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课件-发包承包.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6416228 上传时间:2023-10-28 格式:PPT 页数:89 大小:5.2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法规课件-发包承包.ppt_第1页
第1页 / 共89页
建筑法规课件-发包承包.ppt_第2页
第2页 / 共89页
建筑法规课件-发包承包.ppt_第3页
第3页 / 共89页
建筑法规课件-发包承包.ppt_第4页
第4页 / 共89页
建筑法规课件-发包承包.ppt_第5页
第5页 / 共8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法规课件-发包承包.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法规课件-发包承包.ppt(8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DESIGN,DESIGN,DESIGN,DESIGN,DESIGN,DESIGN,BY王荷,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内容: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教学重点:招标投标法律规定教学难点:招标投标,主要内容、教学要求及难点,第三章 工程建设的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2,第一节 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教学目标:了解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特征和原则;掌握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内容;熟悉建筑工程承包的主要内容。,3,1.发包是把某项工作交给他人完成并有义务接受工作成果,支付工作报酬的行为。2.承包是承揽他人交付的某项工作,并且完成某项工作。3.建设单位是发包人,又称为“甲方”;4.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

2、工、安装企业是承包人,又称为“乙方”;,相关概念:,4,发包与承包:不可分的两个方面。摘自建筑法第15条(1)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5,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特征,(一)发包、承包主体的合法性 建筑工程发包人或者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发包或分包时,要具有发包资格。,发包条件:(1)发包主体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履行工程项目审批手续;(3)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4)发包方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5)实行招标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3、。不具备第(4)、(5)项条件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建设管理咨询单位代理。,6,承包人必须是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具备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并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1995年12月,四川省德阳市一座7层高楼整体倒塌,造成17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其主要原因,就是当地一家丁级设计所超越其资质等级承揽该楼的建筑设计任务,设计上有严重错误,加上施工管理混乱而造成的。,7,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1997年7月12日,浙江省常山县发生一起住宅楼倒塌的特大事故,常山县城南小区第51幢住宅楼中间偏东处上部出现裂缝,紧接着裂缝迅速扩大,相互向中

4、间倾倒,在数秒钟内部全倒塌。经全力抢救,3人生还,3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860万元。,8,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事故原因,9,事故原因,(1)该楼基础砖墙质量低劣。,(2)擅自变更设计。,(3)基础设施不配套,无截洪、排水设施。,10,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事故原因,(1)建设管理混乱,(2)开发区不按基建程序管理工程建设,有关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失职。,(3)设计存在多处不足,设计安全度偏低,存在明显薄弱部位。,(4)计划造价太低,违背客观规律。,(5)招投标不按规定操作,实际搞的是明招暗议的虚假招投标。,11,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事故处理,(1)吊销常

5、山县金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三级开发资质。,(2)吊销常山县第二建筑公司二级资质。,(3)吊销设计单位常山县建筑安装总公司设计事务所丁级资质。,(4)解散常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并按有关规定和标准重新组建新的常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2,8.1 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事故教训,教训二:安全质量意识淡薄,安全质量管理失控。,教训一:建设管理混乱,建筑市场不规范,质量保障体系形同虚设。,13,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教训三:建材市场管理失控,建筑材料低劣。,教训四: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房屋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14,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教训五:部分管理人员官

6、僚主义作风严重。,教训六:对职工安全质量意识教育不够。,15,(二)发包、承包活动内容的特定性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内容涉及建筑工程的全过程。(三)发包、承包行政监控的严格性 实行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制度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16,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承发包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禁止承发包双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依法约定的原则。,17,二、建筑工程发包,教学目标:1.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 2.建筑工程发包前的准备工作 3.建筑工程发包行为的规范,18,建筑工程

7、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1、发包方式:直接发包(议标);招标发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主要适用招标 投标法及其有关规定。,19,建筑工程发包前的准备工作,1.应该向相应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2.需要完成工程项目的其他前期准备工作,如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施工前施工现场至少完成了“三通一平”等。,20,2、发包规定:摘自建筑法第2225条(1)必须发包给具有“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

8、权利、指定承包单位,(3)提倡工程总承包、禁止肢解发包(发包单位将可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4)发包单位不得指定购入用于工程的建材、构配件、设备。,21,发包单位应当依法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合格的承包人,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行为是禁止的。,22,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23,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24,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

9、款项;,否则,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建筑市场诚实信用的原则,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未及时付款,会使工程承包单位采取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方式规避施工风险,给工程带来质量隐患,25,发包人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一般不具备建设工程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将工程肢解发包,会使整个工程建设在管理和技术上缺乏应有的统筹协调,造成施工秩序混乱,责任不清,严重影响工程质量。,26,发包人不得向承包人指定购入用于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指定生产厂、供应商。,27,三 建筑工程承包,教学目标: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 2.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 3.建筑工程联合承

10、包制度 4.建筑工程分包制度 5.建筑工程承包行为的规范,28,1、工程承包条件: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摘自建筑法第26条,29,建筑企业只能根据自身的综合能力进行相应的工程承包合同,否则会由于其不具备承揽工程的能力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甚至会造成工程倒塌事故。,无证或越级承接工程,禁止行为,30,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该行为俗称“挂靠”,是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的行为。该行为一方面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供用方”一旦拿到工程,因要向

11、“出借方”交纳管理费,便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手段获取非法利润,给工程带来质量隐患。,禁止行为,31,2、工程承包的方式 摘自建筑法第2729条(1)联合承包:a)大型、结构复杂 的建筑工程,b)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c)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业务许可范围;,32,(2)工程总承包:a)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b)主体结构必须自行完成,c)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d)禁止转包、禁止全部分包;,33,(3)工程分包:a)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b)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c)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单位必 须经

