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生命的保护伞.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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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生命的保护伞,萍乡市湘东区萍钢小学 汤 敏,读故事,王刚和李明在图书馆借书时看见墙上贴着防火的宣传画,上面有报警电话“119”。王刚对李明说:“听我爸爸讲打这电话特灵,一下子就能把消防车叫来。”李明不信,王刚说:“不信?我现在就打电话让他们来”然后他俩拨通了火警电话说学校图书馆着火了。不一会,消防车鸣着警笛直奔学校,惊动了全校师生。,讨论:后来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你猜对了嘛?让我们继续看故事,事后,派出所查出这是王刚和李明所为,于是传讯了他们俩。李明和王刚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并接受7天行政拘留和200元罚款的处罚,这真是一个危险的玩笑。思考:这个故事给你带来什么启示?,触目惊心:据统计

2、,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未成年人是指哪些人?,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专门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1.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2.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3、。4.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等个人信息。5.荣誉权。未成年人有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单位对自己的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并对荣誉加以维护的权利。6.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

4、公德的不良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考考你,我们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名字,体现了我们享有()权。我们在校学习,体现我们享有()权。投稿后,获得稿费,体现我们享有()权。你被评为“三好学生”体现我们享有()权。,我会判断,1、营业性网吧禁止未成年人入内。()2、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之一。()3、犯了法,只要认了错就可以不受处罚。()4、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属于一种不良行为。()5、法律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规则。(),一根稻草 两种命运,那一年,肖琴五年级,妹妹肖燕云二年级。要开学了,两个土家族小姑娘却在妈妈手里攥着的两根稻草前呆住了“家里只供得起你们中的一个上学,

5、这两根草一长一短,抽到长的去上学,短的留在家里做事”结果,妹妹抓了长的去上学 我们的命运能不能这样决定?,故事分析,刘小伟到三清山游玩,在一个亭子休息的时候,他掏出一把小刀,在亭子的柱子上刻上“刘小伟到此一游”的字样。大家觉得他的这种行为对吗?你们有做过类似的事情吗?,案例一,某个周末,某市某小区内,三位初中生在小区的绿化广场上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到,乙重重地摔倒了地上。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急救车拖走。思考:同学甲失手致伤同学乙,算不算违法?如果同学甲的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法?,案例二,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谁来承担责任?,法律依据,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6、,动物的饲养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你支招 以下事例违法吗?,家长未经孩子同意看其信件成年人在学生出入场所吸烟无证小摊贩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小学生到某纪念馆(属于爱国教育基地)参观,工作人员要小学生购买门票。,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犯,如被人敲诈、殴打、抢劫等,一旦碰到了,该怎么办?,教你几招,遇事不慌,首先要让自己免受伤害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及时向家长、老师报告,由家长、老师等出面制止不法侵害,误区之一:我未成年我怕谁,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给予了特别的保护,这就使一些人产生错觉,好像不满十八岁便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认为年青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果真如此吗?,法律分析,我国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十四岁十六岁以上的人对其所犯的罪行均应承担责任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无财产则由他的监护人即父母赔偿),误区之二:不偷不抢不犯法,生活中有些未成年人认为我只要不偷不抢,便不犯法,用不着学法、知法。真是这样吗?,法律,生命的保护伞,学法懂法 用法维权 自觉守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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