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铜铝深精加工及电工材料、电子元件产品南京生产基地(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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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伊琢琢I黄YMUANESECo.Lt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建设铜铝深精加工及电工材料、电子元件产品南京生产基地(二期)建设单位(盖章):格力电工(南京)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7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6六、结论154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所在地与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位置关系图附图3项目与江宁区生态空间位置图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5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图附图6本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分布及水

2、系图附图7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8厂区分区防渗图附图9-1至9-36#、7#、8#车间平面布置图附件P166P167P168P169P170P173P174Pl 75附件1委托书附件2声明附件3备案证附件4企业营业执照附件5不动房权证附件6引用区域评估承诺书附件7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附件8现有项目危废协议附件9一期环评批复P180附件10一期验收意见P182附件11应急预案备案表P194附件12排污许可证Pl96附件13关于对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197附件14关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P203附件15关于南京市

3、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208附件16现状监测及引用报告P212附件17拉丝油MSDSP255附件18线轴清洗废水检测报告P269附件19承诺说明P276附件20公示证明P277附件21总量申请表P278附件222022年12月例行监测报告P280附件23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登记表备案P311附件24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P312附件25关于格力电工(南京)有限公司建设甲类库的情况说明P313附件26活性炭检测报告P314附件27现有项目原料MSDS及VOC检测报告P319附件28不可替代行业协会证明P34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铜铝深精加

4、工及电工材料、电子元件产品南京生产基地(二期)项目代码2018-320115-38-03-53950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地理坐标(118度48分3.222秒,31度52分4.91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V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I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

5、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18125号总投资(万元)3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占比(%)1.67施工工期六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J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2741.7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南京市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2007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啊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6、关于对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51号)、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苏环审20199号)1、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根据“附件5不动房权证”,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中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所在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5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图),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2)与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根据规划,滨江新城的主导产业为机电电子、缝纫,电力、纺织、大中型机械制造

7、业、建材工业等。本项目行业类别为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属于机电电子产业,与产业定位相符。2、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JknP)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本项目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O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本项目相符性明确区域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滨江新城的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滨江新城建设需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I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滨江新城建成生态型城市。鼓

8、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使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优化滨江新城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滨江新城产业定位,工业区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用水量大的项目,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滨江新城。入区项目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治理措施均须达到清洁生产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引进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排放恶

9、臭气体、有放射性污染即排放属性“POPS”清单内有关物质的项目,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处理,可实现固废处置率达100%。符合本项目为裸铜线、裸铝线的生产项目,属于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不属于园区规划的限制和禁止类消单。符合进一步加快滨江新城规划的集中供热中心及供热管网建设进度,新入区企业不得自建锅炉,确因工艺需要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建设的加热设备必须使用天然气、轻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一旦实现集中供热,区内现有燃煤锅炉须立即取缔。锅炉建设。3、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

10、分析表12本项目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本项目相符性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加强区域空间管控,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稳妥有序推进后续开发。进一步梳理区域内现有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与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或者用地性质不符的企业,其中位于长江(江宁区)重要湿地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的南京滨江建材科技集团项目应于2019年12月底前拆除或搬迁。本项目为裸铜线、裸铝线的生产项目,属于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

11、制造,不在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禁止引入和限制引入的项目清单中,不在空间管制要求范围内。符合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滨江新城暂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新建项目确需供热的,供热锅炉应当使用清洁能源。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运中水回用一期工程,完成出水排口位置优化调整工作,确保出水排口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建设。目前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排污口位置的优化调整工作。符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制定并完善滨江新城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域环境监管与执法,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储备环境应急物资与设备,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南

12、京中船绿洲机械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南京中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南京真空泵厂有限公司、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由于生产过程中涉及化学品较多,环境风险较大,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事故水池等应急设施建设,确保事故应急废水不外排。本项目拟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管控体系,配备环境应急物资与设备,建立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符合落实规划环评中提出的跟踪监测要求。合理设定监测因子和频次,监测因子除常规因子外还应包括二甲苯、非甲烷总炫、氯化氢等特征因子。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监测计划,委托有能力的单位按计划定期开展监测,监测数据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同时

