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3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6515033 上传时间:2023-11-08 格式:PPT 页数:100 大小:30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PPT3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00页
PPT3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00页
PPT3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00页
PPT3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00页
PPT3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0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PPT3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PPT3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ppt(10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本章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保险市场的概念、构成要素、特征、保险市场的模式、保险市场机制和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明确保险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含义、弹性及各自影响因素,以及保险市场的供求平衡。,1,第三章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第二节 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第三节 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2,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一、保险市场的概念二、保险市场的构成三、保险市场的种类四、保险市场模式五、保险市场机制,3,一、保险市场的概念,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是实行风险转嫁和交易的场所及其相关活动的总称。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场所,如保险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实现保险商品让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

2、,4,保险市场具有三大基本要素:1市场行为主体。即受一定经济利益驱使,在市场中从事风险交易活动的各种经济主体。包括个人、家庭、各类企业和经济单位、政府及其机构,可区分为需求主体、供应主体和中介主体三类。,5,2市场交易客体。保险市场交易的客体对象是特定的或然发生的风险损失,实现这种交易的工具是包含约定内容的保险合同。不同权益和责任的保险合同即为保险产品。丰富多样的险种产品是保险市场繁荣的表现。3市场交易价格,即保险费率。这是保险市场运行的条件,是实现市场供求均衡和效率的机制。,6,二、保险市场的构成,1按照市场行为主体划分,保险市场由需求主体、供应主体和中介主体三部分构成。(1)保险需求主体。

3、这是指面临特定的风险威胁,期望获得保险保障,并具有一定支付能力和消费理念的经济主体。它们是市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风险交易和市场竞争的一方。,7,(2)保险供应主体。这是指按照市场化和非市场化的准则和方式,组织风险集合和分散,提供损失补偿和经济保障的主体,是风险交易和市场竞争的另一方。在保险市场运行过程中,完善的组织结构和供应主体是先决条件,也是市场发育成熟程度的主要标志。(3)保险中介主体。这是为保险供应和需求提供销售和公断等中介服务的经济主体,是市场有效运行的保证。,8,2按照市场运行环节划分,完整的保险市场应该包括以下五个环节。(1)承保体系。这是保险市场的主导环节。它的基本功能是开发保

4、险服务项目,向市场提供风险损失补偿和经济保障方面的服务。保险人是承保活动的主体,其活动内容包括保险展业、分保、投资等等。其中保险展业包括险种开发。市场开拓、核保承保、理算赔付等业务环节。,9,(2)营销体系。这是市场的辅助环节,承担着保险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分配功能。广义的营销体系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由保险人通过内部雇员直接完成的销售部分;二是由代理人和经纪人等营销中介机构完成的销售部分。,10,(3)安全体系。这是保险市场运行的风险防御系统。它的功能是对承保经营的风险损失进行再分散、再保障,从而对于维护保险人的财务稳定、控制经营损失、保证市场安全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广义的保险安全体系由三个层面

5、构成,即企业层面、社会层面和行业层面。企业层面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的各种财务准备机制;社会层面主要包括政府组织实施的金融风险保障制度,例如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和运行;保险市场的安全机制集中体现在行业层面上,即再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可以理解为保险交易的二级市场。再保险人是这一活动的主体。,11,(4)服务体系。成熟的保险市场必须建筑在能够提供各种配套服务的科学系统之上,为保险展业提供可靠的信息统计、医疗工程、司法仲裁、风险验估、防灾技术、公共教育等各方面的基础性服务,以保证保险经营的科学性和市场运行的公正性。(5)监控体系。风险是最复杂的交易,保险是最专业化的市场,为了保证市场正常地、高效率地运行,完

6、善的市场结构,12,中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控制机制,以规范市场主体活动、维护有序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一般来说,保险市场的监控体系可以由四个层次构成:一是政府主管机关通过立法、行政、税收等手段对经营实体的监督管理;二是行业自律组织相互之间的约束和监督;三是基础服务机构,例如精算和费率服务部门、公估行等在配套服务过程中的反映和约束作用;四是社会公共监督,例如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介的监督等。,13,三、保险市场的种类,(一)按承保的风险性质划分按照承保的风险性质,保险市场可分为财产保险市场和人身保险市场。其中财产保险市场又可细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三个子市场,人身保险市场又可细分为

