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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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行动方案为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总结前期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村电商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按照国务院“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促进农民尤其是中小农户增收致富为目标,加快完善农村电商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创业就业,培

2、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搭建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以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为出发点,依托已有物流服务网络,整合县域快递物流资源,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机制,不断提升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完善农村电商”模式2.0,以“天工之城数字绿谷”建设赋能电子商务,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成为全国标杆,引领全国农村电商发展,给全国农村电商带来更多的实践经验。二、实施原则(一)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

3、行的原则,立足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农村特色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支撑,统筹规划推进,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和机制,推动全县电子商务有序发展、集聚发展、特色发展。(二)政府引导充分发挥示范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全县各项目承办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县政府将切实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发挥商贸流通、电商、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因地制宜坚持因地制宜,实现电子商务与特色农业、特色旅游等有机结合。打通物流和信息流,实现农产品上行和消

4、费品下行,推进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的持续发展,带动农民创业,促进农民就业,推进乡村振兴。三、工作目标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实施,到2022年底,实现全县网络零售额31亿元,增速保持在18%以上;累计建成4个电商专业村(镇)、3个特色村(乡、镇);打造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推动乡村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形成一套具有特色的产业振兴模式和经验,以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为数字乡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农村物流末端网络建设,实现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双向共同配送,物流效率明显提高,成本明显降低。(二)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及提升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5、中心建设和运营,农村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不低于60%,实现“天工之城”核心区块及湖山乡、金竹镇、大柘镇、石练镇四个乡镇全覆盖,打造一批示范站(点);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促进金融服务进村、政务服务进村、生活服务进村。(三)建立健全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双向流通体系,重点打造农村产品新型营销模式,优化升级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设施建设。(四)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重点进行产业电商培训和创业培训,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带动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电商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农民就地创业就业,实现创收、增收;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淘宝、微商、直播等培训课程,培育孵化一批产业、创业电商致富带头人。(五)建

6、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市场运营体系,开展农产品电商资源对接活动不少于5场;打造以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品牌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六)夯实农村电商产业集聚体系,壮大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深化电商专业村和电商专业镇建设,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品。(七)深入实施电商精准帮扶战略,做好东西帮扶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深化服务输出、人才培育、标准输出,实现对口帮扶地区增收,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四、主要任务(一)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1.建设县级快递统仓共配中心。(硬件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运营时限:

7、2022年12月31日)整合现有邮政、交通运输、第三方物流企业等资源,建设1个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物流统仓共配中心,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完成快递、物流、仓储等企业入驻不少于3家。共配中心包含标准快递中转仓、共同配送中心等区域,提供快递物流、代收货款、代售配送、仓储配送等服务,实现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双向统仓共配。(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2 .加强乡(镇)、村级服务站(点)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硬件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县级快递统仓共配中心为基础,建

8、设不少于9个乡镇级物流处理中心,服务辐射20个乡镇(街道);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120个,服务辐射203个行政村;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实现包裹揽投功能,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通过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物流配送体系,开展共同配送的业务,全面实现快递到乡镇(街道)每天配送一次、行政村每两天配送一次,云峰工业园区实现到企业、到户每天配送一次,实现行政村每周3次的揽投频次。降低农村电子商务的物流成本,解决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及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3 .建设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硬件完

9、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引进1套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物流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分转、终端指令发布、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的综合管理。重点解决农村物流资源的协调统筹,降低农村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二)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1 .优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硬件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充分发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枢纽作用,强化市场化运作水平,突出公共服务,推进区域性、专业性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包含电商创业孵化中心、电商直播

10、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农村电商学院等,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坚持公益化、市场化并举,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中心在产业赋能、资源对接、品牌培育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重大作用,组织开展各类电商资源对接活动,提供电商培训、技术支持、资源对接等创业配套服务,为当地企业、电商、服务商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让返乡青年创业有组织、行动有方向、后方有保障、前进有动力。(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两山转化发展中心,团县委)2 .完善公共服务运营体系。(硬件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开展以原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为基础的提升改造工程,以1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基

