则是单证的外观质量。清晰是指:单证的表面是否清洁、美观大方 各项内容是否清楚、易认 各项内容的记载是否简洁、明了,第二讲货款的支付(票据),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主要使用汇票,有时也使用本票和支票。,种类,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定义,我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A.无条件的支付命令;(an 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Pay xxxWould you please pay.I should be appreciated if yo

5、u would pay.B是书面的(in writing);C一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a sum certain in money)-USD10,000USD10,000 or USD11,000;about USD 10,000汇票金额大写和小写必须一致;,D三个主要当事人:出票人(Drawer)-即汇票的签发人,通常是出口人或银行;受票人(Drawee)-即汇票的付款人(Payer),通常是进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收款人(Payee)-即受领汇票所规定的金额的人,通常是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A限制性抬头Pay A Co only;Pay A Co,not transferable;不得

6、背书转让;B指示式抬头Pay A Co.or order;Pay to the order of A Co.;Pay A Co.;须经背书转让;,收款人汇票的抬头,C来人式(持票人)抬头Pay bearer;Pay A Co.or Bearer;仅凭交付即可转让;,(2)主要内容,表明“汇票”(Exchange/Draft)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付款人(受票人);ABC Co.London;A Co.and B Co.A Co.or B Co.,收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付款日期(汇票到期日-Maturity)A见票即付即期汇票 at sight/on

7、 demand不规定付款日期,B定日付款(payable on a fixed date)如:on May 31,2002;C见票后定期付款(payable at a fixed period after sight)如:at 30 days after sight;at one month after sight;D出票后定期付款(payable at a fixed period after date of draft)如:at 45 days after date;E提单日后定期付款(payable at a fixed period after date of B/L)如:at 60

8、days after date of B/L(transport document),汇票的付款日期应明确、肯定;如未注明付款日期,即为见票即付(即期汇票);定期付款日期的计算方法:算尾不算头;如:见票后30天付款;9月10日出票,9月21日见票,付款日为10月21日;,如出口一批货物:B/L日期出票日 见票日 付款日 3/31 4/4 4/15at sight?at 30 days after sight?at 60 days after date?at 45 days after date of B/L?at one month after sight?,付款地点 出票地点汇票编号、一式两

9、份(正本和副本)和其他记载,如免作拒付通知、免作拒绝证书等;出票条款(Drawn under)等;,(3)种类,光票和跟单汇票;即期和远期汇票;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出票人是工商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工商企业或个人,也可以是银行;银行汇票出票人是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商业汇票跟单/光票;即期/远期汇票;银行汇票光票,即期;,(4)汇票票样,(8)Bill of ExchangeDrawn under(9)L/C No.104862,Dated May 7,2006 Issued by THE NATIONAL BANK OF DUBAINo.(10)H11-06J355(6)Wuhan

10、,China July 6,2006Exchange for(4)USD20,700.00 At(5)days after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Second of the sameTenor and date unpaid)pay to the Order of(2)BANK OF CHINA the sum of(4)SAY U.S.DOLLARSA TWENTY THOUSAND SEVEN HUNDRED ONLY.Value received against shipment of the goods as per(11)Invoice No

11、.H11-96J355(C&F DUBAI)To:(2)THE NATIONAL BANK OF DUBAI P.O.BOX 777,DUBAI,U.A.E(1)HUBEI PROVINCIAL ANIMAL BY-PRODUCTS IMP.&EXP.CORP(7)(stamp&signature),第三讲货款的支付(汇付和托收),国际货款结算除了与支付工具有关外,还与利用何种信用,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以及何时付款有关。根据所利用的信用不同,国际货款结算可分为:基于商业信用:如汇付和托收基于银行信用:如信用证,以工商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为保证,付款责任由买方(进口商)承担,风险较大。,以银行信用为保

12、证,付款责任由银行承担,风险较小。,货款的结算方式,是由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本国银行,委托银行使用某种结算工具,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或收款人。结算工具和资金流向是一致的;进口人 银行 出口人,汇付-顺汇(to remit/forward transfer),是由债权人以出具票据的方式,委托本国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结算工具和资金流向是相反的。出口人 银行 进口人,托收和信用证-逆汇(to draw/backward transfer),1、含义汇款人向汇出行申请汇款,汇出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将款项委托书寄交汇入行或以密押电报通知汇入行,授权汇入行按额付款给收款人。,(一)汇付(汇款)

