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16-19章.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6452669 上传时间:2023-11-01 格式:PPT 页数:49 大小:38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贸易实务第16-19章.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国际贸易实务第16-19章.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国际贸易实务第16-19章.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国际贸易实务第16-19章.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国际贸易实务第16-19章.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贸易实务第16-19章.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实务第16-19章.ppt(4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五篇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第16-19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摘要:本章主要讲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需要规定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的订立及相关的知识。第16章 货物的检验第17章 索赔第18章 不可抗力第19章 仲裁,第16章:货物的检验(Inspection of the Goods),一、货物检验的意义二、货物检验的内容 三、货物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四、国内外检验机构 五、检验证书,货物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是指专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和其他指定的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安全性能等进行各种分析

2、和测量,并出具检验证书的活动。货物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检验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一、商品检验的意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如涉及货运,检验可推迟至货到目的地后进行。”我国商检法规定:“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必须经商检机构或国家商检部门、其指定部门检验。”同时规定,列表中的进出口货物,除非经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免检,进口货物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准销售、使用;出口货物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二、货物检验的内容,检验内容主要包括:1品质检验2数量

3、和重(质)量检验3包装检验4卫生检验5残损鉴定,三、检验时间和地点,(一)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注: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四)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买方的检验权:若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则他就放弃了检验货物的权利,也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案例分析2:我方售货给加拿大的甲商,甲商又将

4、货物转售给英国的乙商。货抵甲国后,甲商已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仍将原货运往英国,乙商收到货物后,除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外,还发现有80包货物包装破损,货物短少严重,因而向甲商索赔,甲商又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是否应负责赔偿?为什么?,四、检验、检疫机构,(一)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官方检验机构:美国的动植物检验署(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Service,简称APHIS)、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前苏联的出口商品检验局、法国国家实验检测中心、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等 民间性质的私人协会或同业

5、公会:日本的海事鉴定协会、英国的利物浦棉花协会、瑞士的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等,(二)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 1、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主管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一),该局的职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AQSIQ2、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职责 法定检验(Making Legal Inspection)监督管理(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公证鉴定业务(Authentic Attesting Business),五、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1、检验证书的种类2、检

6、验证书的作用,检验证书的签发日期一般早于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说明:新商检法第22条对提供检验服务的检验机构的资格,修改为统一由国家商检部门认定,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许可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检验机构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1、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鉴定货物后出具的证明文件。常见的检验证书有以下几种:(1)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2)重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3)数量检验证书(

7、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4)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5)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6)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7)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ng Inspection Certificate);(8)熏蒸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9)温度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

8、e);(10)残损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Damaged Cargo);(11)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Tank/Hold);(12)价值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Value)。,2、检验证书的作用(1)货物通关的凭证(2)海关计征关税的凭证(3)出口商议付货款的有效证件(4)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5)计收货物运输费用的依据(6)索赔、仲裁及诉讼的凭证,案例 2,1某公司从国外采购一批特殊器材,该器材指定由国外某检验机构负责检验合格后才能收货。后接到此检验机构的报告,报告称质量合格,但在其报告附注内说明

9、,此项报告的部分检验纪录由制造商提供。这种情况下,买方能否以质量合格而接受货物?,案例 3,2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货物在装船时已获得商检合格报告,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卖方拒赔是否合理?,案例 4,3我方向马来西亚客商出口一批土特产品,CIF槟城。订约时我已知道该批货物要转销美国,该货物到达槟城港后,立即转运美国,其后买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我提出索赔。试问我公司能否依据美国检验证书进行处理?为什么?,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各方即受合同

10、的约束。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均构成违约。对违约的处理,各国的法律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三种办法:1、要求实际履行2、损害赔偿3、撤销合同,第17章:索赔(Claim),二、各国法律对违约的不同规定1、英国法的规定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和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2、美国法的规定重大违约(Material Breach of Contract)和轻微违约(Minor Breach of Contract)3、公约的规定(第25条)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和非根本性

11、违约(Non-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4、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履行、延迟、不当、拒绝、全部/部分不履行,违约分类,后果,英国,违反要件,违反担保,受损害方可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或救济,美国,重大违约,轻微违约,公约,根本性违约,非根本性违约,三、索赔对象(一)向买、卖方索赔(二)向承运人索赔(三)向保险人索赔国际贸易业务中常见索赔事故及可能的责任分析:案例分析2:中国某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签定一份皮具合同,以CIF鹿特丹成交,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用信用证支付。货到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潮湿、发霉、变色,损失价值10万美元。据分

12、析,货物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中,未将皮具湿度降到合理程度。问:1、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价款?2、进口商应向谁索赔?,案例分析3: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公斤。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四、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13、(一)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1、索赔依据(Claim Foundation)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2、索赔期限(Period of Claim)(1)约定索赔期限(2)法定索赔期限 3、索赔的处理办法退货、更换、补货、修理、减价、赔付,(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Penalty Clause or Liquidated Damage Clause)五、定金罚则(一)定金的含义定金不同于预付款(二)约定定金条款的意义(定金罚则)(三)运用定金条款的注意事项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时,受损方只能择其一适用(合同法第116条)。,第18章:不可抗力(Fo

