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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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全省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及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公路安全保护办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X

2、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中断,需要及时进行抢修保通、恢复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资、人员运输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公路水路应急通行保障的紧急事件。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路重大以上突发事件(I级、11级突发事件),以及需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

3、常态相结合。(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4)协同联动,科学应对。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和指挥能力。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为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的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与市、县(市、区)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交通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方)案等,共同组成全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1) XX省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省政府应对

4、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I级、H级突发事件)和指导地方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性文件,由省政府公布实施。(2)地方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方预案),是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在本级政府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下,为及时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水路突发事件而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市、县(市、区)政府公布实施。(3)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为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公路水路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 1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

5、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省政府成立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中铁XX局集团、XX海事局、XX银保监局、民航XX管理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交投集团、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I)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处置公路水路突

6、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2)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指导市、县(市、区)较大和一般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2.2 审议批准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2.3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分管副厅长和直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I)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负责省应急指挥部的日常

7、工作;(2)组织协调全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3)协调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和市级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工作;(4)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通报各成员单位;(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6)组织全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和演练;(7)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装备和物资储备基地。2.4 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各市政府: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完成相关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省交投集团对公路水路交通沿线和危害公路水路交通干线附属设施

8、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抢修,确保公路水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和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省委宣传部: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配合负责事件处置地区和部门进行应急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省委网信办:负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管控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调度工作。省公安厅:负责维护事发地的社会治安;在统一指挥下,迅速疏导交通,对事发地和通往事发地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反恐怖安全防范工作。

9、省民政厅:组织协调事发地殡仪机构按有关规定,对遇难人员遗体进行处置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筹措省以上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对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加强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污染控制与处置;参

10、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调查评估。省水利厅:负责提供与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有关的省内主要河道的水情,指导事发地做好因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引发的与水利有关的次生灾害的处置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挥、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根据需求,调动省及周边市、县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省应急厅: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织重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中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和转移安置工作;如确有需要,协调有关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省地震局:负责提供公路水

11、路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和预测。省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公路水路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对事发地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省邮政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中的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邮政机要通信保障工作。中铁XX局集团:负责组织铁路运力做好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物资运输等工作。XX海事局:负责管辖水域内的现场水上交通监控管制,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商船参加海上应急行动,组织辖区水上搜寻救助工作,确保水路畅通。X

12、X银保监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做好查勘理赔工作。民航XX管理局:协调有关航空公司组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伤员的空中运输。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负责组织民兵,视情况协调驻军参加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省交投集团:依法负责所属企业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对风险进行管控,对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及时组织抢修损毁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确保高速公路畅通。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扑灭火灾,配合有关部门清除危险物品、控制爆炸险情;负责搜救遇险人员。2.5 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应急响应启动后,由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出任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13、也可由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迅速开展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协调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发地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救援部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应急工作方案的确定和实施;(2)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工作的队伍和人员;(3)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4)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任务。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新闻报道组。2.4.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成员:相关市政府、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XX海事局、省军区战备建

14、设局、省交投集团、省消防救援总队职责:负责事发地应急抢险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工作有序开展。2.4.2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成员:相关市政府、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XX海事局、民航XX管理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交投集团、省消防救援总队职责:负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中人员搜救、灾民转移、险情消除、公路水路通行能力恢复和鉴定公路水路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等工作。2.4.3医疗救援组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成员:相关市政府职责:负责现场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2.4.4安全保

15、卫组牵头单位:省公安厅成员:相关市政府、XX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职责:负责设置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事发地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水路畅通。2.4.5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员:相关市政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中铁XX局集团、XX海事局、XX银保监局、民航XX管理局、省军区保障局、省交投集团职责:负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空中运输、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善后处理等

16、工作;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工作,组织、协调、督促保险机构做好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2.4.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省应急厅(公路)、XX海事局(水路)成员:相关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XX海事局、省交投集团等单位职责:负责对公路水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为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4.7新闻报道组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成员:相关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委网信办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组

