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政策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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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政策培训(第一期),社会保险培训课堂,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新技术产业园区分中心培训服务小组,社会保险重要法规文件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登记及待遇享受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管理办法医疗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经办规定,社会保险重要法规文件,国 发200538号 津政发200571号,一、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名称、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单位类型变更时,需提供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时,应提供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开户银行、户名、基本帐号变更时,应填报社保园区分中心特殊业务办理申

2、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与变更后银行签署的委托协议复印件。4、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变更时,应提供有关机关批准或变更证明复印件。(注:办理变更登记时,均需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二、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税务注销登记证)复印件。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文件复印件。3、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注: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填写社保园区分中心特殊业务办理申请单)三、缴费人员修改信息需提供的资料 1、修改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的,提供身份

3、证复印件 2、修改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工龄审定表复印件(注:修改信息需填写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四、调整缴费基数及补征基数时需提供的资料 1、稽核查处的,提供稽核整改意见书复印件 2、基金监督处查处的,提供处理意见书复印件 3、劳动监察查处的,提供劳动监察指令书、劳动行政处理决定书或劳动监察处理决定复印件 4、仲裁裁决的,提供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5、法院裁决的,提供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6、缴费单位自查的(注:以上情况均需提供相应职工工资收入台帐复印件,并填报社保园区分中心特殊业务办理申请单),社会保险征缴业

4、务重点经办流程,五、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管理 新参保职工:用人单位应在申报缴费前及时到园区劳动人事局经办窗口为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代为管理。转入职工:用人单位应首先核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转出社保机构审核确认的印章是否齐全,无问题的情况下代为管理。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应及时为参保职工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准确记载缴费记录,经手人签章,并定期让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六、医疗保险证的管理 新参保职工:用人单位在首月为新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证,手续分为五步:用人单位为办理医疗保险证职工编制花名册(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加盖

5、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到社保10号经办窗口购买医疗保险证,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用人单位将填好的医疗保险证(16页工作单位处也要填写)及对应职工花名册交到社保6号窗口加盖图章。将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医疗保险证及对应花名册交到园区劳动人事局经办窗口加盖钢印。将医疗保险证发放给参保职工。调入职工:用人单位需在调入职工医疗保险证的第16页单位变更处将转入单位名称及代码填写清楚,并到社保6号窗口加盖转移章后交予本人。,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七、医疗保险卡的申办 办卡:用人单位当月为新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完毕后,携带单位公章到社保5号窗口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卡(医保卡初始密码为6个0)补卡:如遇有医保专用卡遗失

6、、销磁、折损等情况,参保职工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发卡银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后,银行出具书面挂失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参保职工的书面挂失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5号窗口办理补卡登记手续,同时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挂失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异地转入人员需办理哪些手续:转入单位需到园区社保分中心基金管理部门(八楼801号房间)办理登记手续,获取相关接收信息,同时到社保6号窗口加盖转移章后交予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单位在确认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将基金做转出后,电话咨询园区社保分中心是否已到帐(电话:83715669)。转入单位证实基金已到帐后,携带

7、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转出人员缴费明细及个人帐户转出额明细、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园区社保分中心6号窗口办理转入基金确认录入手续(时间每月18日)。,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异地转出人员需办理哪些手续:转出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园区社保分中心5号窗口办理(每月25日至次月3日):异地接收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及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开户行、银行帐号说明;转出人员自愿转移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申请;在社保6号窗口已审核确认的转出人员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加盖转出单位公章)。,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统筹内转入园区经办程序:接收单位携带公章到社保6号窗口开

8、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接收单位加盖公章后将其交予转出单位。转出单位携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单位公章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办理转出手续。接收单位将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的需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一联交回园区社保经办窗口,并填报人员增减变动名册同其他参保人员一同为转入人员办理申报缴费。接收单位负责管理转入人员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统筹内园区转出经办程序:办理关系转移前,转出单位应先为转出人员办理增减变动。办理关系转移时,转出单位应携带转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并确认

9、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及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需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到园区社保6号窗口办理转出手续(时间:每月1-10日,当月缴费转月1-10日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转出人员将我分中心审核后的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交予转入单位;医疗保险证交予本人即可。特别注意: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关系转出手续前,应先确认该职工是否有医药费报销事项,待审核报销医药费完毕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有无药费报销问题均需填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承诺书(加盖转出单位公章)。,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一、妊娠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

10、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于诊断后10日内,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2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2、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妊娠化验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

11、的生育妇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出生统计的依据;在妊娠登记时限内发生自然流产,尚未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计生办出具生育保险婚育证明,该证明可替代 生育服务证。准予进行妊娠登记。、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保险登记及待遇享受,二、住院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应于住院当天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三日内补办;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的,应在三日内到所属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长期派驻异地的参保职工携带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证1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2、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

12、住院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医疗保险证原件;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流产(或引产)住院术前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保险登记及待遇享受,三、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3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5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妊娠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元。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

13、费用支付。2、住院医疗费支付标准(定额支付)自然分娩1800元;人工干预分娩1900元;单纯剖腹产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380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时遇有以下情况,增加生育津贴: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和剖腹产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

14、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况的,生育津贴累加计算。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是: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4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天数 4、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流产26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自2006年5月1日起,药物流产、自然流产,参照人工流产标准,按260元限额支付。,生育保险登记及待遇享受,四、其它情况 参保职工回原籍分娩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有

15、关证明,证实夫妻双方在津均无亲属;回原籍分娩的,应选择当地生育(或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民营、私立医院除外),并于生产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提供的收据应为当地财政部门监制的医疗机构统一收据。,生育保险登记及待遇享受,一、准备材料:(一)产前检查费: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二)门诊医疗费票据: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

16、时提供);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三)住院医疗费票据: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2、住院费用清单;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五)其他材料:证明、申请、情况说明等。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管理办法,二、粘贴办法:1、一组票据的粘贴:(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3)报告单复印件

17、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管理办法,内容另附。,医疗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经办规定,谢谢大家,2006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政策培训,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新技术产业园区分中心培训服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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