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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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 第四节 近因原则,2,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 及其法律后果,3,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隐瞒行为。,4,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

2、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5,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1、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2、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6,1、告知2、保证3、弃权与禁止反言,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7,(一)告知,1.告知的含义 告知(也称“披露”或“陈述”)是指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当事人按照法律实事求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告知是投保方和保险人都必须履行的义务。,8,2.告知的内容,投保人应告知的内容 重要事实、危险增加、事项变动、事故发生、重复保险。保险人的告知内容 合同条款的内

3、容,特别是免除条款。,9,3.告知的形式,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 在我国,保险立法要求投保人采取询问回答的形式履行其告知义务。,保险人的告知形式: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 我国对保险人的告知形式采用明确列明与明确说明相结合的方式。,10,(二)保证,保证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种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保证约束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1.保证的含义,11,2.保证的形式,保证通常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明示保证:在保险单中订明的保证。明示保证又可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默示保证:一些重要保证并未在保单中订明,但却为订

4、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12,注意: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被保险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13,(三)弃权与禁止反言,1.弃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2.禁止反言:(也称“禁止抗辩”)是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14,弃权与禁止反言约束:保险人,15,(一)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的表现:误告、漏报、隐瞒和欺诈。保险人违反告知的表现:对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 及其

5、法律后果,16,1、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1)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课本p89p91)注意:要区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2)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未尽责任免除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若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履行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该责任免除条款无效。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法律后果。(课本p91),(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17,2、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保证的事项属于重要事项,被保险人一旦违反保证事项,保险合同即告失效,或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18,课 程 回 顾,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三、最大诚信

6、原则的基本内容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 及其法律后果,19,练习,20,1、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A、告知、担保、弃权与合理反言 B、告知、保证、主张与禁止反言 C、告知、诚信、弃权与禁止反言 D、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D,21,2、我国采用的告知形式是()。A、无限告知 B、主动告知 C、询问回答告知 D、被动告知,C,22,3、某人在购买终身保险时,保证今后不再吸烟。这属于()。A、明示保证 B、默示保证 C、确认保证 D、承诺保证,D,23,4、默示保证和明示保证的关系表现为()。A、默示保证等同于明示保证 B、默示保证大于明示保证 C、默示保证小于明示保证 D、以

7、明示保证为主,默示保证为辅,A,24,5、弃权与禁止反言的约束对象是()A、投保人 B、保险代理人 C、保险人 D、投保人与保险代理人,C,25,6、在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中,有意不报被称为()。A、误告 B、漏报 C、隐瞒 D、欺诈,C,26,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27,(一)保险利益的定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28,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29,1

8、、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二)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30,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举例:因偷税漏税、盗窃、走私、贪污等非法行为所得的利益不能作为投保人的保险利益而投保。,31,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已经确定或者可以确定的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例如:预期的营业利润、预期的租金等属于合理的期待利益,可以作为保险利益。,32,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定的利益或者能够确定的利益,即保险利益的经济价值必须能够以货币来计算、衡量和估价。,33,(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

9、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意义,34,(二)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伙计负责任的最高限额。,35,(一)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应用,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2)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3)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对其保管、占用、使用的财产,在负有经济责任的条件下具有保险利益。(4)经营者对其合法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

10、的应用,36,2、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 从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时,始终要存在保险利益。例外:在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损失发生时则必须具有保险利益。,37,3、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包括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保险利益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经保险人同意将保险利益转移给受让人。保险利益消灭是指随保险标的的灭失,保险利益消灭。,38,(二)保险利益原则 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1)为自己投保(2)为他人投保,3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3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

11、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40,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 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在索赔时则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举例:甲以自己为受益人为其丈夫乙投保死亡保险,后双方离婚,被保险人乙未变更受益人,在乙因保险事故死亡后,甲作为受益人并不因已丧失妻子的身份而丧失保险金的请求权。,41,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 如果保险利益专属投保人,保险利益可由投保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果保险利益非专属投保人,则保险利益一般不得转移。,42,(三)保险利益原则

12、在责任保险中的应用1、各种固定场所如饭店、旅馆、影剧院、体育场等的所有人、管理人;2、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等;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药剂师、美容师、会计师、律师、建筑师等;4、雇主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从事与职业有关的工作而患职业病、伤、参、亡等依法应承担的医疗费、工伤补贴等。,(四)信用保险的保险利益确定,43,课 程 回 顾,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44,练习,45,1、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称为()。A、保险利益 B、经济利益 C、法律权益 D、经济权益,A,46,2、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