7、人寿保险、医疗健康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等若干子市场。,14,(二)按风险交易的层次划分按照风险交易的层次,保险市场可分为原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和保险证券市场。原保险市场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从事风险交易、实现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保障的市场。借用金融市场的理论,它属于风险交易的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15,再保险市场是保险人之间实现承保风险再分散、再交易的市场,是风险交易的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它对于化解保险企业的经营风险、扩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再保险市场的发育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原保险市场的扩张能力和运行质量,因此,完善的保险市场必须建立起相应的再保险市场,这对于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尤其

8、重要。,16,保险证券市场是在承保风险证券化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各种保险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市场。它利用证券和衍生工具的表达形式,按照再保险经营的分保技术,将原保险和再保险的风险加以组合,形成标准化的保险证券工具,在广阔的金融资本市场上销售转让,借以实现承保风险的再转移和再分散。保险证券市场是再保险活动在资本市场的一种延伸。作为保险市场创新的重要结果,它将发展成为现代保险业不可缺少的第三级市场。它对于扩大保险风险的分散范围、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非常值得关注。,17,(三)按风险交易的范围划分按照风险交易的范围,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保险交易的范围是受经济主权约束的

9、。以一定的主权和国界为范围的保险市场,对其居民来说就是国内保险市场。反之,在一定的主权和国界范围之外的保险市场就是国际保险市场。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分布比较集中的北美、欧洲、东南亚以及澳洲是国际保险市场的基本组成部分。其中,美国、西欧和日本各自占据着全球保险市场的30左右,全球90的保险业务集中在这三个地区。,18,四、保险市场模式,保险市场模式是指各国民族保险市场在某些重要的方面所形成的整体构造特征,以及依据这些特征而划分的基本市场种类。在分析保险市场模式时,主要涉及三方面的战略性问题,即:是政府保险还是商业(民营)保险、是集中垄断经营还是分散多元经营、是封闭自守还是对外开放。,19,(一)政

10、府保险和商业保险现代保险领域中,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是两类不同的保险人。前者按照非市场化的原则组织的保险称为政府保险,或者国家保险;后者按照市场经济准则组织供应的保险称为商业保险。政府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共同点在于,都是按照保险权利义务对应的基本原则,组织和实现风险分散、损失补偿和经济保障。但是由于风险本身的性质和承保主体职责的差别,政府保险人和商业保险人之间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因此,两者对保险领域必须实行合理的分工,才能提高整个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20,在这种分工中,同其他经济和金融领域相类似,政府保险人主要应该承担市场机制失灵的风险领域,这些领域一般包括:(1)难以由经营性机构在营利目的下按照商

11、品交换方式通过市场供应的所谓政策性保险,例如具有外溢效益的保险、各种经济和技术上具有非经济性的商业不可保风险;(2)具有规模和范围经济效应特征,容易产生垄断和市场控制力的风险;(3)具有系统性风险特征,对宏观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的保险。,21,现代保险领域中政府应该涉足的保险种类主要是:基本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金融风险的保险、灾害灾难性保险、治安保险、某些再保险等。大多数个别偶然发生的、具有盈利性的风险,应该主要由非政府的机构通过市场以经营的方式来供应。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各国已经普遍形成了商业保险为主、政府保险为辅的格局,保险活动的市场化和非政府化程度逐渐加深。,22

12、,从理论上分析,政府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参与保险活动:,1非市场化的事业方式。其中,最典型的是政府职能机构兴办的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险种。受风险性质的制约,社会保险原则上只能以事业的方式组织实施。但是这种方式产生的低效率弊病也不容忽视。拉美国家将立法强制推行并由国家最后担保的社会保险项目交由民营公司运作和管理,这一新型模式受到世界关注,为政府社会保险的实业化和经营化开创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虽然其效果还有待于历史评判,但是它表明,利用市场机制供应其他政府保险,应该成为一种解决效率弊端的选择。,23,2利用市场机制的经营方式。在利用市场机制供应保险时,一般的理解是,由政府出资组建独资性的国有保险公司

13、,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经营上独立自主,但要贯彻政府的经济社会政策。因此,政府出资的经营性机构国有保险公司成为市场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政府投资建立的保险经营机构,采取何种产权形式和经营方式?应涉足哪些经营领域?如何处理同政府部门的关系从而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在市场整体中应占据何种份额和地位?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在选择保险市场模式时必须合理解决的。,24,(二)竞争与市场主体多元化在保险市场构造过程中是实行集中垄断的模式还是分散多元的模式,这是另一个重要的战略问题,它涉及市场控制的程度和运行的效率。理论上,保险市场可以采取完全竞争型、完全垄断型和垄断竞争型三种模式。但是现实中,综观各国市场结构,完全

