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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10/20,1,第七章 合同法,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规定,了解违反合同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途经和方法。,2023/10/20,2,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位于某大厦的写字间租赁给某商贸公司,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租期1年,每平方米日租金4元,每季度交纳一次。商贸公司先期支付10万元作为房租保证金,7.5万元作为电话保证金。如租期届满,商贸公司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付清房租、电话等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退还保证金;如商贸公司拖欠租金等费用累计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商贸公司交纳了保证金。租期届满时,商贸
2、公司结清了各项费用,但没有按期搬离房屋,继续使用83天后才将房屋交与房地产开发公司。,2023/10/20,3,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商贸公司强行滞留房屋,且没有交付相关费用,不应退还保证金。而商贸公司认为,合同到期后,曾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续约83天,现续期已满,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将83天的房租等费用从保证金中抵扣后,退还其余保证金。双方达不成一致,商贸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保证金。庭审中,商贸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曾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而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商贸公司继续使用租赁房屋也没有提出过异议。,2023/10/20,4,第一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3、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合同的种类;三、合同的形式;四、合同的主要条款。,2023/10/20,5,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Contract)也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合同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2023/10/20,6,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的法律行为,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包括与谁订立、内容、方式、变更和解除的自由。,2023/10/20,
4、7,二、合同的分类,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2023/10/20,8,三、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其除法定外,当事人才能自由选择。口头形式:口头交谈、电话交谈而订立的合同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形式。其他形式:通常为推定形式,如自动柜员售货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023/10/20,9,四 合同的主要条款,指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的根据。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
5、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2023/10/20,10,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就合同条款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一、合同订立的程序;二、订立合同过程中对当事人双方的法律约束。,2023/10/20,11,一、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并得以履行的前提。当事人不管采用哪种形式签订合同,合同的订立都要经过两个法律步骤才能完成,即要约与承诺。,2023/10/20,12,要 约(发盘、报价),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要约人)向另一方(受约人)提出合同条款,希望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般向特定人发出。要约应当具
6、备的条件要约人向受约人表示订立合同的愿望;提出订立合同的条款,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求另方答复期限。,2023/10/20,13,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一定期限内,要约人应当遵守要约,反之,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即发生法律效力。,2023/10/20,14,要约撤回的法律规定,要约撤回是要约发出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前,要约人宣告取消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有效。,2023/10/20,15,要约撤销的法律规定,要约撤销是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7、后而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2023/10/20,16,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是引诱要约,其与要约的根本区别,是没有订约的意思表示和合同条款,只是通过提供有关信息,希望(引诱)他人向自己订约的意思表示。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你能举例说明什么是要约邀请吗?,2023/10/20,17,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
8、预备行为,行为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发生的订约提议中附有“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或“仅供参考“等字样,则提议就是要约邀请。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2023/10/20,18,案例讨论,育红学校向A、B、C三家电脑商发函称:急需电脑5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告知,价格面议。A公司接到信后立即送货50台“联想”电脑。请问:育红学校拒绝收货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请问:悬赏广告属于什么?,2023/10/20,19,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争议案原告:甲建筑队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兴建一项工程。该公司为节约工程经
9、费,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决定用招标方式发包这项工程,便向本省内10多家建筑单位发出招标通告。,2023/10/20,20,在招标通告规定的投标起讫日期内,共有10家建筑公司(队)向开发公司投标,依照招标通告的规定,1999年1月20日,开发公司会同各有关单位,当众开标。在10家投标者中,只有甲建筑队和乙建筑公司的报价低于开发公司的标底 其中,甲建筑队报价87万元,乙建筑公司报价88万元。甲建筑队以为自己一定中标,在未定标前便开始了工程准备工作。,2023/10/20,21,但是,开发公司开标后,会同有关单位对这两个投标单位的投标进行了严格的评查。评标时发现,甲建筑队报价虽低,但施工方案不太
