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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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办法生效日期:2022年3月20日修订日期:2023年5月28日笫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院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货币资金(试行)和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医院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并由该院财务科组织实施。第四条院长对本医院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笫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五条医院建立健全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

2、,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财务会计岗位按X财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设置,医院的货币资金结算业务由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办理,并规定如下:一、医院规定由财务科出纳人员办理日常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银行支付业务,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允许办理。二、医院规定由收费处收费人员办理医疗收费及病人费用结算业务,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允许办理。三、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不得从事货币资金的结算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四、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办理的货币资金结算业务必须接受会计人员审核与监督。五、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必须仔细核对并认真办理的每一笔货币资金结算业务,严格防范货币资金结算差错,原则上货币资金结算差错带来的损失由结算经办的出纳和收费人员承担。第六条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培训1,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日常业务操作方法与规程、货币资金安全意识等。前一任出纳或收费员要做好工作的交接,并且培训新任出纳或收费员,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同时将工作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资料以纸质形式传递给下一任出纳或收费员。医院规定财务会计人员每三年轮岗一次,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根据情况轮换,期限不超过三年。出纳人员和

4、收费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时刻保持高度的货币资金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第七条医院对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具体按XX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支出控制制度规定执行。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审批制度的规定,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第八条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结算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报告。第九条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一、支付申请。各科室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财务科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

5、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5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按XX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支出控制规定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三、支付复核。财务负责人必须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第十条

6、医院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按重大经济事项责任制追究责任,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笫十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科室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笫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第十二条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医院规定:财务科出纳人员不允许库存现金,当天的现金收付结存现金必须当天缴存银行;收费处收费人员当天收费当天结算并于当天将现金收入缴存银行,允许收费人员库存不超过2000元的零钞。第十三条原则上日常收支结算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零星支付采取现金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上限为1,000元(不含),超过限额的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第

7、十四条现金支付仅限于以下范围: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支付职工的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六、结算起点1,000元(含)以下的零星支出。七、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第十五条医院现金收入必须于当日存入医院银行账户。缴存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现金出纳必须在银行转账出纳或财务科另一名成员的陪同下一同前往银行;缴存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除银行转账出纳或财务科另一名成员陪

8、同外,必须通知保卫科,由保卫科指派一名成员一同前往银行。现金支付通过开户银行提款支付,不得坐支。严禁将医院现金收入存入个人账户,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第十六条医院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第十七条医院借出款项按XX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支出控制制度执行。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第十八条严禁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第十九条不得用医院的现金保管设施代私人保管现金,否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笫二十条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备用金,应当按规定在现金支票上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提取。出纳人员前往银行提取备用金时间不得

9、迟于上午9:30;当日结账后将剩余备用金及时存入银行,前往银行时间不得迟于上午11:45,办理完现金业务后及时将银行回单送回办公室,不得将回单带回家中。出纳人员携带现金、票据往返银行途中,确保现金、票据妥善放于财务科规定公文包内,公文包单肩斜跨并始终处于出纳视线范围内。笫二十一条出纳人员收付现金要当面点清,责任清楚,保证安全。收取现金必须开具收款收据,收款人要在收据上签字;支付现金必须登记现金日记账或开具现金票据,领款人在日记账或票据存根上签字。第二十二条医院的一切现金收支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笫二十三条建立

10、健全现金日记账,现金收支业务必须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序时登记;出纳人员须在每日终了,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度终了时,现金日记账余额必须与现金总账科目余额核对相符。第二十四条医院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笫二十五条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及XX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医院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撤销和年检等按中国人民银行及XX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11、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二十七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第二十八条医院与开户银行实行三级对账制度,出纳与总账会计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会计主管按季与开户银行对账,纪检监察部门按年与开户银行对账。对账截止日期为:月后10天,季后15天,年后30天。主办会计必须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调节相符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必须经过出纳人员签字认可,并

12、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存档。第二十九条不许向外单位和个人转借账户或代存代领现金。笫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第三十条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应严格按银行规定填写空白凭证领用单,详细登记领购票据的时间、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数量等,并在空白凭证领用单上按加盖单位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办理领购手续。笫三十二条依照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符合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的,出纳人员必须对票据的内容填写齐全,不得涂改,如发生书写错误,应及时加盖“作废”戳记,另行签发正确票据。若签发票据有误被退回的,应与其票据存根一同加盖“作废”戳记,作废票据存根须与作废票据粘贴在一起,附在当月凭证之末,以备待

13、查,并在票据领用簿上登记。票据与票据存根的签发信息应确保一致。第三十三条票据使用控制:一、不得签发空头票据。二、不得签发远期或过期票据。三、不得将票据出租、出借或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四、不得将票据用作抵押。五、不得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票据。六、不得签发与付款凭证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票据。七、其它未列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执行。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前往银行办理票据业务时间上午不得迟于11:00,下午不得迟于15:30,确保票据在银行现场处理完毕后及时送回办公室,不得将票据带回家中。出纳人员携带票据往返银行途中,确保票据妥善放于财务科规定公文包内,公文包单肩斜跨并始终处于出纳视线范围

14、内。出纳人员办完票据业务后需将加盖银行印章的回单和有关原始凭证整理后于次日集中移交于会计。第三十五条票据的保管:一、由票据管理人员在票据领用簿上对购入的票据实行逐本登记票据编号,再由出纳人员领出并保管。二、加强票据、印鉴的管理,实行内部牵制和审核,不准一人保管签发票据的印章,票据和印章要妥善保管,严防遗失和被盗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发生票据丢失而造成医院财产损失的,将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三、票据的使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四、票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票据经管人员一旦发现票据丢失或被盗,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同时积极查找,并迅速办理挂失手续或向公安部门报案。第三十六

15、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具体按XX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财务印章管理制度执行。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笫五章现金、票据盘点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必须每日对现金收支进行盘点,做到账款相符。第三十八条医院对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进行不定期现金盘点。根据实际工作中找零四舍五入客观存在的情况,对长、短款在10元范围内的收费员不予追究,短款的需补足库存;对长、短款超过10元的盘盈金额上交医院、盘亏金额由出纳人员负责赔偿,并按盈亏相同金额进行罚款。盘点须有出纳人员和

16、收费人员、盘点人、监盘人同时在场,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一、现金盘点前,由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将手中的现金上缴盘点人员,按当日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并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二、盘点人员对上缴的现金实存数进行盘点,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须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按规定做出处理;三、由盘点人在现金盘点表中分币种、面值、数量列示盘点金额,由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盘点人、监盘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第三十九条医院必须不定期的对票据的购领、使用、作废、遗失、库存情况进行盘点,盘点须有出纳人员、盘点人、监盘人同时在场。第四十条盘点人员根据盘点结果、购领登记、票据

17、领用簿和作废票据登记簿编制票据盘点表,将盘点结果与库存数量进行核对,由出纳人员,盘点人,监盘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如有差异,须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并做出处理。第四十一条医院须加强与开户银行票据购领与使用情况的核对,定期从开户银行取得账户票据的购领与使用情况记录与医院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确保一致。第四十二条会计人员应及时正确的记载各项经济业务,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合理控制资金使用情况,定期与银行对账单位核对,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笫六章监督检查第四十三条医院规定由纪检监察室及审计科对货币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二、货币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付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第四十五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笫六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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