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与案例分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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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徐杰2014、10、14,孙云晓:目的:为青春圆酷梦 为父母架彩虹 为教师淘真金,1992年 夏令营中的较量 素质教育2002年 千年警示钟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千年警示钟的言论,中国的父母普遍反对孩子探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则常常把学校告上法庭;日本的父母则普遍支持孩子探险,发生意外自己负责,对中国起诉学校的现象不可理解。中日两国国民对待孩子及教育的态度的差异,或许才是两个民族的真正差异,一个让孩子置于死地而后生,一个让孩子置于蜜罐而后苦。日本国民不惧怕风险与代价,给教育一个宽松的环境,放手让孩子磨练;全中国的父母没在一起开过会,却几乎都会说一句话:“孩子,

2、只要你把学习搞好了,别的什么都不用你管”。,千年警示钟的言论,教育是爱的事业,可爱心既能造就未来,也能葬送未来,两种爱心,两种命运。教育的核心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而是学会做人;教育是人的解放,决非是人的枷锁。一个文明的、现代的社会,纵然付出高昂的代价,也要解放孩子,解放孩子必先解放教师,而这一切的关键是法律保障和国民共识。,1999年我国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2000年国家少年儿童“安康计划”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教学班在“消失”。2001年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我国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在还以1

3、4%左右的速度增长。,2006年11月18日晚,江西省都昌县土塘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拥挤踩踏伤亡事件,导致6名学生死亡,90名学生因受惊吓及受伤住院治疗观察。,当晚8时30分左右,土塘中学带班老师集中在办公室批改期中考试试卷。该校初一年级几百名学生上完晚自习后,在没有老师组织的情况下,拥向楼梯。据多名目击学生称,有学生下至二楼与一楼拐弯处时被后面学生挤倒,后面下楼的学生见状惊恐万分、蜂拥下楼欲逃,导致学生挤在狭窄的楼梯拐弯处,互相挤踏,最终6名学生死亡,90名学生受伤。6人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39名学生因受惊吓及受伤送往都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进行治疗观察,目前伤势较重的11名学生在九江市第一

4、人民医院救治。,土塘中学:班额严重超员,教室、楼道拥挤,初一每个班的学生都在名以上,多名学生共用一个楼梯,“黑车”坠桥学生8死39伤 事发哈尔滨双城 事件:接送学生的“黑车”坠桥地点:哈尔滨双城时间:昨日6:40左右原因:不具资格人员驾车且超载超速结果:8名学生遇难,39名学生受伤,20061121日6时40分许,双城市周家镇东跃村村民关景全驾驶牌照为黑12628的华丰牌中巴面包车,拉载双城市周家镇中心小学50名小学生及1名成年人,从周家镇东跃村苏家窝棚屯出发,前往周家镇中心小学。在途经通村公路一座小桥右转时,由于车辆超载,车速过快,方向失灵,导致车辆向左侧翻,从距水面约3米高的桥上坠下,落入

5、约1米深的河水中。,造成8名小学生不幸死亡,39名小学生受伤,其中7名小学生重伤。,双城那辆出事的“校车”:超载一倍,车速过快,方向盘失灵,司机不具备客车驾驶和运营资格,山西蒲县6名小学生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2006年12月4日晚,,山西临汾市蒲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当晚过了熄灯时间后,学校值班人员发现学生宿舍的灯还亮着,进去发现6个孩子已经昏迷,赶紧送往医院。晚9时40分送到医院时6个孩子脸色苍白,瞳孔放大,手脚冰凉,经医院诊断,2个男孩4个女孩已全部死亡。,8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公安部门检测结果表明,山西临汾市蒲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6名小学生突然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山西省公安厅副

6、厅长廉兴有告诉记者,蒲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学生宿舍是一间大房子,中间用木板隔成两间,一间住学生,一间放有一台3000瓦的发电机。4日晚,发电机开机发电。由于中间木板封闭不严,发电机工作过程中排放的一氧化碳传入学生宿舍,致学生中毒而死。5日,6名学生的呕吐物曾被分成两份进行检测,一份送往太原,一份送往北京。8日凌晨,两份化验结果都表明,6名小学生系一氧化碳中毒。,新疆克拉玛依市1994年12月8日大火,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官僚为欢迎上级派来走走样子的“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验收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最漂亮的能歌善舞的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剧场举办“专场文艺演出”。因舞台纱