13、效的一般规定是()。A、保险合同订立时 B、损失发生时间 C、从保险合同订立时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 D、从保险合同订立到合同到期时,C,47,3、对于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A、始终具有保险利益 B、索赔时具有保险利益 C、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而索赔时不追 究有无保险利益 D、以上都不正确,C,48,4、雇主对其雇员在受雇期间因从事与职业行为有关的工作而患职业病或伤、残、亡等依法应承担医疗费、工伤补贴、家属抚恤等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应投保()。A、公众责任保险 B、雇主责任保险 C、职业责任保险 D、产品责任保险,B,49,5、当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有担心时,可以以义务人的信用为标的购买

14、的保险称为()。A、保证保险 B、信用保险 C、责任保硷 D、信用保证保险,B,50,6、投保人将走私、贪污所得的利益投保,则保险合同()。A、生效 B、成立 C、无效 D、附条件成立后生效,C,51,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二、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52,质的规定:有损失则赔偿;无损失则不赔偿量的规定: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不能 超过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一、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99页,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53,(二)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1、坚持损失补偿原则

15、,有利于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2、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利益,减少道德风险。,54,(一)实际损失(二)保险金额(三)保险利益(四)赔偿方法,二、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55,实际损失是指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进行保险补偿,这是一个基本限制条件。举例:一企业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额为30万元,发生火灾财产全损,损失时该财产市价为25万元,保险人应赔多少钱?(答案:25万元),(一)实际损失,56,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赔偿金额不能高于保险金额。举例:某一房屋投保时按其市价确立保险金额为50万元,全损时的市价为60万元,若发生保险事故全损,赔款应为多

16、少钱?(答案:50万元),(二)保险金额,57,保险公司的赔偿以被保险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前提条件和最高限额,被保险人所得的赔偿只能小于或等于保险利益。举例:某企业以价值200万元的厂房作抵押,贷款100万元,银行为厂房购买了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厂房全损,保险人的最高赔款为100万元。因为银行的可保利益以其贷款额度为限。,(三)保险利益,58,(四)赔偿方法 一些赔偿方法对实际损失补偿额的确定会有影响,使被保险人得到的赔偿金额小于实际损失,或者根本得不到赔偿。,59,1、限额责任赔偿方法 是指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超过损失限额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种赔偿方法多用于农业保险

17、中的种植业与养殖业保险,如农作物收获保险。,60,2、免赔额(率)赔偿方法 是指对免赔额(率)以内的损失保险人不与负责,而仅在损失超过免赔额(率)时才承担责任。免赔额(率)包括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61,绝对免赔额(率)绝对免赔额:不论损失大小,保险人均扣除约定的免赔额。计算公式如下: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率免赔率)相对免赔额(率)相对免赔额(率):损失在免赔额之内,保险人不予赔偿,损失额超过免赔款时,保险人不仅要赔超额部分,而且还要赔免赔额以内的损失。计算公式如下: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率,62,(一)实际损失(二)保险金额(三)保险利益(四)赔偿方法,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63,三、损

18、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一)保险代位原则(二)损失分摊原则,64,保险代位原则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或追偿)的权利或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一)保险代位原则,1、保险代位原则的含义,65,保险代位原则的意义:1、防止被保险人因同一损失获取不当利益。2、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安定生活。,66,保险代位原则,代位求偿权,物上代位权,2、保险代位原则的内容,67,是指当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造成损失,依法应当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

19、任时,保险人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对此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1)代位求偿权,68,(1)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2)代位求偿权的实施对保险双 方的要求(3)代位求偿原则的行使对象(4)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69,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70,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

20、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代位求偿权一般不适用于人身保险。,71,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后,依法拥有对该标的的所有权。,(2)物上代位权,72,(1)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愿意将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并请求保险人全部赔偿的行为。,(2)物上代位是一种所有权的代位,73,分摊原则是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产生的补偿原则的一个派生原则,即重复保险情况下,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从而所得的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

21、额。,(二)损失分摊原则,1、损失分摊原则的含义,74,2、损失分摊的方法,(1)比例责任制(2)限额责任制(3)顺序责任制,75,(1)比例责任制,某保险人责任,=,某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之和,损失额,例:甲乙保险人承保同一财产,甲保单保额为4万元,乙保单保额为6万元,损失额为5万元,则甲、乙保险人各承担多少?,(甲:20000元;乙:30000元),76,(2)限额责任制,某保险人责任,=,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之和,损失额,例:甲、乙保险人承保同一财产,甲保单保额为4万元,乙保单保额为6万元,损失额为5万元,则甲、乙保险人各承担多少?,(答案:甲:

22、22222元;乙:27778元),77,(3)顺序责任制,各保险人所负责任依签订保单顺序而定,由其中先订立保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当赔偿不足时再由其他保单依次承担不足的部分。,78,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我国一般采用比例责任制的分摊方法,79,1、定值保险2、重置成本保险 3、人寿保险,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80,课 程 回 顾,一、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二、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81,练习,82,1、某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50万元。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被保

