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培训指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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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道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社会保险业务指南培训,社会保险业务指南,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址地址:前进西路号咨询电话:,征缴咨询:养老待遇支付咨询:医、工、生待遇咨询:农保业务咨询:,医保卡挂失:医保违规举报:,目 录,第一章 用人单位管理第二章 参保人员管理第三章 个人帐户管理第四章 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第一章 用人单位管理,第一节 社会保险登记第二节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第三节 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第一节 社会保险登记,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对缴费

2、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一、政策依据: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 4、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二、所需资料:1、填写完整并经单位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4、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一节 社会保险登记,三、业务受理部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号窗口四、业务流程

3、:1、审核用人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内容;2、录入用人单位登记内容,办理登记手续;3、制作社会保险登记证;4、用人单位至劳动保障服务大厅23号窗口缴纳工本费;5、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将盖章确认的一份社会保险登记表 返回用人单位;6、企业办理地税开户,发放地税开户确认表;7、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保地税专户并盖章确认;8、单位返还社保地税开户确认表;,第二节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一、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名称;住所或

4、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和帐号;参保险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第二节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二、所需资料:1、填写完整并经单位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2、用人单位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事业单位登记证、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复印件);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三、业务受理部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号窗口四、业务流程:1、审核用人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内容;2、录入单位登记变更内容,办理登记

5、变更手续;3、重新制作社会保险登记证;4、用人单位至劳动保障服务大厅23号缴纳换证工本费;5、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将盖章确认的一份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返回用人单位。,第三节 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一、政策依据: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3、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4、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二、所需资料:1、填写完整并经注销单位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登记注销表(一式三份);2、用人单位注销法律文书等;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三、业务受理部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

6、号窗口四、业务流程:1、审核用人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注销表内容;2、录入用人单位注销日期;3、检查用人单位人员转移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欠缴情况;4、办理登记注销手续;5、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将盖章确认的一份社会保险登记注销表返回用人单位。,例题,1、社会保险关系的主体主要是(A、C、D)A 用人单位 B 政府 C 劳动者 D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企业缴费社会保险费,国家承担的责任体现在(D)A 事前监督 B 事后监督 C 社会稳定 D 税前列支,第二章 参保人员管理,第一节社会保险初保增员 第二节社会保险

7、续保增员第三节社会保险中断减员第四节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 第五节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第一节 社会保险初保增员,社会保险初保增员是指缴费单位录用新职工(首次参加工作)、外省市和本市非参保单位转入人员或尚未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个体人员,持相关材料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建立社会保险档案,办理初次投保的过程一、政策依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3、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 4、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二、所需资料: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一式二份 2、昆山市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或人事部门批准的进编手续和工资核定表;3、电子

8、文件数据软盘 4、近期免冠照片二张。,第一节 社会保险初保增员,三、业务受理部门:企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服务大厅3-8号窗口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0号窗口四、业务流程:1、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招用人员相关资料;2、录入参保人员增员信息并检验;3、自动核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编号;4、完成初保增员手续,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5、制作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IC卡;6、用人单位至23号窗口缴纳卡、证工本费;7、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IC卡、病历。,例题,同一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办法,同一职工(不能)同 时参加城镇、农村基本养老保险。A:能B:不能

9、,第二节社会保险续保增员,社会保险续保增员是指已经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因为和单位解除合同、停薪留职、失踪、劳教等原因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又恢复缴纳社会保险费时,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个人社会保险关系恢复的过程。一、政策依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3、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4、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二、所需资料: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一式二份2、招用录用合同制员工花名册或人事部门批准的进编手续和工资核定 表;3、续保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IC卡,第二节社会保险续保增员,三、业务受理部门:企业社会保险

10、:劳动保障服务大厅3-8号窗口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0号窗口四、业务流程:1、审核用人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及相关资料;2、办理参保人员续保手续;3、补缴养老、医疗保险费;4、完成增员手续,建立补缴档案,恢复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例题,原昆山户籍参保职工在中断劳动和社保关系一段时间后重新参保的,其中断部分的保险如何处理?(B)A、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必须补缴B、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医疗保险必须补缴C、养老保险必须补缴、医疗保险可以补缴D、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可以,但不是必须补缴昆山户籍与外地户籍员工的区别,第三节社会保险中断减员,社会保险中断减员是指参保人员因与用人单位解

11、除、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中断的过程。医疗保险待遇从中断之日起暂停享受。一、政策依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3、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4、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二、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一式二份;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或死亡、退休证明等,第三节社会保险中断减员,二、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一式二份;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或死亡、退休证明等三、业务受理部门:企业社会保险