7、幕太靠近光柱灯被烤燃而引起火灾。当燃烧的火团不断地从舞台上空掉下时,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的官员出来叫学生们:“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学生们很听话,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动;等上级政府与教育局所有在场的26个官员都从第排撤退到最后一排的出口处“先走”了之后,教师才开始组织学生撤离,但此时电灯已全灭,大火已蔓延到剧场四周,唯一的逃生之路已被熊熊火焰堵住!(当时剧场只开放一个安全门,其余安全门均锁着)于是,学生们撤离火灾现场的最佳时机最关键时刻已被错过了!796名来自全市15所中小学的师生(每所学校组织最漂亮的40多名学生歌舞队)全部陷入火海之中,325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注,另有一说:

8、死325人,伤136人;此处采用法院判决书的数字);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丽可爱的中小学生。留下了130多名被烧成重残的幸存者和300多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在场的有40多名教师,有37位遇难,绝大部分为掩护学生而殉职。在场的克拉玛依市副处级以上官员有20几个,当时他们的位置离火源最近,离逃生门最远,竟“奇迹般”地无人伤亡,而且走出剧场门口时还个个衣冠楚楚!,沙 兰 惨 案,公元2005年6月10日,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小学一百多位小学生在一场洪水中死难史称“6-10惨案”。灾难过去第四天,遇难孩子的家长向新文化报记者提供了98名失踪及遇难学生名单:一年级计35人:汪月、周生、王雨恒、董庆成、董

9、学新、姜小东、许佳圆、王冠玉、王远鹏、王颖、高璐璐、张效城、侯亚男、解宇、任梦、孙启彬、李伟坤、张义晶、张士帅、王珊珊、马微、孙忠佳、李佳臣、董继成、李一凡、薛莹莹、杜宪哲、汪继远、杨承雨、杨芳雨、李帅民、徐慧慧、刘伟、常琨、张义博二年级计11人:贾志博、刘璐璐、佟欣、周进、曾凡良、魏蒙蒙、胡凤南、曹丽丽、关西雅、张红雷、崔红伟三年级计4人:杨昆、李爽、杜美娜、曾庆娟四年级计6人:刘恒达、王丽、刘洋洋、陈艳、王宗其、刘洋五年级计16人:李爽、孟凡绪、周广瑞、孙玉强、郑旭、王雨、孔令雪、董向前、王远成、闫海玉、甄忠强、孟乔、王红玉、曾庆明、孙玉强、刘永新六年级计7人:宁新、陈金秋、徐幽楠、刘美玉

10、、张晓丹、孙忠齐、程金秋不知年级的:19人 王艳红、王喜艳、杨昆、邢昌俊、王广华、孟欣、朱琳琳、董新新、孙彬彬、孙守冬、孔令雨、陈思娜、孙佳兴、高宪伟、崔宏伟、王新、曹丽、徐梦阳、周迅记者发现死亡最多的是一年级的学生,“这个年龄的学生在镇里几乎所剩无几”。,2001年6月5日凌晨,江西省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幼儿死亡、1名幼儿受伤。2002年3月6日,江西省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小学发生爆炸,导致最少42人死亡和多人受伤,死者多是儿童。2002年月日晚时分,内蒙古丰镇市小学发生坠落事件,名学生从楼梯坠下死亡,还有名学生受伤年月日,陕西省长安县韦曲镇中心小学课间休息时

11、,由于拥挤加之楼道狭窄,又恰逢停电,光线暗,导致名学生被踩伤,其中人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有关资料统计,自年月至年月,全国至少发生同类事故起。据教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除了这种由于拥挤踩压发生的事故以外,还有一类就是建筑物倒塌引起的事故。如年月日,四川省一中学食堂倒塌,造成学生死伤。年月日,安徽省肥东县某村小学的厕所围墙倒塌,造成死伤的惨剧.,2003年,辽宁省海城由于饮用有问题的豆奶致使近3000名学生集体中毒;2003年,北大、清华校园餐厅发生令人震惊的爆炸案;某市组织一群学生参加体育加试,由于汽车严重超载,导致车祸,掉下深山的孩子多数无法生还;在某省一学校的晨会上,上千名学生在楼梯争相拥

12、挤,不幸造成28名孩子被挤死,59人受伤.,2004年一年,中国幼儿园发生的惨案至少包括:2004年2月27日,河北省辛集市亨盛小区蒙太梭幼儿园,一护士为保护园内63个孩子的安全,被手持利斧的歹徒砍死,其4岁的儿子也惨遭杀害。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15名孩子被该幼儿园门卫砍伤,一名幼儿被砍死。2004年8月17日,石家庄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英语教室,正在上课的两名儿童遭持刀歹徒劫持,所幸最后被成功解救。据调查,石家庄市大部分幼儿园无保安。2004年9月11日,苏州市吴中区小剑桥幼儿园,28名小朋友被失去理性的持刀歹徒砍伤。2004年9月20日,山东莒县第一实验小学的25