13、与项目环评或验收监测要求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本项目拟按环评规范要求进行跟踪监测。符合其他符合性1、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项目所在地块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分析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金属制品业,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

14、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0年1月1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江宁*,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距离本项目厂址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3.4km处的子汇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因此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距离本项目厂址最近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3.4km处

15、的子汇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因此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环境管控区域。表13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关系所在行市级政区域县级生态保护红举到线名称八地理位置I区域面积(平与项目位方公里)置关系南京市子汇洲饮用饮用水江宁区水水源保护水源保地护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1.77西北侧约3.4km处表14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关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

16、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项目(市、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国家级生态保生态空间管护红线面积控区域面积总面积位置关系子汇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江宁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小田,卜湎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的陆域靠:北院W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舞对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2;X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线的部分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2.927.5610.48西北侧约3.4km处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

17、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I)空间布局约束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

18、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用地。(II)污染防控措施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III)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IV)资源利用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

19、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宁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生态空间,不占用农业用地,不属于文件中禁止类项目。距离本项目厂址最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3.4km处的子汇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因此,项目的实施对长江(江宁区)重要湿地影响很小。本项目稳定运行后,需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符

20、合要求。综上,本项目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南京市江宁区重点管控单元(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管控本项目情况相符性(I)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经分析,本项目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相符(2)优先引入: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效益好、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相

21、关产业项目。本项目不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负面清单内。相符空间布局(3)限制引入: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装项目。本项目不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负面清单内;且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过有效的处理措施收集处理后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相符约束(4)禁止引入:电镀、电路板生产;排放含汞、碎、锅、络、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新(扩)建工业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酸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项目,新(扩)建投资2000万元以下表面酸洗、涂装新(扩)建项目;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工艺的项目;建筑

22、材料、新型材料水泥生产项目;仓储物流石油、化工储运项目。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334中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从事裸铜线、裸铝线的生产,不属于禁止引入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废水在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已批总量中平衡;本次项目非甲烷总始不新申请总量,在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点总量内平衡;项目实施后将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相符(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

23、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园区己建立环境应急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并匹配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定期开展演练-环境风险防控(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项目实施后,建议建设单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制定日常污染源环境监测计划。相符(4)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活区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禁止引入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

24、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环境风险Q值小于1,风险较小。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相符(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相符(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强化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相符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不占用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5、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和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位置关系见附图2,项目所在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分布见附图3。(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属于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臭氧。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南京市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和03协同防控、Vo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

26、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n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分贝,同比上升0.3分贝。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过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达到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接管至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

27、进行处理;噪声防治采用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控制措施;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地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公司供给、电能由当地电网提供,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本项目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园区负面清单A、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对照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对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

28、书的批复,其鼓励、限制、禁止类清单如下所示:新上项目要根据环境保护的目标,对其项目类型提出相应的要求。为此就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提出如下建议:1)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微电子技术、光电子科学、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高效节能技术以及经济效益好的、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2)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包括电力、天然气、集中供热、给水、排水、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环保设施建设等。3)严格限制、控制某些产业进区这些产业主要是指由一定污染,但是经过成熟的工艺治理后能够达到环境要求的建设项目,在判断该类项目时要参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国家法律、法

29、规。4)严格把关,禁止污染项目进区。这类项目包括:国际上和国家各部门禁止或准备禁止生产的项目、明令淘汰的项目;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项目;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如剧毒、放射性物质的生产、储运项目、有持久性污染和重金属等产生的项目;严禁引进不符合经济规模要求,经济效益低下,污染严重的企业及“新五小”企业。滨江新城的主导产业为机电电子、缝纫,电力、纺织、大中型机械制造业、建材工业等。目前已进入滨江新城的有机械、钢铁、建材、服装、食品等企业。本项目为属于金属制品业334中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对照区域的主导产业定位,不在园

30、区规划的限制、禁止类清单内。本项目行业类别为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属于机电电子产业,与产业定位相符。B、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对照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关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99号),其优先引入、禁止引入、限制引入项目清单如下所示:表1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引入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微电子、光电子科学、光机电一体化、高效节能等相关技术产业类型的项目。经济效益好的、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相关产业的