23、险人家庭成员过错致使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40万元,则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A、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B、被保险人与保险人比例分摊损失 C、保险人赔偿40万元,并向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追偿 D、保险人赔偿40万元,但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力,D,83,2、某银行开展住房抵押贷款,向某贷款人贷出款额30万元;同时,将抵押的房屋投保了30万元的1年期房屋火险。按照约定,贷款人半年后偿还了一半贷款。不久,该保险房屋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全损,那么保险人应赔付()。A、30万元 B、15万元 C、25万元 D、20万元,B,84,3、相对免赔额是100元,发生了实际损失120元,那么保险公司应

24、赔付()。A、100元 B、20元 C、120元 D、以上都不正确,C,85,4、人身保险所以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原因是()。A、人身保险的期限较长 B、人身保险保险金额较大 C、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无法估价 D、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C,86,5、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若追偿到的款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款额,对超过部分的正确分配方式是()。A、据为已有 B、归被保险人所有 C、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平分 D、上缴有关部门,B,87,6、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范围()。A、财产保险合同 B、人身保险合同 C、人寿保险合同 D、意外伤害保险合同,A,88,7、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取得。A、所有

25、权转让 B、委付 C、法定方式 D、约定方式,B,89,8、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有物上代位与()两种。A、义务代位 B、权利代位 C、责任代位 D、人身代位,B,90,9、我国规定损失分摊赔偿方法是()。A、自愿责任制 B、限额责任制 C、顺序责任制 D、比例责任制,D,91,10、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包括重置成本保险、人寿保险和()。A、不定值保险 B、定值保险 C、定额保险 D、定损保险,B,92,第四节 近因原则,一、近因与近因原则 二、近因原则的应用,93,(一)近因的含义 近因并非指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举例:船舶遭

26、鱼雷袭击进水,而最终沉没。船舶沉没的近因是鱼雷袭击,而不是海水的进入。,一、近因与近因原则,94,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一是规定近因的认定方法;二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二)近因原则的含义,95,例:暴风 吹倒电线杆 电线短路 引起火花火花引燃房屋,(一)近因的认定方法:,二、近因原则的应用,1.从最初事件到最终事件,2.从最终事件到最初事件,96,(二)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1.单一原因2.多种原因同时并存发生3.多种原因连续发生4.多种原因间断发生,97,1.单一原因 单一原因即损失

27、由单一原因造成,该原因为损失的近因。若该近因属于保险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若该近因不属于保险风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例:某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死于癌症。其死亡的近因:癌症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故保险人对其死亡不承担保险责任。,98,2、多种原因同时并存发生 多种原因同时并存发生即损失由多种原因造成,且这些原因几乎同时发生,无时间上的先后顺序。(1)如果这些原因都属于保险风险,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反之,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2)如果这些原因中既有保险风险,也有除外风险,若损失结果可以分别计算,保险人只负责保险风险所致损失的赔付;若损失结果难以划分,保险人一般不予赔付。,99,3

28、、多种原因连续发生 即损失是由若干个连续发生的原因造成,且各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中断。分两种情况:(1)如果这些原因中没有除外风险,则这些原因即为损失的近因,保险人应负赔付责任。(2)如果这些原因中既有保险风险,也有除外风险,则要看损失的前因是保险风险还是除外风险。,100,4、多种原因间断发生 即损失是由间断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如果新介入的原因属于保险风险,则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如果新介入的原因是除外风险,则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101,课 程 回 顾,一、近因与近因原则 二、近因原则的应用,102,练习,103,1、保险损失的近因,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A、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

29、因 B、引起损失发生的第一个原因 C、空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D、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或支配作用的原因,D,104,2、某日天降大雨并伴有炸雷,炸雷击断某住户房屋后面的一棵大树,大树压倒房屋,房屋倒塌,导致该住户的电视机损坏。则电视机损坏的近因是()。A、雷雨天气 B、大树的折断 C、房屋的倒塌 D、电视机质量问题,A,105,3、在保险事故中,多种原因几乎同时发生导致损失,各原因的发生无法区分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且对损失都有决定性的作用,若这些原因均属保险风险,则保险人对该损失的处理是()。A、不承担赔偿责任 B、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承担比例赔偿责任,C,106,4、有一艘装满烟叶和皮革的船货,在航行中遭遇海难,大晕海水涌入船舱,皮革腐烂,但海水没有直接接触到包装烟叶的捆包,然而由于皮革的腐烂发出恶臭使烟叶受损,近因是()。A、皮革腐烂 B、海水涌入船舱 C、恶臭 D、海难,D,107,5、某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回家的路上被汽车撞伤送往医院,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困心肌梗塞而死亡。那么这一死亡事故的近因是()。A、被汽车撞倒 B、心肌梗塞 C、被汽车撞倒和心肌梗塞 D、被汽车撞倒导致的心肌梗塞,B,108,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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