13、名学生被闯入学校的持刀歹徒砍伤。2004年10月21,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发生入室抢劫杀人案,一名保育员和一名男童被杀。遇害男童尸体被发现于洗衣机内。该幼儿园没设保安,学生伤害,一个也多了!唯愿校园里不再有伤害事故的发生。,事故的特点,量大面广,且呈上升趋势绝大多数受害者为中小学生学校事故处理常常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独生子女的增加给学校事故处理造成巨大心理压力巨额赔偿费用使学校不堪忍受,使学校工作雪上加霜媒体抄作使学校处于不利地位,事故类型,运动伤害(最多)课余伤害(最易引起纠纷)上课期间伤害(最需注意)校外活动伤害(最有影响)上学或放学伤害(最不好管理),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一),制度不严,管

14、理不善设备陈旧老化或设施不当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校安全保护措施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二),学校搞创收活动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不可抗力因素学生自尊心过强,心理承受能力低学生中途离校,当前学校学生十大人身安全问题,1 校舍、场地、设施安全 应符合国家标准,排除明显不安全因素。安保、消防,采取措施,消除隐患。2.药品、食品、饮用水安全 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3.教学教育活动、校外活动安全 相应安全教育,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安全措施。4.防止疾病传播卫生安全 教师有不适宜从教的疾病,应采取措施;防止学生传染性疾病。5.劳动、体育安全 违规组织安排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活动。6.学生特异

15、体质或特定疾病安全 知道或应当知道,予以必要注意,不宜参加某种活动。7.学生突发疾病、伤害安全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不良后果加重。8.禁止体罚、变相体罚 及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9.学生危险性行为管理 职责期间,管理、告诫、制止。10.人身安全信息告知 对擅自离开学校,及时告知监护人,避免脱离监护。,意外伤害令素质教育推进难,天津市著名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南楼中学,曾经出过这么一档子事:在一节体育课中,学生被分成两拨,一边是铅球测验课,一边进行排球训练。练习中,排球突然飞向铅球区,一位学生赶过去捡球,不料被掷出的铅球砸中脑部。所幸抢救及时,该学生脱离了危险,且没有留下后遗症。但此

16、事给学校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加之媒体的大肆炒作,如今校方是谈虎色变,该校副校长赵祝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校园安全是校长们最关心的事,一旦出事就人命关天。因此,我们特别强调安全问题。现在学校有的体育教师砍掉了一些“危险”项目的教学内容,有关部门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北京市通州区后南仓小学校长肖金如坦言,现在校长们大约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是放在校园安全上,生怕出事,一有时间就到处看,排查事故隐患。肖校长认为,校园安全怎样强调也不过分。结合学校多年的实践,肖校长指出,安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在孩子小的时候就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学生安全事故的急剧增加不仅给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

17、的伤害,也为学校工作带来了不可回避的难题。据宁波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学校安全事故已成为困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集中精力加快教育改革的突出问题。某省教育厅副厅长在一次会上说,现在一些学校组织郊游等活动需要签保证书,出了事谁签字谁负责,这样一来谁都不敢组织这类活动了。如此,素质教育怎么推进?面对现实这位教育厅副厅长显得忧心忡忡。不出事就行;出了事也别找校方;谁出事谁负责!现在不少学校在许多学科上都存在“因噎废食”的现象,正所谓“安全第一牢记心,素质教育抛脑后”。,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二、办法的法律效力 三、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类 四、学校伤害事故的处理 五、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 六、与办法有关

18、的法律问题 七、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对策与建议,一、制定办法的背景,1.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制度不健全 用“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来形容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用“焦头烂额、疲于应付”来形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用“痛不欲生、悲愤难容”来形容那些受害学生家长,用“提心吊胆、杯弓蛇影”来形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2.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不清,影响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3.学校缺乏安全责任观念,预防意识薄弱,二、办法的法律效力,1.时间效力:即时生效(即自2002年9月1日办法颁布之日起生效),无溯及力。2.空间效力:全国所有全日制学校及其学生发生的、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3.层级