14、rce Majeure),一、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 1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构成条件:(1)意外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2)意外事件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3)意外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的范围,自然力量,社会原因,水灾、火灾、旱灾、地震、暴风雨等,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Be Free from Liabilities),案例 3,深圳市强生贸易有限公司向瑞典一公司订 购电脑内存条,现外方公司

15、来函,称原料、工资、运费均大幅上涨,要求加价15%,如不同意,即不交货。对此,你有何看法?深圳强生贸易有限公司又该如何处理?,并非所有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都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市场风险、汇率变化、价格波动等正常贸易风险,或如怠工、关闭工厂、船期变更等就不属于此范围。,不可抗力例外情况,二、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一)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关于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通常有以下三种规定方法:1、概括规定 2、具体规定 3、综合规定,(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不可抗力后果有两种: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变更合同。(三)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

16、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案例 4:我国某企业与外商按照国际市场通用的规格采购一批化学原料,签订了合同以后,市场价格明显上涨,交货期到期前,该外商生产这种原料的工厂失火被毁。问:该外商是否可以免除交货义务?,案例5: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1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一半以上的出口家具被烧毁。我企业遂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经多方努力,于2002年1月初交货,而美方以我方延期交货为由提出索赔。问:(1)我方可主张何

17、种权利?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案例6:中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万吨,交货期为8月底,拟转售欧洲。然而,4月份阿商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百年未见的洪水,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免除交货责任,问中方怎么办?,案例7: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而无法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问:印度公司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案例 1 2000年5月14日,我国某进口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两份进口合同。共订购贵金属8000公吨,均以FOB价格条件

18、成交,交货口岸由卖方选择。成交后我方多次去电要求对方指定装运港及通知货物备妥待运日期,以便我方派船接运货物,但由于市场价格上涨,英镑贬值,对方一方面对我方要求避而不答,致使我方无法派船接货,另一方面又要求我方提高货价、推迟交货期。我方不同意提价,但可以推迟交货,并对交货期作了调整。此后对方仍未执行合同,遂发生了争议。,本章导读,经过两年多的交涉,问题仍未解决,我方根据仲裁条款的规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对方赔偿我方差价损失569 600英镑,并由卖方承担仲裁费人民币4万元。由于此争议长达两年多我方才提出仲裁申请,在此期间卖方采取转移财产、与母公司脱离关系等手法,宣告

19、破产清理,并将剩下的几万英镑财产提交破产清单,致使我方虽然获胜,但已无法取得全部补偿,而遭受巨大损失。,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及自然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和影响,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是难免的。本章学习重点解决纠纷或争议的途径仲裁机构的种类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买卖合同中仲裁条款的内容等,争议或纠纷,友好协商,调 解,仲裁,诉讼,(Amicable Consulation;Negotiation),(Conciliation),(Litigation),(Arbitration),第19章:仲裁(Arbitration),一、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1、仲裁的定义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发生

20、争议时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仲裁的特点灵活性,保密性,终局性和裁决易于执行(1)仲裁机构不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2)签订仲裁协议后,就排除了法院对该案的管辖权(3)仲裁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3、仲裁机构是指受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机构。(1)临时仲裁机构。是指由争议双方共同指定的仲裁员自行组成临时仲裁庭。它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组成的,案件审理完毕,仲裁庭即自动解散。(2)常设仲裁机构。是指根据一国的法律或者有关规定设立的、有固定名称、地址、仲裁员设置和具备仲裁规则的仲裁机构。,世界上很多国家都

21、设有从事国际商事仲裁的常设机构。如: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Arbitration Institute of 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二、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一)仲裁协议的形式1.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或事前协议2.提交仲裁的协议(Submission)或事后协议(若事前协议与事后协议不一致,以事后协议

22、为准两种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援引,案例分析 2:甲方与乙方签定了出口某货物的合同一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国家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品质问题发生争议,于是将争议提交甲国仲裁。经仲裁庭调查审理,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裁决乙方败诉。事后甲方因乙方不执行裁决向本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乙方不服。问:乙方可否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为什么?,(二)仲裁协议的作用,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3.核心作用是排除法院对有关案

23、件的管辖权(Jurisdiction),三、仲裁程序(Arbitral Proceeding)1、仲裁申请2、仲裁庭的组成3、仲裁审理4、仲裁裁决四、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我国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五、仲裁条款的规定(一)仲裁地点(二)仲裁机构(三)仲裁规则(四)仲裁裁决的效力若败诉方不执行裁决,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但胜诉方有权向有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五)仲裁费用的负担,本章小结,本章主要讲述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有关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的各个条款,包括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的订立及相关的知识。本章重点:合同中的检验条款、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和仲裁条款 本章难点:不可抗力的界定、仲裁与诉讼的异同,本篇思考题,1、出现索赔事故,如何明确索赔对象?2、什么是定金罚则?3、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有哪些?4、仲裁协议的形式和 作用有哪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