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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学习要点】: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 二、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三、11种贸易术语讲解 1,全能贸易术语 2,水运贸易术语 3,FOB、CFR、CIF术语变形 四、贸易术语的选择和使用,在国际贸易中如何标价?,皮质沙发每套200美元FOB大连,计量单位 单位货币金额 计价货币 价格术语,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贸易术语(Trade Term)是用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的专门用语。,因此,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确
2、定交货条件、价格构成。,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节约费用开支。,二、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介:,1928年,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1928年华沙规则,专为解释CIF贸易术语而制定,共22条。,后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作了修订,沿用至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简介:,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简介:,由国际商会(ICC)制订,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1996
3、年和2010年进行了多次修订和补充,现行的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我国在1994年加入。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Incoterms 2010,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新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避免现时经常
4、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Incoterms 2010和Incoterms 2000比较,1,13个贸易术语减至11个:DAT和DAP两个新术语,取代DAF、DES、DEQ和DDU。2,而四组术语亦减为两组用语.分别是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的用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以及适用于水路运输的用语,包括FAS、FOB、CFR、CIF。,3,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货物在指定装运港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
5、风险。,4,确认了相关贸易术语可以用于国内贸易,2010通则认为术语对国内和国际销售合同都是适用的;所以,2010通则在一些地方作出明确说明,只有在适用的地方,才有义务遵守出口/进口所需的手续。世界上一些地区的大型贸易集团,像东盟和欧洲单一市场的存在,使得原本实际存在的边界通关手续变得不再那么有意义。事实上很多交易者将通则普遍运用于纯粹的内贸合同。美国人们更愿意选择通则而不是统一商法典,在装运和交货条款运用于国内贸易时。,5,电子文件取代纸文件 新通则指明在货物买卖双方同意下,电子文件可取代纸张文件。,6,码头装卸费:THC,按照“C”组术语,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目的地:表面上是卖方自
6、负运输费用,但实际上是由买方负担,因为卖方早已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最初的货物价格中。运输成本有时包括货物在港口内的装卸和移动费用,或者集装箱码头设施费用,而且承运人或者码头的运营方也可能向接受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买方为避免一次服务付两次费,一次包含在货物价格中付给卖方,一次单独付给承运人或码头的运营方。2010通则在相关术语的A6/B6条款中对这种费用的分配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三、11种国际贸易术语,按INCOTERMS 2010标准划分:第一组:全能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
7、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运输终端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
8、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掌握国际贸易术语的几个关键问题,1,在通常情况下,进出口手续由哪方办理?有例外吗?2,什么是象征性交货和实际交货?3,找到FOB、CFR、CIF三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差不多就基本掌握了这三个术语。4,FOB、CFR、CIF与 FCA、CPT、CIP 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5,掌握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形,象征性交货:FAS、FOB、FCA CFR、CIF、CPT、CIP实际交货:EXW DDP、DAT、DAP,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E组(启运术语)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价格最低,卖方责任最小,卖方 装运港 目的港 买方,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 货交承运
9、人(指定地点)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组风险和费用转移的地点是不同的,即风险在装运港(启运地);费用则在目的港(目的地)。,D组(到达)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运输终端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什么是“装运合同”、“到达合同”,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所谓“装
10、运合同”就是只管按时装运,不管货物何时到达;所谓“到达合同”既要讲究按时装运,又要按时到达。从交货地点不同分,E组、F组、C组这8个贸易术语是属于装运地交货,所以有人称它为出口国家交货的术语,也是“装运合同”D组的3个术语属于两国边境和进口国家目的地交货的,又称之为“到达合同”。它们之间的区别有三个不同:(1)交货地点不同。“装运合同”卖方交货地点是在出口国家起运地或者装运港,“到达合同”卖方交货地点在进口国家的边境、港口或者在进口国家的内地。(2)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不同。“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交货前的运费,出口结关费用,如果负责运输保险,也只承担正常运费,额外费用不管:“到达合同”卖方负责运
11、输、保险,保证要安全到达,出口结关费用甚至进口海关费用。(3)风险转移不同。“装运合同”风险在装运港船上为界,或货交承接人即转移:“到达合同”卖方负责运输保险,一直到将货物交给买方时才转移,交货之前的风险都有卖方承担。至于保不保险由卖方来定。,主要的贸易术语FOB CFR CIFFCA CPT CIP其它的贸易术语EXW FASDAT DAP DDP,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一)买卖双方的义务,(二)理解及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交货点:装运港船上。风险划分点:装运港装上船为界。
