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诊疗许可审查要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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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诊疗许可审查要点,卫生部门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17号)规定,卫生部门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落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卫生部相继制定并发布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2、)规定,卫生部门负责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年12月31日,卫生部门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新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将原来规定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修改为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

3、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组织制定并公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是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三是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四是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等,卫生部门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一、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三、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日常工作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机构依法做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评价、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放射工作

4、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各项工作。,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相关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通过,2011年12月31日修正)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第十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

5、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10月4日)第六十六条:“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造成的职业病的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06年1月24日)

6、第十二条第一款:“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1、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2、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4、放

7、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介入放射学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同一医疗机构有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由具有高类别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放射诊

8、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医疗机构应当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相关资料,申请进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原件二份;(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表)原件二份;(三)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原件一份(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提交)医疗机构在建设项目经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

9、可书后方可施工。,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原件(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文件复印件二份;(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书(表)原件二份;(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二份;(五)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原件各一份(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

10、子治疗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放射诊疗许可,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经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取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后,须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向具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相关法律依据(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9月14日)第八条第二款:“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

11、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06年1月24日)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1、放射治疗;2、核医学;3、介入放射学;4、X射线影像诊断。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1、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12、2、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3、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三)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2006年11月12日)第七条:“医疗机构按照所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类别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许可申请:1、使用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开展1所列放射诊断工作,同时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

13、请;3、开展1、2所列放射诊疗工作,同时使用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SPECT、相机、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源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许可对象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一)放射治疗;(二)核医学;(三)介入放射学;(四)X射线影像诊断。许可条件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

14、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简称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五)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和健康条件;(六)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不同放射

15、诊疗种类的部分执业条件归纳如表1。,放射诊疗许可表1 不同放射诊疗种类的部分执业条件,放射诊疗许可,审批部门不同种类放射诊疗项目的许可审批分别由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使用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一)所列放射诊断工作,同时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审批部门(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一)、(二)所列放射诊疗工作,同时使用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SP

16、ECT、相机、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源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与审批的放射诊疗项目范围如表2所示,审批部门表2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放射诊疗许可的范围,放射诊疗许可,申请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申请资料,向相应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如表2所示)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原件、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机构公章。一、申报材料(一)新办放射诊疗许可证:1、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二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一份;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4、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

17、备清单原件一份;,放射诊疗许可,5、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前已办理相关证件的项目提交: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复印件一份)6、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7、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前的项目提交: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复印件一份);8、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放射诊疗许可,对申请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1对已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的医疗机构,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建设中未正式投入运行的医疗机构,应提交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属于配置

18、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分为甲、乙两类。,放射诊疗许可,(1)甲类包括: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即PET)、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刀)、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系统和其它未列入管理品目、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2)乙类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

19、仪(SPECT)和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乙类还包括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但是MRI不属于放射诊疗设备,因此不属于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调整范围。,放射诊疗许可,3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是指卫生部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于2005年12月1日前发放的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是指环保部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于2005年12月1日后发放的许可证。4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防护性能”的概念应按照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对职业照射、医疗照射和公众照

20、射剂量控制的要求理解,包括关系到防护安全和质量保证的各种性能参数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许可,提交申报放射诊疗许可证材料的几点注意事项一、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应逐项如实、规范填写,不得留有空缺。申请表中活度一栏应填写额定装源活度,测量日期填写出厂日期。申请表中放射诊疗设备所在场所一栏应详细填写所在机房的名称并与现场机房所挂名称一致。(例如:摄片一室)二、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应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卫生执法总队网站上统一下载,不得任意改动表格。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的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医学物理人员、核医学技师还需提交卫生部颁发的相应上岗

21、证或提交进修证明),放射诊疗许可,四、提交的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应包括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所有配套设备。(例如:开展放射治疗工作应配备至少一台远距离治疗设备,模拟定位设备,治疗计划系统。)还应包括所有防护用品及质量控制设备。五、提交的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应包括所有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和性能检测报告。六、提交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应包括所有放射诊疗项目的竣工验收认可书。七、应注意建设项目认可书、防护性能检测报告以及申请表中放射诊疗设备型号、编号、所在场所一致,尤其注意英文字母的大、小写及空格符号。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必须有医学影