10、合理,技术力量也比较薄弱。如果将工程交由甲建筑队承揽,工程质量和工期很难保证。所以定标时将乙建筑公司选为中标人,并依法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基建承揽合同,,2023/10/20,22,此时,甲建筑队方知自己并未中标。但是,他们已为完成该工程预订了相当数量的物资,如果退货,势必造成损失。为此,甲建筑队以自己报价最低,工程应由它承揽为理由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甲建筑队与开发公司之间并无经济合同关系,因此对甲建筑队的要求不予支持。,2023/10/20,23,要约失效的主要情况:,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界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02
11、3/10/20,24,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约束力),在要约有效期内,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要约;当受要约人承诺时,要约人有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2023/10/20,25,承 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不视为承诺。承诺的表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有效的承诺满足以下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做出;必须是无条件接受要约内容;必须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迟到的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2023/10/20,26,承 诺,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
12、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2023/10/20,27,承诺撤回的法律规定,承诺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有效。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注意:什么是合同的实质性变更?,2023/10/20,28,附条件的承诺是否有效案 原告:荷兰进口商A 被告:中国出口商B【案情简介】A 和B 签约买卖一批农副产品。1999年10月7日,B 向A 发盘如下:“报300吨C514(产品代号),即期
13、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鹿特丹US$1900,10月25日以前电复有效。”,2023/10/20,29,原告A于10月22日复电如下:“贵司10月7日发盘,我司接受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鹿持丹US$1900。除通用单证外,需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2023/10/20,30,因传产品 C514 的主要产地巴西遭到严重自然灾害,国际市场价格急剧上涨。被告B 于10月25日回电称:“贵司22日复电已知悉,但是十分抱歉,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在收到贵司接受电报之前,货已售出。”,2023/10/20,31,原告A 认
14、为其10月22日的承诺已经生效,合同也已经成立,双方须受合同约束,被告B 要么按照约定价格履行合同,要么偿付国际市场价格和合同约定价格的差额。被告只好向原告支付差价以了结纠纷。,2023/10/20,32,案例讨论,美达家具厂得知A机关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于2004年2月1日致函A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出售办公桌椅。A机关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A机关,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家具厂收函后于2月4日又发函A机关,同意A机关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但价格同意降为每套900元。A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A机关
15、收到了2月6日函件。请问:该合同是否成立?指出要约方和要约,承诺方和承诺?,2023/10/20,33,二、订立合同过程中对 当事人的法律约束,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对方需要加以说明。,2023/10/20,34,格式条款(标准合同、定式合同),当事人双方对格式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仲裁机关或法院应作出有利于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如果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两者不一致时应以非格式条款为准。想一想:为什么这样规定?采用格式条款方往往占有经济优势,处垄断地位,使其可能将预定的合同条款强加给对方
16、。法律总是保护弱者。,2023/10/20,35,保险公司应否赔偿20万元?甲企业于2003年1月15日在当地保险公司营业部填写了“企业财产险”的投保申请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会尽快答复是否承保。后保险公司经实地勘察,认为甲企业不符合承保条件,但由于临近年关,保险公司忙于其他事情而未将结果及时告知甲企业。期间甲企业多次电告、传真联络该保险公司,始终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答复。同年1月29日晚,甲企业的仓库被附近的烟花不慎点燃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事后,甲企业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告知其不予承保的决定,错过了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时机,违反了缔约过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则辩
17、称,保险合同尚未成立,故不应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于是,甲企业将该保险公司诉至法院。,2023/10/20,36,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约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2023/10/20,37,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的过错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023/10/20,38,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一、有
18、效的合同;二、无效的合同及其处理;三、可撤销的合同及其处理。,2023/10/20,39,一、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起产生法律效力。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凡是合法的合同即是有效的合同。合法的合同要件主体合法(有主体资格和相应行为能力)标的合法(禁止流通物不可作为标的)内容合法(双方权利义务公平、不违法)形式与程序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2023/10/20,40,附条件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性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
19、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2023/10/20,41,附条件合同的效力,附条件的合同一经成立,对当事人就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2023/10/20,42,1998年10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钢材1000吨,履行期限为1999年8月。在价格条款上,合同暂定为每吨价格2500元。同时合同约定,如果在1999年7月市场价格涨幅或者跌幅每吨不超过100元,将按每吨2500元履行。合同还约定,在1999年7月双方就合同中钢材价格达成一致意见时,乙方应预付定金8