17、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3. 4.8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是省应急指挥部的咨询机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环保、科研、管理、法律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发展趋势,为省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应急调查技术报告和抢险救灾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3预防与预警3.1预防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积极开展公路水路气象灾害预报,地质灾害预报,重大风险监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共同做好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公路

18、水路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领域、区域及风险进行排查和评估。在春运、汛期和气象条件恶劣、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做好预防工作,强化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监督检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制度,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3. 2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省交通运输、省自然资源、省气象、省水利、省公安、省地震、省卫生、省海事、省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通报预警信息。3. 2.1信息报告原则预警信息报告应遵循“迅速、准确、真实”的原则,在发现或接到预警信息或社会公众的报告,并经核实确认后,要立即向省

19、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缓报、漏报和瞒报公路水路预警信息,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4. 2.2预警信息内容(1)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预警信息;(2)有关河流的相关水文监测预警信息;(3)地震灾害预测分析的预警信息;(4)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6)有关国家重点或紧急物资应急运输需求的预警信息;(7)重大交通安全、刑事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可能引起公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8)可能影响省内重要港口生产作业、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的预警信息;(9)公路水路运输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0)其他需要提供公路水路交

20、通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3.3 预警分级根据可能诱发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交通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公路水路突发事件预警分为四级,分别为I级、11级、In级、IV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3.4 预警程序(1)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后,要及时核实有关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并提出启动防御响应建议。(2)拟启动I级防御响应的,经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报请省长核准后启动;拟启动II级防御响应的,经省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同意,报请指挥长核准后启动。In级、W级防御响应启动程序由各市政府参照本预案确定。

21、(3)根据事件发展态势,防御响应可转入应急响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处置。(4)当预警的情况未对公路交通造成影响,或预警解除时,防御响应自动结束。3.5 预警行动防御响应启动后,视预警级别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向可能受影响公路水路所属地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防御工作要求;(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预警信息的发展变化趋势,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应对措施;(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应急处置所需运力和装备,必要时提前调集;(4)向省委、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防御响应启动情况;(5)及时向社会发布防御响应启动情况,宣传避免、防

22、御危害的常识,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公布咨询电话,对信息报道工作进行管理;(6)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7)加强对可能受影响的交通运输枢纽、重点通航建筑物、重点场站、重点港口、码头、重点运输线路、航道及重要施工现场的巡查维护和安全保卫,必要时采取停工、人员撤离、交通管制等措施;(8)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必要的防护性、保护性措施。3. 6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各部门预警联系人常备通讯录及信息库,在充分整合现有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信息联动体系。4应急

23、响应4. 1事件分级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个等级: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In级(较大)和W级(一般)。自然灾害等对公路水路交通的影响尚不明确,而省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或相关主管部门已明确事件等级标准的,可参照执行。表4-1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分级表响级预事件情形应别警级描颜别述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因突发事件导致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重要通航设施重大损坏;主要通航河流、界河等重要航道发生长时间

24、断航或严重堵塞。特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水运能I别红力遭受特别严重损失,运行中断或秩序严重混级重色乱且影响重大,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大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站(场)、港口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危险货物(含剧毒品)运输泄漏造成道路、水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发生因重要

25、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省级交通运力组织能力的。需要启动国家应急响应,调用本省和交通系统以外资源予以支援的。省级其他突发事件I级应急预警启动,需要交通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II级重大橙色调用本省和交通运输系统资源能够控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因突发事件导致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的。重要港口局部瘫痪,一般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重要航道严重堵塞或重要航道设施严重损坏;一般航道通行中断。因突发

26、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水运能力遭受严重损失或秩序混乱,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的。(4)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站(场)、港口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失踪)29人以下、10人以上的;或危及10人以上,29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或造成50人以上重伤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危险货物(含剧毒品)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次造成29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泄漏事故的。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