14、垄断型和完全竞争型的市场模式基本上不存在,竞争和垄断结合型的市场占据主导性地位。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中,各国保险市场模式也经历着世界性的重整和塑造。,25,在商业保险成熟的国家,普遍盛行私人竞争、寡头垄断的市场模式。特点是:(1)保险经营实体为数众多,但由少数寡头垄断着市场份额。(2)私营保险人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政府保险和国有保险企业起着辅助的作用。(3)互助公司和股份公司等企业组织形态并存,同时企业股份化倾向鲜明。,26,五、保险市场机制,(一)市场机制及其内容所谓市场机制是指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中要求等价交换,即要求价格与

15、价值相一致。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中的运动,表现为价格的运动。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之间的关系直接表现为价格与供求之间的关系。,27,(二)保险市场机制及其特殊作用保险市场机制是指将市场机制引用于保险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及竞争规律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1.价值规律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价值规律对于保险费率的自发调节只能限于凝结在费率中的附加费率部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于保险商品的价值形成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通过要求保险企业改进经营技术,提高服务效率,来降低附加费率成本。,28,2.供求规律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保险市场上保险费率的形成,一方面取决于风险发生的频率,

16、另一方面取决于保险商品的供求情况。保险市场的保险费率不是完全由市场的供求情况决定,相反,要由专门的精算技术予以确立。,29,3.竞争规律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在保险市场上,由于交易的对象与风险直接相关联,使得保险商品的费率的形成并不完全取决于供求力量的对比,相反,风险发生的频率即保额损失率等才是决定费率的主要因素,供求仅仅是费率形成的一个次要因素。因此,一般商品市场价格竞争机制,在保险市场上必然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30,第二节 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一、保险人二、保险中介组织三、保险市场的组织创新,31,一、保险人,根据企业资本所有权的性质,保险人一般有以下几种组织形式:国有保险企业(公司)、股份

17、制保险公司、互助保险公司、个体保险商和外资保险公司。在市场经济国家,大量存在的保险组织形态是股份公司和互助公司,它们是最典型的保险人形态;此外,这些国家还拥有一定规模的个体保险商及其集合组织。在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长期以来国有保险企业发挥着重要的甚至是主导性的作用。,32,(一)股份公司和互助公司,股份公司是指资本所有权归股份持有人所有,以社会大众为服务对象,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经营实体。互助公司是指资金所有权归被保险人共同所有,被保险人之间实行互助扶持、自我保障的合作性的法人实体。按照各自适用的不同法律,股份公司和互助公司分别存在以下特征:,33,1资本金的来源不同。股份公司的资本金来源于股东

18、的投资,其所有权益归投资人股的股东所有。互助公司的资本金来源于社员集资入社的基金,表现为社员的股份,其所有权益归保单持有人(Policyholders)所有。2经营目的和服务对象不同。股份公司以社会大众为服务对象,以营利为经营活动的目标。互助公司以入社的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其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34,3保险费的筹集方式不同。股份公司严格实行预先征收保险费的制度。在美国,各险种费率由费率机构核定,受州政府监查。当实际损失高于预收保费时,不能向投保人摊收额外的保险费。反之,互助公司可实行事后追征保费的制度,这种保单被称为多退少补保单(assessable policy)。显然,股份公司的经营具有

19、更大的风险性,其费率需要建立在精确计算的基础上。,35,4收益的性质和分配形式不同。股份公司的经营收益是利润,它属于股东所有,分配形式是股息红利或公司公积金。互助公司作为非营利机构,按成本厘定保费,并不存在利润性(profits)的收益。承保经营的盈余(Surplus)是预收保费溢收的结果,法律上归属于社员(即保单持有人),它的分配表现为社员分红或能够销售分红保单。,36,5所得税收的待遇不同。依据对净收益所得征税和不重复征税的理念,现代税收体系将互助公司的保险盈余及分红视做原始性收入,免征所得税。例如,美国联邦税收机构国内收入局(IRS)称这种分配为保费返还(return premium),

