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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导论,171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国际货物从卖方向买方的转移是通过国际运输来实现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有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包运输、多式联运等多种形式。在具体进出口业务中,应根据进出口货物 的特点及运量的大小,距离远近、运费高低、港口及交通运输条件的具体状况,本着安全、迅速、准确、节省的原则,合理选择运输方式。1711海洋运输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方式占国际货运总量的2/3以上,具有运量大、运距长、运费低,不受轨道和道路限制等特点,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一种运输方式。该方式的不足之处在于速度较慢,易受气候及自然条件影响,航期不准,海险损失较大等等,所
2、以较多地适用于低值、大量商品的运输。海上运输根据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1)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班轮运输具有“四固定”特点,即固定的航线、固定的停靠港口、固定的航期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班轮运输条件下,船方负责货物的装卸,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均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用构成。2)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Tramp)运输。有关船期、航线、停靠港口、运费等均由船货双方签订租船合同来安排。具体方式又有定程租船与定
3、期租船两种方式。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即以航程租赁船只。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又称期租船,是指以一定时限租赁船只的方式。,1712铁路运输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方式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仅次于海洋运输方式。其特点是不受气候影响,运量大、连续性强、速度快、风险小,手续简单。具体方式有国际铁路联运与国内铁路运输两种。1713航空运输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方式是一种最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具有运输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不受地面条件限制等优点。适宜于运送鲜活物品、精密仪器、贵重物品以及急需运送的物资。航空运输的方式有班机运
4、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航空急件传送等。航空运费一般按重量(公斤或磅)或体积(6 000立方厘米或366立方寸)计算,以两者中收费高的为收费标准。,1714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方式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它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具有运输质量高,装卸方便,并适合于海、陆、多式联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等优点。国际集装箱运输的交接方式有:门到门交接(Door to Door)、门到场交接(Door to CY)、门到站交接(Door to CFS)以及场到门、场到站、场到场、站到门、站到场、站到站等9种方式。集装箱的规格,根据有关规定
5、,有IA型(8英尺8英尺40英尺)、IAA型(8英尺86英尺40英尺)和IC型(8英尺8英尺20英尺)。1715邮包运输邮包运输(Parcel Post Transport)方式是指通过邮局寄送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这种方式手续简便,具有门对门和国际多式联运的性质,而且费用不高,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的运输方式之一。卖方使用这种方式运输货物,只须根据合同条件,将货物以邮包方式包装交付邮局,付清邮资并取得邮包收据,即算完成交货任务。,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International Intermodal Transport)
6、方式是以集装箱为媒介,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来完成某一运输任务的一连贯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虽然是国际间的多种运输方式连贯运输货物,但其只能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一份多式联运合同、一份全程联运单据、一个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国际多式联运有陆空、陆海、陆海陆、陆空陆、海空,以及大陆桥运输等多种具体方式。,17.2 进出口合同中的装运条款,装运条款主要包括运输方式、装运时间、装运港、是否分批装运以及装卸时间与费用等事项的规定。1721装运时间装运时间(Time of shipment)又称装运期。在FOB、CFR、CIF术语条件下,装运时间就是交货时间。装运时间是合同的要件之一。规定装运时间要考虑
7、货源情况、运输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商品特点等因素。装运时间的具体规定方式有3种:(1)明确规定具体期限;(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一定时间装运;(3)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1722装运港和目的港装运港和目的港(Port of shipment&Port of Destination)的规定方法有三种:(1)确定唯一一个装运港与一个目的港。如“上海新加坡”。(2)确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装运港或目的港。如实际业务需要,装运港可规定为上海/青岛/大连。(3)选择港。在确定唯一一个或几个装运港或目的港有困难时,可规定选择港。,1723分批装运与转运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笔交易中成交的货
8、物,分若干批装运。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有相反规定,可准许分批装运和转船。转船(Transhipment)是指货物无直达船或一时无合适的船舶运输,而需要中途港转运。1724装运通知装运通知(Shipment Advice)是采用租船运输大宗进出口货物时,在合同中必须加以约定的条款。特别在FOB术语成交时,尤为重要。订立该条款,主要目的是做好买卖双方的船货衔接。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一般在装运期前3045天,向买方发出货已备妥的通知。买方接到通知后,应将船名、船舶到港受载日期按约定时间通知卖方。当卖方装船后,应在约定时间将合同号、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发票金额、船名及装船日期
9、等项内容电告买方,以便买方办理保险,并做好接货准备。,1725 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装卸时间(Lay time)是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装卸率则指每天装卸货物的数量。就一批货物而言,装卸时间与装卸率成反比。装卸时间的规定方法有:(1)规定装卸货物的天数。(2)规定每天装卸货物的数量。(3)按“港口习惯速度尽快装卸”与装卸时间密切联系的是滞期费(Demurrage Money)和速遣费(Despatch Money)。前者是装卸方因延长装卸时间,使船方停泊时间延长而增加费用或减少收入而向租船方(或装卸方)收取的罚金。后者是租船方(或装卸方)提前完成装卸任务,使船公司可提前离
10、港而减少费用或增加收入而向租船方支付的奖金。速遣费的规定,一般只有滞期费的一半左右。,1726“OCP”条款“OCP”条款(Overland Common Points Clause)该条款仅适用于对美国出口交易。根据美国运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落矶山脉为界,山脉以东地区为“内陆地区”即“OCP”,在该范围内,出口商采用该条款,可享受国内优惠运费率和“OCP”海运优惠运费率。但条件必须是由美国西海岸中转,货物最终目的地在“OCP”范围之内;且必须在提单上注明“OCP”字样,西海岸港口和内陆目的地城市的名称。,17.3 运输单据,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给出口商签发的证明文件,是货物交接、出口结