27、常生活,对本省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的。省级其他突发事件II级应急预警启动,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需要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III级较大黄色调用本市和交通运输系统资源能够控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因突发事件导致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的。因突发事件导致县道、乡道交通毁坏、中断、阻断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重要港口受损,一般港口能力遭受较重损失;重要航道堵塞或重要通航设施损坏

28、严重;一般航道堵塞。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的。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站(场)、港口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失踪)9人以下、3人以上的;或危及3人以上,9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或造成10人以上重伤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的。危险货物(含剧毒品)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次造成9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49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泄漏事故的。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对本市社会安定和

29、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HI级应急预警启动,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9)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需要启动In级应急响应的。IV级般皿色调用本县和交通运输系统资源能够控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件:因突发事件导致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内。因突发事件导致县道、乡道交通毁坏、中断、阻断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一般航道受阻;通航设施受损坏;港口受损害较轻。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的。公路水路工

30、程建设,道路运输站(场)、港口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失踪)2人以下的;或危及9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或造成9人以下重伤的。危险货物(含剧毒品)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次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者29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泄漏事故的。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对当地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需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W级应急预警启动,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9)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需要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4.2分级响应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31、分为I级、II级、In级和IV级四个等级。4.2.1先期处置在发现或接到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报告后,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组织公安、应急、交通运输、驻军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搜救、险情控制、道路及航道抢修、运力调度、应急运输、灾民转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先期处置,尽可能控制和缩小影响范围,防止事态扩大。4.2.2I级、II级处置发生符合本预案事件分级中所规定的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时,由省应急指挥部启动I级、11级应急响应,具体处置程序详见应急处置流程图。4.2.2.1省应急

32、指挥部工作流程(1)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前期处置和事态发展情况;(2)由指挥长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开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市、县(市、区)政府的电话或视频会议通报情况,听取事发地政府负责同志关于突发事件情况的汇报,研究批准有关方案;(3)同时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委派副指挥长率队赶赴现场,随时掌握突发事件发展动态,指导督促事发地政府开展应急响应处置工作;(4)组织专家咨询,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建议;(5)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超出全省应急响应处置能力时,向国家或相关省市请求支援;(6)由省应急指挥部新闻报道组负责向

33、社会发布相关信息。4.2.2.2现场指挥部工作流程(1)协助或代表指挥长在现场召开应省应急指挥部会议,研究确定应急响应方案;(2)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指挥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开展以下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划定现场工作区和交通管制区,并设置警示标志;进行现场踏勘,专家咨询,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制定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各部门调集人员、物资、设备、工具,对突发事件造成影响进行消除,对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抢通或搭建临时性设施以满足交通运输正

34、常运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搜寻、营救遇险人员,确定事件疏散区域,组织运力疏散、撤离受威胁人员和运输车船,组织应急物资运输;对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控制,设立警示标志;采取控制、防范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帮助,启动联合机制,组织协调公安、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勘察、保护和治安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和媒体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其他有利于控制、减轻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并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时清理现场。(3)按规定向省政府、交通

35、运输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交通运输部支援。4. 2.3In级、IV级处置发生符合本预案事件分级中所规定的较大、一般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时,市、县(市、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HI级、W级应急响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应急响应行动。当公路水路突发事件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或管辖范围时,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4.3信息报告与处理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作建立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

36、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市、县(市、区)的相关机构应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的信息报送与处理,参照本预案应急响应执行。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展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等。信息报告与处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及省相关规定执行。4. 4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突

37、发事件,向救援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1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动员、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秩序。2 .6信息发布负责事件处置的地区和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其做好信息发布、情况通报、记者组织、舆情收集、舆情导控以及省突发事件应急新闻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4 .7应急终止I、II级应急响应需终止时,省应急指挥部采取如下终止程