20、0万元。乙与甲签约后,与1998年11月又与丙签约,乙向丙提供钢材1000吨,每吨价格为3000元,履行期限为1999年9月。合同还约定,如乙不能供货或者丙中途退货均支付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1999年7月,钢材价格涨至每吨3500元。乙急速向甲汇去定金80万元,甲收到定金后如数退还。时至1999年10月,乙因无法履行合同被丙追索。,2023/10/20,43,案例讨论,甲乙于2002年8月1日签定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应收账款,立即给甲银行帐户汇款,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乙不能将货款汇到,则合同失效。乙于8月14日向甲的银行帐户汇去了货款。请问甲乙买卖合同的生效日期应为:8月1日、8
21、月14日、9月1日还是9月14日?答案:8月14日。,2023/10/20,44,特别提示,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即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标的物所有权在未登记前不能转移。例如:房屋买卖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合同登记后生效。如果A与B在2002年2月1日签定房屋买卖合同,3月1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则合同是2月1日生效,所有权是3月1日转移。,2023/10/20,45,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的要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不确定,而需
22、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2023/10/20,4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受奖、受赠和报酬)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023/10/20,47,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
23、责任。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是表见代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2023/10/20,48,丁某于1996年至1999年8月期间曾系某服装贸易公司的业务员。1999年8月24日,丁某辞职干个体,经营服装生意。但服装贸易公司未将有关代理权解除的事项告知其客户。该年9月,丁某事先未征得其原工作单位同意,以服装贸易公司名义与服装贸易公司长期的业务关系户香港某公司在深圳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依照合同规定,香港公司向服装贸易公司提供男女毛涤等面料及各种样式和规格的男女服装100打,货款
24、总额人民币12万元;交货期为同年9月至10月;货款在货到后10日内付清;违约金为货款总额的15%。合同签订后,丁某并未向原单位讲明此事,服装贸易公司对其所为也一直不知。9月27日,服装贸易公司收到卖方已将货物运至某市的提货单,服装贸易公司得知事件真相,既不提货也不付款。香港公司多次与服装贸易公司协商不成,无奈于2000年1月以违约向法院起诉。,2023/10/20,49,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订立的合同,财产的处分权只有享有处分权的人行使,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只有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才有效。在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
25、态。,2023/10/20,50,三、无效的合同及其处理,无效的合同是指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合同与全部无效合同。若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2023/10/20,51,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2023/10/20,52,无效合同的处理,1.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折价补偿;
26、2.赔偿损失。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第三人。,2023/10/20,53,下列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2023/10/20,54,四、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定理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已签订的合同,使合同从起始归于无效。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相似,其结果都是合同无效,但两者无效的原因不同。可撤销的合同基于以下三种情形之
27、一: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合同内容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2023/10/20,55,可撤销合同处理办法,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为无效,没有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要立即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只是终止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不排除对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的处理。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家所有。,2023/10/20,56,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概念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三、合同履行的主体四、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处理原则 五、合同的中止履行 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消权,2023/10/20,57,一、合同履行概念,是指当事人
28、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担的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履行了全部义务叫全部履行;当事人履行了部分义务叫部分履行。合同的履行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和依据。,2023/10/20,58,二、合同履行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指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全面履行原则:指当事人除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还要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全面完成承担的义务;协作履行原则:指当事人双方不仅各自应当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应当尽量协助对方履行其义务,在整个履行过程中贯彻互助协作精神。效益履行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努力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2023/10/20,59,某商场派业务员李甲到乙市矿泉壶厂
29、订货,双方签订了一份矿泉壶购销合同,由矿泉壶厂供给商场矿泉壶1000件,总货款15万元。合同对标的的质量、规格、验收、包装及结算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由于李甲忘了带合同专用章,所以合同上只有双方代理人和矿泉壶厂的印章。李甲答应把合同带回加盖公章后寄给矿泉壶厂。矿泉壶厂去函催办,商场只电告“速发货”。矿泉壶厂即按合同规定发运500件,但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对方电报;“请勿发货。”矿泉壶运到乙市车站后,商场拒收并向矿泉壶厂发了第三封电报;“退货,速来人处理”商场担心逾期不提货,被铁路部门罚款,便把矿泉壶暂时存放在车站附近。由于商场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矿泉壶厂遂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对
