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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东新区人事局,上海市居住证、户籍政策解读,“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主要内容,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工作简要回顾二、上海市户籍政策介绍 三、上海市居住证政策介绍四、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介绍,“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工作简要回顾,人才工作经历3个阶段 相对封闭阶段(1990年之前)大力发展阶段(1990-2003年)理性调控阶段(2004年至今)各阶段工作背景、出台的主要人才政策及执行情况,“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工作简要回顾,相对封闭阶段(1990年之前)出台的政策: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关于本市从外地调入专业技术干部
2、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8470号 原则:从本系统、本市范围内调整交流和招聘解决;郊区从宽,市区从严;有突出贡献的从宽,一般专业技术干部从严;尽可能选调单身或夫妻分居的;,“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工作简要回顾,大力发展阶段(1990-2003年)主要出台的政策:(1)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年月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一是明确人才如何流动的问题二是明确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如何设立和运作三是明确人才流动中产生争议如何处理。(2)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199951号(3)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
3、暂行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2002年6月15日(4)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2005年11月24日,“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工作简要回顾,大力发展各项政策产生的效应:人才总量从开发初期1990年的6万发展到2008年的46万多人,占全市三分之一强(统计口径为大专以上学历)硕士、博士近3万人,占全市的四分之一归国留学人员总量由2001年的2千多人增加到了2004年的8千多人,占全市的15%两院院士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各类高级专家250多人吸引了150家人才中介机构,包括上海外服、51j
4、ob、美国万宝盛华、美国罗盛、台湾104人力银行等,约占全市的23%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31家、分站30家,累计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200多人在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浦东新区荣获13项大奖浦东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从1990年的60亿元,达到2004年的1790亿元(现在3200亿元),工业总产值突破3500亿元,分别占全市的四分之一外贸进出口总额达800亿美元,占全市的50%财政收入达到134亿元外商投资项目1800多个(现在13000)新增就业岗位10万多个,“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工作简要回顾,理性调控阶段(2004年至今)理性控制阶段管理方式和政策的改
5、变 从条件控制转向指标控制从分散审批转向集中审批从户籍引进转向居住证引进,“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工作简要回顾,理性调控阶段(2004年至今)出台的政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6月17日发布沪人社力发(2009)23号 政策执行情况:居住证受理量猛增,每年4000-5000转向每年7-8万户籍引进难于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税率高起征点低居住和生活成本高,“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工作简要回顾,理性调控阶段(2004年至今)新区近年出台的政策7+1浦东新区支持鼓励
6、人才若干意见浦东新区扶持创新人才实施办法浦东新区集聚金融人才实施办法浦东新区人才户籍引进实施办法浦东新区支持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浦东新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浦东新区人才医疗和体检实施办法浦东新区人才子女入学入园实施办法,“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二、上海市户籍政策介绍,(一)办理上海户籍的形式:国外优秀人才引进国内优秀人才引进照顾家庭困难(夫妻分居、身边无子女)入沪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应届毕业生进沪居住证转常住户口(二)各政策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受理程序(三)户籍办理中常见的问题,“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二)各政策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受理程序,国外优秀人才引进,政策:鼓励留学人员来上
7、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对象: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办理地点:上海市场高安路19号或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二)各政策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受理程序,国内优秀人才引进(一)受理条件 申报单位条件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可参考本市优先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无不良记录,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同意为拟引进人员提供聘
8、用期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可作为申报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调沪手续。,“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国内优秀人才引进,引进人员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1、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已婚人员,其在外地的配偶须同时符合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条件并同时调沪。2、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3、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人员。引进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国内优秀人才引进,(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应如实写明申请引进理由)
9、;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照、法人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提供相应证书(以上证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3、填写完整的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的引进人才登记表附件1 4、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验证需留原件);5、调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批复(核对原件,留复印件);6、引进人员的业务考核证明,并附加能反映其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职务任命书等;7、引进人员(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如配偶已在沪,须提供在沪方的户籍证明及工作单位证明;,“考试培训”,
10、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国内优秀人才引进,(二)申报材料 8、引进人员的婚育证明材料:未婚者: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委员会或调出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已婚无子女: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已婚有子女: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9、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的由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10、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期不少于3年的聘用(劳动)合同(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试用期内暂不受理);11、反映引进人员落户何处的落户证明:申请落户自购房处:房产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并提供所属派出所名称;申请落户在
11、沪直系亲属处:落户处户口簿与产权人身份证(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住房产权人签字同意落户及亲属关系证明;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户口簿复印件或证明、单位同意落户证明;申请挂靠服务窗口集体户口:服务窗口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的意见;,“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国内优秀人才引进,(三)申报程序 1、需引进人才的单位向注册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受理部门要核对申报材料,要求材料真实、齐全,符合申请引进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将信息输入政务网。3、区(县)人事局根据职责进行审核和审批。4、经审批同意后,各受理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试培训”,职业
12、技术培训中心,(二)各政策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受理程序,照顾家庭困难(夫妻分居、身边无子女)入沪(一)“夫妻分居”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
13、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照顾家庭困难(夫妻分居、身边无子女)入沪,(二)“夫妻分居”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应如实写明申请引进理由);2、本人书面申请;3、结婚证明
14、复印件;4、双方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5、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 6、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7、外省市商调函及上海接收单位函(合同制单位须附三年以上期限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8、调沪人员近期体检表;9、其它必要的有关材料,如:获荣誉称号的证明,硕士、博士学位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及外省市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证明等。,“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照顾家庭困难(夫妻分居、身边无子女)入沪,(三)“夫妻分居”受理程序 1、夫妻分居中在沪一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无单位的向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申请;2、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