13、(Remittance),2、基本当事人,汇款人(remitter):即付款人,通常是进口人,买卖合同的买方。汇出行(remitting bank):通常是进口人所在地的银行。汇入行(receiving bank):通常是汇出 行的代理行,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收款人(payer):通常是出口人,买卖合同的卖方。汇款人与汇出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3、种类,电汇(teletransmission transfer,T/T)电讯方式-电报、电传、SWIFT等;SWIFT-环球银行财务电讯协会的简称(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

14、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信汇(mail transfer,M/T)信汇委托书(M/T advice)或支付通知书(payment order);票汇(demand draft,D/D)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支付工具的一种汇付方式,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列明收款人名称金额等,交给汇款人自行寄交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付方式。,汇入行,汇出行,汇款人,收款人,买卖合同规定以电/信汇付款,1 电/信 汇申请书、交款、付费,4 收 据,5 付 款*,3汇 款 通 知,2 加押电传/航邮信汇委托书,6 付讫借记通知,(

15、Telegraphic Transfer,T/T),(Mail Transfer,M/T),电/信汇业务程序图,收款人(卖方),付款人(买方),汇出行(出票人),汇入行(付款人),买卖合同规定以票汇付款,1票汇申请书,交款、付费,2 银行即期汇票,3 寄汇票通知书(票根),7 付讫借记通知,4.寄交银行即期汇票,5 背书后交汇票,6付款,票汇业务程序图,3、使用,在国际贸易中,汇付通常用于:商业信用极可靠客户的赊销交易(O/A)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订货付现(Cash With Order)交货付款(Cash On Delivery)定金、货款尾数、佣金和费用等支付大

16、宗货物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基于商业信用顺汇法(票汇的结算工具与资金流向一致)单纯支付:在汇付方式下,银行只负责按进口人的指示将货款交付出口人。汇出行和汇入行对货物不负任何责任,对代表货物的单据一般也不负责,而是由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自行将货运单据寄交进口人。所以汇付又称单纯支付(clear payment/simple payment);,4、特点,(二)托收(collection),1、含义,托收是出口人(债权人)先行发货,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或随附主要有关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光票托收/跟

17、单托收,2、托收业务的主要当事人,委托人(principal):即出票人,通常是买卖合同的卖方。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委托人的代理人,通常是出口地银行。代收行(collection bank):即托收行的代理人,通常是进口地银行。付款人(drawee,payer):即受票人,通常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提示行(presenting bank):向付款人提示汇票/或单据的银行。(代收行)需要时代理(principal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委托人(出口人)与付款人(进口人)-买卖关系;委托人与托收行委托代理(委托被委托关系);托收行与代收

18、行委托代理(委托被委托关系);代收行与进口人-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委托人与代收行-?,3、跟单托收的种类和程序,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1)付款交单(D/P)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2)承兑交单(D/A)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交单以承兑汇票为条件;,委 托 人(出 口 人),托 收 行(出口地银行),代 收 行(进口地银行),付 款 人(进 口 人),根据合同要求装 运 货 物取得运输单据(B/L),1(签发即期汇票)连同有关单据委托收款,2.寄单、委托收款,3 提示汇票和单据要求付款,5交 单,4付 款,6 通知款已收妥,7 交 款,D/P即期,付

19、款提示,付 款,交 单,跟单托收业务流程(D/P即期),委 托 人(出 口 人),托 收 行(出口地银行),代 收 行(进口地银行),付 款 人(进 口 人),承兑提示,承 兑,付款提示,付 款,交 单,D/P远期,根据合同要求装 运 货 物取得运输单据(B/L),1 签发远期汇票连同有关单据委托收款,2 寄单、委托收款,3 提示汇票和单据要求承兑,4承兑汇票,5付款提示,6付 款,8 通知款已收妥,9交 款,7 交 单,D/P远期业务流程,委 托 人(出 口 人),托 收 行(出口地银行),代 收 行(进口地银行),付 款 人(进 口 人),承兑提示,承 兑,付款提示,付 款,交 单,D/A