20、将它看做是非新创造的净收入,免征联邦税。对股份公司的利润和股东分红则视做新增净收益,要依法征收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种税收待遇的区别是同各国有关公司性质和收益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吻合的。,37,6经营领域和市场地位不同。受历史和传统的影响,一些国家股份公司和互助公司的经营领域各有所侧重,从而占据不同的市场份额和地位。例如美国,股份公司在财产责任险经营中占主导地位。早期的有些州立法甚至禁止其从事人身保险业务。因此,寿险经营中互助公司历史悠久、规模庞大,占据重要的市场份额。股份公司和互助公司是现代保险人的主导形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的渗透融合逐渐加强,其传统的界限和特征日益淡化。集中的表现是

21、保险人股份化即非互助化(demutualization)的倾向盛行。,38,股份制度的优越性:,l股份公司具有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扩充实力、通过金融市场实现资本流动等开放性的特征。互助企业缺乏通过社会募集扩大资本,从而增强资本流动性的机会。尤其是当公司进入代际资本转移时,沉重的遗产税负使企业不堪负担。开放流动性特征吸引了一大批互助公司加盟股份制公司。,39,2股份制有利于公司积累资本金,互助公司收益分配的压力大,费率提高比较困难,制度本身提供的经营条件约束太多,因此一些企业逐渐转向股份化。3政府税收优惠的削弱。例如,美国1984年的税收法案减少了互助公司分红所得的税收优惠,这直接刺激了一些互助公

22、司的股份化。保险学将互助公司分成两个子类别:预收保费互助公司(adMpourn mUtUl)和追征保费式互助公司(assessmet mutual)。,40,(二)个体保险商:劳合社(LloydS)作为个体保险商的集合组织,它起源于 1688年英国人爱德华劳埃德(Edward loy)经营的咖啡屋。劳合社有些类似于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从事保险交易,只是向承保人和要保人提供交易场所和交易的技术服务,订立交易程序和规定,维护承保人的清偿能力,侧重于管理机能。,41,劳合社具有企业的形态,但并非等同于一般的公司。劳合社组织的活动同个人保险商的经营完全分离。据统计,劳合社约有 18 000个个人保险商

23、,分别组成了约170个辛迪加,作为会社的资格会员,以独立法人实体的身份分别签发保险合同,实行单独的自主经营。组织的管理机构是劳合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成员的保险交易,各辛迪加具有承保和确定费率的自主权。,42,劳合社最大的特点是实行独立责任制和无限责任制。根据1982年劳合社法案,个人保险商入社必须25万英镑的净资产和15万英镑的流动性资产。保险商对所负的债务具有无限的清偿责任。传统的劳合社只接受个人保险商为会员,为了改进会社的状况,目前还接受公司式成员入社,并对其实行有限责任制。,43,劳合社由于下列原因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享有盛誉:(1)拥有雄厚的实力和财力,能够承保最大的风险单位。(2)特别

24、擅长于海洋运输和航空等高技术、高风险的承保,在业务上敢于开拓和创新。(3)有良好的及时、迅速、准确赔偿的传统和业绩,信誉高。(4)拥有完整的技术部门和人才,在世界范围内为保险经营提供海洋、航空、灾害风险的信息资料。(5)会社内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财务保障制度,以确保成员商的清偿能力。,44,劳合社的经营领域以财产责任险为主。由于各种原因20世纪90年代初期曾经出现过巨额的亏损,致使多个个人保险商破产。为了扭转被动的局面,劳合社正在酝酿重要的机制改革,其中包括对会社施以股份公司化的改制。但是鉴于这种改制的严肃性,估计短期内难以完成。,45,(三)国有保险企业(公司)国有保险企业是指资本所有权益归政

25、府所有,采用市场机制运营的保险企业。它包括两种产权形态:一种是狭义的国有保险企业,其资本金完全归属于政府,具有政府独立出资和拥有的性质。例如我国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另一种是国家控股的保险企业,它采取了股份制的企业形式,但是国有股权占据主导地位。,46,例如我国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其实质都是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受体制改革进程的影响,除了外资公司以外,目前我国还没有非国有性质的股份制保险企业,并且股份制保险企业的所有权益都是国家的,这与国外民营性质的私有股份公司产权性质不同。,47,各国的实践表明,国有独资保险企业在经营中存在以下弊端:一是激励机制不

