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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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昝 军,电话:e-mail:邮编:430071,关注:1.隐患排查与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的关系;2.隐患与事故的关系;3.隐患排查与重大危险源监管的关系;4.重大隐患如何确定?5.隐患治理达标的基本要求,内 容 提 要,基本概念及背景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和流程事故隐患的排查、认定与报告隐患的分级、申报和管理,一、基本概念及背景隐患排查治理的背景隐患的基本概念,1、隐患排查治理的背景1.1安全发展的需要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频发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艰巨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尚未得到整改,1.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

2、不除、事故未已。隐患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外在表现形式。根治一处隐患,才有可能减少一次事故;排查治理隐患的过程,也是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层次的矛盾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类要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过程。,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使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使企业隐患检查整改制度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是安全预防的重要措施.使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真正落实“关口前移”-从事后查处到事前防范。,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涵: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治理隐患分级监管督办三部内容。,1.2基本概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

3、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前款所称物的危险状态,包括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的危险状态以及作业环境和条件存在危险因素。,危险源出现了隐患是发生事故的前奏.,防止危险源产生隐患,及时消除危险源产生的隐患,实现源头管理,是事故预防和危险源监管的关键,也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危险物质或能量约束(限制)失效或破坏,从而意外释放的各种因素 机、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P4,重大事故隐

4、患 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不同行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也不同.,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治理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1、易燃易爆泄露装置设备安全距离不足或设计在人员密集

5、场所(公共场所)、水源保护区;2、危险装置、设备超设计、超能力、超期;3、重大危险源存在安全缺陷,包括环境条件不满足、安全装置附件或连锁损坏失效、在线监控检测设备损坏或失效、安全距离不足;,4、厂房、设备、设施、作业场所、通道设计缺陷或非正规单位设计或未依法检测检验校准;5、消防部门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6、工艺装置、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不稳定或工艺技术不成熟,未按照程序逐步试车或调试,以往自己或同类型单位发生过事故7、建设工程未进行三同时评价,无安全设计专篇或专篇未通过专家论证;,8、建设工程现场环境复杂,已经发生过事故的;9、以往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设备装置、场所;10、经过评价机构或专家

6、认定管理不到位或人员普遍“三违”,容易在当地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工艺装置、设备设施、作业行为,尤其是环境问题、职业危害突出、连续发生伤亡事故。11、其他行业认定的病库、危桥及重大隐患道路、建构筑物、电力设施、煤气站。,以煤矿为例:按照特别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了最容易引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15项重大隐患: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4.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一)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

7、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二)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三)甲、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四)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五)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事故、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措施、事故隐患之间的关系如图1-1所示。,第21页,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分类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不安全行为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安全装置失灵;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存放不

8、当;,第22页,不安全行为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等;10、注意力分散;11、忽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12、不安全装束;13、错误处理危险物品。,1、哪些现象属违反劳动纪律?(1)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聊天、打闹。(2)在工作时间脱岗、睡岗、串岗。(3)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酒后进入工作岗位。(5)未经许可,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6)开动别人的机器设备或车辆。(7)闯进不是自己工作的生产场所。,2、哪些现象属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操作前不检查设备、工具和工作现场就进行作业。(2)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

9、护装置缺乏,凑合使用。(3)发现隐患不排除不报告,冒险操作。(4)两人以上作业无统一指挥。(5)新进厂工人、变换工种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就上岗。(6)不听从班组长和安全员指挥,图方便作业。(7)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8)未经批准,擅自开动设备或使用器械。(9)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发电机房、氧气站、乙炔站、液化气站、煤气站、空压站、锅炉旁、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危险重点部位。(10)在封闭厂房作业和深夜班、加班作业时,一人操作,无监护。(11)不穿戴防护用品(12)人员行走时不走安全通道,不注意警示牌。(13)用手直接接触旋转设备,(14)修理机械、电器或进入机器

10、内工作,无人监护,不挂警示牌。(15)警示牌谁挂谁摘,其它人擅自摘牌合闸的。(16)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灭火工具。(17)在动力配电箱、板、柜和消防器材周围堆放物品。(18)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19)下班时未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重大隐患未在交接班簿上做记录。(20)物料放置、堆垛、排列不当。(21)在车间内存放和骑自行车。(22)在禁火区内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23)未经职能部门许可,擅自进行动火、登高、接电源线等危险作业。,哪些行为属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跨越运转设备。(2)设备运转时跨越、传递物件、触摸或擦试运转部位。(3)用手拉、嘴吹、压缩空气吹铁屑。(

11、4)站在车顶装卸或站在包裹下方装卸(5)调整、检查、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件时未停车。(6)工作过程突然停电,未及时关闭电源。(7)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8)机动车辆行驶时爬上、跳下、抛掷物品。(9)超限(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等)使用设备。,(10)启动被查封、报废的设备。(11)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12)容器内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13)高处作业时往地面随意扔物件。(14)违反起重“十不吊”、高处作业“十不登高”规定。(15)运货电梯载人。(16)车辆装载超高、超长、超宽,客货混装。17)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

12、阀。,第29页,物的不安全状态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无防护或防护不当);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强度不够;设备非正常运行;维修、调整不良);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无防护;用品用具不合安全要求);4、场地环境不良(照度;通风;场所狭窄;场地杂乱;交通线路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储存方法;温度、湿度不当),如:重大危险源装置安全距离不足反应釜超期限超设计使用特种设备超期运行或未按期检测危险装置无监控或安全连锁失效易燃易爆场所无消防器材或未使用防爆电器,管理方面的缺陷:1对物(含环境)性能控制的缺陷,如设计、监测和不