11、础,改造升级12个电商服务示范站(点),以120个村级综合服务站为触角,服务辐射全县行政村,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功能和模式迭代,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乡镇级村级标识。(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邮政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3 .组织专业团队负责公共服务体系运营及指导工作。(团队组建时限:实施主体确认后一个月内,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组建12人的专业团队负责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发挥”指挥中枢,作用,由专业团队负责统筹指导各级乡镇、村站(点)开展运营服务工作。在提供电子商务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训、品牌培育、产业赋能、资源对接等基础上,整合各类资源进一步扩大服务

12、规模,拓展升级服务内容,提升公共服务中心和站(点)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团县委,县邮政公司)(三)构建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双向流通体系1.打造产品新型营销模式。(硬件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完善农特产品020新零售体验中心建设,完善中小农户和优质合作社生鲜农产品进城模式,积极对接新兴社交电商平台、专业电商平台,探索新型营销模式。组织或参与不少于5场产销对接活动。打通农特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流通网络。(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2.优化升级供应链体系基础设

13、施建设。(硬件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针对农产品、消费品等电商产品的双向流通对供应链的特殊要求,改造提升原县电子商务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心的基础设施作为县农产品供应链公共仓储中心。功能区包含仓储(含冷库)、分拣、包装、检测、发货、供应链直播间等。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公司)(四)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普及培训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其余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创新电商的人才培训及孵化。立足县域,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人才瓶颈,为有效推进县农村电子商务

14、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依托县域已有合作的相关平台和本地化农村电商培训机构,结合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新趋势和农村电商新形势,拓展新领域,提供理论和实操等基础人才普及培训不少于30场,开展短视频、网红直播等各类新载体、新手段的各类高端人才孵化培训不少于10场,至少举办2场农村电商高峰论坛,累计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鼓励和支持本地农户通过培训参与电商直播活动,培育粉丝数不少于10万的原产地农民“网红”10名,发挥其带动作用,吸引广大青年加入农村电子商务大军。组织编写县农村电商培训标准化教材,向社会免费公开。(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社保局,团县委,县妇联)(五)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市

15、场运营体系1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设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梳理和整合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推出1个基于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公共品牌,3个产品品牌,为不少于3家本地企业提供品牌应用服务。通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举办一系列品牌专题活动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农产品品牌形象与知名度。(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2 .打造农产品爆款。(设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立足县优质的生态资源和农产品资源,发挥企业、合作社及电商平台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生

16、态精品农业与农耕文化相结合,挖掘特色产品的内在附加值,优选2款特色农产品作为“网红爆款”进行重点打造,提供优化升级农特产品互联网化文创、包装设计、供应链管理、营销推广等服务,提高产品认知度,加强品牌宣传。(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3 .建立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标准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围绕“便民、规范、效益”的服务宗旨,对农特产品进行统一的识别和分级,完成不少于30款农产品的标准制定,建立健全农产品品质安全追溯体系,对农特产品进行互联网化包装设计,建立1套较为完善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通过标准化手段

17、,做大单品规模,规范农产品网络销售,引领农产品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4 .大数据体系建设。(硬件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建立1套适用于农村电商示范项目的县域电商大数据应用系统,实现全县电商数据显示、查询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功能,具备数据统计分析、可视化图形展示等功能。探索数据驱动,依靠电商大数据体系的建设,助力“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六)夯实农村电商产业集聚体系1.培育发展电商专业村(镇)。(硬件完成时

18、限:2021年12月31日,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以产业升级发展为目标,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深化电商专业村(镇)建设,打造4个电商专业村(镇)和3个特色村(乡、镇),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在基础设施、物流仓储、公共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精准施策,结合当地特色产业优势,强化电商专业村(镇)/特色村(乡、镇)的产业集聚功能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发挥电商产业集聚在就业创业、乡村振兴、模式探索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专业村(镇)/特色村(乡、镇)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乡镇、街道)2 .打造电商直播体系。(硬件完成时限:2