22、像科项目。九、应注意所有申报材料中单位名称、地址一致。,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填 写 说 明1、医疗机构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医疗机构公章。2、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及申请许可内容由医疗机构填写。3、表中“负责人”,法人医疗机构是指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人的医疗机构,则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4、凡文字后有 者,应当选择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5、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6、非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级别按照有关标准确定,工作场所级别后括号内填写该级别工作场所个数。7、“最大等效年操作量”、“最大等效日操作量”应当按照有关

23、标准计算得出。8、对于籽粒插植治疗,在密封型放射源同位素一栏中填写年最大使用量。,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许可项目放射治疗 1、立体定向(Y刀、X刀)治疗 2、医用加速器治疗 3、质子等重粒子治疗 4、钻-60机治疗 5、后装治疗 6、深部X射线机治疗 7、敷贴治疗 8、其他放射治疗项目 核医学 1、PET影像诊断 2、SPECT影像诊断 3、相机影像诊断 4、骨密度测量 5、籽粒插植治疗 6、放射性药物治疗 7、其他核医学诊疗项目,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许可项目介入放射学 1、DSA介入放射诊疗 2、其他影像设备介入放射诊疗 X射线影像诊断 1、X射线CT影像诊断 2、乳腺X射线影像诊断 3、CR影像

24、诊断 4、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断 5、DR影像诊断 6、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 7、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1、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应的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2、医学物理人员、核医学技师还需提交卫生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或提交进修证明。3、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放射治疗:放射肿瘤医师:医师、中级以上职称;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专业职称;医学物理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放射治疗技师:初级以上专业职称;维修人员:专、兼职。,放射诊疗许可,

25、二、核医学:1、核医学医师:注册类别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的医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专业职称;核医学技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三、介入放射学:1、放射影像医师:注册类别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的医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职称;2、放射影像技师:初级以上专业职称;3、相关内、外科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内、外科专业职称证。四、X射线影像诊断:放射影像医师:注册类别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的医师。,放射诊疗许可,(二)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1、校验申请原件一份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说明原件一份

26、;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说明原件一份;5、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6、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说明原件一份。,放射诊疗许可,(三)更换放射诊疗项目(限不需要改建原工作场所):1、变更申请原件一份;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年度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3、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更换放射诊疗设备的场所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表)(报告结论中应明确有“不需要改建原放射工作场所”)复印件一份;4、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放射诊疗许可,(四)变更单位名称、负责人、单位地址名称:1、变更申请

27、原件一份;2、变更证明材料:(1)变更单位名称:提交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2)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由组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变更地址名称:提交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放射诊疗许可,(五)注销放射诊疗项目、放射诊疗许可证:1、注销申请报告;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六)增加、搬迁、更换放射诊疗项目(改建原工作场所):按新办放射诊疗许可证提交材料(原放射诊疗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放射诊疗许可,(七)卫生许可证遗失补办所需资料1、遗失补办申请报告;2、单位营业执照

28、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党报或者省级党报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放射诊疗许可,审查(一)一般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提出的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进行资料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工作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审核人员的组成应当满足审核所需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与被审核单位或项目有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向被审核单位收取费用或谋取其

29、它不正当利益。,放射诊疗许可,(二)资料审查要点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审查放射诊疗申请时,应对放射诊疗机构的名称、性质、放射诊疗场所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和核对。对于只有一个法人,但其分支机构有单独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也应单独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中的内容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对应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审查中认真核对申请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科室类别设置、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放射诊疗许可,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审查开展各类放射诊疗工作医疗机构是否都按规定配备了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具体如下:(1)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提供(

