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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2. 1指挥机构2.1 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职责2.2 成员单位职责2.3 乡镇、街道指挥机构3等级划分3. 1I级运输应急保障3.1 II级运输应急保障3.2 III级运输应急保障4应急响应4. 1分级响应4.2信息通报5应急结束5. 1应急结束5. 2调查评估5.1 善后处理6应急保障5.2 指挥保障5.3 信息保障5.4 资金保障6. 4运力保障6.1 物资、器材保障6.2 请求援助7宣传、培训和演练7. 1培训7.1 演练7.2 宣传8附则8. 1奖励与
2、责任8.1 管理与更新8.2 解释部门8.3 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县处置的
3、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1.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的应急储备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输应急保障能力。(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同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顺利完成。(3)依法行政,合法处置。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
4、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相关物资和车辆(船舶)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2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县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成立县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县港航管理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5、、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县港航管理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2.2 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职责(1)在县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2)向县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负责调用、征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道路水路运输工具,核算动用车辆、船舶参加应急保障行动的经费预算;(3)按照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下达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协调、指挥县级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4)视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周边县(市、区)、乡
6、镇(街道)请求紧急援助;(5)参与县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相关信息和新闻材料;(6)指导事发地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7)研究落实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其他重大事项。2.3 成员单位职责(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2)县公安局:负责对道路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按照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牵头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协调较大
7、及以上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4)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落实预算资金。(5)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做好全县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对管辖公路水域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制和交通保障工作。(6)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全县道路运输保障和公路抢险工作,提早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车辆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协助对管辖公路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制和交通保障工作。(7)县港航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全县水路运输保
8、障工作,提早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船舶,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船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协助对管辖水域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制和交通保障工作。2.4 乡镇(街道)指挥机构结合属地实际,各乡镇(街道)成立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在本级政府领导和上级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承担本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乡镇、街道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综
9、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3等级划分根据省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划分,为I级运输应急保障、II级运输应急保障、In级运输应急保障三个等级。3.1 I级运榆应急保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运输应急保障。(I)防汛抗旱、破坏性地震等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国道、省道主干线交通中断,或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环境污染,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4)影响大、涉及范围广
10、、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防疫I级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5)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6)节假日运输(含春节运输)等其他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省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启动本方案的。(7)其他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省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3.2 Il级运榆应急保障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11级运输应急保障。(1)防汛抗旱、地震等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11、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干线公路交通中断,或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比较严重环境污染,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5)因市场价格较大幅度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急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6)节假日运输(含春节运输)等其他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市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7)其他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
12、应急保障的。3.3 川级运输应急保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HI级运输应急保障。(1)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水路交通中断,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4)突发传染病疫情,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5)因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6)其他需由县政府统一协
13、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4应急响应4.1分组响应4.1.1 I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I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省、市、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本方案。(2)根据省、市、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职责。(3)县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县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
14、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省市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4)需要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县港航管理中心迅速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征调抢险机械设备,协助事发地政府对受损道路、航道进行加固、抢修和障碍清除,确保公路、水路等主干线交通畅通。同时迅速落实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调用全县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县公安局负责运送道路的安全管理。(5)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向省、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根据省、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
15、动方案、计划,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4.1.211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11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市、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本方案。(2)根据市、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职责。(3)县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县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市县
16、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4)需要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县港航管理中心迅速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征调抢险机械设备,协助事发地政府对受损道路、航道进行加固、抢修和障碍清除,确保公路、水路等主干线交通畅通。同时迅速落实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调用全县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县公安局负责运送道路的安全管理。(5)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向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根据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
17、动顺利实施。4.1.3In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11I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本方案。(2)县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运输应急保障工作。(3)县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县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上级运输保障领导机构的指令。(4)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县港航管理中心迅速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征调抢险机械设
18、备,负责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和障碍清除,确保道路水路交通畅通。迅速落实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车辆、船舶机械设备、调用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县公安局负责运送道路的安全管理。(5)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支援请求,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6)必要时,县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带领工作组和救援队伍直接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应急保障行动。4.2信息通报4.2.1预警信息来源(1)自然资源部门提供有关地质灾害
19、的监测、预报信息;(2)水利部门提供有关江河、湖泊的相关水文监测信息;(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监测和气象预报的信息;(4)卫健部门提供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5)应急、发改、经济商务等部门提供有关应急物资和人员运送的需求信息;(6)公安部门监测重大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安全事件,预报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中断和安全事故的信息;(7)公众提供和反映可能发生道路水路交通干线中断的预警信息;(8)交通应急机构负责监测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干线中断的预警信息。4.2.2信息报送(1)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启动后,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人员物资运输要求及有关运输保障等
20、基本信息,迅速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2)各成员单位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决策参考。(3)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涉及的乡镇、街道,应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需要运送的人员、物资等有关信息报告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5应急结束5.1 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由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5.2 调查评估应急行动结束后,通常在24小时内,各成员单位对应急行动的结果、履行职责、应急行动组织、应急保障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
21、汇总工作。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总体评估,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平时的准备工作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并向县政府和市应急指挥机构上报评估报告。5.3 善后处理县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的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单位应提交征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等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被征用单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
22、单位的记录给予补偿。6应急保障6.1 指挥保障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指挥所需的指挥设施、通信设备、信息网络等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6.2 信息保障县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系和综合协调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畅通。6.3 资金保障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保障。6.4 运力保障县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可在本县选择有一定规模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与其签订突发公共事件运力征用协议。在运力选择类型方面,根据可能发生事件的性质,合理确定车(船)型。储备运力必须做到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能够正常投入运输活动。应急储备运力单位
23、、数量、类型及人员数量要逐级报备。6.5 物资、器材保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县港航管理中心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公路、水路抢修工具、设施、器材、物资等的应急准备,确保道路水路安全畅通。6.6 请求援助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以及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际能力,适时向有关部门或周边县(市、区)、乡镇(街道)提出援助请求。6.7 、演练和宣传7.1 培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专业运输从业人员的应急保障业务培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7.2 演练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应根据县政府的安
24、排,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演练。演练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7.3 宣传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常识的宣传工作。突发公共事件易发地区的政府和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日常科普宣传,增强公众自觉参与意识。8附则8.1奖励与责任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中,对反应快速、决策正确、处置果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8.2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交通运输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街道依据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8.3解释部门本方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8.4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