19、效力:属部门教育规章,法律效力层次较低,在法院判案时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判案依据,三、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类,(一)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和特点 1.学生伤害事故又称学校事故,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2.特点:1)绝大多数学生伤害事故的受害者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2)事故的处理涉及多方利益。往往牵涉到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学校以及校外有关部门等多方关系;3)独生子女的增多为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带来巨大压力;4)教育经费不足使学校难以承受赔偿费用。,(二)学生

20、伤害事故的构成要件,(1)主体是特定的,必须是学生。(2)必须有伤害结果发生。(3)必须有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行为或者不可抗力。(4)主观方面,绝大多数是过失,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故意。(5)从时间和地点上看,伤害行为或者结果必须有一项是发生在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期间和地域范围。,(三)学校伤害事故的分类,1.安全事故的等级分类 按事故伤害人数及造成的损失,一般可将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轻微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轻伤12人;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同)。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

21、一者):1)一次轻伤3至9人;2)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至2人。,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轻伤10人以上;2)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9人;3)一次死亡12人;4)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029人;2)一次死亡39人;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特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0人以上;2)一次死亡1029人;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死亡30人以上;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2.学校伤害事故的分类(1)学校

22、责任事故 是指学校由于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而造成学生的伤害事故,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包括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

23、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

24、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第三方责任事故是指学校本身提供的各种场地设施没问题,而是由第三方的责任发生的伤害事故,第三方承担过错责任。它包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

25、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

26、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意外事故是指学生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因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而发生的伤害事故。在这类事故中,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其行为并无不当的,因而学校无法律责任。适用公平原则,学校可以承担一定的道义责任。它包括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六种情形。,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27、;(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四、学校伤害事故的处理,(一)处理学校伤害事故的基本原则: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及时、妥善地处理。(二)处理学校伤害事故的措施 1.紧急救援,医疗到位。2.及时报告,争取支持与指导。3.全面安抚,关心到位。4.查找原因,分清责任。5.依法承担经济责任 6.报告事故及处理结果,吸取教训。,A.事故本身的报告 报告的等级和部门:轻微伤不用报告。轻伤以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急性中毒事故还要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的形

28、式: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概况、原因、损害、学校救助状况。报告的要求:报告的时间本办法未做规定,但一般认为伤亡20人以下的应该在6小时以内报告。,B.事故处理结果的报告。报告的内容:事故的处理经过、争议及争议的要点、解决方 式、赔偿 金额、对责任者的处理、事故的教训、改进措施。报告的要求:报告应该按事故的等级进行。,C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履责的条件:履责条件1应学校的要求(轻伤一般由学校处理)。履责条件2认为有必要重大伤亡事故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劝说、协调、出主意等非强制性手段。不能采用强制性手段避免行政诉讼,应该与法院保持正常的联系。履责的目的:履责目

29、的1妥善处理事故。履责目的2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或途径 1、协商解决。2、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协商调解起诉。原则:协商为先、调解其次、诉讼法院为后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身体受到伤害之日起1年。,注意事项,协商的基本原则:协商:没有第三人介入(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应该达成协议。协商必须有书面协议,不能承担落户口、找工作等非经济义务。调解的注意事项:应该有第三人介入,一般是教育行政部门。诉讼的注意事项:只能进行民事诉讼,不能进行行政诉讼。教育行政部门不能有强制性行为。,五、学生伤害事故

30、的赔偿,(一)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法律依据 1、过错责任(包括混合过错和过错推定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构成侵权行的必备构成要件。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混合过错责任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都具有过错,通过适用过错相抵规则来确定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责任范围。,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过错推定责任的举证责任是“举证责任

31、倒置”,即由加害方负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26条之规定。2.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就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的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二)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对于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方作出的损害赔偿分为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和精神赔偿。其中,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用具费、生活补助费;造成死

32、亡的,则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赔偿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法院关于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三)处理赔偿经费的注意事项,住院费:住院的票据只能是事发地附近医院,如果中途转院,应该经原来的医院同意,确定出院的要及时出院,不得拖延。医药费:请专家和法医作出医药费认定,列出所有药品处方,鉴别哪些与治疗有关,有关伤情证明的记录、诊断书、病历,处方等,应该严格甄别。注意是否在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已经索赔,则不能重复计算。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未来再次手术费:这是个大头,不可忽视。要有原来的诊治医师的批准意见。精神抚慰金:只有残疾的、死亡的才有此项。