12、(风险提前转移)费用划分点:装运港装上船为界。(运费、保费、其他)2、装船费的负担(FOB的变形)3、船货衔接与装船通知 4、美国对FOB的不同解释,“3个通知”1,卖方及时将备货进度告知买方,以便买方适时租船订舱。“备货进度告知”2,买方在租船订舱以后,应及时就承运货物船名、航次、装运地点与交货时间向卖方发出详细通知,以便卖方做好装船准备。“订舱通知”3,卖方交货后应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并且,卖方在买方的请求下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以便买方能及时办理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卖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装船通知”,船货衔接 如果船只按时到达,而卖方货未备齐,则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空舱
13、费和滞期费;反之,如果买方延迟派船,由此引起的卖方仓储费的增加应由买方负责。,在具体业务中,卖方也可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或投保,但这纯属代办,费用均由买方负担。如卖方不能完成买方之委托,如定不到舱位风险有由买方负担,买方不得因此而向卖方提出任何异议或借以撤销合同。,美国对FOB的不同解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的FOB有六种解释。其中5种FOB术语与2010通则中的FOB有明显的区别,只有1种与2010通则中的FOB基本相似,即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定装运港),美国的规定是:由进口商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美国的解释
14、为:FOB的交货地点为任何运输工具上。所以,如果同美国交易,按照美国对外贸易定义的FOB术语签订合同,必须在FOB后加上“船”字(Vessel),即:FOB VESSEL才表示船上交货。,FOB Vessel New York,例如:卖方在装运港纽约交货应写成:,FOB的变形(装船费),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船方(即买方)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卖方+理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卖方+平5、FOB stowed and trimmed 卖方+平+理,注:FOB的上述变形
15、,只为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FOB案例讨论1 有一份FOB合同,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其中40辆是卖给某国乙公司的。货物抵运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划分,船行驶途中遇恶劣天气,有50辆卡车被冲进海里。事后甲公司宣布出售给乙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赔偿损失,甲公司认为货物已装上船,风险已转移,无需赔偿。请判别孰是孰非?为什么?,分析:该案例的关键在于货物有没有特定化。如果货物进行特定化了,证明该50件中的40件是乙公司的货物,那么风险在装上船时转移至乙公司,甲公司无需赔偿。但是,在案例描
16、述中说明,货物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划分。由此看来,在货物运输途中,货物并没有特定化,不能证明50件损失的货物属于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索赔,卖方要承担相应责任。,FOB案例讨论2 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中采用的术语为FOB上海,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10年34月份,可是到了4月30日,买方指派的船只还未到达上海港,问:1、货物在5月2日因仓库失火而全部损失。发生灭失的风险应由谁负责?2、船于5月2日到达并装运,由此为保存货物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谁负担?,FOB案例讨论3 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A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
17、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分析:买方的要求不合理。因为FOB下租船订舱本应是买方的义务,但同时规定,如果买方委托卖方办理,卖方可以接受委托,而在交易期内租不到船、订不到舱的风险以及由此引起的一些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故本案中买方不能撤消合同。,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码头,三、CIF+指定目的港:成本、运费加保险费,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出口方,(一)买卖双方的义务,(二)使用CIF
18、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属于“装运合同”2,象征性交货,单据买卖 3、租船订舱与装船通知 4,卖方办理保险的责任 5,卸货费用的分担问题,CIF 合同属于装运合同,由于CIF术语后面跟的是目的港,所以一直被称作“到岸价”,CIF合同被认为是“到岸合同”。其实这种叫法是不准确的,它容易被人们误解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并承担到此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这与CIF本身的含义是相违背的,必须加以注意。CIF和FOB术语的风险和费用划分点都是装运港船上。为此,我们明确指出,C组术语和F组术语一样,卖方在装运地完成交货义务,其性质是一样的,采取这些术语订立的买卖合同都是“装运合同”。,象征性交货,(1)
19、象征性交货 只要单据齐全(主要是提单、保险单和商业发票)和正确(符合合同要求),卖方提交单据即推定为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凭单据履行付款义务。也就是说,买方凭单付款而不是凭实际交货付款,即使在卖方提交单据的时候,货物已经发生灭失或损坏,但只要单据是正确的、齐全的,买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反之,如果卖方所交单据不正确或不齐全,买方有权拒付,即使所交货物与合同完全相符。C、F组术语都属于象征性交货(2)实际交货 卖方必须在合同指定地点把货物交由买方控制,才算完成交货任务。D、E组术语都属于实际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同时转移。,风险一般是在卖方将货物交承运人监管时,或在装运装上船时转移。所有权则是
20、随卖方交单而转移。,案例讨论:“CIF合同性质”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分析: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CIF合同。因为合同条款内容与CIF本身的解释相抵触。抵触有二:一是合同在C1F条件下竟规定了“到货日期”这与CIF价格术语所赋予的风险界限划分的本意相馆,按CIF是装运港交货,货物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负责。如果限定到货日期,岂不是耍
21、卖方承担装上船后一切风险。二是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贷款。而该合同竞规定如货运船只不能如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实际上成了货到付款。由此看来,该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已与CIF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尽管名义上是按CIF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CIF合同性质。,租船订舱与装船通知,按CIF术语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出口。如果卖方不能及时租船或定舱,而不能按合同规定装船交货,即构成违约,从而需要承担被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及/或损害赔偿的责任。根据2010年通则卖方只要按通常条件租船定舱,使用合适装运有关货物的通常类型的轮
