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汽车“三包”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解读汽车“三包”法.ppt(4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解读汽车“三包”法,内部参阅 严禁外传,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WHY?第二条 WHAT?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应当遵守本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
2、 销售者依法承担 可以订立、不得侵害、不得免除第四条 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 鼓励,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 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第六条 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七条 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不得 第八条 备案、及时更新备案,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九条 相关证明+随车文件 中文产品合格证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符合 没有规定的应当 三包凭证?修理文档:格式
3、规范、内容实用 随车物品清单,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十条 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十一条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交付交付当面查验明示明示明示填写提醒.进口家用汽车产品,还应,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十二条 应当是 且质量不低于第十三条 应当保持 确保 避免,第四章 修
4、理者义务,第十四条 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修理记录应当便于第十五条应当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应当开展现场服务,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十六条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十七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
5、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
6、变速器。,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二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三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7、,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五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
8、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消费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变更车辆登记和车辆购置税有关手续。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消费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有关手续。,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六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该车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9、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七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八条 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销售者、生产者应当积极协助办理,并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继续享有相应权利。按照本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10、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破产、合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三十条 易损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三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
1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一)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二)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五)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三十二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目录,第一章 总
12、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三十三条 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向三方机构投诉,进行调解解决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调解处理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三十四条 应当妥善处理咨询、查询和投诉 积极配合第三十五条 争议处理专家库 选择专家参与调解工作,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三十六条 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以及产品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有关规定执行,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
13、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
14、罚款。,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四十二条 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行政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第八章 罚则第九章 附则,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 用语含义 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乘用车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再次销售的,应当经检验合格并明示该车是“三包换退车”以及更换、退货的原因。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涉及的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第四十七条 其他法律法规对家用汽车产品召回中的修理、更换、退货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Thank You,内部参阅 严禁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