20、,根据合同要求装 运 货 物取得运输单据(B/L),1 签发远期汇票连同有关单据委托收款,2 寄单、委托收款,3 提示汇票和单据要求承兑,4承兑汇票,6付款提示,7付 款,8 通知款已收妥,9交 款,5交 单,D/A业务流程,即期D/P:立即 立即见票-付款-取单;远期D/P:立即 XX天后 立即见票-承兑-付款-取单;D/A:立即 立即 XX天后见票-承兑-取单-付款;,4、跟单托收方式下的资金融通,凭信托收据借单(进口押汇)托收出口押汇(collection bill purchased),托收进口押汇,“凭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借单”,进口人在承兑汇票后出具信托收

21、据,凭以向代收银行借取货运单据,并提取货物。货物售出后所得货款在汇票到期日偿还代收行。(进口人向代收银行要求)“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D/P T/R)在付款交单的条件下,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银行借取货运单据先行提货,货物售出后所得货款在汇票到期日偿还代收银行,收回信托收据。(出口人主动通过托收银行授权办理),信托收据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于表示出据人愿意以代收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同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银行。,D/P T/R与D/A的区别,如果进口人不能到期付款:在D/PT/R情况下,由于代收行握有进口人出具的T/R,出口人在征得

22、代收行同意后,可以委托代收行作为当事人径直向进口人追偿,或向法院起诉。在D/A情况下,只能由出口人自己向进口人追偿。,案例,我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60天付款,当汇票及所付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并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我外贸企业直接向A商索取货款。对此,你以为我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托收出口押汇(collection bill purchased),出口人按照出口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出以进口人为付款

23、人的汇票,并将汇票及所附全套货运单据交托收银行委托收取货款时,由托收银行买入跟单汇票及其所附单据,按照汇票金额扣除从买入汇票日起到预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及手续费,将款项先行付给出口人。这是一种以汇票和单据作为抵押品的一种放款。,5、托收的特点,出口人与银行的关系是委托被委托关系;出口人托收行代收行进口人银行三不负责不负责审查单据;不负责买方的付款;不负责货物;商业信用: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托收行和代收行的责任仅限于及时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并在遭拒付时及时把详细情况通知委托人,他们对汇票的付款人(受票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不承担任何责任。,6、托收的利弊分析,对买方有利:免去开

24、信用证的手续,不必预付银行押金,减少费用支出;若采用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还可以享受借单提货和承兑交单提货的融资便利。,对卖方不利:先发货后收款,收汇风险大(D/A大于D/P);货物被拒收的被动;支付托收费用;,7、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问题 1,调查和考虑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及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能太大,一般只接受D/P;可要求买方预付一部分货款,作为跟单托收方式的条件。代收行不能由进口人指定。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惯例、贸易管制和外汇条例,以免货到目的地后我方陷入被动,影响我方安全迅速收汇。(如D/P after sight-D/A),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问题2,在托收方式下,应争取CIF、CIP价格

25、条件成交,在买方未偿付货款前货物出险,可独自向保险公司索偿。或装船前投保卖方利益险或出口信用险。买方签回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后再办理装运,严格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和制单,以防进口人找借口拒付货款。为减少风险,采用国际铁路、空运、邮包等运输方式及海运下使用OCEAN WAYBILL时不宜采用托收。,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问题 3,货运单据做空白抬头并背书,预先在进口地安排可靠的代理人(需要时的代理),在发生拒付时由代理人出面料理。未经银行事先同意,不能把货物直接发给代收行或以代收行为收货人。在我国进口业务中使用托收方式时,在进口合同中不应作出委托人所在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付款人负担的规定(各有关银行受托接办

26、的业务费用,应由委托人负担),D/A欺诈案例(上),1995年10月,广西某外贸公司(卖方)与港商陈某(买方)在广交会上签订了出口500箱工艺品、金额为25万港币的合同。但在交易会过后两个月,对方仍未开来信用证,而此时,我方已安排生产。后来、卖方去电询问对方原因,对方在获知我方已生产完毕后,一再解释目前资金短缺,生意难做,要求我方予以照顾,把信用证付款改为D/A 90付款。我方公司考虑到货已备好,若卖给其他客户,一时找不到销路,会引起积压,故不得不迁就对方,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改为D/A 90天付款。,D/A欺诈案例(下),于是,我方将货物安排运往香港,并提交有关单据委托当地C银行(托收行)通

