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超融合平台与云桌面系统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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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超融合平台与云桌面系统建设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超融合平台与云桌面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H23-210000-50691项目编号:CSCMC-23521-3E采购单位:辽宁工业大学编制单位: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招标公告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7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3第三章货物需求43第四章评标方法52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4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超融合平台与云桌面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超融合平台与云桌面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2、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3-210000-50691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超融合平台与云桌面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6,000,000.00元(其中001包:2,000,000.00元;002包:4,000,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0.00元(其中001包:2,000,000.00元;002包:4,000,000.00元)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箱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001包:本次项目建设是为了满足虚拟仿真应用平台服务器算力要求

3、、虚拟仿真应用平台与云桌面系统的核心网络吞吐量需求、虚拟仿真数据中心基本网络安全保障需求。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在满足虚拟仿真中心业务部署的前提下,提供需要进一步促进业务和信息资源的整合,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学校信息化总体运维成本。降低网络、服务器与存储系统等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管理复杂度,提高应用信息系统部署的时效性;002包:采购人独立建设虚拟仿真大楼机房用于虚拟仿真实验,为了做到统一管理、远程运维、终端资源共享、动态调整。决定采用云桌面方式,共建设40个机位4间,60个机位8间,共计640个云桌面需求(另有12台教师机),满足虚拟仿真教学、考试、专业认证、校内外培训等业务。(二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

5、签署最终验收文件。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组织实施。(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

6、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8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栈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

7、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率宜(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

8、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在投

9、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4)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工业大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10、月坛北街5号联系方式:邮箱地址: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账户名称: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账号:801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明月电话: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023年09月27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目内容1.1采购人名称:辽宁工业大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联系人:包老师电话: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联系人:张女士电话:_1.3.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规定,本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口是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000,000.00元(其中001包:2,000,000.00元;002包:4,000,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0.00元(其中001包:2,000,000.00元;002包:4,000,000.00元)注:本项目投标总价不

12、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口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条款号项目内容10.3核心产品一标包:非GPU服务器二标包:云桌面服务器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口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年_月_日_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递交样品联系人:递交样品联系电话: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

13、交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投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投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口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本项目002标包需进行现场演示1、演示时间:同开标时间演示地点:同开标地点演示顺序:按递交文件顺序2、演示要求:(1)演示讲解限时15分钟;(2)投标人对“评分细则”中功能项进行演示,演示内容可以调用真实平台或录制视频演示并进行现场人员讲解(演示所需一切设备、人员及网络环境均需投标人自行准备);(3)要求演示的产品与所投产品一致。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上退进行报价。口其它:13.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

1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1)投标文件一份,带标签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2)电子备份文件_份,U盘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及一致性承诺函(详见附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投标人将电子备份文件自行领回或经投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条款号项目内容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

15、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一人,评审专家工人组成,共上人。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口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2、样品评审标准:演示:本项目002标包需进行现场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同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2、演示评审标准:同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标包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1家/标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口保函口支票口电汇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账号:

16、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一A-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规定的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七折收取。支付形式:中标人将代理服务费从对公账户汇入到:开户名: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账号:801支付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条款号项目内容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7、质疑投标人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投诉。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1)电子形式: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要(2)书面形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联系人:张明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柏金大厦8层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

18、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其他补充事宜解密及最终报价时间自宣布解密及最终报价开始30分钟内。重要提示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投标人需确保在开标时能够及时进行报价解密,可在开标时携带笔记本电脑、CA锁或安排专人配合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开标顺利进行,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电子评审的相关规定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规定:(1)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收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中及备份文件均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

19、)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上传投标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上传投标文件中进行调整的,建议投标人使用电子签章(电子签章需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条款号项目内容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

20、解密、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注:表格F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采购人、采购代

21、理机构及投标人1.l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L2款。L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

22、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L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 若投标人须知表1.3

2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 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

24、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贲任。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

25、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贲任。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

26、标无效。2 .资金来源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

27、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 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 .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 .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28、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9、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注:投标人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范圉10. 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

30、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IL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

31、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2.投标报价1.1 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 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3

32、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4 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 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 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不适用)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

33、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 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4. 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34、手续。15. 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贲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

35、件的一部分。14. 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

36、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递交电子备份文件。 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并承诺上传的投标文件与电子备份文档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16.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证明材料应该清晰可辨,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

37、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人应将上传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应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并在开标现场递交。17.2 电子备份文件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 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电子备份文件将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

38、表18.1中规定的递交电子备份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 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备份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备份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字19.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

39、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 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 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 2开标时,由投标人

40、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电子备份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电子备份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 5如开标会议过程中辽宁政府采

41、购网出现故障的情况时,则启用电子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投标人将电子备份文件自行领回或经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21.组赛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

42、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

43、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虬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

44、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

45、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46、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4.1 投标人须知表IL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 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 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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