13、符合处置方面的缺陷;2对人失误控制的缺陷,如教育、培训、指示、雇用选择、行为监测方面的缺陷;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的缺陷;,4用人单位的缺陷,如人事安排不合理、负荷超限、无必要的监督和联络、禁忌作业等;5对相关方(供应商、承包商等)风险管理的缺陷,如合同签订、采购等活动中忽略了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6违反工效学原理,如使用的机器不适合人的生理或心理特点。,第33页,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08号),将职业病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

14、危害、职业病类别,职业危害 133种职业病 10类115种生产环境中由于工业毒物、不良气象条件、生物因素、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以及一般卫生条件恶劣的职业性毒害而引起的疾病。粉尘、化学毒物、高温、电离辐射,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和流程,2.1隐患的诊断或辨识 2.2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环境的影响以及管理缺陷,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危险有害因素。通过“界定”不安全因素是否实际存在并可能导致发生的条件,便能诊断或辨识是不是存在事故隐患。有,则便形成事故隐患。,2.1 隐患的诊断或辨识,因此,通过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排查分析,就可以找出事故隐患。

15、关键是设备设施缺陷、安全附件有缺陷安全距离不足、通风条件不够等环境硬件,怎样排查或辨识事故隐患,隐患是动态的,只有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原有未消除的隐患,同时防止产生新增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才能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努力推广应用隐患排查和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实现隐患和危险源动态管理,2.2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是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行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16、,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消除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分类督办监管。应提请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隐患能及时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一般包括隐患排查、评估上报、整改治理、达标消号、监督管理等几部分1、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积极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定期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续1、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各类隐患的排查,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监测监控,防止因自然灾

17、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隐患评估分级重大事故隐患分为四级,3、统计上报 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逐条登记、分类、建档和上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认定、分级和上报。隐患的治理,应当做到“五落实”,即整改的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落实、应急预案落实。,续3、统计上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天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并使用认可的统一软件系统统计、上报,每季度对隐患成因、治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上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统计分析情况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要求

18、报送外,应当在发现后立即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重大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二)重大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重大隐患的“五落实”情况。,4、隐患整改治理 隐患的治理,应当做到“五落实”,即整改的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落实、应急预案落实。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三定”原则,立即组织整改。“三定”是指事故隐患的整改应当确定措施、确定人员并确定时间。,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19、;(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并核销以前或者正在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防止事故发生。因城市规划或者非本单位原因造成难以立即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属于治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危险程度高且本市(州)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州)政府向省政府报告。,生产经营

20、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对外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申报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安全管理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对外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申报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安全管理的职责。,5、隐患达标消号 经公告、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

21、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重大事故隐患经治理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取得核销重大事故隐患和同意恢复生产经营的批准文书后方能恢复生产。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评估结论或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接到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后,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的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到现场核实,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作出重大隐患核销和同意恢复生产经营的批复。,6、重大隐患的监督管理 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重大

22、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是否构成重大隐患、重大隐患的等级、隐患治理“五落实”的情况进行认定,并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等级上报备案。其中,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报县级安监部门备案,三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报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备案,二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报省级安监部门备案,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有针对性地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下达整改指令,责令有关单位立即组织整

23、改,没有即时整改的,应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认定、分级和上报备案。同时,报告同级政府,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乡镇可在政务公开窗口)上公告、挂牌督办,接受社会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并核销以前或者在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提出暂时停产、停业整治或者停止使用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治或者停止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应当报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二)重大事故隐患类别;(三)重大事故隐患

24、等级;(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期限;(五)重大事故隐患的“五落实”情况;(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单位。,各级安监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处置规范和奖励制度,鼓励、发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发现、举报事故隐患,对查证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纳入监管,对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对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25、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属于其它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企业,应提请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挂牌督办、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企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在限期内未消除的,应依法作出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停止使用的决定。对

26、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按要求完成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每季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应当充分利用隐患排查和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实现隐患和危险源动态监管,建立数据库系统,实现资源共享。,2.3、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1

2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

28、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三、隐患的分级、申报和管理 1 分级依据2 分级判定3 申报和管理,1 分级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标准,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重大事故隐患

29、可分为以下四级:,重大隐患(一级):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超过一年、投入资金超过5000万元。重大隐患(二级):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市(州)乃至全省范围内的重大影响、整改时间在300天以上一年以下、投入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重大隐患(三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30、,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县(市)乃至周边地区范围内的重大影响、整改时间在180天以上300天以下、投入资金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隐患(四级):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可能造成事发当地范围内的重大影响、且整改时间在30天以上180天以下、投入资金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对10天以上不能完成整改的一般隐患,纳入四级重大隐患管理。,2 分级判定首先依据定性或定量的评估方法判定是否构成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再依据分

31、级标准判定为哪一级重大隐患,分级时应考虑隐患其固有风险的大小、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及危害程度,并结合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实际,评估确定重大隐患的级别。判定级别的条件有四种:(1)人身伤亡;(2)财产损失;(3)社会影响;(4)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达到相应数量;达到其中任意一种最严重的要素条件的即判定为相应的重大隐患级别。,3 申报和管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和治理监督制度。一级重大隐患必须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二级重大隐患必须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三级重大隐患必须逐级上报至市(地、州)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四级重大隐患由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实施重大隐患的分级督管。根据隐患级别,突出重点,协调解决重点隐患,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申报事故隐患情况,尤其是针对新增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依法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在事故发生前协调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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