26、足,政企难分;二是承担的政策性保险任务同盈利性的保险业务客观上难以兼顾、互相干扰;三是以国有独资保险企业为主导的市场结构不利于利用社会经济资源和市场运行机制来提高保险经营的运作效率。因此,国有独资保险企业的改制,即股份化、非政府化成为以这类企业占主导的国家的共识和潮流。,48,政府在利用市场机制参与保险经营的过程中,并不只有国有独资企业这一种选择,相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其中包括:参与或控制民营保险公司的产权或股份;资助、补贴和担保民营公司的经营责任,使其能涉足政策性保险领域;委托民营公司经营,等等。在各种需要政府参与的保险经营领域,例如再保险、金融保障、外贸和出口保险以及犯罪保险等领域,发达国

27、家的政府充分利用上述形式,积极参与商业保险的供应。美国的联邦退休基金保险、存款保险等等都是政府以经营方式涉足保险市场的重要实例,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49,在保险体制改造的过程中,我国已基本上转入了保险经营市场化、商业化的轨道,股份制保险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应该看到,目前政府兴办的国有保险企业在市场运行中仍然占据绝对的优势,国有保险公司本身的企业化改造、保险组织形式多样化的过程还远未结束,这表明中国保险市场模式的体制转换还任重而道远。,50,二、保险中介组织,现代保险市场的中介性组织大致上有两大类:一类是提供营销服务的中介组织,另一类是提供公断公证服务的中介组织;前者包括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

28、纪人,后者主要是保险公估人。,51,(一)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现代保险市场中,产品销售的方式基本分成两种:直接销售和中介机构销售。直接销售是利用保险公司的雇员在柜台或者通过邮件、电话、网络和报刊广告等传媒进行的销售。中介机构销售是指由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实现的销售。,52,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法定代表,在授权范围内,替保险公司招徕顾客、收取保险费、签发保单,从保险人处赚取代理佣金。保险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实体。成熟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代理人包括两种组织形式:独立代理人和联系代理人。前者为多家保险公司提供代理销售服务,后者固定为一家保险公司提供代理销售服务。保险代理机构

29、可以是兼营性的法人实体,也可以是专业性的法人实体,专门从事代理业务,不涉及其他经营。,53,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被保险人的法定代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被保险人同保险公司接洽,组织投保活动,处理合同事宜。其佣金一般来自于保险人,但也有可能来自于请求特约服务的投保人。但是同代理人不同的是,代理人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展开市场销售活动,自身不存在风险,除非其有违约行为;经纪人是以自身的名义开展经纪中介活动,因此存在较大的业务风险。此外,除了投保事宜之外,经纪人还提供风险管理、咨询等多种中介性的服务。根据保险经纪业务的范围,保险经纪人具体分为财产保险经纪人、人寿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等等。,54,(二)

30、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是在保险市场活动中作出公正的评定和决断,提供风险损失的验证、鉴定、评估、赔款理算等服务的中介性机构。它在维护保险权益、履行保险合同责任、解决分歧纠纷、处理赔案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55,保险公估人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法人实体,这有利于提高这一服务的竞争性和市场效率。公估服务一般采取委托受托的方式,公估人可以接受保险合同的双方或者单方的委托,提供各种服务。公估活动本质上是保险赔付业务的专业化,但是,与由保险人自己完成的理赔活动相比,公估人的活动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公证的性质,二是服务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理赔方面,更可以向相关的业务范围延伸。,56,

31、现代公估人的服务内容是多样的。其中最主要的有:(1)对保险财产的价值和风险进行评估、验证;(2)对受损财产的损失进行检测、鉴定和定责、定损;(3)代理财产损失的索赔、理赔和追偿;(4)对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争议进行协商、调停;(5)提供与风险和损失评估验定相关的各种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57,三、保险市场的组织创新,(一)自保公司在成熟的保险市场上,近十多年来,自保公司(captive insurer)有了一定的发展。所谓自保公司,是指产权为母公司所有、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关联公司)为经营服务对象(和被保险人)的专业性保险公司。自保公司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保险市场上一支重要

32、的力量。,58,自保公司这一组织形态具有三个特点:(1)资本所有权隶属于非保险专业的母公司;(2)被保险人同时也是自保公司的所有人,因此冠名以自保;(3)母公司直接影响和支配着其自保公司的营运,包括承保和理赔行为,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可以积极介入保险活动。,59,自保公司可以分成两种类型:单一型(Singleparent captive)和联合型(association captive)后者也称集团型。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自保公司的产权和服务对象上的差别。单一型公司的产权和服务对象为单一的某个母公司,联合型公司的产权和服务对象是多家参与产权投资的母公司。,60,早期的自保公司主要采取两种管理方式:一