30、方则以未盖公章否认合同成立。,2023/10/20,60,提 示,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注意:“对方是否接受”是判断合同是否处于实际履行状态的关键。,2023/10/20,61,四、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 处理原则,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
31、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2023/10/20,62,四、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 处理原则,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债务人负担。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期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2023/10/20,63,五、合同的中止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暂时停止
32、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中止履行合同必须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的保证时,应当履行合同。,2023/10/20,64,六、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以对抗合同相对人履行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是相对于请求权而言的,通俗地讲,抗辩权是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1、先履行抗辩权-指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2023/10/20,65,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
33、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履行。3、不安抗辩权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财产状况恶化,先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未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但应通知对方.(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抗辩权的种类,2023/10/20,66,服装厂诉开发公司 原告:某服装厂 被告:某开发公司 12月,服装厂与开发公司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开发公司供给服装厂羽绒服1.5万件,总价款为128.7万元,货到黑河后验证、验数,付总价款的40%,其余货款分别于次年1月、2月付清,
34、运费由开发公司负担。签约后,开发公司用汽车将货物于12月31日从合肥市运至黑河市并存放于服装厂指定的停靠地点。开发公司向服装厂提供了商检证明。但由于服装厂只筹集到20万元货款,不能按约定交付总货款的40%,故货物始终未卸车验数。开发公司等候数日后,于次年1月7日带运货车队离开黑河,服装厂人员追至孙吴县继续与之协商,但由于服装厂不能按约定付足40%的货款,开发公司遂将货拉回。服装厂为此诉至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试谈对本案的观点。,2023/10/20,67,中国某食品公司诉美国某有限公司 10月20日,食品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购买1条冰淇淋蛋酥卷生产线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320万美元,合同履行期
35、限为次年5月20日-6月26日,次年4月初,食品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对食品公司停产整顿6个月的处罚决定,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食品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有限公司接到电传,立即派人到食品公司调查。通过调查得知,食品公司现已停产,以前生产的食品因质量严重不合格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并销毁,食品公司已经发不出工人工资,靠借款度日,而且还有大量到期债务尚未归还。,2023/10/20,68,在查证属实后,有限公司立即与食品公司协商履行合同事宜,食品公司表示,公司目前虽困难重重,债台高筑,但仍有能力履行合同,要求有限公司按期发货。有限公司要求食品公司提供如期付款的保证,食品公司承诺一定想办法如期付款。有
36、限公司鉴于食品公司的现状,认为自己交付货物后将难以按照合同得到食品公司支付的货款,遂暂停发货。食品公司认为有限公司是乘人之危,落井下石,遂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向中国某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试问有限公司行使了什么权利?有限公司暂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是否成立?,2023/10/20,69,七、合同的保全,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实施无偿、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2023/10/20
37、,70,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必须有对第三人的债权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通过诉讼程序进行。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2023/10/20,71,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实施了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时受让人须有过错;给债权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债务人行为一经被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便自始无效。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2023/10/20,72,甲公司为开发新项
38、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2023/10/20,73,问题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
39、行使撤销权?为什么?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2023/10/20,74,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二、合同的解除与终止;,2023/10/20,75,一、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变更:指对合同内容即合同条款的补充、删除、更改。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变更。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后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条款履行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原合同继续有效。,2023/10/20,76,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
40、:指合同主体的变更,是合同成立之后,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债权让与: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应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2023/10/20,77,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向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提供电脑配件,