12、:劳动保障服务大厅3-8号窗口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0号窗口,例题,企业参保人员在续存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以及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企业参保职工及基本养老金领取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先从(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储存额或余额中列支)。省劳动和社会障厅苏劳社险200225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出境定居的,应当(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3、(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第四节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办法按如下规定:(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包括历年缴费基数)和个人帐户档案;(2)对职工转移时已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转移基金额为个人帐户中1998年1月1日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记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职工工作关系调离本市的,应当在调离当月凭医疗保险证卡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和终止,单位和职工医疗保险费有欠缴的应予以一次性补缴,个人帐户有结余的可按规定办理转移或清退。二、所需资料:1、转入地社会保险经机构情况(外省市转出需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与帐号);2、

1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IC卡。3、身份证(复印件)三、业务受理部门企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服务大厅3-8号窗口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0号窗口,第四节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四、业务流程 1、进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清算,如个人帐户有实际余额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帐户转移或申领手续,打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或医疗保险帐户结余清单;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手续,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3、传递财务部门办理基金转移手续。,第五节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所需资料:1、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情况表;2、1992年起历年缴费工资基数清单和19

15、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3、昆山社保机构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IC卡;4、如涉及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商调函,第三章 个人帐户管理,第一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第二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第一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政策依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二、帐户管理办法1、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照职工社会保障号码,依据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工的社会保险档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终身不变。个人帐户记载的主要内容:(1)1996年1月1日后,职工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1996年1月1日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照

16、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转记入的部分;(3)两项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前(1)(2)项合计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2%,自1998年7月1日起调整为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11%。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至少每年向职工发放一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每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反映的是上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情况。3、职工对个人帐户对帐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对帐单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并出示相关资料。4、个人帐户对帐单由职工本人签字后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妥为保存。,例题,下列项目中,哪些与职工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密切相关,职工中断缴费后将直接影响基退

17、休待遇(BC)A 社会平均工资 B 缴费基数 C 个人帐户记帐利率 D 单位缴费比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D)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通知单 A 月 B 季 C 半年 D 年缴费单位应当每(C)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A 月,上月 B 季度,本季度 C 年,全年 D 年,上年国务院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要求个人帐户规模从11%降为8%,那制度改革以前已形成的个人帐户会有什么变化。(B)A、变为原来的8/11 B、保持不变 C、因人而宜,不一定,第二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为所有参保在职职工和退休(

18、职)人员建立个人医疗帐户,个人医疗帐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医疗帐户计算年度为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年1月1日在参保单位足额缴纳上年医疗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一次性预先计入本结算年度个人医疗帐户,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帐户和劳动模范增记的个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结算年度末对预先计入的个人帐户金额,按参保职工结算年度内实际缴费情况进行结算和年度结转;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费用,未按时缴纳的,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行承担;职工续保时必须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中断期间医疗费用,方可恢复个人医疗帐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9、。(灵活就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二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帐户管理办法(一)个人帐户资金的计入1、年度帐户预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所有参保职工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帐户资金于每个医保年度初(每年1月1日)一性预拨。本市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预拨的基数按企业申报的工资总额;退休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总额。本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预拨的基数按申报的上年职工工资总额(加全市平均奖金);退休按上 一自然年度养老金总额(不含奖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劳动模范帐户按定额预划;个人缴费人员预拨的基数为年度协议登记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年度中初保、续保、外省市转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计入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当

20、年部队转业、复员安置的职工和从外地调入的职工,按照首月申报缴费基数及参保时间预拨医保帐户,外地转入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同时记入其个人帐户。续保人员本年度内未预拨的,办理续保手续时按上述办法预拨帐户;已预拨的续保人员办理续保手续时不再重新预拨。(二)帐户的封存1、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根据财务科出具的欠缴说明暂冻该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参保职工因为进入非参保单位等原因引起个人缴费中断而且没有办理续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帐户资金暂时冻结。3、其它原因待查不适用冻结的,如档案有误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其医疗待遇享受。(三)帐户清算 参保职工由于退保、死亡

21、、出国等原因不再参加本市的医疗保险时,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帐户清算,收回透支金额或支付实际结余金额。,第二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记入比例和金额如何确定?在职职工(包括自谋职业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记入,其中:45周岁以下的职工(含45周岁)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4%记入,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4.5%记入。退休退职人员以及经核定享受养老金待遇的退养人员统一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总额的6.5%记入,当年度记入金额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记入。获得苏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年初分配记入个人帐户的基础上另行增加照顾。其中国家级劳模每人每年增

22、加400元,省级劳模每人每年增加300元,苏州市级劳模每人每年增加200元。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基础上增加记入补助帐户,合并使用,其中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每人每年增加记入300元,45周岁以上的每人每年增加记入4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增加记入500元。,第四章 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第一节 医疗费用报销第二节 工伤医疗费用审核支付 第三节 生育费用审核支付,第一节 医疗费用报销,一、政策依据 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二、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证、IC卡;2、发生医疗费用的有效票据;3、病历记录、就医的费用明细、住院出院记录等;