11、汇、保险索赔与理赔的重要单证。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运输单据有海运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以及多式联运单据。本书主要介绍海运提单。1731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及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海运提单在以FOB等装运港交货条件成交的情况下,是交单付款的重要凭据。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前还可以办理转让或抵押贷款等。在目的港,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必须出示并提交正本提单。,1732海运提单的内容海运提单正面记载运输货物相关事项,反面是印就的运输条款。提单正面事项分别由托运人和承
12、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通常包括:托运人(Shiper or Consigner)、收货人(Consignee)、被通知人(Notify Party)以及收发货地或收发货港、船名船次、唛头及件号、重量和体积、运费已付或到付、正本提单张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章,签发日期及地点等。提单背面印就的运输条款是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以及承运人与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目前有关海运提单的国际惯例有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简称海牙规则,1924年,The Hague Rules)、布鲁塞尔议定书(简称维斯比规则,1968年,The Visby Rules)、联合国海上
13、货物运输公约(简称汉堡规则,1978年,The Humburg Rules)。,1733海运提单的种类(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或Shippe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前者是指船公司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签发的提单。出口人向银行议付货款时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后者是指船公司已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故又称收讫待运提单。该提单能否发货,何时发货都不确定,故买方或受让人一般不愿意接受。(2)清洁提单(Clean 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前者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In apparent go
14、od order and condition),船公司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的提单。我国规定卖方只有提供清洁提单才能议付结汇。后者是船公司签有不良批注的提单,如“件损坏”(Packages in damaged condition)、“铁条松散”(Iron strap loose or missing)等。,(3)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和指示提单(Order B/L)。记名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内必须填明指定的收货人名称。该提单不能背书转让,缺乏流动性,较少使用。不记名提单,则在收货人栏内不指明收货人,谁提单谁提货,不经背书即可转让
15、。但风险较大,也很少使用。运用较多的为指示提单,即在供货人一栏中填上“凭指定”(To order)或“凭某某指定”(To order of)字样。这种提单经背书后可以转让,因而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运用。(4)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和联运提单(Through B/L)。该三种提单以运输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直达提单无需填写中转港;转船提单需注明“转船”,“在某处转船”等字样;联运提单指需要两种以上运输方式时由第一承运人签发的,包括运输全程并能在目的港提货的提单。此外,还有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C)、过期提单(Stale B/L)、
16、舱面提单(On Deck B/L)、倒签提单(Ante-dated B/L)、预借提单(Advanced B/L)等。这些提单是在不同运输状况或某种特殊情况下出现的提单类型,国际贸易应用程度也不同。,1734 其它运输单据(1)铁路运单(Railway Bill)。国际铁路联运使用国际铁路联运运单。该单据也是铁路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契约,是铁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也是铁路与货主交接货物、核收运杂费用、处理索赔与理赔的依据。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分快运与慢运两种,快运运单在正反两面的上下边各加印一条红线,而慢运则无红线。运单分正付本,正本在铁路承运人加盖承运日期并签字盖章后交发货人,做为向银行议付货款的
17、主要证件之一。(2)航空运单(Air Way Bill)、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el Transport Documents)。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不同,不是物权证明,不得转让。邮包收据也不是物权证明,但收件人必须凭此提取邮件。多式联运单据与海运提单相似,但性质有别。,174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本节重点介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路运输与航空保险参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在实践中,也必须考虑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必然遇到的或可能遇到的问题。本节也分别给予说明。,1741海上风险与海损1)海上货物运输风险。具体分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两种。
18、(1)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是保险业上的专门术语,又称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Nature Calamities)和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但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风险。(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它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又可分为一般外来险与特殊外来险。前者如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破碎、受热受潮、雨淋水渍、生锈、钩损以及提货不着、短量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后者是指由于战争、罢工及其它特殊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失。,2)海上损失(Marine Losses),又称海损,是指海运货物在海洋运输途中因遭
19、受海上运输风险而造成的损坏和灭失。按照海运保险业务的一般习惯,海损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陆上或内河运输中所发生的货物的损坏和灭失。海损根据货物损失程度不同可分为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1)全部损失(Total Loss),又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和推定全损。前者是指被保险货物完全灭失(如沉没),或丧失已无法挽回、或失踪、或商品已丧失商业价值、或失去其用途(如水泥水淋后固化,茶叶被水浸泡后失效)等。后者指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实际损失已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实际全损而进行施救整理和恢复原状的费用与继续航行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的费用之和超出货物的价值。在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
