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325436 上传时间:2023-10-17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55.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docx(2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一、符合下列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XXX管理领域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法定依据1.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05年10月修订,2018年10月第四次修正)第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2.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通过,2006年8月修订)第十三条、第九十五条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

2、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通过)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4.经营者依托国家机关或者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2011年9月通过,2018年1月省政府令第311号修订)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5.物业服务企业未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调整后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报送备案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8年5月通过,省政府令第317号)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四十五条6.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资金和车位场地使用费自行改正或者在

3、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8年5月通过,省政府令第317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7.广告用语用字未按规定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通过)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8.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2021年4月修改)第七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五条9.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自行

4、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1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10.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报告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1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11.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1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四十条、第五十三条12.

5、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8月通过,2017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修正)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13.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报告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8月通过,2017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修正)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九条14.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6、办法(2015年8月通过,2017年II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修正)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九条15.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或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1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第八条、第二十四条16.未加碘食盐的标签未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1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第九条、第二十五条17.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不合格产品信息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食品安

7、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18.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5月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第五条、第十七条1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不符合规定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5月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第六条、第十七条20.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不符合规定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8、(2005年5月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第七条、第十七条21.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未在商品上标注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8月通过,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三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X)2年8月通过,2014年4月国务院令第651号修订)第七十一条22.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年5月通改正后及时改正的30.检验检测机构没有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

9、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在限期内改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3月25日发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31.检验检测机构没有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技术能力范围内签发在限期内改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3月25日发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32.市场主体未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备案的自行改正或者责令后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4月14日发布,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四十七条33.市场主体未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

10、置的自行改正或者责令后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4月14日发布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四十八条二、下列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法定依据1.违反明码标价规定1 .首次被发现;2 .属于以下四种情形之一:明码标价不规范,但有证据证明事先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价格变动时个别标价签未能及时调整到位且非主观故意;未能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通过)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999年7月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2010年12月国务

11、院令第585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三条;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真实明确,但有证据证明因厂家对产品产地、规格等内容进行调整后未及时发现并进行调整;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内容的位置不够醒目;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未造成危害后果;5 .没有违法所得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经营者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1 .首次被发现;2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 .未造成危害后果L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通过)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

12、定(1999年7月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2010年12月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三次修订)第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3.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1 .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2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 .未造成危害后果I.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通过)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第八H一1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4.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

13、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1 .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2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通过)第二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未造成危害后果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5.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履行法定的核验、登记义务1 .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2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 .未造成危害后果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通过)第二十七条、第八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14、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6.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报送有关信息1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2 .未造成危害后果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通过)第二十八条、第八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7.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1 .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2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通过)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八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

15、十三条8.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责任,或者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权利L首次被发现;2 .自行改正;3 .未对消费者造成实质危害;4 .没有违法所得1.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2010年10月通过,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修订)第九条、第十条、第H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9.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用语1 .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2 .广告是广告主在其自有经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通过,2015年4月修订,2018年10月修正,2021年4月修改)第九条

16、、第五十七条;营场所、自设网站或者网店发布;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未造成危害后果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0.广告中使用“国家级”用语1 .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2 .广告内容中有关等级的表述是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认定的产品分级用语,或者有关荣誉的表述是依据国家规定评定的奖项或者荣誉称号;3 .内容客观、真实;4 .未造成危害后果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通过,2015年4月修订,2018年10月修正,2021年4月修改)第九条、第五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

17、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1.广告引证内容未标明出处1 .首次被发现;2 .引证内容有出处,且真实、准确;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未造成危害后果L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通过,2015年4月修订,2018年10月修正,2021年4月修改)第十一条、第五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2.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对广告主的处罚1 .首次被发现;2 .专利真实有效;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

18、月通过,2015年4月修订,2018年5月修正,2021年4月修改)第十二条、第五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4.未造成危害后果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3.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1 .首次被发现;2 .能使消费者辨明为广告;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未造成危害后果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通过,2015年4月修订,2018年10月修正,2021年4月修改)第十四条、第五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4.发布房地产预售或者销售广告

19、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1 .首次被发现;2 .已取得预售或者销售许可;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未造成危害后果;5 .没有违法所得1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12月通过,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修改)第七条、第二十一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5.生产、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1 .首次被发现;2 .不属于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四)(五)项情形;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未造成危害后果;5 .没有违法所得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1993年2月通过,2018年12月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6.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1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2 .未造成危害后果;3 .没有违法所得L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6月通过,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7.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1 .自

21、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2 .未造成危害后果;3 .没有违法所得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6月通过,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8.采取委托方式加工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未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标注不全1 .首次被发现;2 .被委托企业已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未造成危害后果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2、(2014年4月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第四十条、第五十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19.出版物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1 .首次被发现;2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 .未造成危害后果L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国家计量局发布,2016年2月6日、2017年3月1日、2018年3月、2022年3月29日四次修订)第二条、第四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0.认证机构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要求1 .违法情节轻微且不影