12、建设单位认可。d)分包的部分工程应当是法律允许的,不能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34,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合同未约定进行分包,指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行为。因建设单位选择某一总承包单位,是通过对其综合能力进行考察后决定的,经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建设单位的这一选择就受到了法律保护,总承包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合同未约定进地分包的,严重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35,建筑工程承包行为的规范,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

13、程;,36,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正常的分包是建设活动自身的客观需求,因此,承包单位可以将专业性强、自身不具备这方面优势的项目进行分包,若总承包单位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时,因其不具备相应能力,会给工程造成质量隐患。,37,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该行为是指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项目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的行为,建设项目只能施行一次分包。分包层次过多,不仅增加了管理环节,减弱了总包单位的控制能力,还增加了管理成本,更主要的是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38,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不行使承包者的管理职能,将所承包的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

14、行为。转包的形式有两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禁止建筑工程转包。,39,对工程进行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转包建筑工程的处罚,40,习题,1.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特征和原则是什么?2.建筑工程发包有哪些方式?各适用于什么情况?发包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3.何谓转包?为什么法律要禁止转包?何谓分包?分包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5、?4.建筑工程的承包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41,42,第二节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教学目标:了解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特征;掌握建筑工程招标的主要内容和程序;熟悉建筑工程投标的主要内容和程序;了解建筑工程开标、评标和中标的操作程序。,一、招标投标法的概述1立法:中国境内(香港、澳门除外)的招标投标活动1)1999年8月30日通过,2)2000年1月1日执行。,43,招标人: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领域中腐败的高发地带就是工程的发包与承包过程,直接发包带来的黑箱操作,导致官员腐败案屡屡发生。正所谓:“一栋栋高楼立起来、一个个官员倒下去”的怪现象。,3、招标投标的目的

16、:摘自招标投标法第1条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2)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45,二、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 1、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强制招标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3条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46,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17、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7,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18、任人依法给予处分。,规避招标,3、可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9,4、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摘自招标投标法第5 条 1)公开原则(公开招标信息,公开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2)公平原则(同等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3)公正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标竞争者,特别

19、是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平等地位);4)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50,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前暗中敲定施工队伍后,随便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有的施工单位以利益分成、转包工程等好处相许,拉拢其它施工队伍前来作陪衬,以达到自已中标的目的。,假公开招标的问题,(二)公平原则 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机会,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不排斥、不歧视任何一方,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三、招标(一)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应当满足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进行。1、招标投标法的总体规定:摘自招标投

20、标法第9 条1)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2)招标人应当有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53,2、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条件+招标条件)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54,不具备自行组织施工招标条件自行招标,招标活动是一项复杂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没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士组织招标,就难以达到招标的效果,损害招标人及投标人的

21、合法权益。另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备条件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而自行招标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3、招标代理(不得强制)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应具备条件为,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

22、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56,(二)招标方式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10条 1、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方式是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信息应当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摘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1)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57,2、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应当公开

23、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摘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1)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58,(三)招标程序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程序为:成立招标组织,由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如果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

24、潜在投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接受投标书;开标;(等于截标时间点)评标;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59,(四)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出售:出售时间5个工作日。2、招标文件的内容 不同的招标对象,具体的招标内容也不同。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了施工招标文件的一般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 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辅助材料。,60,3、对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要求 为了规范招标人的行为,保证招标文件的公正

25、合理,规定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应当遵守:1)招标文件的内容要体现公平;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开标是15日之前)3)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20日)4)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61,四、投标(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26 条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62,2、投标程序:1)组织内部投标工作人员;2)编制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提交。3、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是指

2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招标人与中标后的联合体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要求,均应具备投标人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4,(二)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编制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27 条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投标书的一般内容包括:1)投标函,a.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b.施工机械设备,c.非主体和非关键工作的分包情况;2)投标报价;3)施工组织设计;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5,2、投标保证金为防止投标人不慎投标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

27、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投标总价的2、且不得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66,3、投标文件的提交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28 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和撤回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29 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28、,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7,(三)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32、33 条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做假等非法手段骗取中标。,68,严厉禁止串通投标,在一些项目特别是在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些承建商为承揽工程,以非法的手段参与投标竞争的现象很普遍。如一家施

29、工单位挂靠数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进行串标、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严厉禁止投标人行贿,严厉禁止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低于成本价会迫使施工单位为减少开支、降低成本,采取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材等于手段致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损害建设单位利益,严厉禁止确定中标前,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招标工程进行实质性谈判,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严厉禁止招标人泄露应保密的招标活动情况和资料,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可能影

30、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行为。上述行为使招标投标活动流于形式,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五、开标、评标和中标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3448 条(一)开标1、开标要求: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中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记录开标过程、存档备查。,74,2、招标人可不予接受投标文件的情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75,开标由招标人负

31、责主持,参加人有:1.所有投标人均参加开标会;2.有关单位代表:负责本次招标的两名以上主管人员及其主管部门代表;咨询机构代表;公证机关代表(最主要的,必须参加),(二)评标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 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77,2、评标专家的选取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

32、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78,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取消其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4、评标程序:1)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

33、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7)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80,秘密评标的目的在于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具体表现在: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以防止有些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采取行贿等手段,以谋取中标。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

34、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这说明评标的整个过程是保密的。谁违反了保密规定,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评标委员会是法定的独立行使评标职能的组织。其一旦组建,其工作是独立的,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压力或者暗示的影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的独立性,(三)中标1、中标人: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

35、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83,中标候选人,中标通知书,3、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86,不依法确定中标人,该行为是指招

36、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或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不依法签订施工合同,该行为是指招投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行为或招标人和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行为。此条规定是约束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按照公开的中标结果互相履行责任义务,防止暗箱操作。,中标项目的完成,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必须亲自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