30、以下每类证书至少提供1名):放射肿瘤医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医学物理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明;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经历证明。(2)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提供(以下每类证书至少提供1名):核医学医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核医学技师或技术人员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独开展放射免疫工作的,可以只提供医学检验人员相关证书。,放射诊疗许可,(3)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提供(以下每类证书至少提供1名):放射影像医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1、证书;放射影像技师相关证书。(4)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提供(至少提供1名):放射影像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无专业放射医师的,其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的放射影像专业培训的相关证明。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对提供的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应查看清单中的内容与申请表是否对应。对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要求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使用医用加速器和60Co治疗机进行远距离放射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都应当按要求配备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放射诊疗许可,5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32、证明文件,是指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6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包括由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所出具的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和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7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 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应根据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不同而提供的相应的设备,查看如下设备是否在清单上体现。,放射诊疗许可,(1)开展放射治疗工作应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开展核素敷贴治疗应配备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2)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8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

33、表及其放射工作人员证、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9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组织,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名单。10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放射诊疗许可,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制度:(1)放射诊疗工作安全操作制度;(2)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放射诊疗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4)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5)放射性同位素领用登记制度;(6)放射诊疗设备维护、维修制度;(7)放射事件应急预案。,放射诊疗许可,11放射诊疗设备列入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批准通知

34、书。(三)现场审查要点 现场审核人员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与现场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核对,根据表3对医疗机构进行逐条核实,并出具现场审查意见。,放射诊疗许可,1核对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尤其是开展的放射诊疗项目是否与现场情况相符。2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包括设备生产厂家、型号等重要参数。3.检查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设施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1)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2)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3)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

35、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4)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2)放射治疗场所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检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3)核医学工作场所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放射诊疗许可,(4)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每个机房至少配备一套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4核对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与清单是否一致,对设备进行简单测试,能正常运行。5审查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培训及其档案的建立等情况是

36、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要求。6审查是否制定与其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7审查是否采用有效形式实现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尤其是对育龄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告知。8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设备的辐射水平和安全连锁装置的性能现场抽检结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放射诊疗许可,表3中基本条件(第1至第6条)原则上适用于所有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放射治疗(第7至第19条)、核医学(第20至第32条)、介入放射学(第33至第42条)和X射线影像诊断(第43至第50条)的条款则适用于申请相应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与条款要求相比较,除不适用条款外,逐条给

37、出“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的审核意见。汇总审核意见后按照规定和表24的判断标准给出“建议批准”、“建议整改”或“建议不批准”的结论。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1、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2、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3、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X射线影像诊断),放射诊疗许可表3 现场审核内容,放射诊疗许可表3 现场审核内容,放射诊疗许可表3 现场审核内容,放射诊疗许可表3 现场审核内容,放射诊疗许可表3 现场审核内容,放射诊疗许可备注:序号中带“*”的项目为“关键项”,即对放射卫生防护起关键作用的条款,其他为“一般

38、项”。“不适用”项不列入审核统计。表4 审核结论判断标准,放射诊疗许可,批准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一)审核结论为“建议批准”的,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机构持放射诊疗许可证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应的放射诊疗科目登记。办理登记的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二)审核结论为“建议整改”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向申请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放射诊疗许可,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编号格式为:川卫放证字(发证年份)第51XXXX-YYYYYY

39、号(51XXXX指按照国家标准GB/T 2260-2002中规定的行政区域代码,“51”代表四川,后两位为市州行政区域代码,如成都市为“01”;最后两位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如成都市金牛区为“06”。例如成都市卫生局发证代码为“510100”成都市金牛区卫生局发证代码为“510106”。YYYYYY指本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发证顺序号由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划配)。,放射诊疗许可,批准申请机构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书面说明理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整改报告之日起20个工

40、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提出复核意见。(三)审核或复核结论为“建议不批准”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机构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许可的理由。,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证,申报材料:(一)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一份;(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申请人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本人在照片背面注明工作单位、工种和姓名);(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一份;(五)申请人经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一份。(六)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所提交申请表应按要求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凡要求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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