23、响认证结论的客观、真实或者认证有效性;2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通过,2020年11月国务院令第732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3 .未造成危害后果;4 .没有违法所得21.注册人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不严侵害消费者权益1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2 .违法情节轻微;3 .没有违法所得L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第二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4、(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2.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1 .首次被发现;2 .能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未造成危害后果L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8月通过,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3.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未按要求保存1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2 .未造成危害后果;3 .没有违法所得1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1996年9月通过,2020年10月国家市场监

25、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三次修订)第十条、第十一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4.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1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2 .未造成危害后果1.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3月通过,2018年9月国务院令第706号修订)第九条、第二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5.专利代理师未依照规定进行备案1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2 .未造成危害后果L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3月通过,2018年

26、9月国务院令第706号修订)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6.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1 .首次被发现;2 .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3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未造成危害后果5 .没有违法所得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通过,2020年10月第四次修正)第六十八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年6月通过,2010年1月国务院令第569号第二次修订)第八十四条;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7.无需办理许可证

27、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1 .责令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后及时办理;2 .未造成危害后果;3 .没有违法所得L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8月国务院令第684号公布)第二条、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8.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1 .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2 .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通过,2020年4月第二次修订)第六十八条、第一百零五条;2 .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2016年7月通过)第十二条、第四十六条;3 .

2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9.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经责令限期办理后及时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通过)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30.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8月通过,2017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修正)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通过)第五十七条二、下列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法定依

29、据1.生产、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未经备案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未依法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或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网络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1 .在限期内改正且违法情节轻微;2 .未造成危害后果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通过,2020年12月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次修订,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第八十四条。2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7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七十九条、第一百零七条;3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

30、理办法(2021年7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第一百零七条;4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第七十五条;5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公布)第三十八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2.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1.在限期内改正且违法情节轻微;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通过,2020年12月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次修订,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履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

31、注册、备案情况,制止并报告违法行为,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管理义务2.未造成危害后果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第九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通过)第八十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3.未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开展临床试验1 .在限期内改正且违法情节轻微;2 .未造成危害后果L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通过,2020年12月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次修订,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第九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4.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

32、照化妆品管理条例规定履行实名登记、制止、报告、停止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管理义务1 .在限期内改正且违法情节轻微;2 .未造成危害后果1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月国务院令第727号通过)第六十七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通过)第八十条;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5.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按照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1 .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已自行改正或在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月国务院令第727号通过

33、)第六十二条6.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委托生产企业未定期对化妆品生产质量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1 .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已自行改正或在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月国务院令第727号通过)第六十二条改正。7.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化妆品经营者未按照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 .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已自行改正或在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月国务院令第727号通过)第六十二条8.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

34、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1 .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已自行改正或在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月国务院令第727号通过)第六十二条9.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委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和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检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1 .初次违法;2 .危害后果轻微;3 .已自行改正或在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月国务院令第727号通过)第六十二条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法定依据1.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广告是在广告

35、主自有经营场所发布,且属于首次被发现的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订)第九条第三项2.广告引证内容合法有据,但未在广告中表明出处的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订)第H一条第二款3.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但专利有效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订

36、)十二条第一款4.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未显著标注“广告”字样,但内容能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订)第十四条第二款5.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通过,2021年4月29口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6.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但未在商品上标注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

37、限内改正的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2019年4月23日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二款7.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但立案调查前已在线上提交申请营业执照材料或线下提交材料已受理的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8月6日发布国务院令第684号)第二条8.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440号)第二十九条9.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说明

38、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X)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440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10.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440号第三十八条11.采取委托方式加工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未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

39、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440号第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标注不全,但被委托企业取得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的四十条第二款12.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年5月通过,2022年9月29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修改)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五条13.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

40、定(2009年5月26日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7号)第三十二条1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四十四条1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且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食品安全法(2(X)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16.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

41、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食品安全法(2(X)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四十五条17.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食品安全法(2(X)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六十八条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18.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八十三条19.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

42、况进行检查评价,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四十七条20.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但该产品合格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五十二条21.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

43、月29日修正)第六十五条22.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食品安全法(2(X)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六十二条23.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撕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毁、涂改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44、24.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生产经营者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且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六十七、第七十一条2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销医疗器械,没有及时登记查验或记录,记录有一般性的失误,个别项目记录不全,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2月21日通过国务院令第680号)第四十五条26.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信息备案,或者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变

45、更备案,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12月21日通过国务院令第680号)第八条27.化妆品经营者没有及时登记进货查验记录,记录有一般性的失误,个别项目记录不全,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6月16日通过国务院令第72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28.直销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或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8月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