23、4、转外就医登记表。三、业务受理部门、岗位 医疗工伤生育待遇支付科(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5、16号窗口)四、业务流程1、业务窗口受理后审核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2、根据权限设置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打印报销凭证(1万元以内的即办,1万元以上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外出调查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3、经办人员签字后持打印报销凭证到银行领取费用。,第一节 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门诊发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参保人员持有效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单位)就诊配药,按以下程序支付:先用个人帐户资金划卡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进入门诊自负段,其中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300元;超过自负段以上

24、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补充支付。医疗费用封顶3000元(含自负段),其中在职职工601元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退休人员301元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超过300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报支,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但经批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照顾范围的参保人员,可按以下办法继续享受门诊照顾待遇,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继续补充支付:符合I类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其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先从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直接参照住院管理,由统筹基金按照住院分段结付标准支付,门诊自负段和住院起付线内的医疗费用全额记入结报基数,予

25、以照顾。符合II类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在用完3000元基础上再定额照顾医疗费用2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80%,退休90%。符合III类特殊病种的人员,在用完3000元基础上再定额照顾医疗费用6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80%,退休90%。,第一节 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分段支付及基本医疗费用封顶的办法:一、住院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院分别设定:一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在职300元,退休200元;二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在职600元,退休500元;三级医院及转外地上级医院,起付标准

26、为在职1000元,退休800元;定点医院之间转院,以上一级医院起付标准,实行补差结算;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实行递减制,其中第二次住院为标准的80%,第三次住院为标准的50%,四次以上住院不再实行起付。,第一节 医疗费用报销,二、超过住院起付标准到5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由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参保人员个人适当自负,自负比例如下:起付标准以上1万元(含)以下的,在职自负12%,退休自负6%;1万元以上2万元(含)以下的,在职自负10%,退休自负5%;2万元以上4万元(含)以下的,在职自负6%,退休自负3%4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在职自负5%,

27、退休自负2.5%。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在上述基础上享受住院补助照顾:住院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公务员补助资金支付;分段自负比例统一下降50%,实行公务员专项补助。,第二节 医疗费用报销,三、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20万(含)以下的,由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结报,结报比例为:5万元以上15万元(含)以下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15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5%,个人自负5%。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享受住院补助照顾,在上述基础上分段自负比例统一下降50%,实行公务员专项补助。超过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公务员

28、继续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提供照顾,其他参保人员通过企业补医疗保险等其他途径适当照顾。,第二节 工伤医疗费用审核支付,一、政策依据 1、关于调整昆山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及部分待遇支付标准的 通知 2、昆山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二、所需资料 1、出院记录、用药明细、医疗费用有效票据;2、门诊首诊病历(转院的还需转院申请);3、工伤认定书。三、业务受理部门、岗位 医疗工伤生育待遇支付科(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7号窗口)四、业务流程 1、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情况;2、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首诊病历、出院记录以及医疗费用有效票据进行初审建档;3、复核初审,打印支付凭证;4、基

29、金财务科根据支付凭证支付金额。,第二节 工伤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工伤如何认定?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

30、、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 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二节 工伤医疗费用审核支付,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享受以下待遇(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1、工伤医疗费用:社保报销标准为医疗费用总额的70%,企业承担30%;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伤残津贴;4、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护理等级的可享受)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工伤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

31、支付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二节 工伤医疗费用审核支付,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

32、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第三节 生育费用审核支付,一、政策依据 1、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2、昆山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社会保险暂行办法;3、关于调整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及部分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4、关于落实向全市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实施意见。二、所需资料 1、病历、发生费用有效票据、出院记录、用药明细;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3、昆山市企业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结算表、昆山市企业生育保险

33、待遇申领花名册;4、顺产提供: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难产提供:出生证、独生子女证、难产医事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6、流产提供:医事证明;7、计划生育手术提供医事证明、手续费用发票及明细。三、业务受理部门、岗位 医疗工伤生育待遇支付科(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7号窗口),第三节 生育费用审核支付,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标准:1、生育待遇支付标准:生育保险待遇系定额补偿支付给生育女职工单位,顺产(含7个月及其以上死胎引产的)补偿4458元;难产(包括钳产、剖宫产、产后出血500毫升及其以上)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5944元;流产(含四个月以下引产的)补偿743元;四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死胎引产的支付标准为总费用在800元1100元之间;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顺产2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3500元。2、计划生育手术补偿标准为:手术费、检查费定额支付,药费、材料费根据发票审核后按实报销,材料费最高不超过50元/人次。3、出生人口缺陷干预补偿标准:定额补偿支付给单位255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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