19、021年6月30日,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在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电商服务示范站(点),打造不少于15个电商直播中心/间,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根据优势的生态资源和产品资源,组织系列农产品直播活动(大型直播活动,围绕县域重要特色产品进行;日常直播活动,根据当季当地特色产品进行)。同时积极开展“田间地头”直播,培育4个示范性较强的直播基地。在直播人才培育上,通过一系列的专业化电商直播培训I,培育全网粉丝50万人的优秀本土电商“头部主播”2名,逐步形成电商直播体系。(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3 .打造县域

20、电商产业集聚区。(入驻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完成电商产业集聚园区不少于50家的各类电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公共仓储企业的入驻,实现年网络零售额1亿元,带动就业500人以上,打造2个年网络零售额1000万元以上、3个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5个年网络零售额300万元以上、10个年网络零售额1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或网店,进一步发挥集聚效应,降低快递物流成本,促进电商的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科技局)(七)深化电商帮扶体系1 .提升电商帮扶品牌效应。(活动、产品上架完成时限:2021

21、年12月31日,运营时限:2022年12月31日)进一步强化“五输出”结对帮扶模式,推进东西部帮扶-通江对口协作工作,鼓励县优质农村电商企业,利用线下线上渠道帮助通江县销售优质农产品。累计组织通江县电商企业参与资源对接会、产品展销会不少于2场,帮助通江5款优选农产品在不少于5个平台推广营销,提升电商帮扶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2 .深化东西部帮扶协作。(人次培训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其余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充分整合行业协会和优质电商企业资源,组织专业团队赴通江县开展专题培训,支持和鼓励通江县相关人员赴参

22、加高层次专业培训和实践,累计帮助通江县培训至少100人次,加大电商人才帮扶和培育力度,搭建电商人才交流渠道,为通江县农村电商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社保局,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五、实施步骤(一)启动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1 .调查摸底,挖掘资源。抽调人员,组织对全县基本情况大摸底,包括全县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县域电商底数,挖掘全县农村电子商务资源潜力。2 .谋划方案,规划平台。深入谋划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规划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二)实

23、施阶段(2021年1月2021年8月)1 .项目组织。为确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依托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村进行项目推广宣传、招商、培训以及公共服务中心、网点的建设。2 .推进项目实施。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试点乡镇(街道),稳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工作,在不断总结经验中推进项目实施。通过一年的试点,完成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升级改造。3 .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4 .加强检查交流。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

24、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总结经验,树立标杆;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5 .开展中期评估。对规划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目标实现。(三)整改提高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2月)全面检查和验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局组织开展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四)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1 .考核验收。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

25、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合格后,提请开展考核验收。2 .总结推广。在总结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加强跟踪督查,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早日见效,顺利通过国家、省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同时,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善农村电商”模式2.0,将项目建设成为全国标杆,引领全国农村电商发展,为全国农村电商发展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六、资金管理(一)资金安排项目总投资241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91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02.5万元。(二)使用原则1 ,定额补助原则。财政以奖代

26、补资金,实行分项补助,定额奖补,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2 .公开规范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诚实申报,公开评审,公开竞争,科学管理,专款专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认项目实施主体,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3 .负面清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己成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

27、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经商局,由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二)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和举措。结合县实际,在项目、税收、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出台政策,对返乡创业的青年,给予信贷、产业等政策支持。(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28、项目建设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建档工作。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承担购买服务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行业协会、企业、创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进行奖励。(四)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细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要求,确保资金用于规定方向,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县级项目监督审核机制,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与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和专家(机构)组成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监督小组,对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对建设内容开展阶段性评估,并

29、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分阶段根据各阶段验收结果拨付相应款项。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注“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明确项目建设标准、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要求承办单位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改进监管方式,由重资金使用、轻项目建设监管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并重转变,实现对电子商务发展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五)加强信息报送和总结推广。做好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实行综合示范政务公开,及时、全面、集中地公开综合示范实施方案、资金安排、项目内容、决策过程等信息,并提供举报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接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和绩效自评结果材料。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发展氛围,促进县农村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认真梳理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县推进经验,树立全国示范县标杆,将完善后的农村电商“模式2.0”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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