22、船,经习惯行驶的航线装运货物。因此,买方一般无权提出的关于限制载运船舶的国籍、船龄、船型、船级以及指定装载某船或某班轮公司的船只等要求。在能够办到,又不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我方可灵活掌握考虑。关于装船通知问题,各国解释不一,一般说,为了便于买方了解货运情况,及早做好接货准备,卖方可在装船后发出装船通知。,保险的有关规定:,保险的险别: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险别,则卖方按约定的险别投保;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险别,按惯例,则卖方按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一般应投保最低责任险2010通则规定:1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卖方只须按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或其他类似的保
23、险条款中最低责任的保险险别投保。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须在可能情况下投保战争、罢工、暴动和民变险。2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款另加10(即110)。3保险时应以合同货币投保。在实际业务中,为了明确责任,我外贸公司在与国外客户洽谈交易采用CIF术语时,一般应在合同中具体规定保险险别、投保加成、保险金额,以防发生争议。,CIF术语的变形,C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船方(即卖方)CIF Landed(CIF卸至岸上)卖方CIF Ex Tackle(CIF吊钩下交货)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接)买方,注:CIF的上述变形,只为解决卸货费用
24、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CIF案例分析:1、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递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并向卖方提出索赔?,2、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绝付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CIF案例分析:3、A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签定一份皮具出口合同,CIF鹿特丹,向PICC投保一切险,货物到达后将检验表面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10万美
25、元。据分析货损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未将皮具的湿度降低到合理的程度。试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责赔偿?进口商是否要支付货款?出口商应如何处理?,4、有一出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战争,装有好促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卖方投保时没有加投战争险,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是否合理?,(三)、CFR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出口方,码头,进口方,CFR+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一)买卖双方的义务,
26、(二)理解及使用CFR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交货点:装运港船上。风险划分点:装运港货物装上船为界。费用划分(运费除外):装运港装船为界。2、卖方发“充分的通知”。3、卸货费的负担。,“充分的通知”,时间上是“毫不延迟的”内容上是“详尽”的,能够满足买方为目的港收取货物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办理保险)的需要。,3、CFR术语的变形,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接),注:CFR的上述变形,只为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
27、,CFR案例讨论: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过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FOB CFR CIF 的异同点:相同点: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水上运输风险划分的界限相同:装运港船上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办理进出口手续的责任人相同:出口手续由出口商办理,进口手续由进口商办理不同点:即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负担的费用不同,四、FCA+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出口方,车站,(一)买卖双方的义务,(二)理解及使用FCA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FCA+指
28、定地点。(适用各种运输方式)FOB2、交货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上或承运人控制下。风险划分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费用划分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比FOB提前转移)3、装卸货问题 4、安排运输:卖方可代理买方办理运输,FCA装卸货问题,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五、CPT+指定目的地:运费付至,Carriage Paid To,出口方,码头,进口方,车站,(一)买卖双方的义务,(二)理解及使用CPT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29、1、CPT+指定目的地(适用各种运输方式)CFR2、交货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上或承运人控制下。风险划分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费用划分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运费除外).,六、CIP+指定目的地:运费、保险费付至,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出口方,码头,进口方,车站,(一)买卖双方的义务,(二)理解及使用CIP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CIP+指定目的地(适用各种运输方式)CIF2、交货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上或承运人控制下。风险划分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费用划分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运费、保费除外).,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区别,因此,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FOB=CFR=
30、CIF就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而言:CIFCFRFOB,FOB CFR CIFFCA CPT CIPFCA CPT CIP这三种贸易术语实际上是FOB CFR CIF三种贸易术语的推广。即将术语的适用范围推广到任何运输方式。FCA CPT CIP 三种贸易术语:风险划分的界限在:承运人处置货物后交货地点:出口国指定地点适用的运输方式:任何运输方式,其他贸易术语,一、EXW:Ex Works(工厂交货)卖方既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运输车辆,也不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卖方义务最小的术语。,二、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买卖双方费用和风险的划分,以船边为界,卖方