31、项目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规定的禁止、淘汰、不满足能耗要求的项目。电镀、电路板生产项目新(扩)建排放含汞、神、镉、铭、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新(扩)建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酸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项目,新(扩)建投资2000万元以下表面酸洗、涂装项目。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工艺的项目。建筑材料、新型材料产业:水泥生产项目。仓储物流:石油、化工储运。限制引入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限制类项目。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

32、)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装项目。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33中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不在园区规划的限制、禁止类清单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经对照(具体见下表),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表1-7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照表序号禁止事项禁止措施描述是否属于1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不属于2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调整修

33、订的具体措施见附件2)不属于3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所列事项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8与相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文件I相关内害2目情况市政府关F印发南京环境?入哲U规定的通知!(宁政发ROI5邛1导)f丁业准入,调整产业结构,从源头遏制高耗能、虫;。染项目建设.全市的Hi内.禁止新(扩)建以卜行业项目(技国民仲济行业分类和代码排序).5化学*科和化学IMBIHi&业(26)2612烧做、纯262化学合成废料2619电力“以煤炭为1:要原收的育耗BN,中揖放量大的行业

34、项目_区域准入:一,fH项Il建设岛苻介以卜规定:Iif(Ir)J.RU必为级政府认定的开发词M:成工集中M(为研发配叁的怨装加LXM目除外)7全市危RD内不得新(技)建斌凰I(敬)-:11-J1.本项4MF金发制品业33中C3M。金属纹绳及其制品制域.不禁止新窿的行业员别本项目位于介螳的南京江宁滨江短济开发区内.水日不使用*(tt)堪、油、右Mil等病B染患”关于印发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产业项目行业准入: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从源头遏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全区范围内,禁止新(扩)建以下行业项目:4.禁止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

35、、处置途径的项目;8.禁止新增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项目,合成材料制造、松香制造、动物胶制造项目,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项目和牙膏制造项目;20.不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准入要求的项目,以及不符合南京市环境准入条件其他条款的项目。项目产生的危废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属于金属制品业33中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不属于禁止新建的行业类别。本项目符合江宁区环境准入条件。空间环境准入:全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1.新(扩)建工业项目必须入各级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或符合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态环境规划等。2.严格执

36、行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和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项目的空间管控要求。3.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7.各级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执行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具体的规划环评或负面清单。市级以上工业园区要按照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鼓励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本项目位于合规的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其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牛本环培拆划C本项目

37、距离长江3km,符合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和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项目的空间管控要求。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子汇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含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3.4km。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内,不属于园区禁止引进项目。综上,对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关于印发V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等,本项目

38、建设不涉及上述负面清单中的内容。4、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2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9与苏政发201952号文相符性分析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情况(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违法违规危化品码头、化工企业限期整改或依法关停,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且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迁,到2020年底,全省

39、化工企业入园率不低于50%。以长江干流、太湖及洪泽湖为重点,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划和园区定位,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组织评估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对出水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另行专门处理。本项目为裸铜线、裸铝 线的生

40、产项目,属于 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 品制造,与长江岸线距 离为3km;且营运期产 生的综合废水拟排入滨 江污水处理厂。不涉及相符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促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开展沿江电力企业有色烟羽治理。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不涉及/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全省范围实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动长江沿岸固体废物大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41、建立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活动。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废要求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相符废处置单位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开展长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本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相符措施,做到从风险源头雌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7号)相符性分析表LIO与苏长江办发202255

42、号文相符性分析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情况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

43、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滨江污水处理厂,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不涉及/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与长江岸线距离为3km,主要从事裸铜线、裸铝线的生产,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

44、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主要从事裸铜线、裸铝线的生产,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相符二、区域活动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不涉及/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燥发电项目。不涉及/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位于滨江开发区,从事裸铜线、裸铝线的生产,属于C3340金属丝

45、绳及其制品制造,不属于禁止和限制项目。相符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不涉及/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不涉及/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铁、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涉及/一产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不涉及/业发展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不涉及/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不涉及/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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