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509147 上传时间:2023-11-0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2.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天津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职权名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情节裁量类别裁量基准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产品以及用于防治的消毒产品违反规定的处罚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但尚未导致传染

2、病病例发生的从轻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导致传染病病例发生,但尚未导致传染病流行的搬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传染病流行的;或两年(含)内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但尚未导致传染病病例发生的从轻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导致传染病病例发生,但尚未导致传染病流行的一般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传染病流行的;或两年(含)内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卫生许可证职权名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情节裁量类别裁量基准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处罚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

4、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12人未取得体检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从轻处20元(含)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有3-5人未取得体检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一般处300元以上700元以下罚款有6人及以上未取得体检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

5、碍饮用水卫生疾病或携带病原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或两年(含)内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处700元以上IOoo元以下罚款职权名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情节裁量类别裁量基准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的处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作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

6、的作业的,但未造成水源水水质污染的从轻处2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已造成水源水水质污染的,但持续时间不超过1个月的一般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已经造成水源水水质污染,且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或两年(含)内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职权名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情节裁量类别裁量基准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的处罚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

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虽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但该单位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且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从轻处2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虽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且该单位不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

8、单位卫生规范,但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一般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虽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且该单位不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供水水质又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或两年(含)内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

9、证但无违反相关卫生标准的情形的从轻处2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且有违反相关卫生标准的情形,但尚未造成社会影响或危害后果的一般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且有违反相关卫生标准的情形,并造成社会影响或危害后果的从重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职权名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情节裁量类别裁量基准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的处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

10、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超标指数在1-2项的从轻处2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超标指数在35项的一般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超标指数在6项及以上的,或两年(含)内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职权名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情节裁量类别裁量基准对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生产或销售无卫生许可标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

11、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OO元以下的罚款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无违法所得且违法行为发生时间不超过6个月,或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从轻1.无违法所得:处5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有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Ioooo元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无违法所得但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超过6个月,或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但未造成社会影响或危害后果的一般1.无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2.有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且造成社会影响或危害后果的,或两年(含)内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有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注:1.裁量基准中无特殊标注的,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2.适用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按其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