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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律实务,品牌的法律保护,“商标就是企业的生命,必然排除万难捍卫之。”盛田昭夫(索尼董事长),问题的提出,忽略注册,代价惨重,漠视侵权,纵虎成患,一、企业品牌资源的构成,品牌一词源于英文“Brand”,最早是指牲畜市场牛屁股上的烙印。,品牌以商标为核心所形成的整体商业形象,“即使一把火把可口可乐的所有资产烧光,可口可乐凭着其商标,就能重新起来”,企业品牌资源的构成 商号(Trade Names),企业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商号的积极要件:应当使用两个以上的汉字、具有显著特征 商号商标商号:区别和辨认不同商事主体的标志商标:区别和辨认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企业品牌资
2、源的构成 企业CIS系统,CIS是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的缩写,意思是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主要包括三部分,即MI(理念识别)、BI(行为识别)、VI(视觉识别)。,企业品牌资源的构成 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而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以区别商品和服务的可视性标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续展权、禁止权、使用权、转让权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限。,企业品牌资源的构成 商品名称,通用名称:公众所熟知的商品的一般名称,如:电视机、计算机、桌子、衣服 特定
3、名称:对特定商品的称呼,如:加饭酒、茅台酒、金维他、两面针牙膏只有知名商品的名称,才能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驰名商标(如:阿司匹林、尼龙)的所有人对商标使用不当、保护不当,有可能导致该商标自然转化成为家喻户晓的商品通用名称,从而使商标失去显著性(可识别性),而此时,商标所有人就丧失了对该标志的独占垄断权。,企业品牌资源的构成 企业域名,域名是一种技术参数,指互联网上网站的网址。法律保护:1、对于创办初期的企业来说,要尽早对和企业品牌、产品相关的域名进行注册,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品牌,避免以后遭遇侵权;2、一旦企业发现自己的域名已经被抢注,则应巧妙与域名持有人进行沟通,争取以较小的代价获得域名
4、;3、对企业尤其是知名企业而言,如果企业的正当域名权益遭到非法侵害,则应该尽快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二、商标的法律保护,(一)注册在先 坚持申请在先原则,将商标申请放在产品投放市场前或与产品开发同时进行,以防商标被别人抢注。,商标的注册保护,近似注册:联合商标 行业注册:防御商标跨国注册 副品牌注册 包装风格注册形象注册,(二)制止混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傍名牌乱花渐欲迷人眼,浙江贵派鞋业有限公司的法
5、定代表人到香港注册“花花公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取得“POETBOY写诗的男孩”和“兔子”的商标注册证“POETBOY写诗的男孩”和“兔子”的商标注册证,。“花花公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深圳乔治花花公子鞋业有限公司”使用上述2个注册商标,“深圳乔治花花公子鞋业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鹤山劲威皮具鞋服有限公司”和“浙江贵派鞋业有限公司”生产含有上述2只商标的皮鞋。自2004年起,当事人在其销售的皮鞋外包装上将注册商标“POETBOY 写诗的男孩”改变使用,将其中的“POETBOY”与另一注册的“兔子”兔头图形组合使用,使其与正宗的“花花公子”的商标相近似;当事人在其产品外包装及店铺门面招
6、牌等显著位置突出使用“花花公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乔治花花公子鞋有限公司”字样,使消费者将当事人的皮鞋与“花花公子”、“PLAYBOY”品牌产生联想,造成市场混淆,误导消费者。,何谓“傍名牌”,“傍名牌”,即通过突出使用以驰名商标为字号的企业名称、使用与驰名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使消费者将该商品与某驰名商标的商品产生联想,误以为该商品即某驰名商标的商品,或者与某驰名商标的商品有某种联系,借用名牌商誉,在短时间内达到扩大市场提高销量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结论:,本案当事人在生产的产品上突出使用了“花花公子”“PLAYBOY”的商标、名称、字号,足以造成混淆,引起消费者的误认
7、误购,损害了知名企业的商标、字号等在先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这种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造成自己商品与他人名牌商品相混淆的欺骗交易行为,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按不正当竞争行为定性,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对商品的生产者和产地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禁则进行处罚。,(三)反向假冒,何谓“反向假冒”?商品的销售者或生产者低价购进他人已注册的商品,再换上自己或别人的注册商标(一般是驰名商标),然后高价售出的行为。,首例商标反向假冒案“枫叶”诉“鳄鱼”案,三、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责任:停止销售、收缴侵权工具、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罚款、责令赔偿损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责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