33、是由母公司直接管理;二是委托独立的风险管理服务机构,例如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事务所以及专业承保理赔组织、再保险人等来运作。随着专业化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发展,自保公司主要通过由一般保险人和经纪人组成的风险管理公司来经营,后者提供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同时向自保公司收取管理费用。为了避免受托人控制的被动局面,同时也为了节省委托管理的费用开支,一些自保公司也采取雇佣全职雇员经营的方式,传统的由母公司直接经管的模式已经比较少见了。,61,自保公司涉足的风险种类主要是一些高风险和特殊性风险,一般限于企业财产和责任保险方面,例如政治风险、环境风险、医疗责任风险等等。实践表明,自保公司是各国跨国公司在集团内实

34、现风险分散的重要方式。,62,一份资料表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普遍利用这一组织形式进行风险控制。例如,美国的500强企业中有90拥有自保公司,英国200强企业中有80拥有自保公司,法国和德国的这一比例分别是10和5,意大利100强企业中有5拥有自保公司,瑞典50强企业中90拥有自保公司。为了获取避税利益和东道政府的管制优惠,跨国集团的自保公司一般注册在远离各个大陆的偏远小岛。其中,百慕大地区集中了全球三分之一左右的自保公司。,63,自保公司具有以下经济利益,1、在保险经营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可承保的风险种类、合同条款、费率水平等方面,都可以有比较自主的权利,并可以从事再保险业务,从多方面满足母

35、公司的保险需求,为其转嫁风险提供了便利。缓和了保险市场上有关保险服务供应不足的矛盾。,64,2、可以节省母公司向一般保险人投保时必须负担的销售费用和代理佣金。可以享受子母公司之间的税收利益,比如州保险税等。母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保险资金获得各种财务和现金流量方面的利益。3、为母公司扩大了经营领域。自保公司可以向集团之外的投保人提供承保。4可以提高母公司的商业地位,提升母公司的形象和实力,有利于母公司同一般保险人的谈判。,65,跨国企业产生自保倾向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市场保险的价格偏高,通过自保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管理成本;二是可以自主灵活地管理企业的风险;三是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利益。,66,(

36、二)银行保险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欧洲地区一种新型的保险组织迅速发展,它被称为银行保险人。银行保险人是指向一般社会大众开发和销售银行和保险产品的经营实体,它的经营范围涉及存款、信贷、抵押、保险、退休基金和现金管理等各个方面。据悉,银行保险集合经营的规模已经相当可观,1995年在欧洲地区约占零售式金融服务账户资金总量的50,并且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67,银行保险人是传统的银行业和保险业融合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它大致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80年之前。欧洲国家的银行与保险公司普遍采取各种协议形式,由银行代理销售或承包销售保险单。这种合作停留在产品的销售环节上,表现为保险公司利用银

37、行服务网点和人员,向客户附带销售保单,形成一种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它并不触及银行和保险企业组织结构本身的变化。,68,这种结合,对保险公司来说可以扩大营销数量,降低销售成本;对银行而言可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通过销售保单来稳定和扩大存款,并且推广保单抵押贷款等联动业务。这一阶段的银行保险合作处于整个进程的初级阶段。第二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银行开始开发销售各种集储蓄和保险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品,各种投资型保单和资本化保单不断问世,市场影响和份额不断扩大。由此银行实现的保险费收人也在不断地上升,69,第三阶段:进入90年代,银行或保险企业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合资。独资控股、兼并收购等等

38、,建立以银行为主导方或者以保险为主导方的新的实体,借以实现银行和保险业的综合经营。从保险的角度看,由此形成了银行和保险人共同承保、共同销售保险产品的格局。与此相应,各种兼有储蓄、投资和保障多重功能和服务项目的金融集团不断形成。至此,银行和保险经营的融合趋势已经渗透到了企业组织机构、财务资金核算、产品创造开发等各个层面。一种新型的组织机构银行保险人(或者保险银行人)在各国保险市场上成为重要的生力军。,70,(三)保险交易所保险交易所(insurance exchange)是专门交易各类风险的场所。它非常类似于古老的劳合社,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的纽约、佛罗里达等地产生。其中比较著名的是在纽约自由

