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6446777 上传时间:2023-11-01 格式:PPT 页数:90 大小:1.7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工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ppt_第1页
第1页 / 共90页
化工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ppt_第2页
第2页 / 共90页
化工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ppt_第3页
第3页 / 共90页
化工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ppt_第4页
第4页 / 共90页
化工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ppt_第5页
第5页 / 共9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化工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ppt(9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主要内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化工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2,前 言,目前,化工公司氯碱系统已进入试车阶段,氯碱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如天然气、乙炔、氢气、氯气、氯乙烯、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等,整个生产过程火灾、爆炸、腐蚀、化学灼伤的危险性较高,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用心、细致、平稳、高效、节约”的试车原则,团结一致,上下一心,共同确保氯碱系统试车安全、顺利。,3,1.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

2、业。,1.3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4,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2.2 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5,钾碱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6,乙炔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7,PVC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8,合成氨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9,尿素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0,空分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

3、分类,11,公用工程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2,辅助设施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3,甲醇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4,二套空分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5,电石乙炔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6,供热中心生产、储存建构筑物火灾危险分类,17,酸回收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8,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

4、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19,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升级管理!,20,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题文字,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AQ3028-2008、AQ3025-2008的规定。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

5、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2(特殊动火作业)规定执行。,21,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题文字,4.1.4 凡处于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

6、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22,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题文字,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1.8 在铁路沿线(25 m 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4.1.9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4.1.10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 内不得

7、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23,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题文字,4.1.11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4.1.12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4.1.13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注意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24,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

8、题文字,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4.1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4.2.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4.2.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4.2.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4.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4.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25,5.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5.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

9、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5.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5.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26,5.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动火分析合格!,27,6.1 动火作业负责人

10、6.1.1 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6.1.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6.1.3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6职责要求,28,6.2 动火人6.2.1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6.2.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2.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6.2.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6.2.5 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随身携带票证!,29,6.3 监火人6.3.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

11、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6.3.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6.3.3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6.3.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30,6.4 动火部位负责人6.4.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6.4.2 检查、确认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6.4.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31,6.5 动火分析

12、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6.6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6.6.1 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6.6.2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32,7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区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7.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7.2.1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13、根据动火等级,按7.3 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7.2.2 办理好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33,7.2.3 动火安全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7.2.5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主管安全部门各持一份存查;动火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 年。,34,7.3 动火

14、安全作业证的审批7.3.1 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7.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7.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7.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7.4.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7.4.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7.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35,36,37,1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

15、理。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2定义 2.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2.2 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8,2.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2.4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2.5 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

16、)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39,3 高处作业分级3.1 高处作业的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3.1.1 作业高度在2mh5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3.1.2 作业高度在5mh15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3.1.4 作业高度在h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0,4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4.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4.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

17、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4.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4.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41,4.1.4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4.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4.1.6 高处安全作

18、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2,4.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4.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4.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公司的应急预案:1)遇有6 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43,4.1.

19、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4.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4.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2009安全带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2007安全帽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44,4.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4.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4.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

20、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夜间作业保证充足的照明!,45,4.1.16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 和GB 4053.2 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 和GB 12142 的要求。4.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

21、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46,4.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4.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安全带高挂低用!,4.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

22、防护,47,4.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4.2.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

23、有6 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48,4.2.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公司应急预案执行。4.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注意用电安全!,49,4.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

24、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班长(值长)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4.2.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50,4.2.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4

25、.2.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4.2.11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绝缘服。,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51,4.2.12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4.2.1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4.2.14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4.2.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高处作

26、业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52,4.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4.3.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4.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4.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4.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签字。,53,5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1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5.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环保

27、部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54,5.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 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

28、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55,5.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 年。5.5高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7 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 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在有效期内使用!,56,57,

29、58,1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公司生产区域的受限空间作业。2 引用文件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59,3.1 受限空间: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3.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4 受限空间作业安

30、全要求 4.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60,4.2 安全隔绝 4.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4.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4.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4.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61,4.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4.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

3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4.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的规定。4.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62,4.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4.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4.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4.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2、。,63,4.5 监测 4.5.1 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按时按规定做监测分析!,64,4.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4.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

33、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4.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个体防护措施)中规定的防护措施。,65,4.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清洗或置换)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4.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4.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4.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4.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66,4

34、.7 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4.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4.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规定架设和拆除。,67,4.8 监护 4.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4.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4.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35、。4.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68,4.9 其它安全要求 4.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4.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4.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4.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4.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69,4.9.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4

36、.9.8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4.9.9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4.9.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4.9.11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70,5 职责要求 5.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5.1.1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5.1.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

37、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5.1.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5.1.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5.1.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71,5.2 监护人员的职责 5.2.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5.2.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5.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5.2.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72,5.3 作业人员的职责

38、 5.3.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5.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5.3.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5.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5.3.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5.3.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73,5.4 审批人员的职责 5.4.1 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39、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5.4.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5.4.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落实到位!,74,6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6.2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6.3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6.4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6.5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保

40、存期限至少为1年。,75,76,断路作业安全管理,1 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化工公司断路作业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安全要求。1.2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公司的断路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A 182 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3.2 断路申请单位:需要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级单位。3.3 断路作业单位: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

41、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3.4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3.5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4 总则 4.1 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4.2 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4.3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4.4 断路安全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4.5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

42、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5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5.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5.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断路安全作业证格式统一印制,一式三联。5.3 断路申请单位在有关管理部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5.4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5.5 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公司设备技术部审批。5.6 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

43、留审批部门备案。5.7 断路安全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Page 82,单击添加,单击添加,单击添加,6 安全要求 6.1 作业组织 6.1.1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6.1.2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Page 83,单击添加,单击添加,单击添加,6.1.4 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6.1.5 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6.1.6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6

44、.2 作业交通警示 6.2.1 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6.2.2 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 等交通警示设施。,85,6.2.3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 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6.2.4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

45、业区的轮廓。6.2.5 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6.2.6 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6.2.7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 182的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6.2.8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87,6.3 应急救援 6.3.1 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6.3.2 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6.4 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88,89,感谢大家和我一起学习!祝氯碱系统试车安全顺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