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理由制度.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说明理由制度.ppt(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行政程序基本制度之 说明理由制度,主讲人-郑伟斌友情顾问-张子豪,概述,内容及其规则,效力,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一、概述,概念: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因素、法律依据以及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等其他因素。,说明理由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程序性法定性说理性明确性,二、内容及其规则,(一)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理由和正当性理由 用于支撑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称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理由。用于支撑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的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称
2、为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理由。,二、内容及其规则,事实依据是指法律事实依据,即被合法证据所证实了的客观事实。,事实依据产生的规则,禁止主观臆断规则,符合证明逻辑规则,主要事实依据规则,法律依据是指用于支撑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的法律规范。,法律依据产生的规则,全面展示法律规则,法律冲突择上规则,排除非法律性规范规则,行政机关对事实的筛选行为是一种主观判断,即“内心确认”。就本质而言是一种裁量活动。,对于一个事实已经确定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随机面临着法律适用的选择权。这种法律适用的选择权本质上是一种裁量权。,2004年底,引人注目的广州某市民不服交通违章被拍照受罚而状告公安机关一案,经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
3、判决,终于尘埃落定。该案原告赖先生于2004年3月5日收到一份交管部门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知因2003年底的一次违章而被罚款100元,处罚证据乃是另一市民孔某根据该市公安局2003年7月发布的关于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通告所拍到的赖某违章的照片。赖先生认为这等于由市民行使了公安机关的调查权,交警不得以此为证据进行处罚,遂申请行政复议而后又两上法庭状告公安局。法院终审虽然维持原判而驳回了赖先生的诉讼请求,同时却又以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而不能委托公民行使为由,认定市民“拍违”的照片不能直接作为处罚证据。,三、效力,不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效力,法定可不说明,法定须说明而没有说明
4、,主动说明,依申请说明,行为当然也有效以此确保行政效率但应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复议或诉讼前未说明推定为不合法复议或诉讼前说明程序瑕疵,不影响效力(以法定形式),说明理由错误的行政行为效力,说明理由错误,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提出证据支持行为合法性,说明理由错误,而在复议和诉讼过程提出证据不能支持行为合法性,不影响行为效力,行为违法或无效,四、课后延伸,(一)关于我国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1、程序法隐含在实体法中,重实体轻程序2、规定过于简单,使执法者难于把握3、只有否定性的行政行为才有些许说明理由的规定4、缺少必要的行政程序法规定(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1、是传统的为官治民的思想的影响2、是执法者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3、是偏重行政行为的效率而轻视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