27、过香港K银行(代收行)托收货款。货到香港后。陈某凭已承兑汇票的单据,提取了货物。而90天期限已过,仍未见对方付款。虽经我方银行多次去电催收、但对方总是借故推托,一会儿说商品销路不好”卖不出去;另一会儿又声称货物质量太差。被客户推货,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还款,如此一拖再拖,一直毫无结果。我方公司不仅失去货物,而且货款追收无望,又要承担银行货款利息损失,赔了夫人又折兵。,D/P after sight 欺诈案例(上),1994年3月,某地出口公司与中东地区P公司(进口商)签订了一批劳保手套的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D/P 45天。自1994年5月至同年10月不到半年时间,该出口公司先后委托当地B银行(托

28、收行)办理托收10笔,托收委托书上均指定代收行为中东M银行(据说此为进口商所指定),付款人是P公司(进口商),金额总计50万美元。托收行根据委托人(出口公司)指示,在托收面函中列明:DELIVER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UE DATE/TENOR 45 DAYS SIGHT”(见票45天后付款交单),且印就文句:“SUBJECT TO ICC322(依据国际商会第322号版本)。”,D/P after sight 欺诈案例(中),但N银行收到我方单据后,竟陆续以承兑交单(D/A45天)方式将单据放给进口商,而10张承兑汇票逾期多天尚未见支付。托收行几次去电催收,

29、并质疑代收行为何擅放单据,代收行最初不Y理睬,后来催紧了才回电辩解:“D/P远期不合常理,且当地习惯认为D/P远期与D/A性质相同、故以D/A方式放单”籍此推倭放单责任,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此后,出口公司又直接与进口商联系,催其付款,但对方称:日前资金紧张。暂无力支付,要求延迟一段时间,并签订了”还款计划书”。,D/P after sight 欺诈案例(下),可是,一晃两个月过去,付款还是毫无动静。于是,该出口公司不得不派人亲往中东与进口商交涉。但P公司老奸巨滑,一会儿说货物短装,要扣减10万美元;另一会儿又称货物质量有问题,需索赔20万美元,此外还要扣去10万美元预付款等等,基本上否定了全部欠

30、款。到后来,对方干脆避而不见,寻无踪影,这50万美元货款也就泥牛人海,杳无消息”。,案例,我国A公司与韩国B公司签订合同,出口总金额为10万美元的麻纺织品,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为D/P at sight。A公司委托中国银行为托收行,并依B商要求指定韩国兴业银行为代收行向B公司收款。韩国兴业银行接受了中国银行的托收指示并签收了由其寄交的即期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但一个月过去了,托收行多次去电代收行查询收款结果,代收行却不作任何答复。经A公司了解发现,B公司早已凭单提取了全部货物。请问:(1)如果你是A公司的业务员,应如何处理此事?为什么?(2)试根据本案说明使用D/P at sight支付方式时应注

31、意的问题。,第四讲货款的支付(信用证),(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UCP600 第二条 定义:信用证是指任何安排,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安排是不可撤销的,从而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作承付的确定承诺。,是指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者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申请人(进口人)由银行开立(开证行)受益人(出口人)付款承诺(undertaking payment);有条件的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各种单据;银行信用:开证行成为首要付款人。,信用证

32、基本当事人,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opener),一般为进口人,是信用证交易的发起人。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一般是进口地的银行,开立信用证后,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受益人(beneficiary):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信用证的人,一般为出口人,通常也是信用证的收件人(addressee)。可以按信用证要求,签发汇票向付款行索取货款。,信用证其他当事人(上),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一般为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通常是开证行的代理行。仅承担通知收件人和鉴别信用证表面真实性义务。议付行(neg

33、otiating bank):又称押汇银行、购票银行或贴现银行,作为善意持票人对出票人(受益人)具有追索权。议付可分为限制议付和自由议付。付款行(paying bank;drawee bank):又称受票银行,开证行一般兼为付款行。当使用第三国货币支付时,可委托代付行(paying bank agent)代为付款。,信用证其他当事人(下),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信用证清算银行(clearing bank),是开证行的偿付代理人,有其存款帐户。对代付行或议付行的索偿予以支付,不承担审核单证的义务,发现单证不符,可以追回付款。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应开证行请

34、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承担必须付款或议付的责任。,开证人(进口人),受益人(出口人),2、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收付程序图,4通知并转交信用证,要求审证。,1.订立信用证支付条件的合同,,付款行 开证行,通知行 议付行,2 申请开证,交押金,3.开立L/C,(电开或信开),5.审证有误,要求修改信用证,6提交修改申请书,7.修改通知书,8 确认改证后发货,缮制单据,开立汇票,办理议付,银行背批,9.索偿(单据、汇票和索偿证明)与偿付(或拒付),10提示,付款赎单,偿款行,代付行,受票行(第三国货币),指示,有开证行存款帐户,索偿,开证申请书内容,要求开证行按所列条件开立

