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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应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鼓励教师开展基于在线课程的多元化教学模式的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及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学校鼓励课程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示范性强、适合网络传播与学习的传统优质课程和近年来建设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建设成为在线开放课程,并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运行,将我校优质教育
2、资源推向社会、服务社会。笫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充分利用我校已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资源,深化设计教学大纲,合理优化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持续提高教学效果,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保障教学质量持续提高。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在线课程,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OnlineOpenCoUrSeS,简称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PrivateOnlineCourses,简称sPOC)及其他形式的在线课程。第五条学校依托教务处组织开展在线课程规划、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学校教学发展中心、在线教育中心、教育技术中心一起进行课程设计、制作、运行及
3、翻转课程教学等培训工作。第二章课程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先支持有良好教学效果和基础的课程,鼓励能代表我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水平、代表我校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与教育教学水平、能够展现世界一流大学师资水平与教学效果、在业界影响广泛的课程优先建设成为在线开放课程。第七条申请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课程,教学内容必须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网络传播,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第八条学校每年以立项形式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课程立项申报依托学院做好优质课程梳理和课程建设规划,分批分期进行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建设与上线。立项课程将采取申报、评审相结合的形式产生。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副
4、高以上职称的正式在编教职员工。第九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后按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认定,根据课程前期建设情况,建设期原则上为半年或九个月,建设期内须完成前期培训、视频拍摄、后期制作和上线等建设任务,并能够按时在学校指定课程平台上线运行,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可申请延期1-2个月。第十条在线课程建设期满,由教务处组织对课程建设进行结项验收。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不能按时结项的,将取消其校级教改项目称号,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第三章课程管理与运行第十一条在线开放课程是学校支持下的教师岗位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凡在校内开展的教学活动均具有使用权。第十二条课程负责
5、人及其教学团队负责在线运行课程的资源更新及教学秩序维护,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和学习指导,关注学习者的评价和反馈,并持续对在线运行课程进行改进和优化。第十三条教务处应会同教育技术中心、教学发展中心和在线教育中心为课程的辅助制作、课程资源管理、平台协作及课程上线运行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第十四条学校鼓励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在学校指定的课程平台运行。如果教师个人与校外课程平台机构合作开设在线课程,须经教务处组织的专家组讨论审核同意,未经学校审核同意的课程所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教师个人承担O笫十五条在线开放课程在平台上线后,应至少在线上完整运行两轮以上。在线开放课程运行的同时,课程
6、团队应在校内同时开设的课程中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探索,做好改革前后教学效果评价与对比分析。第十六条校外在线开放课程引入校内开课或认可学分,需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平台质量、课程教学内容和质量进行充分论证审核后,方可供学生选修和认可相应学分。第四章支持与保障第十七条经学校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根据其课程性质和学分学时情况,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用于课程制作和教学改革研究。第十八条学院在开展研究生助教工作时,优先为在线开放课程配备研究生助教,辅助主讲教师完成线上和线下学习的组织、答疑、作业批改等工作。第十九条学校每年组织评选并表彰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并在推荐高级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时优先推荐。第二十条学校各学院、教学单位应重视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及时做好课程建设规划,分期分批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在线课程建设与运行的数量与质量纳入学校的院系教学考核指标体系中。第二十一条学校定期组织在线开放课程设计、翻转课堂及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等的培训和研讨活动,为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前期建设和后期运行提供支持O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