31、办理出口结关手续。,三、DAP即Delivered at Place,该术语类似于DAF、DES和DDU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包括港口)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而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亦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五、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买卖双方费用风险划分点为进口国指定目的地。卖方办理进口报关,支付关税等进口税费。卖方义务最大的术语。,四、DAT即Delivered at Terminal,该术语类似于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包括港口)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32、,即完成交货。而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买卖双方费用风险的划分点为指定目的港码头。,11种贸易术语总结,国际贸易术语一览图,A,W,C,DDU,DEQ,DES,FOB,FAS,EXW,DAF,FCA,Buyer,Seller,CIP,CPT,CIF,CFR,DDP,二、实际业务中,选用贸易术语时应掌握的原则:1 增收节支 2 适合所使用的运输方式 3 按实际需要,灵活掌握 4 安全收汇(出口),安全收货(进口),案例1: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公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
33、敦的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失不在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案例讨论环节,案例2:有一份FOB(CFR)合同,出售大米50公吨,买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的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货物损失。当卖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失不在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案例1:卖方是有权向保
34、险公司索赔。本案中,CIF合同,是由卖方代理买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货物装船前已按仓至仓条款承保了买卖双方成交的货物,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卖方与保险公司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而且装船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也享有可保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对承保范围内的风险应给予赔偿。,案例2:卖方是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因为,本案中,由买方投保并持有保险单,卖方不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的受让人,因而卖方与保险公司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卖方没有索赔权。买方虽然是保险单的持有人,但他当时对保险标的尚未取得所有权,因此对装船前的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所以同样不具备索赔
35、条件。保险公司在货物装船前虽已按条款承保了买卖双方成交的货物,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货物损失,但保险公司对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的风险不给予赔偿。因此,如果从内陆仓库到船舷前,遇到风险,有损失,就得卖方自己承担,当然卖方可以再找相关责任方索赔。所以,在FOB、CFR术语下,卖方需要另投内陆运输险。在FOB、CFR术语下,买方即便投保的是仓至仓,其实不是真正的仓至仓,而是船上至仓。,因此,按照FOB、CFR、CIF 价格签订三笔出口合同。有关保险均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向起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途中均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但结果只有 CI
36、F 合同项下的货物索赔才未被保险公司拒绝。其原因就在于 FOB 和 CFR 合同下的索赔条件不够,其中主要源于可保利益。,那么,在 FOB、CFR 条件下,卖方怎样解决装船前的风险呢?由于是买方投保,如果由于某些原因货物遭拒收或拒付,卖方又该怎么办呢?在 CIF 条件下,卖方投保是否完全是为了买方利益,该怎样选择投保的险种呢?,在 FOB、CFR 条件下,卖方一定要自行投保从仓库至装运港这一距离的“路运险”,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FOB 和 CFR 条件下,由买方办理保险,货物装上船后,风险责任也一并转移给买方。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包括买方无力支付货款、不可抗力或货物与样品不符等等,导致货物拒
37、收或拒付,此时卖方若采用出口转内销的种种方案的话,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本已转移的风险现在却又转回来了。像这样由于买方意外据收货物而产生的卖方对货物的利害关系,海上叫做“或有利益”。海上保险业对此开办了一种卖方或有利益保险。主要就是针对采用 FOB、CFR 两种价格术语而且又是采用托收付款方式时,作为出口商因没有银行信用保障,又无海运保险的保障。如果卖方在货物装船前投保此险,对于买方拒收且货物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卖方可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当然为保险起见,CIF 条件下也可投保此险。在 CIF 条件下,卖方投保并不完全是代办性质的,如本案,至少货物装船前这一段是为自己利益投保的。所以卖方必
38、须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投相应的保险,不可疏忽大意。,案例3 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2011年3月以FOB条件签订了一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且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后卖方提货检验时发现部分皮衣有发霉现象,经调查确认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争议应作何处理?案例4 2011年1月份我国某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CIF条件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离较近,且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卖方在没有办理海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至我国某一目的港
39、口。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我国进口商便以出口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请问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案例讨论环节,答案1要点:尽管发霉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但是产生发霉的原因,即包装不良原因则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是卖方在履约过程中的过失。按照有关FOB的风险转移规定,卖方有理由提出索赔要求,卖方的拒绝是没有道理的。答案2要点:我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尽管我方的动机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但是由于是CIF贸易方式,要求卖方凭借合格完全的单证完成交货义务。本案中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提交的单据少了保险单,即使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也不能认
