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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讲人:董俐宏,法律风险培训,一、涉及财务的法律法规,二、对法律的认识,三、财务法律风险培训,法律风险管理,审核合同重点关注的条款,(一)定金、订金、保证金、违约金定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债的一种担保方式,也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试用定金时应注意: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数额和交付期限。,1、定金,定金担保有最高额限制。担保法91条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的,
2、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严格讲订金是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主要作用在于解决收受订金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不具有担保的功能,在交易成功时订金抵做价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一般来说,订金作为预付款,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一方主张订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的数额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交易习惯中通常为合同总价的5%以内。,2、订金,保证金是指买方或卖方按照交易市场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专门用于订单交易的结算和履行约定的保证。保证金应用范
3、围很广,备用金类型的保证金、预付款类型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定金类型的保证金等。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3、保证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有两种: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
4、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违约金,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二),违约金 赔偿金,vs,(二)抗辩权,合同约定12月1日甲方交货,12月10日乙方付款,甲方未交货,乙方是否必须按时付款?,先履行抗辩权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先交货 再付款 不交货 拒绝付款,甲,乙,甲,乙,合同约定甲方交货,乙方付款,未约定
5、时间和先后顺序,应该哪方先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互负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对方未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可拒绝履行,不交货 拒绝付款,甲,乙,甲,乙,合同约定12月1日乙方付款,12月10日甲方交货,签约后甲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濒于破产,乙方必须是否按期付款?,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可能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三)表见代理,案例,2004年2月,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将原圆形合同专用章更换成方形合同专用章。但由于工作疏忽,当时未登记收回或销毁,由李某保管。两个月后,李某辞职。不久前,甲公司收到一份法院送达的诉状副
6、本,才知道李某用甲公司作废公章,同一家商场订立了购销合同,李某在收到商场30万元的定金后,下落不明。商场遂以违约为由,要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试问:此案应当如何判决?法律依据是什么?,案例分析:本案中,由于印签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甲公司在更换合同专用章后,却并未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收回或销毁,说明该合同专用章对外仍具有法律效力。加之甲公司对该印签未妥善保管,表明甲公司存在明显过错。而商场并不知内情,当然有理由相信手持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专用章的李某具有代理权,所订合同当然有效,故甲公司应承担返还定金的责任。,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
7、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也是无权代理,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表见代理合同构成要件:财务人员应注意:,代理人无代理权而从事代理行为;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失的;无代理权人的代理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尽到合理的责任证明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询问代理的公司确定委托代理人是否属实,法律风险管理,合同中财务人员发挥哪些法律作用,避免错误付款,提前付款,超额付款,收款人错误 审查付款时间、金额、收款人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特别是是否具备付款条件以及合作方是否
8、已履行在先义务避免无合理理由延期付款 除非合同特别约定,否则公司内部规定不能对抗对外义务必要时暂缓付款 履行抗辩权与终止履行及时将购房人,承租人逾期付款信息告知法务。及时催交或起诉,附:担保,1、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可以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
9、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2、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
10、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权利质押,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3、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
11、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5、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6、保证期间: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未约定担保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