15、单位到委托人事代理的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3、区、县属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及街道乡镇报所属区、县人事局审批,市属主管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独立大型企事业单位报市人事局审批。,“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照顾家庭困难(夫妻分居、身边无子女)入沪,(四)“身边无子女”受理条件 年老多病无子女照顾的在沪退休老人(指老人夫妇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已退休人员)可以从外地调一名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也可以调一名已婚子女或一对已婚子女及未成年第三代。调沪人员须是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考试培
16、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照顾家庭困难(夫妻分居、身边无子女)入沪,(五)“身边无子女”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应如实写明申请引进理由);2、在沪老人书面申请;3、街道证明;4、在沪老人户籍证明;5、老人病情证明;6、老人身边无子女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7、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8、调沪人员近期体检表;9、调入单位接收函(合同制单位须附三年以上期限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10、外省市商调函;11、调入人员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12、其它必要的有关材料,如:老人其他子女及第三代的户籍证明、外省市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证明等。
17、,“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照顾家庭困难(夫妻分居、身边无子女)入沪,(六)“身边无子女”受理程序 1、在沪老人向原退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提出申请;2、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单位到委托人事代理的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3、区、县属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及街道乡镇报所属区、县人事局审批,市属主管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独立大型企事业单位报市人事局审批。,“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二、上海市户籍政策介绍,(三)户籍办理中常见的问题 1、政策咨询网址:2、申请资格问题 3、子女问题 4、配偶的问题 5、申请方式的问题 人才引进:由上海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夫妻分
18、居:由上海户籍一方单位提出申请 不受理个人申请 6、填表中的问题 7、办理手续中的问题,“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三、上海市居住证政策介绍,(一)种类 1、上海市人才居住证(A)证: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和创业申领的居住证 2、上海市人才居住证(B)证:国外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和创业申领的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来沪投亲访友、务工人员办理的居住证(二)各类居住证享受的待遇(三)首次办理居住证(四)续办居住证(五)居住证办理中常见问题,“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二)各类居住证享受的待遇,创办企业科技活动行政机关聘用资格评定、考试、登记子女就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实施专利的
19、奖励因私出国居留签注、签证 证照办理,“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三)首次办理居住证,受理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2、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紧缺急需的具有大专学历的特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3、在沪投资创业,且本人投资额达到相当数额、企业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企业经营良好、具有相当的社会贡献的优秀投资人才。可经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会同工商、财税、征信等部门认定,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核。申请地点:申领人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市、区县受理点申报,“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三)首次办理居住证,工作流程 1、用人单位
20、网上注册,网址: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3、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申请表格;4、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5、申报材料递交受理点;6、受理点受理相关材料,并将审核结果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7、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拍照,并领取办理通知书正联和副联;8、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单位或个人至中山西路620号领取居住证。,“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三)首次办理居住证,申请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附件32、学历验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本
21、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7、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三)首次办理居住证,申请材料,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3、为配偶申报随员;加分材料,自愿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4、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5、国外工作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四)续
22、办居住证,续办流程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附复印件)及代码证磁卡等,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社团或企业非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3、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个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2)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新单位首先上网登陆,然后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若个人用户名已被占用,则改为以个人名义登陆(个人初始密码111111),点击
23、“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5、审核完毕后,个人或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7、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领取办理通知书。(若原居住证为2004年10月1日前签发的,需至中山西路620号领取新版居住证),“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四)续办居住证,续办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留复印件;3、个人收入所
24、得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近一年)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提交申请材料;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3、在系统升级前,请至首次申请的受理点申请续办。,“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五)居住证办理中常见问题,关于办理年限和审核办法的问题关于续办时间问题,提前2个月 关于丢失补证的问题,“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五)居住证办理中常见问题,关于办理年限和审核办法的问题居住证分为1、3、5年三种,获得的年限是按要素计分来审核的试行办法的评价计分体系由一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共1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
25、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导向分三小部分、共10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附加分由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30分。,附件5.doc,“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四、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介绍,申办条件 激励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四、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介绍,申办条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26、“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四、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介绍,激励条件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
27、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四、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介绍,申请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件4.doc(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四、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介绍,申请材料(七)相关部门要
28、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1、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2、按照激励申请条件的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个人获奖证书;(2)在本市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3)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4)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5)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材料;(6)投资人的完税凭证。,“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四、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介绍,办理流程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5、迁入户口,“考试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答疑解惑,欢迎交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