35、信用证的要求以及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信用证的种类与到期日和到期地点;要求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列明要求受益人提交符合买卖合同的单据条款;开证人向开证行的保证与声明承认在其付清货款前,开证行对单据及其所代表的货物拥有所有权。承认开证行有权接受“表面上合格”的单据。保证单据到达后如期付款赎单,否则开证行有权没收开证人所交付的押金;承认电讯传递中如有错误,遗漏或单据邮递遗失等,银行不负责任,等等。,SWIFT信用证,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1973年成立,总部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从事

36、传递各国之间非公开性的金融电讯业务,包括外汇买卖,证券交易,开立信用证,办理信用证项下的汇票业务和托收,国际间财务清算和银行间资金调拨。依据国际商会制订的电讯信用证格式,利用SWIFT网络系统设计的特殊格式,并通过该网络系统传递的信用证信息。采用SWIFT开证使信用证具有标准化、固定化和统一格式的特性,且传递速度快捷,成本较低。,信用证的内容(上),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信用证的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等名称和地址,有的信用证还指定议付行、付款行、偿付行、保兑行等。信用证种类性质和编号:是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还是议付信用证,以及可否撤销、可否转让、是否经另一银行保兑等

37、;信用证金额:规定信用证应支付的最高金额及支付货币。信用证开证日期、到期日和到期地点、交单期限;,信用证的内容(中),2.货物条款: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3.装运和保险条款:如装运港或启运地、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等,CIF或CIP条件下的投保金额和险别等。4.单据条款,通常要求提交:货物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检验证书等);运输单据(海运提单、联合运输提单、简式运输单据等);保险单据(保险单),信用证的内容(下),5.汇票条款:包括汇票的种类、出票人、受票人、付款期限、出票条款及出票日期等。6.特殊条款:视具体交易的需要各异。如要求通

38、知行加保兑,限制由某银行议付,限装某船或不许装某船,不准在某港停靠或不准采取某条航线,俟具备某条件后信用证方始生效。7.开证行责任条款,开证行签字和密押等。,开证行,开证人,受益人,买卖合同,开证申请书,信用证,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表现为双方签订的、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的买卖合同。买方承担向银行提出申请,向卖方开立信用证的义务。,买方与开证行之间的法律关系表现为以开证申请书形式建立起来的合同关系。买方提交开证申请书,开证行如果接受此申请,即按此对受益人开出信用证,承担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所提出的指示而行为的义务。,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表现为信用证。在信用证实务中,开证行与受益人之

39、间的约束力完全以信用证本身为依据的,开证行按照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付款,收益人必须按信用证规定向开证行提交单据以取得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信用证基本当事人之间的关系,3、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2、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是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3、信用证是纯单据的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遵守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严格符合”原则。,开证银行负第一付款责任,“UCP600”第2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是指任何安排,不论

40、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安排是不可撤销的,从而构成开证行承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由此可见,开证行是信用证的首要付款人,出口人可凭信用证直接向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凭单取款,而无须先找进口人。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不仅是第一性的,而且是独立的终局的责任。即使进口人事后失去偿付能力,只要出口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银行也要负责付款。,案例,我某贸易有限公司以CIF大阪向日本出口一批货物,4月20日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一份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50000美元,装船期为5月份,证中还规定议付行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我中行收到信用证后,于4月22日通知出口公司,4月底该公司获悉

41、进口方因资金问题濒临倒闭。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UCP600”第4条中明确规定:“信用证按其性质是一项与凭此开立信用证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不相连的交易。即使信用证援引这类合同,银行也与之毫无关系并不受其约束。”该条款还进一步指出:“银行对承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下任何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提出的因其与开证行之间或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所产生的索赔或抗辩的约束。”,信用证与买卖合同的联系与区别:联系信用证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为基础,信用证内容必须与合同内容相符;区别信用证一经开出,即成为独立于合同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银行只管信用证,不管合同;合同进口人

42、与出口人的契约信用证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契约,信用证业务是纯单据业务,“UCP600”第5条明确规定:“银行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可能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履约。”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商也应接受单据并向开证行付款赎单。如果进口人发现货物不符合买卖合同规定,可凭单据向有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而与银行无关。,案例,某公司向国外某商行进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消即期议付信用证。我方按时开出了有关的信用证,证中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受益人分两次支款。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核单据