40、为其完成了交货义务。,案例5 我某出口企业按FCA Shanghai Airport条件向印度A进口商出口手表一批,货价5万美元,规定交货期为8月份,自上海空运至孟买;支付条件:买方凭由孟买XX银行转交的航空公司空运到货通知即期全额电汇付款。我出口企业于8月31日将该批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交由航空公司收货并出具航空运单。我随即向印商用电传发出装运通知。航空公司于9 月2日将该批手表空运到孟买,并将到货通知连同有关发票和航空运单送孟买XX银行。该银行立即通知印商前来收取上述到货通知等单据并电汇付款。此时,国际市场手表价下跌,印商以我交货延期,拒绝付款、提货。我出口企业则坚持对方必须付款,双方争执
41、不下,遂提请仲裁。你认为谁是谁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案例讨论环节,答:我认为印商的行为是错误的。我出口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于8月31日将该批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交由航空公司收货并出具航空运单。而且我出口企业随即用电传向印商发出装运通知。按照FCA Shanghai Airport 条件,我出口已经于8月份完成了交货义务,而印商印商把9月2日到货时间认为是交货期,与FCA术语规定相矛盾,是不对的。,案例6 我某公司以CFR术语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有关单据寄交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过后,业务人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此时,买方已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货物
42、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问:我方能否以货物运输风险是由买方承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标准版答案:我方不能以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为由而拒绝买方的索赔要求。根据CFR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上。有鉴于此,买方为了保证自己在遭到风险时能够将损失减低,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办理货运保险手续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但是买方能否及时办理保险取决于卖方在装运港装船后是否即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根据CFR术语,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是其重要义务,如果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卖方负担。就本案例而言,很显然卖方没有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故
43、此我方理应对该项货物损失负责,而不能以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为由而拒绝卖方的索赔。,案例7;从一则案例看产品出口中贸易术语的选择 2011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
44、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事后,出口方作为托运人又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对此,承运人同意承担有关仓储费用和两箱震荡货物的损失;利息损失只赔50%,理由是自己只承担一部分责任,主要是由于出口方修改单证耽误时间;但对于货价损失不予理赔,认为这是由于出口方单方面与进口方的协定所致,与己无关。出口方却认为货物降价
45、及利息损失的根本原因都在于承运人的过失,坚持要求其全部赔偿。3个月后经多方协商,承运人最终赔偿各方面损失共计5.5万美元。出口方实际损失9.5万美元。,简要分析 在案例中,出口方耗费了时间和精力,损失也未能全部得到赔偿,这充分表明了CIF术语自身的缺陷使之在应用于内陆地区出口业务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在货物交由承运人掌管后,托运人(出口方)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实际控制权。承运人对货物的保管、配载、装运等都由其自行操作,托运人只是对此进行监督。让出口方在其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下继续承担责任和风险,这非常的不合理。尤其是从内陆地区装车到港口越过船舷,中间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会发生
46、什么事情,谁都无法预料。也许有人认为,在此期间如果发生货损,出口方向进口方承担责任后可依据运输合同再向承运人索赔,转移其经济损失。但是对于涉及到有关诉讼的费用、损失责任承担无法达成协议,再加上时间耗费,出口方很可能得不偿失。使用CIP术语时,出口方风险与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同步转移,责任可以及早减轻。CIF术语下,出口方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是装上船为界划分风险,在货物装上船之前,不管货物处于何方的实际处置之下,卖方都要向买方承担货损等责任。,案例8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11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
47、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请问:责任应由谁承担?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分析: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应尽量改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该出口公司假如当
48、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承运人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案例9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同采用FOB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
49、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起诉到法院。请问法院应如何判决处理?法院若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那么可以判决:卖方有权拒绝交其,并提出赔偿请求。若在法院调解下,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也是处理办法之一。,THE END!,2010年国际商务单证员真题,9.某外贸公司对外以 CFR 报价,如果该公司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为宜。AFCA
50、 BCIP CCPT DCFR 17.下列有关 D 组贸易术语的说明中,与2010 年通则的规定不符的是()。A采用 D 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B采用 D 组术语成交时,买方无义务办理货运保险 C采用 D 组术语成交时,均由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D采用 D 组术语成交时,均由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18.就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而言,下列排序正确的是()。AFOBCFRCIF BFOBCIFCFR CCIFCFRFOB DCIFFOBCFR,9,C 17,D 18,C,32.在班轮运输中,下列哪项费用不计其中。A装卸费 B速遣费 C理舱费 D平舱费多选题:2贸易术语(trade te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