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质量缺陷.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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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一、质量缺陷定义:质量缺陷:是指产品质量“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工程质量、质量缺陷与质量事故的定义,二、工程质量问题定义: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依据1989年建设部颁发的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1990年建设部建建工字第55号文件关于第3号部令有关问题的说明: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反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2、,三、质量事故定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

3、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四、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成因:(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诸如不作可行性研究,即搞项目建设;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无图施工、盲目蛮干等均可能造成严重事故。(2)工程地质勘察存在的问题:诸如不认真进行地质勘察,随便确定地基承载力;勘测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地

4、基的实际情况;地质勘察深度不足,没有查清较深层有无软弱层、墓穴、空洞;地质勘察不详细、不准确,导致基础设计错误等。,(3)设计计算存在的问题:诸如结构方案不正确;结构设计与实际受力情况不符;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漏算或少算;结构内力计算错误、组合错误;不按规范规定验算结构稳定性;违反结构构造的规定,以及计算中的错误等。(4)建筑材料、制品质量低劣:诸如结构材料物理性能不良,化学性能不合格,水泥标号不足,安定性不合格,钢筋强度低,塑性差,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防水、保温、隔热、装饰等材料质量不良;构件质量不合格。,(5)建筑物使用不当:诸如不经核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层;任意改变用途,加大设备荷载

5、;在结构构件随意开洞、割筋、留槽;不清除楼面积渣,不进行必要的维保等。(6)科研方面存在问题或技术难点未妥善解决,就急于用在工程上:如较低温度下,混凝土滑模施工时,如何保证承杆稳定问题;又如升板工程中,如何防止群柱失稳。对钢材的脆断及进口钢材性能研究不够;对某些特种结构受力分析不当,均可能导致事故。,(7)施工中结构理论:诸如不懂土力学原理,造成不应发生的塌方或建筑物移位、沉陷、开裂;不能正确区别预制构件在使用和施工过程中的受力特点;忽视砌体施工的稳定性;对装配式结构施工中各阶段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认识不足;施工荷载不控制,造成严重超载;不验算悬挑结构在施工中的稳定性;模板与支架,以及脚手架设

6、置不当;混凝土结构中,任意改预制为现浇,造成传力途径或内力受力性质的改变等。(8)施工工艺不当:诸如土方开挖出现流砂时,无正确的治理措施;打桩或其他分部分项施工顺序不当,相邻建筑施工顺序错误;砌体工程组砌方法不当,通缝、重缝多;混凝土浇筑成型方法错误,形成孔洞或冷缝;混凝土拆模时间过早,导致裂缝和局部垮塌。,(9)施工组织管理不善:诸如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施工规范操作;对进场材料与制品不按规定检查验收;缺乏称职的施工技术人员;没有建立和建全各级技术责任制度;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不作隐蔽验收或其他中间验收;土建与安装配合差

7、;总包与分包多行其事,出了事故,匆忙处理,甚至掩盖隐瞒。(10)灾害事故:如地震、大风、大雪、火灾、爆炸、水灾等引起整体失稳倒塌等。,五、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关系。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均属于工程质量问题,但两者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不同。“缺陷”通常解释为“残缺、欠缺或不够完备”。在建筑工程中,“缺陷”是指由于人为的(勘察、设计、施工、使用)或自然地(地质、气候等)原因,致使建筑物出资按影响美观、正常使用、承载力、耐久性和整体稳定性的种种不足的总称。,在工程实践中,不少人把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都称为事故,这是不妥的。因为有些缺陷不仅不容易避免,而且规范也允许,如混凝土道路出现宽度不大的

8、裂缝,只要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不违反建筑功能要求,就不应算作质量事故。但是应该注意有些事故开始往往只表现为一般的质量缺陷,而容易被忽视。随着建筑物的使用或时间的推移,缺陷逐步发展,待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则往往处理困难,或无法补救,甚至最终导致建筑物倒塌。因此,除了明显不会有严重后果的质量缺陷外,对其他的质量问题均应认真分析,进行必要的处理,并作出明确的结论。,六、质量缺陷的三种形式:1、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质量指标开始下降,出现有个别的与质量标准稍有偏离的检测数据,出现少量的不影响产品合格检验,但应处理修补的质量缺陷,如混凝土表面的麻面,小面积蜂窝等。这时应及时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采

9、取措施纠正,扭转质量下降的趋势。2、质量缺陷正在发生时:若正在发生质量缺陷,或已经出现质量缺陷,应暂停施工。待采取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复工。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应返工处理。,七、质量缺陷分类:按照其严重程度,缺陷通常分为三类:轻微缺陷、使用缺陷和危及承载力缺陷。(一)轻微缺陷 这种缺陷不影响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其完整性,也不影响建筑结构的近期使用,但影响其耐久性或美观。如混凝土地坪不光滑、外墙涂料色差等;,(二)使用缺陷 也称为非破坏性缺陷,它不影响建筑结构的承载力,但却影响其使用功能,或使结构的使用性能下降,有时还会使人产生不舒适感和不安全感。例如,框架梁挠度大、门窗变形使开启困难等。,(三)危及承载力缺陷 危及承载力缺陷往往是由于材料强度不足、构件截面尺寸不够、构件残缺有伤、安装连接与构造质量低劣等原因,影响到构件甚至整个结构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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