33、其余都没有。要出示司法鉴定。,(四)赔偿资金来源 以学校为单位,集资或捐助,成立专项基金,存入银行 以学校为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投集体责任险 社会集资捐助。动员家长为学生投人身意外事故责任险。,教育部官员称所有中小学校都必须购买校方责任险,教育部相关负责人2006年11月日表示,所有的中小学校都必须要购买校方责任险。如果学生在学校遇到事故,最多可获赔30万元,而这笔索赔不由学校而由保险公司支付。,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校方责任险由学校投入,学生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学生在学校内发生意外事故,如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中毒事件等,如果意外事故是由于校方责任造成的,其赔偿责任将

34、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学生的故意行为,比如学校活动已经结束,学生自伤、自杀,学生在学校参与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伤害不在理赔范围。学生在自行上、下学途中和放假期间发生的非学校组织的活动也不在理赔范围内。,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重庆等很多省市的学校已经率先上了校方责任险,有一些省市校方责任险的保费直接由政府买单,不同省市的赔付金额并不相同。教育部要求,所有公办的幼儿园、中小学都应该购买此项保险。,原国家副总督学郭福昌介绍说,解决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比较好的途径是给学生上意外伤害险,这对于家长和学校都有好处。他指出,中小学生保险体现的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特点,让中小学

35、生投保是规避和转移校园安全风险的最好方法。他认为,买了保险,孩子没事保个平安;如果孩子出了事,可以获得一部分赔偿。从这个角度讲,还是非常有益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强调,保险业可以完善对学生意外伤害的保险制度,提供更周全的,更有效的服务。他认为,中国的保险业还很不完善,但通过保险来达到有效的社会保障是国际惯例,也是人类的明智之举,我们似乎别无选择,据了解,重庆九成以上的家长主动购买学生团体保险。以该市南岸区为例,某年南岸区在校学生发生疾病、意外伤害、意外死亡等事件1879起,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金额达112万多元。,2001年上海市教委为全市3000所中小学校的学生投保了“校方责任保

36、险”,该险将为每个学生提供每年累计最高20万人民币的校方责任赔偿,若学校发生重大集体事故,每个学校每次最高理赔累计可达到350万元。,20062007学年福建省校方责任保险方案已经出台,学生每年投保3元、4元、5元,发生意外即可享受到每年20万、25万、30万元的事故赔偿金。,校方责任保险分为3个档次,第一档年保费为5元人,每个学生每年赔偿限额为30万元,每个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400万元,每个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800万元,每生每年医疗费赔偿限额为6万元;第二档年保费为4元人,每个学生每年赔偿限额为25万元,每个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50万元,每个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700万元,每生

37、每年医疗费赔偿限额为5万元;第三档年保费为3元人,每个学生每年赔偿限额为20万元,每个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个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600万元,每生每年医疗费赔偿限额为4万元。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于1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学校报案后,与学校等有关方面协商,对案件进行定责,属于保险责任的,通知学校定责结果,并告知学校提供索赔需要的各项单证。其中医疗证明材料对于部分偏远的乡镇及农村投保学校,可视具体情况需要,提供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作为理赔所需材料。此外,若学校组织学生到异地进行校外活动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学生受伤、需要在当地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将

38、依靠其属地网络优势,派出当地分支机构的理赔业务员,为受伤学生提供抢救担保,并可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当地进行理赔,支付赔款。,六、与办法有关的法律问题,(一)关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定位问题。焦点中的焦点:“学校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当前流行的说法有两种:A、学校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其理由是:学校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学生是未成年人被委托的监护人。学校是家长的代理监护人.未成年人。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B、学校不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办法采取这一观点)。其理由是:这种说法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最基本的职责是教育而不是监护。监护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家长只

39、把监护的义务给学校,而不把权利给学校,违反法律“公平”的原则。监护的职责具体内容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照顾生活、管理保护其财产、对被监护人管理和教育、代理民事诉讼,而学校保护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尊重其人格健康,不侵犯其人身权和财产权利。,(二)关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谁来负责?负多大责任?家长和学校可能都各执一词。“民法”规定,认定过错必须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具体就是:必须有损害事实 必须有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加害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与事实损害有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态度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七、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对策与建议(一)坚持以防范为主的工作方针。1要在学校、教师、家长中大力强化事故防范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2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学校设备,消除安全隐患。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端正教育思想,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二)最重要的是要“积极预防”设施要安全制度要完善教育要经常管理要到位救治要及时,(三)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和生命宝贵意识教育,举办多种形式的自救自护训练(四)争取社会支持和参加学校责任保险,谢 谢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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