20、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以要求为推定全损赔偿全部损失。此时,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所谓委付即被保险人愿意将保险标的物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并要求保险人按全损赔偿货物的价款的一种行为。委付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后方能生效。,(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损的程度。具体又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G。A),是指载货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时,船方为维护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有意识地并且合理地作出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
21、共同海损的成立必须确属万不得已,而且采取这些牺牲后必须是有效果的。共同海损的费用与牺牲,由船方、货物所有人与付运费方三方按最后获救价值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称之为共同海损分摊(G。A。Contribution)。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P。A),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即由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导致的船舶和货物的部分损失。该损失仅由各受损者单独分担,各自由责任人与保险公司联系保险理赔事宜。,3 海上费用,为保险公司承保的费用,即保险公司除对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险责任外,还要对由此产生的费用给予赔偿。这些费用有:(1)施救费用(Sue and
22、 Labour Expenses),即保险标的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为防止损失的继续扩大而采取的措施所额外支付的费用。(2)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的救助行动后,向其支付的费用。保险人对这种费用也负责赔偿。,1742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与条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俗称“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C。L。C),其内容主要有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的义务和索赔期限等。该条款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大类。1)基本险别基本险又称主险,是能够独立承保的险别
23、。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在运输工具已遭受意外事故情况下,货物在此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海上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费用;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运输契约中订有“船舶互撞条款”,按该条款应由货方偿
24、还船方的损失由此引出的损失。,(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或With Average,W。P。A。or W。A)水渍险是我国保险业务中的习惯称谓,原意是“单独海损负责”。其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3)一切险(All Risks)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括水渍险的全部责任,另外还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2)附加险附加险是对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可加保一种或数种附加险。附加险又分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
25、ditional Risks)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损失的险别。如偷窃、提货不着险、钩损险、淡水雨淋险等。特殊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s)是指由于特殊外来原因所引起的特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的险别。如战争险、罢工险、进口关税险等。,1743 伦敦保险协会的海运保险条款伦敦保险协会(Institute of London Uederwiters,ILU),成立于1884年,协会制定的多种保险条款,为国际保险业广泛采用,这些条款统称为“协会货物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use,ICC)。该协会198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条款共有6
26、个险别:(1)协会货物险条款(A)(ICC A)(2)协会货物险条款(B)(ICC B)(3)协会货物险条款(C)(ICC C)(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Cargo)(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前三种为主险,后三种为附加险。共中ICC(A)条款类似我国的一切险,用除外责任规定其适用范围及保险责任;ICC(B)条款类似于“水渍险”;ICC(C)类似于“平安险”,但比“平安险”范围还要小一些。后两种以“列明风险”
27、的办法规定。,1744 进出口货物保险程序及保险条款1)进出口货物保险程序(1)选择投保险别。(2)确定投保金额。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是投保人对货物的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和计收保险费的基础。保险金额的计算方法是:出口方面:保险金额=CIF价(1+10%)如果已知FOB价,或CFR价,可通过价格换算公司求出CIF价。进口方面:保险金额=FOB价(1+运费率)/-保险费率(以FOB价成交)或:保险金额=CFR价/1-保险费率(以CFR价成交)即买方以CIF价投保。,(3)填写保险单并支付保险费。(4)保险索赔与理赔。2)进出口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保险条款
28、是进出口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内容主要是明确规定保险责任,即根据不同价格术语,规定由谁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另外还有对于按什么险别投保,保险期起讫的规定等。,名词术语仲裁 不可抗力 索赔与理赔 商品检验条款 保险金额 协会货物险条款 海上货物运输风险 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思考与练习1)进出口货物为什么要投保运输险?2)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公司承保哪些风险、损失和费用?3)何谓实际全损?何谓推定全损?请用实例说明。4)请用实例说明施救费用与救助费用的区别。5)何谓共同海损?它与单独海损有何区别?,6)在国际保险业务中所使用的“仓至仓”(w/w)条款是什么意思?7)国际货物运输为什么要加保战争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战争险的保险期限是如何规定的?8)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规定承保哪几种险?在保险实务中如何具体运用?9).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如何安排的?10)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坯布500包,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物在海运途中因货舱内淡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坯布中60包遭水浸。保险公司对此损失应如何赔偿11)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命令将部分货物抛入 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属于何种损失?,