39、贸易区(free trade zone)内开业的保险交易所。同一般保险市场相比,保险交易所这一市场形式具有以下特点:,71,1采用劳合社的组织形式。保险人可委托经纪人在交易所内设立摊点,代表客户出售一定的合同。有资格人所交易的保险人一般是有经验和实力的大公司,它们组织成财团辛迪加,辛迪加的经纪管理人必须经过正式注册,并且拥有现实足够的最低资本要求。,72,2政府管制较松。同保险柜台发生的风险交易不同,在保险交易所中,供求双方可以签发和成交免于费率登记、合同条款审查、税收和其他法律行政工商管制的保险契约,使保险企业可以在广泛的领域和更宽松的条件下开展业务,展开竞争,从而有利于境内保险人进入国际保

40、险市场。,73,3经营的风险种类丰富多样化。保险交易所的交易范围广泛,能够涉及各种特殊个别的新兴危险领域、外国的危险和再保险等业务。例如:飞机责任险、石油泄漏险、娱乐场所险等等。这些风险在传统保险市场中一般难以得到承保。,74,4合同金额庞大。在保险交易所中成交的合同,单笔业务一般规模很大,年保险费可达10万美元以上。作为借用证券交易的组织方式而运行的保险交易所,虽然还不普及,并且在性质和内涵方面同证券交易所存在某种区别,但是作为一种新兴的保险市场形式,值得关注它的动向。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保险风险证券化的趋势可能成为推动交易所交易的重要契机。,75,(四)灾害期货和期权市场在寻求灾害风险保障的

41、资金渠道的过程中,作为世界期货发源地的美国芝加哥创造了轰动世界的保险期货和期权市场。1992年12月1日,美国芝加哥贸易委员会(CBOT)内敲响了开盘的钟声,世界上第一个灾害期货和期权市场(Catastrophe Futures and Options)宣告诞生,灾害期货和期权市场的创建,使保险交易的组织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对保险经营起到了推动作用。,76,1它给国际保险业务的增长创造了机会,有利于吸引境外投保人和保险人,避免其流向国外市场和劳合社组织。2为投资于保险经营的社会资金开辟了新的入市途径,从而有利于增加保险,特别是灾害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的资金投放量。3它增加了保险交易的集中性、竞争

42、性和透明度,显然有利于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77,问题是:(1)它是否能够增加灾害风险保障的资金投入量,或者只是投机资本的天堂。(2)这种市场的赔偿兑现率将如何,它的风险保障功能能否充分生效。(3)难以预测的灾害风险采取了期货和期权这样一些复杂的金融方式,其资产价格确定的模型还有待于探索和完善。保险市场的种种创新机制,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验证并不断改进。,78,第三节 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一、保险市场供给二、保险市场需求三、保险市场均衡,79,一、保险市场供给,(一)保险市场供给的含义保险市场供给是指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保险市场上各家保险企业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量。保险市场供给可以用

43、保险市场上的承保能力来表示,它是各个保险企业的承保能力之总和。,80,保险供给包括质和量两个部分,保险供给的质既包括保险企业所提供的各种不同的保险商品品种,也包括每一具体的保险商品品种质量的高低;保险供给的量既包括保险企业为某一保险商品品种提供的经济保障额度,也包括保险企业为全社会所提供的所有保险商品的经济保障总额。,81,(二)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主要因素保险供给是以保险需求为前提的。因此,保险需求是制约保险供给的基本因素。存在保险需求的前提下,保险市场供给则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1.保险费率 2.偿付能力 3.互补品、替代品的价格 4.保险技术 5.市场的规范程度 6.政府的监管,82,(三)

44、保险商品供给弹性1.保险商品供给弹性的含义保险商品供给弹性通常指的是保险商品供给的费率弹性,即指保险费率变动所引起的保险商品供给量变动,它反映了保险商品供给量对保险费率变动的反应程度,一般用供给弹性系数来表示,其公式为:式中 S保险商品供给量 S保险商品供给量变动 P保险费率 P保险费率变动,83,84,保险商品供给与保险费率成正相关关系。,保险费率 P,P1,P,S,S,S1,S2,S 保险供给,0,图9-1,85,2.保险商品供给弹性的种类供给无弹性,即,无论保险费率如何变动,保险商品供给量都保持不变;供给无限弹性,即,既使保险费率不再上升,保险商品供给量也无限增长;供给单位弹性,即,保险