43、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因此要求开证行对第二批货物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信用证的作用,信用证支付起到安全保证作用和资金融通作用:对于卖方: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可以得到货款,还可打包贷款。对于买方:只要申请开证,交少量押金,货款可在单据到达后支付,减少资金占用。还可凭信托收据借单。对于银行:贷出信用,掌握物权单据,收取一定手续费和利息(议付行),利用开证申请人交付的押金进行资金周转,带动其他业务。,信用证支付风险,延迟开证;(对出口商)软条款约束;(对出口商)假

44、单据欺诈;(对进口商)手续烦琐,费用高;(对进口商)技术性强;(对出口商),按照UCP600第3条的解释,即使未作明示,信用证也是不可撤销的。,4、信用证的种类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光票(Clean draft)信用证(clean credit)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非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汇票、运输单据、商业发票、保险单据、商检证书、产地证书、包装单据等,应开证行要求,由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的信用证。保兑行以“本人”身份对受益人负首要付款责任,并不得对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追索。(通知行),案例,我某公司向国外出口货物一批。

45、A商按时开来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该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外资B银行通知并加保兑。我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合格单据送交B银行议付,收妥货款。但B银行向开证行索偿时,得知开证行因经营不善已宣布破产。于是,B银行要求我公司将议付的货款退还,并建议我方可委托其向A商直接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信用证的种类2,即期信用证(sight L/C)远期信用证(usance L/C,time L/C),可分为: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银行)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真远期信用证,卖方远期信用证(Sellers Usance L/C)假

46、远期信用证,买方远期信用证(Buyers Usance L/C)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公开议付信用证 即期议付信用证 限制议付信用证 远期议付信用证,即期付款(议付)信用证 电汇索偿条款 开证行(付款行)追索权,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不可转让信用证(untransferable L/C)背对背信用证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自动循环(automatic revolving)半自动循环(semi-automatic revolving)非自动循环(non-automatic revolving),信用证的种类3,受益人在一定时间内利用

47、规定金额后能够重新恢复信用证原金额并再度使用,周而复始,直到达到该证规定次数或累计总金额用完为止的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期内装运货物议付后,毋需等开证行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再度使用的循环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期内装运货物议付后,在若干天内开证行未提出不能恢复原金额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再度使用的循环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期内装运货物议付后,须开证行通知,才可恢复到原金额再度使用的循环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受益人(第一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同时)转让给一个(或几个)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其特点:只能转让一次,(但可重新转让给第一受益人)信用证只能按原证规定的条

48、款转让,但单价、金额、装运期、到期日及交单期可以减少或缩短,保险加保比例可以增加;买卖合同并没转让,只是进口人同意由出口人指定的其他人(供货商)履行交货、交单义务。须明确注明“Transferable”(UCP600第38条),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 L/C)又叫转开/从属/桥式信用证,原证受益人(中间商)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和担保,另开立的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其装运期、到期日、金额和单价等可以较原证规定提前或减少,但货物的质量、数量必须与原证一致。这种业务不仅能帮助中间商推动整个交易,获取利润,同时可以隔绝最终买方与实际供货人,避免他们从信用证条款或提

49、交的单据中获知有关信息,从而有助于中间商保守商业秘密。受原证约束,修改和单证不符问题,信用证的种类4,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也称回头信用证主要用于易货交易和来料来件加工装配业务:进口原料和配件远期信用证;(第一张)出口成品即期信用证;(第二张)第一张:受益人、开证人、开证行和通知行 第二张:开证人、受益人、通知行和开证行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货物装运交单前)向开证行预支(汇票光票)向议付行预支(垫款、红条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又称迟期付款信用证或无承兑远期信用证特点:受益人无须开具汇票,无须承兑,不

50、能贴现。仅凭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至付款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确定付款日期的方法有:交单后若干天装运日后若干天固定将来日期。交单受益人 付款行 付款(交单日后XX天或提单日后XX天或X月X日用途:多用于金额较大,付款期较长的资本货物的交易,常与政府出口信贷相结合。,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又称出口信用,一般都是指的“官方支持下的出口信用”(Official Supported Export Credit,简称OSEC)。我国出口信贷主要支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它在资本性货物出口贸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信用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以政府财政支持为前提;第二,受有关国际条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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