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XX县XX实验学校学生行为安全协议书.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443322 上传时间:2023-10-3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XX县XX实验学校学生行为安全协议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新)XX县XX实验学校学生行为安全协议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新)XX县XX实验学校学生行为安全协议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XX县XX实验学校学生行为安全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XX县XX实验学校学生行为安全协议书.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县XX实验学校学生行为安全协议书甲方:XX县XX实验学校乙方:学生姓名:班次:性别:联系电话:家长姓名:住址:绥宁县思源实验学校(甲方)与家长(乙方)及子弟就在校学生行为安全问题,签定以下协议:一、甲方制定出有关学生行为安全的具体规定,向学生进行教育,已明确告知乙方(学生本人及家长)。二、乙方对甲方制定的行为安全规定无异议,并自愿遵守,并积极支持甲方工作。三、乙方子弟在甲方就读期间违反甲方所制定的规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四、绥宁思源实验学校学生安全行为规定:(一)不准私自下河(或池塘水库)洗澡(包括回家往返途中)。(二)严禁在校使用手机、平板电脑

2、、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严禁佩戴金银等各类首饰。(三)在课间休息或活动时,不准在楼梯走廊等地快速奔跑、追赶打闹、打弹弓、丢石子棍子,攀爬栏杆、围墙等不安全行为;不准在危险处从事学习、游玩活动;严禁在基建工地或高压电线下面等危险处玩耍。(四)严禁打架斗殴,也不得参与斗殴事件的围观、起哄、更不得帮人和喊人打架;严禁利用社会上或其他的“亲友”、“熟人”报复别人。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让,不开不正当的玩笑。同学之间有意见或发生矛盾要及时报告老师,请老师和学校帮助解决。(五)注意饮食卫生,不吃变质、变味和不清洁食品,严禁在校外就餐,以防食物中毒,有病要及时报告并及时治疗。(六)集体组织的游览参观、学

3、习等活动,必须有周密的组织和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学校许可,不准单独或集体外出活动。(七)未经班主任和学校许可,严禁私自生火(包括在校园内和野外生火)。不得提火桶进教(寝)室;不准使用电炉、暖手袋或其它电器,严禁私自接线偷电。不准燃放烟花炮竹。(八)通学生除遵守本规定各条外,家长应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和在家期间承担教育、管理责任。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未满12周岁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学;学生上学放学坐公交车必须要有家长监管,如家长监管不到位发生意外事故,一切由家长自己负责。(九)放假(或请假)回家及返校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爬车,不强行搭车,不乘按规定不允许载客的车辆。乘车(

4、船)时不得把手、头等伸出窗外,车(船)未停稳不下车,更不得跳车;严禁未经家长允许到同学家留宿或逗留。(十)上实验课、体育课、训练课必须听从老师指挥,严格遵守实验程序和操作规则,正确使用化学药品、安全用电等,参加体育活动如投标枪、掷铁饼、推铅球,要听从安排,遵守纪律,注意安全,其他人不得靠近。(十一)严格遵守国家治安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严禁打牌赌博、吸烟、酗酒、谈情说爱、盗窃(或损坏)公私财物,不准进电游室、台球室、网吧、卡拉OK厅、录相室、营业性舞厅、滑冰场等场地。(十二)严禁到校外租房、借房住宿。不经班主任许可不得容留外班学生在本班寝室住宿,不经班主任及学校许可不得容留校外人员在校住宿。

5、不得轻信陌生人,更不能随同陌生人外出,防止受骗上当。(十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正确对待学习和生活,遇到困难和挫折,内心发生矛盾时,要主动向老师、学校反映自己的情况和想法,听从劝解和教育。未办理正常手续不准离校。学校放假到亲戚、朋友处应先告诉家长。严禁逃学出走。凡学生本人离校出走,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四)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控知识,遵守传染病防控要求,及时上报健康状况。(十五)上述条款及规定,均已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我校学生必须遵照执行。如违反规定,发生问题,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学生家长应支持学校工作,不得纠缠;如祸及他人或损害学校利益,除赔偿损失外,学校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XX县XX实验学校(章)乙方:家长姓名:学生姓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