38、序:(1)经省应急指挥部各牵头单位及相关专家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上级部门宣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时,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I、11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建议。(2)经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由省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I、II级应急响应,或降低为HI、W级应急响应,转入III、W级应急响应工作程序。in、IV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各市、县(市、区)政府参照本预案确定。5善后工作5 .1恢复重建省应急指挥部根据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置意见,并报省政府。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协

39、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交通畅通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应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开展损毁交通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查清、汇总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应急要求,及时补充到位。5. 2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参与单位开展总结评估工作,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灾后总结评估工作,准确统计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5.3征用物资的补偿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对因应

40、急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的单位、个人应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否则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给予补偿。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征用物资补偿申请统计工作,并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省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补偿事宜。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费用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5. 4抚恤和补助事发地政府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6应急保障6. 1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公路水路应急指挥机构要与成员单位畅通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要建立健全应急

41、救援通信设施,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设施,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和互联网络等多种形式,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畅通。7. 2应急队伍保障(I)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应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队伍,并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2)专业应急队伍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专业应急抢通保障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在发生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时,由省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应急队伍、储备物资和设备,实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加强公路水路专业应

42、急抢险保通队伍建设。结合公路路网规模、结构、地域分布特点,以各级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路政管理机构及日常养护队伍为基础,构建基层公路专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综合全省航道管理实际情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港口企业,应加强航道维护能力建设,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通中的作用,并以长期服务于全省水运建设市场的专业航道养护施工企业为基础,建立干线航道、港口航道、界河等疏堵保通专业应急队伍。加强客货场站、港口码头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在充分依靠当地消防救援专业应急力量的基础上,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督导客运场站、港口码头,依托专职安全管理员、保安员,挑选业务骨干人员,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水上

43、应急队伍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航企业应在XX省海上搜救中心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XX上搜救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本地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鼓励动员社会各方面志愿者参加,形成以专业搜救力量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水上搜救应急队伍;加强船舶污染应急队伍和清污应急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船舶油品和油污水经营和处置相关企业的业务指导,依法督促指导各港口码头企业、航运企业、石油化工等企业建立本单位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依托当地道路和水上客、货运输骨干企业,明确责任和义务,完善应急运输补偿机制,建立应急运输保障车队、船队,完善指挥调度联络和协调机制,保障各

44、类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应急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在运力选择类型方面,应根据可能发生事件的性质,合理确定大中型客车、专用货车和普通货车等车型,以及客运船舶、运输船舶和特种船舶等船型。储备运力必须做到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能正常投入运输活动。应急储备运力单位、运力数量、类型及人员数量应逐级报告备案。加强施工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建立以项目自救为主、专业救助为辅、安全专家为技术支撑的交通建设应急队伍体系,加强本地区建设安全应急技术专家资源库建设,探索建立以本地区大型施工企业、地方专业救援队伍为重要补充力量的救援联动机制,全面提高交通行业建设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在建

45、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间的应急抢险任务,由事发地政府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托邻近的施工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运营高速公路(含缺陷责任期)应急抢险任务,由事发地政府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托高速公路常设养护施工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抢险队伍,服从省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指挥调度。6.3物资装备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XX公安、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资源调配保障体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保障所需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

46、作机制。当涉及到其他行业或社会资源时,由事发地市级政府负责协调调用。(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公路、桥梁、隧道、航道、港口码头等交通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2)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级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职权范围,切实做好应对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医疗卫生保障等各类物资储备工作。(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和特点,结合公路抢通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分布,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点)。普通公路、道路运输由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统一布局指导;高速公路由省交投集团统一布局指导;水路运输和港口码头

47、由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布局指导。(4)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储备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应有完备的凭证手续。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入库的情况上报主管部门。6.4 技术保障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公路水路应急信息联动体系。(1)由省交通运输厅组建省级应急信息联动体系,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相应联动体系。(2)各级公路水路应急联动体系应根据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需要,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数据、图像、资料等信息,实现与上、下级应急信息的互联互通。(3)建立包括专家咨询、知识储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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