41、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拒绝。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2023/10/20,78,二、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合同的解除指合同当事人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合同未到期时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合同。,2023/10/20,79,合同法定解除的要件,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42、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的,对方可以不经催告解除合同。,2023/10/20,80,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栽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解除后没有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仲裁条款的效力。,2023/10/20,81,A向B签定采购原料合同,规定B6月交货.但5
43、月10日B厂因外厂失火烧及本厂,导致设备及仓库全部烧毁.7月1日A未见来货向B询问并催发货.B才将失火情况告知A,并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A不同意解除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B履行合同,承担停工损失,据查合同标的价格上涨20%.,合同能否解除,2023/10/20,82,合同的终止,合同法律关系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归于消灭,称为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被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023/10/20,83,标的物提存,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
44、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2023/10/20,84,提存的程序和后果,债务人申请提存,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交有关材料;公证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予以提存的,公证处应当验收提存标的物并登记存档。经验收的提存标的物,公证处应当采用封存、委托代管等必要的保管措施;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过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一经提存,债务人的债务随之消灭。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45、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5年内有效,2023/10/20,85,第六节 违反合同的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损害发生后,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应主要考虑损害结果是否因被告的行为造成,而不是被告的故意和过失。,2023/10/20,86,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当事人虽无过错,没有法定免责事由的,违约方也要承担无过错违约责任。违约行为与守约方的损失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合同生效后,履行期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示不履约,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023/10/20,87,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支
46、付违约金;(惩罚性)支付赔偿金;(补偿性)继续履行;返还定金;(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罚)采取补救措施。,2023/10/20,88,定金,定金是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之前,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数额,应由双方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023/10/20,89,提 示,因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受损害方有
47、权选择按合同法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2023/10/20,90,三、违约免责条件,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违约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另方,否则使对方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双方约定的免责条件出现时可免责。,2023/10/20,91,案例分析,A与B签订一份油籽供应合同,合同规定:“3月份装船,如果A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派船接运货物,B同意保留28天。”后A在3月份内未能派船提货,B发出警告,要求A派船接货。结果A的船直到5月5日才到达
48、,于是B拒绝交货,要求A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查明A违约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故判A败诉。请问:B拒绝交货行使了什么权利?,2023/10/20,92,案例讨论,新疆果品农场与水果厂有长期合作关系,某日水果厂向农场提出按去年价格订购一批水果,农场在电话中表示同意,但又说价格在交货时再议.农场推掉其他客户定货要求,将水果送到水果厂时被告知水果厂已与其他方订货.农场怒告水果厂.,2023/10/20,93,借用合同专用章而产生的争议案原告:某煤矿 被告:A企业 被告:某燃气公司【案情简介】某燃气公司下属的A企业因急需煤炭,在与某煤矿订完购煤合同后准备加盖公章时,发现本单位专管合同专用章的人员
49、外出,而煤矿方面的签约人员又急于返矿不愿再等。,2023/10/20,94,这种情况下,A企业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燃气公司办公室的负责人员商量了一下,就盖上了该燃气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A企业不按期支付货款,煤矿再三催要无效,便以A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燃气公司一起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10/20,95,A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燃气公司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认为这是A企业的事,与己无关,到法庭上说明一下情况就行了,但事实却并非如此。经过法院审理判决,A企业败诉,因A企业无偿还能力,由燃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3/10/20,96,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1年5月20日
50、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二批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2)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4)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设备,甲公司支付了45万元货款。9月,该种设备价格大幅上涨,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将剩余的7套设备价格提高到每套20万元,甲公司不同意,随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