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索证管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购索证管理.ppt(1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本条规定,采购查验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有的食品原料可能无法
2、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对此法律要求食品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相关信息,有利于食品可追溯,确保监管链条不断。采购前应按以下要求对产品进行查验:(1)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3)采购生猪肉查验定点屠宰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进货查验记录是实施食品可追,【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查验记录的规定。,溯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企业是食品
3、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保证,必须真实。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以备查询。我们在监管巡查时就要查其有无进货记录,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就要依据本法第八十七条予以处理。违反本条规定,依据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三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 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 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 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4、保存期限不得少 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 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 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的规定。,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同食品生产或其他供货者之间合同的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如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予以验收进货,则责任随即转移到食品经营者一方。食品工业供货者有可能是食品生产者,也有可能是其他食品经营者。是食品生产者的,应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其
5、他食品经营者的,应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货证相符方可采购。,索证制度,索证:是指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查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法规或标准要求,验证供货产品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的行为。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餐饮业(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
6、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行为进行监督,鼓励和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开展餐饮业食品采购和进货验收的行业自律活动。第四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根据本规定要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负责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和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及感官鉴别常识。,第五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一)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二)食用农产品;(三)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 第六条 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本规定第
7、五条规定的产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采购前应按以下要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查验:(一)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三)采购生猪肉的,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第七
8、条 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采购供货合同。第八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餐饮业经营者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从固定供货基地或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帐。,第九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将台帐和与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按品种、进货时间的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台帐和相关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业经营者食品索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