45、费率变动的比率与其供给量变动比率相同;供给富于弹性,即,表明保险商品供给量变动的比率大于保险费率变动的比率;供给缺乏弹性,即,表明保险商品供给量的变动比率小于保险费率变动的比率。3.保险商品供给弹性的特殊性 首先,保险商品供给弹性较为稳定。其次,保险商品供给弹性较大。,86,(一)保险市场需求的含义1.保险需求保险需求就是指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保险消费者从保险市场上愿意并有能力购买的保险商品数量表(单)。它是消费者对保险保障的需求量,可以用投保人投保的保险金额总量来计量。与一般需求的表现不同,保险需求的表现形式有两方面:一方面体现在物质方面的需求,即在约定的风险事故发生并导致损失时,它能够对经

46、济损失予以充分的补偿;另一方面则体现在精神方面的需求,即在投保以后,转嫁了风险,心理上感到安全,从而消除了精神上的紧张与不安。然而,由于保险商品的特殊性所在,消费者除了要有投保欲望与缴费能力以外,保险利益的存在成为保险需求的首要前提。,二、保险市场需求,87,2.保险市场需求 保险市场需求是一个总括性集合性的概念,是在各种不同的费率水平上,消费者购买保险商品数量表(单)。即在特定时间内,在不同的费率水平上,消费者保险需求的集合形成了保险市场需求。(二)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 1.风险因素 2.保险费率 3.保险消费者的货币收入 4.互补品与替代品价格 5.文化传统 6.经济制度,88,(三

47、)保险需求弹性保险需求弹性是指保险需求对其诸影响因素变动的反应程度,通常用需求弹性系数来表示。即:,式中:D保险需求 D保险需求的变动 f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 f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的变动,89,1、保险需求的费率弹性 保险需求的费率弹性是指由于保险费率的变动而引起的保险需求量的变动,它反映了保险需求对费率变动的反应程度。用公式表示为:,式中:D保险需求 D保险需求变动 P保险费率 P保险费率的变动,90,保险需求与费率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保险费率 P,D,P2,P1,P,D,D1,D2,D保险需求,图9-2,91,当Ed=0时,称完全无弹性,即保险需求量不因费率的上升或下降而有任何变化,如强制保

48、险;当Ed1时,称缺乏弹性,即当该险种的费率下降时,保险需求的增加幅度小于费率下降的幅度,如大部分责任险;当Ed1时,称富于弹性,即当该险种的费率下降时,保险需求量的增加幅度大于费率下降的幅度,如大部分的汽车保险;当Ed=1时,称单位弹性,即保险需求的变化与费率变化呈等比例;当Ed=时,称无限大弹性,即保险费率的微小变化就会引起保险需求量无限大的反应。,92,在区间OA中,保险需求具有相对费率弹性,当费率下降时,保险需求与保费收入同步增长。在AB区间中,保险需求是一种单位弹性。费率下降,保险需求上升,但保费收入不因费率下降而下降。在BC区间中,保险需求缺乏相对费率弹性,费率下降,需求增长,但保

49、费收入下降。,A,B,C,保险需求,保费收入,0,图9-3,93,2、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 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是指保险消费者货币收入变动所引起的保险需求量的变动,它反映了保险需求量对保险消费者货币收入变动的反应程度。用公式表示为:,式中:D保险需求 D保险需求的变动 I货币收入 I货币收入的变动,94,D 保险需求,消费者收入 I,I1,I2,I,D,D1,D2,0,图9-4,95,一般来讲,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大于一般商品。首先,保险商品特别是人身保险带有很大的储蓄性,随着消费者货币收入的增加,必然带动储蓄性保险需求量的增加。其次,人们的消费结构会随着货币收入的增加而变化,一些高额财产、文化娱乐

50、、旅游等精神消费支出比例会由此而增大,而与其具有互补作用的保险会随着消费者货币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第三,对于大多数中低收入的消费者而言,保险尚属于奢侈品,当他们的货币收入增加时,必然会创造对保险商品的需求。收入无弹性:Ei=0;收入富于弹性:Ei1;收入缺乏弹性:Ei1;收入单位弹性:Ei=1和收入负弹性:Ei0。,96,3、保险需求的交叉弹性 保险需求的交叉弹性指相关的其他商品的价格变动引起的保险需求量的变动,它取决于其他商品对保险商品的替代程度和互补程度,反映了保险需求量对替代商品或互补商品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用公式表示为:,式中:D保险需求 D保险需求变动 Pg替代商品或互补商品价格 Pg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