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后续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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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后续管理,2009.04,一、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一)税率优惠 根据新法第二十八条及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旧政策的对比及衔接:新法与旧法相比,新法保留了15%的优惠税率,但不再有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都适用。同时不再实行两免优惠。,新旧政策的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5号)的规定,具体的衔接政策是:1.允许

2、过渡的优惠政策。新法实施后,对于2007年3月16日(含3月16日)前,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认定的新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可继续按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免税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即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2.废止的优惠政策。原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废止。,(二)研发费实行加计扣除,1.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范围: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

3、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2.加计扣除的计算:对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要求的研究开发费用,如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3.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项目:(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

4、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具体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及需具备的条件,(一)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主要由省科技厅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进行认定。,(二)条件:高新技术企业除要求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5、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成立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科高字200810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8849号)。,三、申请享受优惠政策,需提供的资料,(一)申请享受15%优惠税率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2加盖企业公章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二)申请研发费加计扣除 请留意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四、后续管理,(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可向认定机构提出复审申请,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二)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偷、骗税等行为的;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谢谢!,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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